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關者公司治理模式試析論文
時間:2022-02-28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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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的企業所有權觀
傳統的“股東至上”的公司治理模式認為企業的所有權歸投資的股東,而以布萊爾為代表的學者則認為企業所有權是一個復雜的概念,“企業并非簡單的實物資產的集合,而是一種法律框架,其作用在于治理所有在企業的財富創造活動中做出特殊投資的主體間的關系。”企業的供應商、債權人、員工、顧客等利益相關者都對公司進行了資本投資,這些投資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他們與該公司的持續長久的關系。因此,新的企業所有權觀認為,股東并不是企業唯一的所有者,公司不能忽視股東以外的利益相關者。“利益相關者”治理模式比股東至上治理模式更有利于保持公司的各要素主體的長期合作。
1.2企業的社會角色
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要求企業不僅僅是社會物質財富的創造者,企業還被期望承擔環境保護、推動公益事業發展等社會責任。換言之,企業不是一家的企業,而是社會的企業,企業要求符合企業倫理,并且要求關注廣泛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依據社會契約理論,企業是參與締結社會契約的一方,企業有義務履行符合公眾期望的企業社會責任。企業的社會屬性要求企業作為社會成員,更多地要考慮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利益相關者的公司治理模式適應了企業的社會角色的要求,它是與社會本位相協調的公司治理模式。
1.3企業的資本要素構成
企業的資本從科學意義上來說不僅僅只是股東出資的物質資本,還有掌握企業核心經營資源的人力資本。在公司投入中,“首要的資本已經由物質資本轉向人力資本。”根據稀缺資源的原理,目前企業對物質資本的依賴性逐漸降低,而占有知識的人力資本的價值逐漸增值。若“擁有企業最有價值資源的所有者是企業真正的控制者、所有者”,則人力資本的所有者員工自然有權利參與公司的治理。換言之,利益相關者的公司治理模式發展是人力資本因素提高的結果要求之一。
1.4風險投資收益
傳統的產權理論認為,股東向企業投入了物質資本,承擔著企業盈虧的經營風險,因此具有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但是事實上,股東的風險可以通過一定的金融市場工具通過投資的多樣化進行轉移,也就是說股東實際上承擔的風險有限。而企業的員工、客戶、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除了影響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以外,他們還是企業資源的投資者,并且一旦企業經營失敗,他們都將遭受相關的損失,即除了股東以外的利益相關者分擔了企業的經營風險,他們都向企業或多或少地投入了專用性資產,是企業的風險投資者。按照風險投資要求收益的原則,企業的利益相關者也可以分享企業的剩余價值。因此提倡利益相關者的公司治理模式,有利于保障利益相關者的風險投資收益。
2利益相關者的公司治理模式的特點
2.1利益相關者的概念界定不明確
許多的研究學者對利益相關者的概念定義不明確,目前還沒能形成公認的較為統一的明確界定,由此導致實際操作中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如今利益相關者的定義已經衍生出近30種,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弗里曼和布萊爾給出的。從廣義上講,利益相關者泛指所有受公司經營活動影響或者影響公司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或社會團體,如弗里曼的定義:“利益相關者是能夠影響一個組織目標的實現或者能夠被組織實現目標過程影響的人”。從狹義上講,利益相關者特指與公司有直接聯系的或在公司下了“賭注”的自然人或社會團體,如布萊爾的定義:“利益相關者是所有那些向企業貢獻了專用性資產,以及作為既成結果已經處于風險投資狀況的人或集團”。
2.2企業目標的多元化沖突
傳統的企業目標非常明確,就是滿足股東的價值最大化的需要。而采取利益相關者的公司治理模式后,員工、股東和顧客等利益相關者都是企業的所有者和權力參與者,員工的目標是獲取更多的勞動報酬、股東的目標是增加投資收益、顧客的目標則是以最低的成本得到最大價值的產品,不同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訴求不同,沖突矛盾在所難免,由此將引起企業目標的多元化沖突。傳統的企業理論假設企業生產經營目標是一元的,即實現經濟利潤最大化,而利益相關者公司治理模式將企業的生產經營目標定義為多元的,其中既有社會性的、政治性的,也有經濟性的目標,這樣多元化的目標必然引起企業經營效率的損失。
2.3利益相關者的公司治理實際運作不成熟
由于理論上尚存在的意見分歧,再加上客觀的利益相關者之間存在的利害沖突,勢必影響利益相關者的公司治理模式的實際運作,現在我們還沒有根據本國國情尋找到較為科學的實際操作方式,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著許多困難。3利益相關者的公司治理模式的發展對策
3.1選擇核心利益相關者
如果要求企業照顧到所有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是不現實的,所以企業只要根據行業和企業的實際,選擇具有較高價值的雇員、管理層、股東以及主要客戶作為共同治理的參與者和決策者,即合理地選擇核心利益相關者,進行核心利益相關者的共同治理,則可減少利益沖突的決策成本。在核心利益相關者的共同治理模式中,股東、管理者和員工是企業的物質資本所有者和人力資本所有者,他們共同擁有企業控制權并分享企業剩余,可以有效地防止寄生關系和偏利共生關系,形成具有互惠共性性質的利益相關關系。
3.2發揮風險型投資契約的功能
既然利益相關者對企業投入了專用性資產,是進行風險型投資,則企業可考慮借鑒股票期權的方式采取完全合同的契約,來明確保障雇員和管理層或者股東的利益,則可一定程度上協調不同利益相關者之間的矛盾。目前,企業可嘗試股票期權、員工持股、戰略期權等措施,讓管理者、員工等利益相關者的風險收益與企業的發展綁定,則可發揮風險型投資契約的功能,讓利益相關者真正成為企業的利益共同體,共同做大企業這個蛋糕獲得多贏的結果。
3.3健全外部治理機制
既然企業自身無法合理平衡利益相關者的沖突,而且依據公司治理模式所具有的路徑依賴性和漸進性,企業自身無法突破原有制度的困境,則可嘗試政府和行業等外部主體,適當通過法律和行規等多種方式發揮外力的作用,外力再作用于內力的變化,最終引發企業的公司治理模式的權變改革。利益相關者的公司治理模式的發展,它需要內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共同發展。一方面,企業自身要重視對員工、管理者等內部利益相關者的作用發揮。另一方面,企業需要健全的外部治理機制來促進自身的發展,目前企業的外部治理機制主要包括政府機制、市場機制、信用機制,我國要大力發展金融市場、經理人市場,從大市場角度為利益相關者的公司治理模式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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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司治理;社會責任;利益相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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