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究透支利率市場化變革
時間:2022-11-28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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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業務作為金融業的一項新興業務,正以迅猛之勢在國內發展。在為公眾提供“無擔保、無抵押、無指定用途的個人小額消費信貸服務”的同時,信用卡業務也為促進消費、拉動內需做出了積極的貢獻。然而,信用卡透支利率偏高制約著循環信用的使用。
目前,我國公眾用于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品的消費支出比例仍然過高,且生活性消費支出系剛性需求。因此,如果國家鼓勵通過信用卡產業的發展促進和帶動社會零售消費額增長,那么,過高的透支利率已成為主要的制約因素。
從國際市場看,信用卡年透支利率基本在18%以上,但對于人均GDP僅3000多美元(2008年統計)的一個國家的公民來說,確實偏高。在美國,使用循環信用的客戶占總用戶的50%以上,麥肯錫曾作過的調研結果表明:在中國僅有14%的持卡客戶使用循環信用。根據國際經驗,經營狀況良好的信用卡公司,其客戶使用循環信用產生的利潤可占信用卡收入的2/3。但是,當前人們普遍認為透支利率過高,循環信用使用人數較少是導致國內信用卡發卡行不能盈利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持卡人期望降低信用卡透支利率,經營者也在呼吁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場(個性)化。通過降低信用卡透支利率和實行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場化,進一步促進國內消費的增長和循環信用的使用是央行和發卡行要深入研究的主要課題。本文就降低信用卡透支利率和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場化問題進行初步探討。
一、降低信用卡透支利率的迫切性。
1.信用卡促進消費增長的作用日益顯著。
據媒體披露,2009年1~5月我國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長了15%。在這個過程中,銀行卡作為一種便捷的支付工具對促進消費增長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銀行卡已經滲透到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成為居民消費時使用最頻繁的支付工具。據央行統計,目前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已有30%以上是用銀行卡進行支付的,而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的這一比例更是接近或達到了50%,成為銀行卡消費支付的主力軍。銀行卡的普及使用不僅有助于降低支付體系的交易成本,同時由于其便利和快捷的特性更有助于消費者做出購買決策,消費行為會更加活躍。尤其是信用卡具有短期消費信貸的功能,在特定條件下能夠促使持卡人將潛在的消費需求轉變為現實的消費需求,對消費的拉動效應十分明顯。
2.剛性的透支利率限制了發卡行的自主定價和個性化服務。
持卡客戶的用卡頻率、交易金額、還款以及對發卡行的貢獻度都存在著較大的差異,而任何人使用循環信用時的貸款利率都相同,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或打擊了優質客戶的積極性,并影響了優質客戶的忠誠度。透支利率的剛性導致了發卡行風險定價模型的失效,同時,由于行政法規等各方面的限制,發卡行無法根據客戶的貢獻度自行定價。因此,發卡行希望能夠獲得一定的自主定價權,使一些貢獻度高的客戶可以享受到優惠的透支利率以及與之相關的配套服務。
3.客戶對高利率反響強烈。
很多客戶向媒體或者監管部門反映:因為“部分還款、全額計息”的規定使得選擇循環信用的客戶負擔的貸款成本過高,導致其產生逆反心理甚至拒絕償還貸款,一些發卡行也不得不在接到客戶的投訴后進行減免。此外,一些客戶在投訴時非常氣憤:賣(發)給我卡時沒告訴我,要知道利息這么貴我就不辦了!也有的客戶在投訴時說:我是在替沒有償還能力的子女還款,但經濟能力有限,只能承擔本金部分,“額外”的利息實在負擔不起,否則連本金也不還了!這類客戶使得發卡行處于尷尬境地。
二、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場化改革的主要意義。
我國自1996年開始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十幾年來央行累計放開、歸并或取消的本外幣利率管理種類超過100余種。隨著金融機構改革和利率市場化的穩步推進,央行應進一步授予金融機構利率定價自主權,完善利率管理,并通過央行的間接調控,引導利率進一步發揮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和調控宏觀經濟運行的作用。
目前,國內信用卡透支利率仍然按照十年前央行頒布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日息萬分之五實行,對透支后未清償部分以月為單位收取復利(年息18%以上)。這種“大一統”式的規定既未像其他貸款利率一樣賦予商業銀行自主定價的浮動區間,也未明文限定“全額計息”。雖然當前各家發卡行均已通過“分期付款”、“賬單分期”等形式規避了這一價格管制,但是由于“名分”認知、客戶定位和業務便利性等原因,信用卡透支融資并未獲得廣泛的推廣,相關服務并不充分。全球金融危機以來,央行已先后5次降息,但獨有信用卡利率“巋然不動”。而在歐美等海外市場,信用卡利率已伴隨各國央行的降息行動而逐步下調(信用狀況符合規定的持卡人所享有,由商業銀行自主定價)。據媒體報道,自金融危機以來,美國部分優質持卡人信用卡利率已下降50%左右。在臺灣,花旗(臺灣)銀行近日宣布對符合條件的“卡友”調降其信用卡循環信用年利率,由原12.99%~20%調整為11.74%~18.75%。因此,央行適時放開信用卡業務的利率管制,推動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場化是信用卡產業發展的必然,同時也會為促進消費、拉動內需,推動信用卡產業快速發展產生積極意義。建議將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場化的出臺時機和相關配套措施納入央行當前研究的重點課題之一,組織專人深入調查、認真研究。
1.信用卡透支利率及產業基本分析。
(1)信用卡產業的經營核算。
信用卡產業成本一般包括管理成本、資金成本、營運成本、作業成本、營銷成本、風險成本等。在信用卡業務發展初期,透支利息、年費、手續費收入是信用卡業務的主要收入來源。以上收入需要完全覆蓋信用卡經營成本,繼而盈余才能產生經營利潤。
(2)透支利息收入應成為信用卡業務的主要收入來源。
①國內信用卡市場年費收入日趨減少。由于市場培育不足,眾多持卡客戶習慣了低費甚至免費的服務,普遍對信用卡從幾十元到百元甚至數千元的年費有較大的排斥。加之市場無序競爭不斷升級,免年費或者彈性年費政策基本成為各行挽留客戶的重要競爭手段。
②商戶回傭收入逐日下滑。據麥肯錫的調研表明:中國目前的商戶回傭率與歐美國家相比要低30%~50%,并且在收單市場近乎殘酷的競爭下仍然面臨繼續下降的壓力。歐美國家平均的商戶回傭率大約在1.8%~2.2%,而國內各收單行的商戶回傭率幾乎都在1%以下。顯然,發卡行、收單行的回傭收入已無法覆蓋資金成本與營運成本。
③持卡人對使用循環信用并合理付息有需求。隨著用卡普及程度的提高,使用循環信用的客戶群體逐漸增多,并帶動透支(循環)利息收入的增加,循環信用必然是信用卡產業的經營重點和主要收入來源。以招行2009年半年報有關數據為例,截至2009年年中,招行信用卡計息余額占比由上年末的37.34%上升至37.95%,信用卡循環信用使用客戶占比為23.38%。這些數據顯示出,使用循環信用的持卡人在逐漸增多,透支利息收入也在相應增加。而發卡行只有通過細化經營,擴大循環利息收入,才能基本覆蓋其經營成本,實現盈利。
(3)透支利率非市場化服務缺乏競爭力。
根據目前大多數發卡行的計算機系統對透支利息計算方式的設置,只要信用卡持卡人在還款時未全部清償透支款,就會被計收透支利息,連續兩次以上未歸還最低還款額即被視為違約。在實際生活中常會出現由于對信用卡透支利息計算規則不熟悉而在某一時點未全部歸還透支款,被收取過高透支利息的事例。甚至僅差幾分錢未還清,而被收錄進個人信用記錄,導致客戶無法享受房貸7折利率優惠待遇而郁悶無比的報道(詳見2009年2月9日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關注你的信用報告:少還6分錢需多付利息1.59萬”)。這雖然是個極端的例子,但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發卡行在透支利息的計算方面尚有不完善、不科學,以及透支利率相對偏高、共性化服務缺乏競爭力等問題。
2.現行的透支利率政策束縛了信用卡產品的個性化。
客戶對發卡行的貢獻具有極大的差異性,而付出的貸款成本卻無任何差別,這就造成一些持卡客戶的用卡積極性受挫,逐漸減少了對某一信用卡品牌的依賴程度,進而使發卡行損失客戶、收入下降。為此,發卡行不得不想方設法地挽留客戶,送禮物、贈積分、免費用、返禮券等,不斷推出各種激勵措施吸引和挽留客戶,也不得不經常“踩線”經營。
3.單一的透支利率政策易導致市場的無序競爭。
國內各發卡行的信用卡業務基本沒有實現完全的獨立核算,仍然在依托母體銀行運作,難以清晰地對信用卡產品進行投入產出分析,劃分或界定某一產品的盈虧情況。為了規避監管,一些銀行實行“迂回”經營,靠“繞行”策略、打“擦邊球”來豐富自己的產品功能并作為與同業的競爭手段,以提高信用卡產品的收入,降低各種成本。比如,通過分期付款收取手續費的形式降低貸款利率(一般6期為3.6%左右,12期為7.2%左右,24期為15.6%左右);以“萬用金”、“財智金”、“現金分期”等為名目的低利率現金貸款(因不同客戶而異,約7%~12%,普遍低于信用卡循環信用利率)來規避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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