稅法知識點范文10篇
時間:2024-05-20 05: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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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課程教學改革探討
一、稅收籌劃課程的基本特點
(一)綜合性稅收籌劃基本原則中最重要的是合法原則,企業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合理的籌劃,最終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而稅法是在不斷變化、逐步完善的,稅收籌劃的備課及學習,要依據最新的稅收政策,《稅收籌劃》和《稅法》關聯度高。除此以外,《稅收籌劃》和《會計》、《財務管理》等學科也聯系緊密,在具體的籌劃方案中,需要運用會計的內容如不同折舊方法的選擇、財務管理的知識點如貨幣時間價值、現值的計算等。因此,《稅收籌劃》是一門綜合性、時效性很強的課程。(二)專業性面臨全球經濟一體化,國際經貿業務日益頻繁,各國稅制越來越復雜,而且稅收籌劃是一種綜合性管理活動,跨會計學、稅收學、財務管理等學科,且要求從事籌劃業務的人員有豐富的從業經驗,僅靠納稅人自身進行稅收籌劃已經顯得力不從心,作為第三產業的稅務、稅務咨詢便應運而生。現在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紛紛開辟和發展有關稅收籌劃的咨詢業務,稅收籌劃向專業化發展。(三)實用性稅收是構成企業經營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價格和成本不變的前提下,利潤和稅收就是一種此消彼長的關系,上繳的稅金多了,企業的利潤就會減少,反之,上繳的稅金少了,企業的利潤就會增多。因而,研究稅法,調查稅收環境,在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盡可能減輕稅負不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稅收籌劃是增值性的經濟行為,同時依法納稅也是企業應盡的義務,在市場經濟下企業開展稅收籌劃是用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一種手段。如何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納稅籌劃,實現利益最大化,已成為財務決策人員面臨的緊迫問題。
二、我校稅收籌劃教學現狀及問題分析
稅收籌劃是一門政策性、時效性與實踐性都很強的專業課,目前,我校稅收籌劃的教學效果并不理想。(一)課程安排不夠合理。對《稅收籌劃》這門課程不夠重視,將其設置為考查課,而考查課基本上以開卷考試或者小論文的形式考核,不能引起學生的重視,學生在得知不是閉卷考試時,往往會對這門課程產生不重要的心理,導致不愿上課或者在有點到壓力的情況下即使去上課,也是在做其他的事情。其次,開課的班級不夠多,重視《稅法》輕《稅收籌劃》,學生停留在稅法的簡單認識和計算上,不知如何運用;最后,在具體的課程安排上,一般是先學習《稅法》,學完《稅法》的下個學期或者下一年度學習《稅收籌劃》,表面來看是合理的,因為《稅法》是基礎,《稅收籌劃》是對稅法的靈活運用。但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學生往往會出現學習《稅收籌劃》時稅法知識早已遺忘殆盡,無法直接進行稅收籌劃新知識的學習,一般需要老師回顧甚至重新講述稅法的相關內容,能夠直接根據老師的提示想起具體的稅法知識點的學生寥寥無幾。(二)教材選用不合理,稅收政策陳舊。當前應用型本科的稅法教材大多選用CPA教材,從學校的初衷考慮是CPA教材每年有更新的版本,稅收政策不至于太陳舊,希望學生提高對自己的要求,盡可能多讓學生吸收知識,提高學生的專業能力。但嚴格來講,CPA教材并不適合應用型本科的稅法教學。因為CPA教材專業、完整、語言表述嚴謹、抽象,學生的感受是稅法難,稅法條文晦澀難理解,再加上稅法對不同環節、不同行為的規定不同,學生在稅法學習的過程中不免有畏難情緒。在基礎沒有打牢的情況下去學習稅收籌劃,困難可想而知。另外,由于CPA教材內容太多,學校安排72課時顯得太少,根據正常的講課速度及學生的接受能力無法在有限的課時內完成CPA教材的所有內容,為了在有限的課時內完成考核任務,一般會把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納入教學大綱,在有時間的情況下對其他小稅種進行有選擇的學習,而即便是增值稅、所得稅這樣的主稅種,也不可能完全把CPA教材上的所有內容都講完。在稅法中未講解,對應的籌劃就無從學習。最后,稅收政策更新快,時效性強,即使是注冊會計師的《稅法》教材,也依然跟不上政策的變動。無論以哪本最新教材為依據進行備課,相關稅法的知識總是跟不上稅法政策的變化,導致知識點的更新遲滯。而稅收籌劃要依據稅法,市場上《稅收籌劃》的教材也是沒有每年更新的,會有針對某個稅種最新政策的籌劃書刊,比如新個人所得稅的籌劃,但是沒有所有稅種最新政策的籌劃書籍,大部分籌劃的書籍不適合應用型本科學生的學習,教材陳舊或不合適,給老師選教材、備課和學生學習都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因此,應用型本科學校需要有專門的教師團隊來編寫適合學生學習的稅法和稅收籌劃教材。(三)籌劃手段落后。一方面,目前《稅收籌劃》教材里的很多籌劃手段陳舊,由于政策變化或稅收制度的完善,已無法實施,而網絡上即便有案例也大都是根據陳舊的稅收政策,使用最新稅收政策編制的籌劃案例很少,比如新個人所得稅法的出臺,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個項目合并為綜合所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稅率調整為七級超額累進稅率,降低中低收入人群適用稅率的同時,提高了高收入人群適用的稅率和范圍,教材上相關的籌劃方法大部分不再適用新的個人所得稅籌劃。另一方面,在稅收籌劃實際的教學過程中,師生實踐的缺失,使得有些籌劃方法在理論上成立,在現實中無法操作,理論與實踐的脫節,導致所學的籌劃內容不具有實際意義,學生在工作時依然不能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稅收籌劃。因此,只有及時補充更新稅收政策,在教學中融入實踐,教材及課程設置要凸顯實務性,學生才能在守法的前提下進行籌劃,合理安排應稅行為,達到合法節稅的目的。
三、關于我校《稅收籌劃》課程教學改革的思考
(一)合并《稅法》和《稅收籌劃》兩門課程。學習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使用知識,服務于個人或企業的各類活動。由于《稅法》、《稅收籌劃》兩門課程有著天然的聯系,《稅法》是《稅收籌劃》的基礎,《稅收籌劃》要依據《稅法》,是對稅法的靈活運用,《稅法》不能只停留在認識和簡單的計算上,要通過學習稅法,會使用、會籌劃,在合法的前提下,能為自己或企業的經營活動帶來利益。因此,建議合并這兩門課程,稅法和稅收籌劃一起上,且是同一位老師,每學習完一章稅法的內容,就學習對應的籌劃方法,或者把籌劃穿插進稅法相對應的知識點里,不僅能提高學生學習的效率,節省重復學習的時間,而且通過對稅法知識的籌劃運用,能激發學生對枯燥的稅法知識的興趣,兩門課程相互促進。在開設時間上,最好將稅法課程安排在中級財務會計、財務管理之后,這樣學生有相關知識的基礎,可以更好的理解稅法及稅收籌劃的內容,提高課堂效率。(二)培養實踐型教師,編寫教材。由于目前市場上并沒有稅法和稅收籌劃合并的教材,國家又不斷出臺、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稅收政策變化快,籌劃方法時效性強、實踐性強,既要依據最新的稅收政策,又需要根據企業或個人具體的應稅行為才能進行成功的籌劃。因此對編寫教材的教師要求高,既要能及時收集完整、準確的稅收政策,又要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因此學校可以在寒暑假期間為教師提供一定的實踐機會,比如去企業或者稅務局實踐學習,讓教師充分了解實踐中的問題,避免編寫出來的教材籌劃方案脫離實際,授課時只是照本宣科,縮小理論和實踐的距離。同時,鼓勵老師考取相關執業資格證書,比如注冊稅務師、注冊會計師,培養專業型、實踐型教師團隊,只有這樣的老師,編寫出來的教材才能滿足當下應用型本科的教學。在具體的教材編排中,可以將《稅法》和《稅收籌劃》兩門課程的內容進行合理合并,比如第一章介紹稅法總論,即稅收、稅法的基本概念,稅法的原則和要素等理論知識,第二章介紹稅收籌劃概述,即稅收籌劃的概念、特征,稅收籌劃要遵循的原則,籌劃的目標等。通過前兩章的學習,讓學生明白稅法不只是國家稅收政策、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的杠桿,納稅人還可以通過對稅收政策的能動反應即稅收籌劃得到稅收利益,合理安排自己的經營活動從而相對或絕對的降低自己的應納稅額。另外,市面上很多書籍對稅收籌劃存在錯誤的引導,很多人以為稅收籌劃就是偷逃稅款,其實籌劃和逃稅、漏稅等行為有著根本的區別。通過正確認識稅收籌劃,在一開始就讓學生明白籌劃和企業、自身的利益息息相關,激起學生學習稅法和稅收籌劃的興趣。第三章開始正式進入具體稅種的學習,分別是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大小稅種,在每個稅種內容之后分別安排對應稅種的籌劃,比如第三章為增值稅,那么第四章為增值稅的稅收籌劃,第五章為消費稅,第六章為消費稅的稅收籌劃,以此類推。建議將大小稅種都列入教材大綱,根據重要程度對稅收政策進行適當刪減,必須要想辦法化繁為簡,幫助學生形成一個簡明有效的知識體系,目的是讓學生盡可能的了解每種稅,重要的稅種重點掌握,小稅種簡單掌握。在每一章的最后,建議將納稅申報的內容也加入教材編排,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和操作能力,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礎。在具體的課程安排上,分兩學期開設,分別為稅法與稅收籌劃(一)、稅法與稅收籌劃(二)兩門課程,稅法與稅收籌劃(一)主要講授增值稅、消費稅、土地增值稅等稅收政策及籌劃手段,稅法(二)主要講授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等稅收政策及籌劃手段。這樣,不僅解決了老師因時間少只講重要章節的問題,也讓學生有充分練習的時間,還為老師采用多種教學方法調動學生積極性提供了時間條件。(三)更新籌劃方法,采用多元化教學模式。隨著“互聯網+”、5G技術的快速發展,為高校稅收籌劃課程帶來了更多的可能,為教師教學、學生學習提供了更多的便利。高校應采用互聯網技術,建立稅法及稅收籌劃實訓平臺,與當地稅務部門、稅務師事務所、企事業單位建立實踐實習基地,同時研發或使用稅收政策、稅收籌劃教學APP軟件,培訓、鼓勵教師錄制MOOC或微課、讓教師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及時收集最新稅法政策,合理設計教學方案,科學運用信息化手段,對網絡中浩瀚的稅法資源做到有針對性的篩選,整合稅法網絡課程和傳統課堂教學內容,根據最權威網站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最新的稅收政策更新稅收籌劃方法,改善高校教師缺乏信息技術素養的現狀,激發教師教學轉型的內在動力。教師可以先采用多元化的教學模式,比如項目教學法、PBL教學法、案例教學法等,激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通過老師講解主要稅種自學小稅種,從一般到特殊再到一般的探索過程也使得學生的思維能力得到鍛煉。幫助學生理解、掌握各稅種的理論知識后,讓學生實訓上機進行各稅種的納稅申報,然后再通過案例和討論等形式讓學生在老師的引導、啟發下自主進行籌劃方法的探究。最后,讓學生去實踐實習基地親身體會涉稅事項業務。這樣的課程安排一方面涵蓋了現行稅法理論、納稅申報以及合法籌劃三項內容,與社會對高端稅務人才的要求是一致的。另一方面屬于層層遞進式,既避免對內容的重復講授,讓知識具備連續性,在學生對所學理論知識掌握和記憶的前提下,提高其實踐操作能力。在實際的教學中,由于不同的學生對知識的接受力、理解力不同,有些同學對于老師講的基本知識點就感覺有難度,而有些同學希望老師能多講一些、多拓展一些深入的內容如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的內容,因此在傳統課堂上,無法有針對性的輔導學生,對于不同程度的學生,老師可以在教學APP上設置不同的知識范圍,指定所有同學必須掌握的知識點(即學校基本考點)、拓展的知識點(如注冊會計師考試的知識點),因材施教。
“稅法”課程教學應用探析
摘要:稅法課程是財會專業中一門專業基礎課程,但是稅法課程的傳統的教學效果并不是很理想,而信息技術的發展為傳統教學提供了新思路。本文在剖析我校“稅法”課程教學現狀的基礎上對翻轉課堂教學模式在稅法課程中應用進行可行性、以及翻轉課堂教學模式應用于稅法課程中的實施以及存在問題進行探討。
關鍵詞:翻轉課堂;教學模式;稅法課程;應用
一、我校“稅法”課程教學介紹
“稅法”課程是我院財務管理本科專業基礎課,一般在第二或第三學期開課,它有有64個課時,大約6個教學班,每個教學班大約50人,課程的內容涉及稅法概述、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其他與企業業務有關的主要稅種,根據稅制要素介紹稅種,通過演習加深理解學習,課后安排功課進行鞏固,每學期安排幾次模擬操作。但是在稅法課程教學中面臨的主要問題:一是課程授課時間有限,為了增加講授內容,所以存在滿堂灌的現象,學生接受能力不一,造成教學效果不佳;二是課程重理論、輕實務;實務操作需要的時間比較長,為了完成教學任務,通常實訓時間被理論教學替代,學生的實操能力不足。
二、翻轉課堂教學模式在“稅法”課程中應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稅法課程適合翻轉課堂教學模式。翻轉課堂教學模式的顯著特點在于課堂的翻轉,學習的前期主要是學生通過老師的視頻、文字資料等進行自主學習,并且只要有電子設備,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進行學習,變老師講授為主為學生為主。而稅法課程知識點相對比較獨立,有利于分解錄制小視頻,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學習某一稅種的內容,又不會影響其他稅種的學習。通過翻轉課堂教學可以使學生先行學習,降低課堂上的認知符合,另外,課下可以通過回看來鞏固自己掌握不足的知識點。(二)學生有適應翻轉課堂教學的條件。目前,各個高校既有實訓中心、數字圖書館、校園也有移動網絡,學生就可以利用電腦和手機隨時隨地進行學習,另外,大學生獨立能力比較強,可以自主學習,可支配的時間比較多,有充裕的時間可以進行翻轉教學學習。
涉稅服務實務課程案例教學探討
摘要:該文通過分析《涉稅服務實務》課程的特點,應用案例教學方法在《涉稅服務實務》教學實踐進行探索與思考,對案例選擇、案例設計、教學實施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進建議。
關鍵詞:涉稅服務實務;案例教學;實踐探討
《涉稅服務實務》是財經類院校為培養稅收專業開設的一門專業核心課程,也是國家稅務師資格考試的科目之一。是培養應用型稅收專業本科人才稅收具體實務操作能力重要課程。其教學目標就是培養學生運用《稅法》等專業理論課程的知識,實現對實際辦稅實務的操作,較快地適應相關稅收實務工作。課程效果直接體現在培養的稅收人才專業素養上,影響著社會用人單位對學校人才培養質量的評價。
一、實踐性、應用性是《涉稅服務實務》主要特點
《涉稅服務實務》課程內容涵蓋范圍廣,體現了如下特點:多樣性。該課程業務多種多樣,復雜多變。涉及的內容既有辦稅程序方面的內容,要求學生熟悉辦稅流程,對辦理涉稅事項的各環節、各流程要掌握,又有各稅種實體方面的內容。綜合性。該課程是一門高度綜合性的課程,內容涉及稅收實體法、稅收程序法、經濟法、行政法、會計等多學科知識。要理解和掌握該課程,必須具備以上各種知識,并且能夠綜合運用各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實踐性。該課程也是一門實踐課,學習的目標是培養學生從事涉稅實務的操作能力,使學生能理解理論知識的基礎上,掌握辦稅的實際操作技術。通過學習,使學生能夠很快適應復雜的辦稅業務,從事涉稅實務工作。
二、案例教學能促進《涉稅服務實務》的實踐性
對分課堂在企業稅收籌劃的應用
摘要:《企業稅收籌劃》作為財會類學生的專業課,是一門實用性很強的學科,主要以稅法作為理論基礎,案例分析作為實踐應用研究。傳統的教授模式使得課堂枯燥,無法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本研究將“對分課堂”應用于課程中,將課堂主要分為教師講授,學生討論,小組代表發言,教師補充總結這4個部分。實踐表明,這種教學模式有益于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提高課程的教學效果。
關鍵詞:對分課堂;稅收籌劃;隔堂對分
為深入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2019年10月教育部了6號文件《關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意見》。文中指出要全面提高課程建設質量,要優化高校的公共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比例結構,加強課程體系整體設計,著力打造一大批具有高階性、創新性和挑戰度的線下、線上、線上線下混合、虛擬仿真和社會實踐“金課”。《企業稅收籌劃》這門課程是在學習了《初級會計》《中級會計》《稅法》《管理會計》等課程的基礎上開展的,尤其是以《稅法》為基礎。《稅法》課程的特點是法律條款,內容瑣碎并且容易遺忘,課程理論性很強,導致課程容易枯燥。講解《企業稅收籌劃》又必須先了解相關的稅法條例,才能在此基礎上進行節稅籌劃。而且《稅法》課程的進度與《企業稅收籌劃》所需要的理論進度不統一,造成了必須先教授部分的《稅法》理論知識。筆者以地方二本院校河南城建學院為例,將“對分課堂”的教學模式首次應用于《企業稅收籌劃》課程教授當中。整理了傳統模式下教授課程存在的問題,如何將“對分課堂”應用在課程教學當中,總結了初步實施“對分課堂”的效果及存在的問題。更好的打造順應教育部提倡的“金課”,提升教學效果,使得學生在課程中真正的學到知識,鍛煉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
1《企業稅收籌劃》在傳統教學模式下存在的問題
1.1學生參與度低,積極性小
在傳統的教學模式中,一堂課下來基本都是老師在講,偶爾會有提問,時間也短,涉及的人員也少。而且老師講課的基本原則基本上都是事無巨細,全面覆蓋,講解內容都很注重知識點的系統性、全面性、完整性。學生在課堂上只需跟著教師的腳步聽講就可以,在此種授課模式下,教師不停的灌輸知識,學生被動的接收知識,學生的參與度極低,從而興趣點也很難被激發,積極性也就減少了。這種教學模式與小學、初中、高中并無區別,但是大學主要培養的就是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脫離老師與家長的安排,能夠自主的掌控自己的時間和知識的汲取,而不是仍像小孩子一樣,缺少主見,總是聽從家長父母的安排,沒有自己的思考。
企業所得稅探究論文
【摘要】筆者以備戰CPA等專業考試為指向,將以往的經驗與所得稅制改革的新動向結合起來,就考生如何進行所得稅的應試準備提出了一系列原創觀點和方法,以饗考生。
繼2006年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進行重大調整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又通過了新的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新稅法),隨后具體條例也將推出,這一系列重大改革必將掀起一股企業所得稅學習熱潮,也必將使其作為核心稅種在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等高品級專業考試中更加炙手可熱。然而,由于企業所得稅內容篇幅冗長、條款甚重、術語繁多,加之較短時間內接連幾次大調整都給大家的學習帶來很大的困難。在此筆者僅以未來企業所得稅應試準備為切入口,將企業所得稅學習要領作一回顧和展望,以期提供一些參考和幫助。
第一階段:在理解企業所得稅征收理念的基礎上有側重地閱讀指定教材
對指定教材內容的熟悉是應考的基本要求,多數財會、稅務人員習慣于拿起教材就埋頭閱讀,這種方法在一些小稅種的學習中可能感覺不出有什么麻煩,但是對于企業所得稅這一難度較大的稅種也采取這樣的辦法來通讀往往步履維艱,甚至有看了一大半內容卻一片茫然抓不住頭緒的現象。當然,就目前形式來看,必須先把相關法律法規當教材來預習。
(一)先給稅種做定性分析
每一個稅種的法律規定均具備的幾大方面為: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基本稅率、稅額的計算、征收管理和納稅申報,而其他內容可以視為由各稅種的特性所產生的相應的特殊規定。企業所得稅也是如此,首先應明確的是企業所得稅是對什么“人”的什么所得按怎樣的幅度征收的問題。要特別留意新稅法引入的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概念以及所負納稅義務上的差別。此外,新稅法已將基本稅率調整成為25%。
企業所得稅研究論文
【摘要】筆者以備戰CPA等專業考試為指向,將以往的經驗與所得稅制改革的新動向結合起來,就考生如何進行所得稅的應試準備提出了一系列原創觀點和方法,以饗考生。
繼2006年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進行重大調整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又通過了新的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新稅法),隨后具體條例也將推出,這一系列重大改革必將掀起一股企業所得稅學習熱潮,也必將使其作為核心稅種在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等高品級專業考試中更加炙手可熱。然而,由于企業所得稅內容篇幅冗長、條款甚重、術語繁多,加之較短時間內接連幾次大調整都給大家的學習帶來很大的困難。在此筆者僅以未來企業所得稅應試準備為切入口,將企業所得稅學習要領作一回顧和展望,以期提供一些參考和幫助。
第一階段:在理解企業所得稅征收理念的基礎上有側重地閱讀指定教材
對指定教材內容的熟悉是應考的基本要求,多數財會、稅務人員習慣于拿起教材就埋頭閱讀,這種方法在一些小稅種的學習中可能感覺不出有什么麻煩,但是對于企業所得稅這一難度較大的稅種也采取這樣的辦法來通讀往往步履維艱,甚至有看了一大半內容卻一片茫然抓不住頭緒的現象。當然,就目前形式來看,必須先把相關法律法規當教材來預習。
(一)先給稅種做定性分析
每一個稅種的法律規定均具備的幾大方面為: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基本稅率、稅額的計算、征收管理和納稅申報,而其他內容可以視為由各稅種的特性所產生的相應的特殊規定。企業所得稅也是如此,首先應明確的是企業所得稅是對什么“人”的什么所得按怎樣的幅度征收的問題。要特別留意新稅法引入的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概念以及所負納稅義務上的差別。此外,新稅法已將基本稅率調整成為25%。
涉稅課程模塊化教學設計研究
[摘要]應用型本科院校財稅專業的涉稅課程是在稅法理論基礎上,再配以稅務會計、納稅實務、稅收籌劃等實踐性課程,具有較強的綜合性和系統性。因此,應用型本科院校在涉稅課程教學過程中應充分利用模塊化教學模式進行教學改革與教學探索,以提升涉稅課程的教學質量。文章圍繞應用型本科院校涉稅課程展開,分析了涉稅課程傳統教學模式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并指出了模塊化教學的必要性,然后從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式等方面探索了應用型本科院校涉稅課程實行模塊化教學的改進方案,以期能對應用型本科院校涉稅課程模塊化教學有所幫助。
[關鍵詞]涉稅課程;模塊化教學;教學設計
高校由于類型不同,人才培養的目標也有所區別。學術型高校追求科研創新,高職院校則更側重于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而應用型本科院校則是兩者兼而有之,既注重理論又兼顧實踐。應用型本科院校的教學模式秉承著滿足社會需求的原則,積極培養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復合型人才。其中,財稅專業的涉稅課程不僅包括基礎理論型的稅法、稅務會計等課程,還包括實務操作型納稅實務、稅收籌劃等課程,而模塊化教學能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特點契合涉稅課程教學目標。近年來,隨著模塊化教學在教學領域的應用推廣,給應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養教學模式帶來機遇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挑戰。
應用型本科院校涉稅課程模塊化教學設計概述
1.模塊化教學國外模塊化教學比較有代表性的流派是模塊式技能培訓和能力本位教育。模塊式技能培訓是20世紀70年代初由國際勞工組織研究開發出來的以現場教學為主,以技能培訓為核心的一種教學模式。它是以崗位任務為依據確定模塊,以從事某種職業的實際崗位工作的完成程序為主線,可稱之為“任務模塊”。隨后是能力本位教育,以加拿大、美國等為代表,它是以知行能力為依據確定模塊,以從事某種職業應當具備的認知能力和活動能力為主線,可稱之為“能力模塊”。由此可見,國外兩大流派的模塊化教學均是以實用性與能力性培養為主的。而國內的模塊化教學則是結合我國具體國情,強調以人為本,通過模塊課程的靈活搭配,將基礎理論與實踐操作相結合,重點培養學生的專業能力。2.財稅專業的涉稅課程稅收是一門實務操作性很強的學科,融會計、法律和財政三大專業知識于一體,與其相關的涉稅課程具有明顯的專業特色。高校財稅專業需要掌握的與稅收相關的課程包括稅法、稅務會計、納稅實務、稅收籌劃等,其中稅法是入門級的專業基礎課程,主要分為稅收的基本原理和各稅種的稅收法律規定,有助于學生把握基本的理論框架,而稅務會計、納稅實務、稅收籌劃三門課程屬于高階的專業選修課程。稅務會計是將稅法與會計結合的交叉學科,反映監督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形成、申報、繳納等一系列會計核算活動;納稅實務依托稅務仿真教學平臺,將稅法、稅務會計涉及的理論知識應用于實踐操作;稅收籌劃重在綜合運用稅收優惠政策、稅收籌劃技術幫助納稅人合理合法地節約稅款,是一門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課程。由此可見,這些涉稅課程前后呼應、相輔相成,但課程設置上存在單門課程稅種剝離、多門課程內容重復等缺點,不利于學生全方位地了解稅收全貌。因此,應用型本科院校有必要對涉稅課程進行模塊化教學設計與改革,確保學生能夠將涉稅課程所學知識用于實踐,使學生成為理論與實踐均優的復合型人才。
涉稅課程模塊化教學設計的必要性
1+X證書制度會計專業課程建設研究
摘要:無論是“1+X”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以下簡稱“1+X”證書)的取得還是人才培養質量的提升,都離不開課程建設。如何對接企業工作崗位,將職業技能等級標準和課程教學標準相融合,培養符合企業需求的人才,是課程建設亟待解決的問題。本文以財會類專業《納稅實務》課程為例,將“1+X”證書與課程建設相融合,探索課程改革路徑,以提升學生技能和就業質量。
關鍵詞:“1+X”證書;課程建設;納稅實務
一、概述
國家職業教育改革方案提出要深化復合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啟動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教育部等四部委聯合印發《關于在院校實施“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方案》,正式啟動“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1+X”證書是滿足職業教育和行業企業工作需求的技能證書,著力解決就業難和用工荒問題。從第二批的智能財稅到第三批財務共享服務、業財一體信息化、數字化管理會計等再到第四批智能審計、薪酬管理、個稅計算等證書,它們或側重賬務處理、稅務核算,或側重企業整體運營,或側重將知識能力向高精深拓展。
二、《納稅實務》課程建設基礎
(一)課程概述
案例導學教學模式在稅收籌劃的應用
摘要:當前,我國高等教育課程越來越重視教學模式的改革。為了能更好地提升學校的整體辦學水平,更好地提高學生的創新思維能力,本文采用案例導學的導入模式進行教學,以“案例導入→問題→知識點→籌劃舉例”為主線,在稅收籌劃課堂教學中加以運用,不僅能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更能在提高教學效果的同時促進師生教學相長。
關鍵詞:案例導學;教學模式;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是應用型院校會計學專業的一門專業核心課。具有特別強的實踐性、專業性、實用性和應用性。它服務于會計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培養具有一定的企業納稅籌劃知識、崗位能力強的應用型人才;是以納稅籌劃能力的培養為主線,直接為培養學生掌握從事納稅籌劃工作應具備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核算操作能力服務,讓學生在學習納稅籌劃理論知識的同時,提升納稅籌劃的實踐能力。
一、現行稅收籌劃教學現狀
1.學生不重視課程,課堂氣氛沉悶《稅收籌劃》課程一般開設在大三的第二學期。在稅收籌劃課程教學中,教師主要先講授稅收籌劃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再按教材的例子簡單分析稅收籌劃的具體應用。課堂是以教師的教授為主,只是單向式地向學生灌輸知識,學生也是比較被動地接受,學生很少參與到課堂中。大部分學生在聽那些稅法理論知識時普遍覺得已學過了,不是新知識,沒有什么吸引力了,不重視課程,學習興趣不高,師生互動交流也少了,導致課堂氣氛沉悶,課堂缺乏活力,課堂教學效果不佳。2.師生綜合素質不高主講《稅收籌劃》課程的授課教師除了應該具備豐富的專業理論知識如會計、稅法、財務管理等,還應熟悉和掌握不斷變革的國家稅收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等;同時,還應該具有一定的會計和財稅等實踐性的工作經驗。而實際上,絕大部分教師都是財會專業畢業的研究生,他們是從學校畢業后就直接進入高校執教,沒有從事過會計或稅收籌劃的實務工作,缺乏實際社會工作經驗,教師的綜合素質不強。與此同時,稅收籌劃的教學要求學生必須具備較為全面的會計、財稅等專業知識外,還特別要求學生具有靈活的、開闊的創新思維能力。而實際上,此時屬于大三階段的大部分學生的基礎學科知識掌握的不夠牢固,有些知識已有所遺忘,難以形成較強的創新思維能力,學生學習興趣不高,課堂參與度較低,課堂教學質量不佳。學生的綜合素質都有待提高。3.教學案例資源缺乏,教學方法單一當前絕大多數《稅收籌劃》的教材更新都比較慢,跟不上國家稅收法律制度和會計制度的變化,大部分籌劃書籍或資料都是針對某個稅種設計案例,這些案例都具有一定的稅收特定環境,沒有考慮企業自身的具體情況,答案具有唯一性,是理想化的案例,知識點跟不上更新快、時效性強的稅收政策和會計制度,案例缺乏可操作性,導致教學案例資源缺乏。教師采用單一的稅收籌劃教材,沒有較好的教學案例,又缺少一定的稅收籌劃實踐經驗,課堂教學主要是傳統的理論教學,教師綜合素質不高,教學方法單一,師生之間缺少互動交流,難以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二、案例導學的提出
會計職稱備考要領論文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如何科學備考對廣大考生起著決定性作用,本文擬對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策略進行介紹,以期幫助更多的考生順利通過會計職稱考試。
一、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大綱變化情況、題型及題量分析
(一)考試大綱變化情況
財政部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關于印發**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46號中規定,**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使用**年度考試大綱,即教材基本上沒有變化。對于已經參加過**年度會計職稱考試的考生,可以使用年考試用書進行復習,但需要注意新修訂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暫行條例內容,待**年度考試用書出版后,及時將新教材的主要變化之處予以更正。
(二)題型
從近幾年考試情況分析,**年《初級會計實務》考試題型仍然是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客觀題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判斷題,其中單項選擇題20道題,每題1分,總分20分;多項選擇題15道題,每題2分,總分30分;判斷題道,每題1分,總分10分,答對得1分,答錯倒扣0.5分。主觀題包括計算分析題和綜合題,計算分析題有4道,每題5分,總分分;綜合題共2道,總分20分。考試題型仍然是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綜合題五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