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擔保機構現狀試析論文

時間:2022-02-28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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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擔保機構現狀試析論文

1安徽省融資擔保機構現狀

1.1規模較小、擔保能力不強、風險增大

安徽省現有融資擔保公司217家,其中注冊資本1億元及以上的僅17家,大部分擔保公司的注冊資本在3000萬以下。地方政府按縣區設立擔保基金,決定了擔保機構的小規模和大數量。有的基金只有幾百萬,大部分企業互助基金規模較小,很難得到銀行的信任。如固鎮縣中小企業擔保中心于2002年經縣政府研究成立的,擔保基金500萬元。2000年底,全省各地建立的擔保機構只有10家,但至2008年4月底,擔保機構已膨脹到217余家,且機構數量還在加速擴張,機構數量如此超常、無序地增長,其背后必然隱藏著巨大的風險。

1.2投資主體多樣化,資金來源多元化

隨著安徽省擔保機構的迅速發展,越來越多的非政府資金注入擔保領域,安徽省現有融資擔保公司217家,其中政府出資109家,非政府資108家,這表明了安徽的擔保行業正由政府主導型向政府引導型、主體多元化轉變。從擔保資本金形態看,有貨幣資本,也有實物資本,其中主要以貨幣資本為主,大約占60%。

1.3缺少風險補償機制和風險連動機制

擔保行業的特點是高風險、低收益,低成本。目前,我省各擔保機構的資金均為投資者一次性投入,對于后續資金和風險補償資金的投入都沒有明確的制度規定。僅靠收取少量的擔保費,根本無法維持擔保的生存和發展。在業務正常開展的公司的擔保業務中,協作銀行都將貸款風險全額轉嫁給了擔保公司,擔保公司承擔了全責風險。加大了擔保業務的整體風險,一旦擔保貸款發生損失,就要從擔保公司的擔保基金中全額扣除,在擔保公司資金補充渠道有限的情況下,影響了擔保機構的可持續發展。

1.4對擔保機構的多頭監管造成監管乏力

目前,擔保機構的管理可以說沒有任何法律明確認可的監管部門。擔保業實際上處于一種“多頭監管”狀態,財政部門、發改委、經貿委、人民銀行、勞動部等都有權管理擔保機構,分頭監管導致缺乏統一規范的制度規定,存在監管真空。

1.5擔保機構體系建設不健全

從目前安徽省的擔保市場看,缺少擔保從業資格準入和失信懲戒機制,缺乏專業人才的管理和運作,缺乏既熟悉會計、審計業務、又懂金融、法律的復合型人才,擔保機構內部管理制度也不夠健全。在保證合同中,對債務人的義務約束不夠,個別也有人情擔保現象,這些都嚴重制約了擔保機構的發展。

1.6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夠

現有的由政府出資的擔保機構管理和工作人員大多是由政府指派的,沒有進行培訓而缺少相關知識,不利于擔保業務的順利開展;政府常以出資人身份不適當的干預擔保業務活動,出現各種形式的指令性擔保;政府在建設相關信用擔保業的法律法規滯后和政府部門在提供融資軟環境上存在重收費、輕服務現象;等等這些都嚴重制約擔保行業的發展。

1.7中小企業信用觀念淡薄,誠信意識差

安徽省中小企業面廣量大,雖然不乏信用優良的企業,但整個社會信用問題沒有得到根本改善,對被擔保人缺乏嚴格的監督約束機制和懲罰制度。有的中小企業會計制度不規范;有的缺乏償債意愿;有的采取非正當手續“逃、賴”債務。2安徽省融資擔保機構的對策

2.1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

積極引進股份制銀行,打破國有銀行獨大的局面,合理分散擔保風險;減少對擔保業務的直接干預,堅持“管理法人化、運作市場化’,加強對擔保公司的協調、管理和領導,盡快成立全省性擔保行業協會;積極落實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對擔保機構實行稅收減免和返還,直接增強擔保機構的實力;建立統一的、信息數據齊全的民營企業信息庫,為民營企業融資提供可靠的信用信息支撐。

2.2加強和健全擔保自身建設

盡快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求的專門培訓機構,培養專業化人才和學習國內外擔保機構的先進經驗,加大擔保公司間業務交流和信息傳遞,充分利用國家、省市給予的關于發展擔保公司的政策,不斷提高擔保公司業務能力。建立和完善擔保機構的資金資助制度、信用評估和風險控制制度、行業協調與自律制度;加快建立風險補償機制,有效分散、控制和化解風險。

2.3創新擔保的形式和品種

目前,我省擔保機構開展的業務基本上以貸款擔保為主,還可開拓更廣闊的擔保領域。如證券擔保、履約擔保、退稅擔保、政府采購擔保、進出口信貸擔保等等。

2.4建議建立“政、銀、企”聯系會議制度

政府及相關部門定期組織各商業銀行和經推薦的中小企業召開“政銀企”協調會,為有效益、有市場、信譽好的中小企業解決在申請貸款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2.5建立擔保風險補償機制和風險聯動機制,化解和分散擔保機構的風險

信用擔保是一項帶有政策性的業務,因此政府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很有必要,建議政府同級財政每年按擔保總額的一頂比例給予預算安排,用于建立擔保風險化解補償基金。信用擔保業務風險較大,信用擔保機構難以獨立承擔擔保風險,應當適度引入政府、銀行、企業的聯合支持,合理分散擔保風險,實現政府、擔保公司和銀行之間風險比例分攤;政府應促進蚌埠的商業銀行與市擔保公司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體。

2.6加強融資擔保機構的區域合作

目前,我省融資擔保業整體發展不平衡,尤其是縣(區)的擔保機構,因其資本規模較小,銀行審批環節多等原因,業務普遍難以開展,有些甚至面臨生存危機。因此,開展區域合作十分重要,應整合資源擴大業務,通過分保、共保等多種形式,發揮各機構優勢,打破按市、縣(區)自成體系封閉運作的低效模式,從總體上擴大擔保量,發揮整體效益,實現擔保機構的共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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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吳勇.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的建立問題研究[J].財政金融,2006,(10).摘要:重點分析了安徽省融資擔保機構的現狀,結合實際提出了建立擔保風險補償機制和風險聯動機制,建立“政、銀、企”聯系會議制度,加強和健全擔保自身建設等對策。

關鍵詞:擔保機構;中小企業;風險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