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文化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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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文化研究論文

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早在1988年12月就提出了和平與發(fā)展是當今世界的主題和時代特征這一科學論斷,強調和平是發(fā)展的必要條件,發(fā)展是和平的根本保障。同志近年來進一步強調,世界多極化在繼續(xù)發(fā)展,國際形勢總體上仍然趨向緩和,和平與發(fā)展依然是時代的主題。和平與發(fā)展是21世紀初帶有全球性和戰(zhàn)略性的兩大主題,推進和平與發(fā)展事業(yè)不僅有利于擺脫冷戰(zhàn)時代的影響,也有利于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促進國際經濟新秩序的形成。中國和世界的發(fā)展都需要一個和平而穩(wěn)定的環(huán)境。我們正處在一個和平與發(fā)展的偉大時代,必須不失時機地加快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建設,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中國具有6000多年的文明史,中國是和平文化的發(fā)祥地之一,中國的和平文化源遠流長,受到全世界人民的普遍尊重。英國哲學家羅素作為有先見之明的西方學者,早就指出:“(中國人)統(tǒng)治別人的欲望明顯要比白人弱得多,如果世界上有‘驕傲到不肯打仗’的民族,那么這個民族就是中國。中國人天生的態(tài)度就是寬容和友好,以禮待人并希望得到回報。盡管中國發(fā)生過很多次戰(zhàn)爭,中國人天生的面貌仍是非常平和的”(注:轉引自湯恩佳:《傳統(tǒng)文化與現代化》,《中國演員報》2000年7月14日,第2版。)。當然,西方世界確實也有極個別人一直在竭力鼓吹“中國威脅論”,在世界范圍內也產生了一些影響。美國資深政治學教授、哈佛大學奧林戰(zhàn)略研究所主任亨廷頓的“文明沖突論”,在某種意義上為“中國威脅論”奠定了理論基礎。該理論聲稱:在未來的世界格局中,主要的沖突將不再是武裝力量的沖突,而是文明的沖突;伊斯蘭文化與儒家文化的聯合將是西方世界的主要對手。事實上,持東西方文明對立這類觀點絕非始自亨廷頓。早在100多年以前,英國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吉卜林(Kipling,1865—1936)就說過:“東就是東,西就是西,兩者永遠不會有融合的時候”(注:轉引自辜鴻銘:《中國人的精神》,海南出版社1996年版,第207頁。)。亨廷頓的論調只不過是重復、延伸吉卜林的觀點而已。有些即使不持“中國威脅論”的西方人,對中國強大起來之后究竟將扮演“和平者”還是“威脅者”的角色,也心存疑慮。事實上,這種憂慮是毫無根據的,我們將用中國和平文化的史實,對他們的觀點加以反駁。

中國傳統(tǒng)文化有豐富的和平文化資源。在中國歷史上產生了三大派的和平論:秩序的和平論——儒家,行動的和平論——墨家,取法自然的和平論——道家。他們的思想成為中國思想文化的主流,一直延續(xù)著中國的和平文化。也就是說,和平文化深入于中國文化的骨髓。

1991年5月在莫斯科訪問時,就引用過墨子的名言“強不執(zhí)弱,富不侮貧”,在世界范圍內宣傳了中國的和平文化。近年來,國內不少有識之士發(fā)起弘揚中華和合文化的工程,此工程得到全國政協(xié)主席李瑞環(huán)、副主席程思遠和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的高度贊揚。但是,如何在世界范圍內弘揚中國和平文化,宣傳中國和平論,宣傳中國扮演的是世界和平的推動者及維護者的角色,消除“中國威脅論”的負面影響,還是一個需要認真研究的課題。為此,筆者擬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探討中國和平論的主題。

一、先秦諸子的和平思想

首先說儒家。儒家文化是一種秩序的和平論,表現在儒家的修齊論、和諧論、中庸論、仁愛論、大同論等一系列理論中。

修齊論是儒家內圣外王思想的基本構架,即通過格物、致知、修身、齊家,而治國、平天下,其中修身是關鍵。《禮記》說:“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國治而后天下平。”(《禮記·大學》)孟子說:“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離婁上》)修身要求人人都能樹立起家國一體的觀念,為國家的穩(wěn)定、從而也為天下的長治久安做出貢獻。

和諧論是儒家和平文化的核心。《詩經·商頌·那》倡導“既和且平,依我磬聲”,說的雖是音調的和諧,但也包括了其他方面的和諧。和諧論包括天人和諧、社會和諧、家庭和諧、群己和諧。孔子說的“禮之用,和為貴”(《論語·學而》),是和諧論的集中表述;《中庸》甚至把“和”看作“天下之達道”。天人和諧在儒家思想系統(tǒng)里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這種思想提倡天道與人道、自然與人類之間是相通、相類、統(tǒng)一的關系,應當一以貫之。孔子提出:“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論語·述而》)人不應該“欺天”(《論語·子罕》),應該“畏天命”(《論語·季氏》)、“知天命”(《論語·為政》)。《易傳》說:“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兇。”孟子提出“仁者無不愛”(《孟子·盡心上》),《中庸》說:“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中庸·第二十二章》)漢代元帝時黃門令史游,受儒家影響寫成字書《急就篇》,描繪了漢初的和平盛況:“漢地廣大,無不容盛。萬方來朝,臣妾使令。邊境無事,中國安寧.百姓承德,陰陽和平。風雨時節(jié),莫不滋榮。災蝗不起,五谷孰成。”(注:轉引自王應鱗編:《玉海》,清光緒十年成都志古堂刊本。)許慎也重視中和之道,在《說文》中提出:“中,和也。”董仲舒強調天人和諧,提出“天人之際,合而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號》),并把天人合一向天人相類發(fā)展,認為“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陰陽義》);人如果得罪了自然,自然就要發(fā)出警告,甚至降下災禍以報復。為了不受自然的報復,程顥要求:“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二程遺書》卷2),王陽明要求人與鳥獸、草木、瓦石“皆為一體”,做到“以天地萬物為一體”的“一體之仁”(注:參見《王陽明全集·大學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天人和諧了,宇宙和諧才有可能。社會和諧、家庭和諧、群己和諧的核心是儒家的綱紀學說。陳寅恪先生在《悼王國維先生挽詞并序》中說:“中國文化之定義,具于《白虎通》三綱六紀之說”(注:《悼王觀堂先生挽詞并序》,《陳寅恪集·詩集》,北京三聯書店2001年版,第12—13頁。)。季羨林先生對此的解釋是:這里實際上講的是處理九個方面的關系:君臣、父子、夫婦、諸父、族人、兄弟、諸舅、師長、朋友,也可以解釋成國家與人民、父母與子女、夫妻、父親的兄弟姐妹、族人、自己的兄弟姐妹、母親的兄弟姐妹、師長、朋友。這九個方面的關系處理好了,就是使這九對關系都能相互照應、相互尊重,形成一種平等的關系,而不是像在儒家思想那里只強調單方面的服從關系,就可以保證社會和諧、家庭和諧、群己和諧。社會和諧安定是和平的基礎,而家庭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中庸》引《詩》說:“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樂且耽。宜爾室家,樂爾妻帑。”(《中庸·第十五章》)中國俗語說“家和萬事興”,曾國藩解釋說:“夫家和則福自生,若一家之中,兄有言,弟無不從,弟有請,兄無不應,和氣蒸蒸,而家不興者,未之有也。”(注:《曾國藩全集》第12冊,遼寧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7127、7133、7357頁。)又說:“兄弟和,雖窮氓小戶,必興;兄弟不和,雖世家宦族,必敗。”(注:《曾國藩全集》第12冊,遼寧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7127、7133、7357頁。)所以,曾國藩堅持“和氣致祥”的觀點,認為“凡一家之中,……和字能守得幾分,未有不興,不和未有不敗者”(注:《曾國藩全集》第12冊,遼寧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7127、7133、7357頁。)。

中庸論是實現和諧論的方法論。中庸也可叫中行、中道,其核心含義是要求人們在待人處世的社會實踐中,堅持適度的原則,把握分寸,恰倒好處,無過無不及,從而實現人格完善、社會和諧。孔子說:“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論語·雍也》)以中庸作為區(qū)分君子和小人的標志,強調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認為天地萬物只有各得其“中”,才能相互依存:“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中庸·第一章》)。上古之世,堯治理社會“允執(zhí)其中”(《論語·堯曰》);盤庚“各設中于乃心”(《尚書·盤庚》);周公倡行“中德”(《尚書·酒誥》),用刑力求“中正”(《尚書·呂刑》,這些都是中庸方法的具體運用。有了中庸的方法就可以實現和諧的目的,所以《中庸》說:“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

仁愛論是和諧論的出發(fā)點。樊遲問“仁”,孔子回答說是“愛人”(《論語·顏淵》),具體就是“泛愛眾,而親仁”(《論語·學而》),“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論語·公冶長》)。在孔子仁愛思想的啟發(fā)下,子夏提出了“四海之內皆兄弟”(《論語·顏淵》)的著名論斷。他的繼承人孟子則說:“仁者愛人。”(《孟子·離婁下》)愛人不光是愛自己和自家人,還要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就可以收到“愛人者人恒愛之”(《孟子·離婁下》)的回報。由此出發(fā),進一步做到“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孟子·盡心上》)。這樣,由愛親人而愛百姓,由愛百姓而愛萬物,就可以實現仁政。仁政實現了,天下自然安定和平。宋代張載把這一思想進一步發(fā)揮成“民胞物與”的命題:“民,吾同胞;物,吾與也”(《正蒙·乾稱》),提倡“以愛己之心愛人,則盡仁”(《正蒙·中正》)。仁愛學說成為中國傳統(tǒng)美德的核心,成為中國人民處理人際關系和國際關系的基本準則。因此,仁愛常被儒家學者尊為“全德”,可以延伸到忠恕、孝悌、克己以及智、勇、恭、寬、信、敏、惠等美德,也可以延伸到仁政、德治。

大同論是儒家社會思想的理想境界。儒家社會大同思想始萌于《尚書》和《詩經》。《尚書·洪范》提出了“王道”,就是“無偏無黨,王道蕩蕩”。《詩經》中的《伐檀》、《碩鼠》反映出反對剝削、反對罪惡戰(zhàn)爭、向往樂土的思想。孔子也主張大同論:“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論語·季氏》)。孟子把仁政思想和大同思想結合起來,認為通過行仁政,“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善推其所為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儒家最集中論述大同思想的是《禮記·禮運》篇:“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yǎng)。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惡其不出于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不閉。是謂大同。”該篇還說:“天下為一家,中國為一人。”這種大同社會的特點是:以公有制為基礎,實行財產公有即財物不必藏于己;各盡所能,為社會做貢獻即出力不必為己;進行社會分工,使壯有所用、幼有所長;實行民主,講究信用,選賢舉能,消除私有觀念使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消除戰(zhàn)爭實現和平,社會安定沒有各種刑事犯罪。這種大同社會的藍圖正是一片和平景象。

漢代董仲舒所提倡的“大一統(tǒng)”和公羊派所提倡的公羊三世說,實際上也都是大同思想。不僅是儒家,其他思想家也有很多人提倡大同思想。研究者把中國古代的大同思想劃分成五種類型:一、依托遠古,向往原始社會,勾畫出大同社會的美妙藍圖,如儒家的大同論,道家的“小國寡民”、“至德之世”都屬這種類型;二、人間的社會追求采取了非人間的境界,如佛教的“凈土”、“極樂世界”,道教的“仙境”;三、用形象的語言塑造出大同社會的意境,如小說家和詩人的作品:陶淵明的“桃花源”、康與之的“西山隱處”(《昨夢錄》)、李汝珍的“君子國”(《鏡花緣》)等等;四、政治家和社會改革家對社會方案的制定,如先秦孟子、戰(zhàn)國農家許行的“君臣并耕”、東漢何休、北宋張載的井田制、魏晉鮑敬言的“無君無臣”論;五、屬于空想思想家的社會實驗,如東漢張魯舉辦的“義舍”、明代何心隱創(chuàng)立的“聚合堂”以及禪宗的“禪門規(guī)式”等。

綜上所述,可以說儒家的思想學說是一種秩序的和平學說。作為這種和平學說的補充,孔子“不語怪力亂神”(《論語·述而》),提倡“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論語·季氏》);孟子提倡“善戰(zhàn)者服上刑”(《孟子·離婁上》),反對“爭地以戰(zhàn),殺人盈野;爭城以戰(zhàn),殺人盈城”(《孟子·離婁上》),指斥“春秋無義戰(zhàn)”(《孟子·盡心下》)的不義戰(zhàn)爭。當然儒家并不是無原則地反對一切戰(zhàn)爭,對于正義戰(zhàn)爭,儒家是不反對的。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儒家還不得不參加一些抵抗侵略的戰(zhàn)爭。這正如中國的其他和平文化也不是反對一切戰(zhàn)爭,而是反對不義戰(zhàn)爭一樣。

中國近代的革命領袖孫中山對以儒家為主的中國和平文化進行了繼承,認為這種和平文化是一種王道文化,講的是仁義道德,在處理民族與國家的關系時,反對不講公理的強權政治,主張睦鄰友好。他在《民族主義》的講演中一再指出:“中國人更有一種好的道德,是愛和平”,“中國人才是世界中最愛和平的人”,反復指出“中國人幾千年酷愛和平……這種特別的好道德,便是我們民族的精神”,中國人“不但是很愛和平的民族,并且是很文明的民族”(注:本段均引自《孫中山全集》第9卷,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230—247頁。)。他本人就是按照這種王道文化的方針處理國際關系和國內民族關系的。

儒家的和平思想對中國的影響非常大,孫中山先生所提出的世界和平思想,就是在儒家思想尤其是儒家的倫理道德思想和大同思想的影響下,形成了天下為公、世界大同的思想,從而形成了世界和平的思想。其世界和平的思想包括:和平奮斗救中國,以國民會議來實現中國的政治和平統(tǒng)一,建設新國家;以中國的王道文化即和平的方法來聯合世界上受壓迫的民族,共同反對歐美列強的侵略壓迫,由民族主義達到世界主義,實現世界和平。

墨家的和平思想也是非常明確的。墨家的創(chuàng)始人墨子深諳戰(zhàn)爭,但他提出的尚同、非攻、兼愛更執(zhí)著地追求友愛與和平。墨子并不是反對一切戰(zhàn)爭,他懂得戰(zhàn)爭對于維護一個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和人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認為“食者,國之寶也;兵者,國之爪也;城者,國之自守也”(《墨子·七患》)。治理國家不能沒有工具,這個工具就是食、兵、城,“府庫實滿,足以待不然;兵革不頓,士民不勞,足以征不服,故霸王之業(yè)可行于天下矣”(《墨子·辭過》)。由此出發(fā),墨子十分重視軍隊和國防建設,把它提到關系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來認識。但是,墨子更痛恨戰(zhàn)爭,認為戰(zhàn)爭興師征伐,禍國殃民,荒廢農時,毀人城郭,割人莊稼,伐人樹木,搶人牲畜,燒人宗廟,殺人百姓,滅人老弱,奪民之用,廢民之力,涂炭生靈,所以兵器是罪惡之物,戰(zhàn)爭是兇險之事。他主張消除戰(zhàn)亂,制止戰(zhàn)爭,實現和平,而實現此舉只能靠兼愛,因為“若使天下兼相愛,國與國不相攻,家與家不相亂,盜賊無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則天下治。”(《墨子·兼愛上》)到這一天,均能“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使“天下之人皆相愛,強不執(zhí)弱,眾不劫寡,富不侮貧,貴不傲賤”(《墨子·兼愛中》)。值得肯定的是,墨家不僅提倡和平文化,而且實踐和平文化,墨子本人身體力行,有過止楚攻宋的實踐。楚惠王時期,楚越之間在長江進行水戰(zhàn),楚國請公輸盤造“鉤”和“鑲”兩種舟戰(zhàn)用的武器,打敗了越軍。約在公元前444年前后,公輸盤為楚國造了云梯,準備攻打宋國。墨子聽說之后,急忙從齊國動身,走了十天十夜,腳底磨破了,流血不止,用撕下的衣裳把腳裹住,日夜兼程,趕到楚國都城郢,力圖說服公輸盤、說服楚王,但他們仍堅持用云梯攻打宋國。公輸盤多次設攻城之機變,墨子多次把它瓦解;公輸盤用盡了全部攻城器械,墨子仍堅守有余。最后,公輸盤要殺死墨子,墨子說:“殺臣,宋莫能守,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雖殺臣,不能絕也。”(《墨子·公輸》)楚國終于放棄了攻宋的企圖,避免了一場戰(zhàn)爭。公元前405年前后,齊國要進攻魯國,這時墨子約74歲。魯國君請求墨子解救。墨子來到齊國,對齊王說:“今有刀于此,試人之頭,猝然斷之,可謂利乎?”齊王說:“利。”墨子說:“刀則利矣,孰將受其不祥?”齊王說:“刀受其利,試者受其不祥。”墨子說:“并國覆軍,賊敖百姓,就將受其不祥。”齊王終于悟到是自己將受其不祥,放棄了攻打魯國的計劃(《墨子·魯問》)。在墨子大約80歲時,魯國要攻打鄭國。墨子反復勸說魯陽文君,說攻其鄰國,殺其民人,取其牛馬粟米財貨都屬于不義之舉,終于打消了魯陽文君攻打鄭國念頭(《墨子·魯問》)。墨子一生中,為了反對諸侯之間的攻伐戰(zhàn)爭,以大無畏的精神奔走于諸侯國之間,阻止了多次戰(zhàn)爭,為正義的和平事業(yè)立下豐功偉績,以行動譜寫了和平文化的光輝篇章。

道家的無為、無爭和貴柔、守雌,既表現出一種宗教情懷,亦是非常典型的和平思想。老子理想的社會是“小國寡民”的社會,這是一種原始的村落社會:它是自然的,而不是文明的;是自由的,而不是強權的;是自給自足的,而不是交易互利的;是靜止的,而不是活躍的;是小規(guī)模的,而不是大規(guī)模的。“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老子》第八十章)。《老子》一書有多處是講兵法的,其中一條基本兵法是:“用兵有言:吾不敢為主而為客,不敢進寸而退尺。是謂行無行,攘無臂,執(zhí)無兵,扔無敵。禍莫大于輕敵,輕敵幾喪吾寶。故抗兵相加,哀者勝矣。”(《老子》第六十九章)還有一條是:“善為士者不武,善戰(zhàn)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老子》第六十八章)老子提倡“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強于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后,必有兇年。故善戰(zhàn)者果而已矣,勿以取強焉。”(《老子》第三十章)老子說:“兵者非君子之器也,不祥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老子》第三十一章)老子還說:“強梁者不得其死”(《老子》第四十二章);“兵強則不勝,木強則拱”(《老子》第七十六章)。莊子則主張萬物一齊的思想,提倡萬物平等和諧相處。這些思想都是來自老子對大自然的領悟而得出的大智慧,可以稱為取法自然的和平論。

兵家是以戰(zhàn)爭為主要研究對象的學者,他們對戰(zhàn)爭的規(guī)律進行了詳盡的研究,認為“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孫子兵法·謀攻》)。但是在孫武看來,戰(zhàn)爭不是目的,和平才是目的,作戰(zhàn)即使百戰(zhàn)百勝,也是不足稱道的,值得稱道的是“不戰(zhàn)而屈人之兵”,這就是他所說的“是故百戰(zhàn)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zhàn)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zhàn)也”(《孫子兵法·謀攻》)。《孫臏兵法》雖然研究了許多戰(zhàn)術原則,但也貫徹了不得已而用兵的思想,孫臏說:“樂兵者亡。”(《孫臏兵法·見威王》)又說:“窮兵者亡。”(《孫臏兵法·威王問》)這樣看來,中國的兵家也是主張和平的。這使我們回憶起辜鴻銘的一段話,他在回答歐洲人民到哪里去尋找取代軍國主義的新的道德力量時說:“我相信,歐洲人民會在中國——在中國的文明里找到它。中國文明中的這種使軍國主義失去必要性的道德力量,便是‘良民宗教’。可是,人們會問我:‘在中國不也存在戰(zhàn)爭嗎?’的確,在中國是存在戰(zhàn)爭的,不過自從2500年以前孔子的時代開始,我們中國人就沒有發(fā)生過像今天在歐洲所看到的那種軍國主義。在中國,戰(zhàn)爭是一種意外事故(accident),可是在歐洲,戰(zhàn)爭則是一種必需(necessity)。我們中國人是會打仗的,但是我們并不指望生活在戰(zhàn)爭中。”(注:辜鴻銘:《中國人的精神》,海南出版社1996年版,第22頁。)中國的兵家確實以戰(zhàn)爭為研究對象,但是他們也是熱愛和平的。

二、中國五大宗教的和平文化

在中國注冊的宗教有五個: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道教、佛教,信徒有一億多人。這五大宗教參與了許多世界性的和平文化行動。中國五大宗教組織在20世紀50—60年代以及1979年以后多次派出過宗教代表團,參加世界范圍內的各種宗教和平會議。1994年7月2日,中國宗教界和平委員會在北京成立,成員由我國宗教界知名人士擔任,趙樸初、丁光訓、安士偉、宗懷德、明yáng@①、韓文藻、傅天元分別擔任了該委員會的主席和副主席。委員會通過的《中國宗教界和平委員會章程》的條款,規(guī)定了該委員會是中國宗教界與世界上有關宗教和平組織相聯系的組織,其宗旨是加強我國各宗教團體及其信徒維護和參與世界和平事業(yè),發(fā)展同世界各宗教和平組織及有關人士的友好往來,共同促進和維護世界和平。1994年11月,該委員會派出趙樸初、丁光訓、劉柏年出席在梵帝岡舉行的世界宗教與國際和平大會。1995年8月14日,中國宗教界在北京舉行紀念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和中國抗日戰(zhàn)爭勝利50周年座談會,會上了《中國宗教界和平文告》。該《文告》稱,和平和發(fā)展是當代世界的兩大主題,和平是發(fā)展的前提和保障,維護和平是宗教徒的神圣天職。為了維護世界和平,委員會在《文告》中號召中國宗教徒:組織和平祈禱,每年的8月14日到8月20日,是中國宗教徒祈禱世界和平周;弘揚和平教義,編輯和平教義書刊,進行宣講和教化;參與保衛(wèi)世界和平活動,參加“世界宗教和平會議”和“亞洲宗教和平會議”及一切國際友好宗教組織的和平行動,支持有利于世界和平的倡議、決議;支持中國政府的和平外交政策;支持國際社會一切有利于緩和國際緊張局勢、遏制戰(zhàn)爭因素的和平主張,希望早日達成全面禁止核武器條約;與各國宗教界一起,為建立一個和平、合作、公正、共同發(fā)展、普遍繁榮的新世界而努力(注:參見王美秀:《中國宗教界和平委員會的工作》,王作安、卓新平主編:《宗教:關切世界和平》,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版,第78—79頁。)。中國宗教界為此而進行了不懈的努力,在世界宗教界贏得了榮譽。

中國的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基本教義在保持著自己組織的獨立性的同時,與世界基督教和天主教的教義沒有根本的區(qū)別。中國基督教和中國天主教這兩大宗教一直和睦相處,共同維護著和平事業(yè)。傅鐵山主教代表中國宗教界提出過如下倡議:第一,高揚和平旗幟,維護宗教的純潔性;反對利用宗教推行強權政治;反對利用宗教分裂祖國;反對宗教極端主義危害世界和平;反對邪教組織冒用宗教名義破壞社會安寧。第二,提倡宗教寬容與和解,創(chuàng)造和平共處的環(huán)境;正視不同文明和宗教信仰的差異,互相尊重,求同存異;加強不同文明和宗教信仰的交流,增進了解,實現和解;促進不同文明和宗教信仰的對話,平等相待,不搞對抗;發(fā)揮不同文明和宗教信仰的優(yōu)勢,維護和平,共同進步(注:參見傅鐵山:《高揚和平旗幟,提倡寬容和解》,王作安、卓新平主編:《宗教:關切世界和平》,第8頁。)。應該說,這一倡議代表了中國基督教和天主教的觀點,是這兩大宗教組織維護世界和平的基本主張,也能夠代表全國宗教界的意見。

中國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有十個:回、撒拉、東鄉(xiāng)、保安、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孜別克、塔塔爾、塔吉克。中國伊斯蘭教保持了伊斯蘭教的根本教義,又與中國傳統(tǒng)文化相結合,形成了獨具特色的中國伊斯蘭教文化,主張和平、純潔。中國穆斯林在中國生活了近1000年,他們與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每一個民族都能和睦相處,榮辱與共,發(fā)揚愛國、愛教、愛和平的優(yōu)良傳統(tǒng),擁護我國政府在國際事務中的和平主張和行動。

中國佛教與中國伊斯蘭教一樣,經過長期的歷史發(fā)展,與中國傳統(tǒng)文化相結合,形成既繼承了印度佛教的因素、又有中國特色的中國佛教。佛教教義的核心理論是非暴力論,和平是佛教實踐的主體。佛教繼承了婆羅門教和耆那教的非暴力和不殺生思想,把這一思想變成自己的基本戒律。佛教認為,人的行為是由欲望引起的,人的欲望是無止境的,欲望膨脹的結果,就有了貪婪的行為,掠奪和戰(zhàn)爭正是貪婪的表現,所以佛教提倡滅欲、不殺害生靈、眾生平等,不允許種姓壓迫的存在,這樣,社會、國家和人民之間的和平共處才有保障。這些平等慈悲的思想成為佛教和平思想的基石。佛教重視人的生命,正視人的存在,重視人的價值,提倡正確處理人與人之間、個人與家庭之間、個人與國家之間的關系,形成一種和睦、和諧的關系。但佛教的慈悲不殺生不是絕對的,佛教對惡人是要懲罰的,這是其和平思想的另一個方面。中國佛教把慈悲無我作為實現和平的根本途徑。美國總統(tǒng)羅斯福曾問太虛大師如何實現和平,太虛大師回答“慈悲無我”。“我”是紛爭的根源,要和平必須實現“無我”,“無我”才能無私,無私才能大公,大公才能實現和平。南北朝時,石勒、石虎視人命如草芥,濫殺無辜,百姓遭殃,佛圖澄以慈悲化度了他們,普救了天下蒼生(注:參見宏度:《佛教與和平》,王作安、卓新平主編:《宗教:關切世界和平》,第54頁。)。

中國道教繼承了道家的取法自然的和平論,認為宇宙間天地萬物都是由道氣所化生,人是道氣中和的產物,是天地萬物中最有靈氣的物類,人類處理自己和萬物的關系也必須取法自然,人類要以天地為準則,維護世界萬物生長變化過程的自然本性,不能人為地去破壞自然本性。在處理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問題上,道教繼承老子的主張:“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妄作兇。”(《老子》第十六章)即必須遵循自然規(guī)律,保持天地萬物的和諧。道教經典之一《抱樸子》反對殺生,反對妄為,指出:“然覽諸道戒,無不云欲求長生者,必欲積善立功,慈心于物,恕己及人,仁逮昆蟲。樂人之吉,愍人之苦,周人之急,救人之窮。手不傷生,口不勸禍。見人之得,如己之得。見人之失,如己之失。不自貴,不自譽,不嫉妒勝己,不佞讒陰賊。如此乃為有德。”(《抱樸子·內篇·微旨》)如果“彈射飛鳥,刮胎破卵,春夏燎獵,罵詈神靈,教人為惡,蔽人之善,危人自安,佻人自功,壞人佳事,奪人所愛,離人骨肉,辱人求勝,取人長錢,還人短陌,決放水火,以術害人”,那么,“凡有一事,輒是一罪,隨事輕重,司命奪其算紀,算盡則死”(《抱樸子·內篇·微旨》)。道教全真派道徒丘處機在1220年正月,不顧自己年邁體弱,以73歲的高齡,率弟子18人,自山東萊州啟程北上,爬高山,涉大川,跨戈壁,越荒漠,為結束“十年兵火萬民愁”的局面,勸誡成吉思汗止殺,“欲罷干戈致太平”,歷時兩年多,于1222年4月5日到達設于阿姆河(今阿富汗北境)的成吉思汗軍營。在軍營里,他每向成吉思汗論道,總以勸誡止殺為要。成吉思汗問他:“師每言勸朕止殺,何也?”丘處機回答說:“天道好生而惡殺。止殺保民,乃合天心。順天者,天必眷佑,隆福我家。況民無常懷,唯德是懷;民無常歸,惟仁是歸。若為子孫計者,無如布德推恩,依仁由義,自然六合之大業(yè)可成,億兆之洪基可保。”(《全真第五代宗師長春演道主教真人內傳》)丘處機實踐了道家取法自然的和平論。中國道教堅持《老子》和《抱樸子》等經典所提倡的和平思想,在當今時代繼續(xù)為世界和平事業(yè)貢獻著自己的力量。

由上述可以看出,中國的五大宗教在有關和平的論述上各有自己的主張,但它們的一致性是非常明顯的。它們都吸取了中國傳統(tǒng)文化“和為貴”的思想,貫徹到各自的教義、教規(guī)和行為活動中。各宗教之間互相吸納融通,形成了中國五大宗教的多元共存、和睦相處。中國宗教的這一傳統(tǒng),對于世界宗教處理相互關系也都提供了可借鑒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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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字湯氵換日的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