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主辦單位:上海海關學院
《上海海關學院學報》是一本由上海海關學院主辦的一本經濟類雜志,該刊是部級期刊,主要刊載經濟相關領域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創刊于1999年,出版周期雙月刊,影響因子為0.53。該期刊已被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收錄。
《海關與經貿研究》前身為《上海海關學院學報》,其最早為創辦于1980年7月的《海關教學》,1983年更名為《海關教學與研究》,1999年更名為《上海海關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7年9月更名為《上海海關學院學報》,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從2014年更名為《海關與經貿研究》。我刊由海關總署主管、上海海關學院主辦,《海關與經貿研究》編輯部編輯、出版,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刊號為CN31-2093/F)。本刊為雙月刊,每雙月25日出版。
《上海海關學院學報》雜志已正式更名為《海關與經貿研究》雜志,在新聞出版總署可查。
本刊主要資助項目有: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創新基金、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德國洪堡基金、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
本刊主要資助課題有: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3AGL006)、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2BFX144)、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創新基金(2312039)、教育部規劃基金項目(13YJA790060)、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創新基金(12YS195)、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創新基金(14ZS165)、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2BGJ046)、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2BFX14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71373151)、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11YJC790240)。
一、投稿要求
1、稿件字數為6千字左右,原則上不超過8千字。譯文請附原文稿。
2、來稿請附上內容摘要(一般不超過200字)、關鍵詞(3-5個);來稿應符合本刊的注釋及文獻引用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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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釋及文獻引用體例
1、本刊注釋一律采用頁下腳注,每頁重新編號。正文中標注用①②③等序號標注于相應語句標點后的右上角,標題注以﹡號單獨排序置于注釋之前,如果來稿系基金項目,請在首頁腳注中表明基金項目的類別、名稱、項目編號。
2、文后參考文獻列表時應以“參考文獻:”(左頂格)或“[參考文獻]”(居中)作為標識;序號左頂格,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示,每一條目最后均以實心點結束。
3、紙張型參考文獻的類型標識:專著—M,期刊—J,報紙文章—N,論文集—C,學位論文—D,論文集中的析出文獻—A。
參考電子電子文獻類型標識:DB/OL—聯機網上數據庫,M/CD—光盤圖書,J/OL—網上期刊,EB/OL—網上電子公告。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上海海關學院 | 152 | 海關;海關法;海關監管;法律;上海海關 |
海關總署 | 49 | 海關;海關監管;貿易便利;貿易便利化;便利化 |
南京海關 | 31 | 海關;海關管理;便利化;稅收;貿易便利 |
上海海關 | 25 | 海關;海關監管;試驗區;保稅;自由貿易 |
復旦大學 | 25 | 海關;自由貿易;一帶一路;協定;法律 |
華東政法大學 | 24 | 法律;走私;犯罪;域外;試驗區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14 | 海關;海關監管;稅收;提案;利潤 |
中國政法大學 | 8 | 稅收;數字經濟;提案;國際稅收;稅法 |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 | 8 | 犯罪;走私;走私犯;走私犯罪;司法 |
上海交通大學 | 7 | 協定;貿易便利;貿易便利化;海關;便利化 |
地址:上海市浦東華夏西路5677號
郵編:201204
主編:黃勝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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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關學院學報雜志是一本部級期刊,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主管,上海海關學院主辦的一本經濟類期刊。國內刊號:31-2093/F,國際刊號:2095-7475。該期刊詳細信息可以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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