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分析論文

時間:2022-01-22 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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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分析論文

一、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發展的現狀

1.中間業務凈收入占比低

根據各個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年報資料,得到這些銀行近三年來中間業務凈收入的基本情況,見表1。

表1顯示,2007年,各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凈收入占全部凈收入比重分別是建行14.27%、工行13.5%、中行15.1%。可見,三年來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發展迅速,中間業務凈收入無論是從絕對數還是相對占比數來看,都有較大的增長,尤其是進入2007年,中間業務凈收入實現高速增長,工行2007年較2006年中間業務凈收入增加了110.38%,中行增加了91.92%,建行這一比例更是高達130.73%。這說明中間業務正受到各商業銀行的重視,日益成為商業銀行新的利潤增長點。然而,較之國外中間業務凈收入占比40%~50%的平均指標,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凈收入占比仍然處于相當低的水平,亟待發展和創新。

2.中間業務品種單調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開展的中間業務主要是利用銀行的人力與技術設備等資源為客戶提供初級層次的中介服務和勞務。近三年來,我國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構成及發展情況見下頁表2。

從表2可以看出,第一,各類中間業務的收入呈現出普遍加速增長趨勢。值得一提的是,及理財業務、托管及受托業務都出現了成倍增長。這說明:一方面,2007年我國資本市場非常活躍,資本供需均比較旺盛,理財及受托業務受到投資者的追捧;另一方面,商業銀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正受到廣大投資者的認同,銀行作為資本市場中介組織的地位凸顯;第二,各行中間業務的范圍比較固定,品種相對狹窄,缺乏創新。由表2可知,三年來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比較固定,而且,雖然各行已經開展了結算與清算、、托管、咨詢、信托等業務,但具體的服務品種卻較為單一。例如,在信托業務方面,我國銀行一般僅開辦信托存款、貸款、投資等,并沒有開辦公益信托等業務;在業務方面,如代收代付款項,目前也僅開辦少量的代收、代付業務(如代為發放工資,代為收取費用等);在咨詢業務方面,僅開辦查賬等簡單的業務,而為大公司充當投資顧問、財務顧問,為公司的收購、合并、重組提供咨詢服務等這樣的業務都沒有開展。另外,新興的中間業務,如資產證券化、互換、期貨合約,期權業務等,我國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涉足的非常有限。

二、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發展滯后的原因

1.銀行缺乏發展中間業務的利益驅動力

在西方發達國家,商業銀行市場化很早,為了在激烈地競爭中贏得生存,各商業銀行廣開門路,積極發展中間業務,促進了中間業務的蓬勃發展。而長期以來,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收益主要來自存貸利息差。加之,近三年來銀行進入了一個加息的周期,2007年6次加息使得銀行的凈利差進一步擴大;同時,2007年底開始的股市低迷又導致大量資金撤出股市流向銀行,進一步刺激了銀行逐利擴貸的動機。雖然2007年初至2008年國家已經15次調高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但是,銀行吸納資金的規模遠遠大于回籠央行資金的規模,這一切都導致了商業銀行資金存款活期化、貸款長期化的特點,對上市銀行的凈息差帶來正面影響,凈息差成為2007年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的最大驅動因子。表3為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2005—2007年凈利潤的同比增長情況。

國金證券的2007年銀行業研究報告顯示,凈利差在銀行業績增長的過程中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見表4。

巨大的資金流入量,豐厚的利差收益,使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缺乏發展中間業務的利益驅動力。

2.分業經營嚴重制約了部分中間業務的開展

為了防范風險,規范操作,加強管理,我國金融業長期以來實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制度。隨著銀行業在金融體系中地位的突出,分業經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銀行、證券、保險企業之間的業務互通,使許多表外衍生中間業務的創新和發展受到了制約,如金融期貨、期權、貨幣互換等與證券業務聯系甚密的中間業務至今無法開展。近幾年來,理論界和銀行界關注實行混業經營的呼聲日高,政府雖然也有所關注,但金融企業分業經營制度仍然沒有動搖。許多銀行紛紛另辟蹊徑開始了有益的嘗試,如中國銀行通過收購香港注冊的保險公司,從而繞過政策的限制推出保險業務。但是這樣既耗時,又有諸多資金面和政策面的限制,不具有普遍性。適度的混業經營成為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突破發展瓶頸的重要推動力。

3.經營環境不成熟限制了中間業務的發展

從法律環境來看,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開展中間業務缺乏相應的配套法律支持。如銀行混業經營尚存在法律禁區;規范銀行和客戶之間關系的法律法規不健全,不能適應業務發展需要;在國際結算業務中,面臨國內有關法律如何與國際法律、慣例的接軌問題;國內信用證、理財業務等新型中間業務,也面臨著國內的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問題。

從市場環境來看,我國的市場機制正處于轉軌時期,金融市場還處于初級階段,各市場主體和要素尚不完善和健全,銀行開展中間業務缺乏強有力的依托。而中間業務的拓展要求金融市場發育比較成熟,市場要素完備,這不僅關系到資金融通的連貫性,金融工具的多樣化,還體現在中間業務得以延伸的各種復合的市場連通及融資關系。如商業票據市場、同業拆借市場、債券市場、期貨市場以及離岸金融市場等的發展都有賴于一個成熟的金融市場。而我國國內的各類金融市場發展程度不一,普遍不夠成熟,交易數量少,操作不規范,這些因素無疑制約著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拓展。

三、促進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發展的建議

1.樹立現代商業銀行多元化經營理念

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實施多元化經營戰略,是受其外部宏觀經營環境與自身經營狀況共同影響和制約的必然選擇。一方面,存貸利差的擴大是宏觀調控的結果。近幾年來,世界各國通貨膨脹壓力增大,由于盲目投資造成的樓市泡沫和股市泡沫危如累卵,為了消除可能到來的經濟危機,世界各主要經濟體先后多次調高利率及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實行緊縮或穩健的貨幣政策。如果以后出現通貨緊縮的現象,為了刺激消費、投資和外貿,政府也可能調低利率,從而導致存貸利差減少。可見,存貸利差給銀行帶來的收益只是眼前利益,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應該立足長遠,大力發展中間業務。另一方面,從微觀層面看,外資銀行進入中國后,第一步就是要利用其先進的科技和豐富的經驗,在中間業務上搶占先機。而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由于歷史包袱重、業務單一等原因,在競爭中處于極其被動的地位。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要扭轉經營困境,必須在不斷盤活存量資產和優化資產增量的前提下,努力擴大負債規模。同時,進一步拓展業務經營范圍,實施多元化戰略。中間業務以其鮮明的風險收益特征和與資產負債業務的高度互補性,成為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實施業務多元化戰略的必然選擇。一方面,銀行以中間業務為發展方向實施多元化戰略,可以改善財務收入結構,提高綜合經營效益,從而徹底改變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片面依賴存貸利差收益、收入結構過于單一的經營狀況。另一方面,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的各種資源,以中間業務促進傳統資產負債業務的發展,從而實現各項經營業務的良性互動。

2.允許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適度混業經營

目前,西方商業銀行經營的中間業務品種繁多,尤其在各國紛紛打破分業經營的限制、實行混業經營以來,為滿足客戶各種需求,商業銀行不斷加大金融創新力度,金融產品日新月異、層出不窮。以美國銀行業為例,其中間業務的范圍涵蓋了傳統的銀行業務、信托業務、投資銀行業務、共同基金業務及保險業務等。它們既可以從事貨幣市場業務,也可以從事商業票據貼現及資本市場業務。因此,我國可以在加快商業銀行產權結構改革的同時,探索適度實行混業經營,在不違背相關法規的基礎上,尋求銀證、銀保合作的途徑,更有效地發揮我國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規模經濟效應,提高銀行的收益率。國內金融理論界和實務界應該積極尋找恰當的分業與混業的交匯點,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等可以選擇的途徑,充分利用當前的政策環境,探索分業經營模式下的業務交叉經營。

3.建立和完善金融監管的法律法規體系

法律法規的建設主要在以下三個方面加強:第一,理順已出臺的有關中間業務監管的政策、法規。對于已經存在的相關法規,要匯總使之系統化,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實施細則,以增強其可行性。第二,彌補法律缺陷和法律空白。中間業務,特別是衍生工具類中間業務,品種繁多且涉及多個法律部門,國內相關的配套性法規與國際法律或管理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比如,凈額結算協議安排(歐美國家為了繞過他國破產法而允許本國企業采用的一種金融工具結算方式)就與我國的破產法相抵觸。另外,適度混業經營也需要法律的保護和支持。怎樣開展混業經營,如何保護混業經營,混業經營中銀行之間、銀行與客戶之間的責、權、利關系如何界定,這都需要法律法規的規范和指導。第三,法律法規應該體現公平原則。規范銀行與客戶的關系,國家控股銀行與機構控股銀行、內資銀行與外資銀行行為的相關法律應該體現“公平”的原則。不公平的法律不僅不能保護商業銀行的收益,反而會嚴重的危害商業銀行健康持續的發展。

4.建立與完善中間業務的風險防范機制

首先,要加強對客戶的信用評估調查。在開展中間業務時,要建立客戶信用資料檔案,對于授信類中間業務要嚴格規定保證措施。其次,建立和完善中間業務監督制約機制。在中間業務經營過程中要堅持實行操作、管理與監督分離制度,嚴格區分操作職能、管理職能和監督職能,強化內部制度控制。針對中間業務品種技術含量高的特點,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還應積極推行現代化、電子化和網絡化的高新技術手段,實現業務操作與監督職能的高度自動化。再次,建立和健全中間業務風險監測與控制體系。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應根據不同種類和性質的中間業務品種,制定相應的風險系數與風險識別標識。要參照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原則,借鑒國外商業銀行的成功經驗,建立符合自身經營特點的中間業務風險衡量標準與風險監測體系。同時,還應將中間業務的風險監控與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對風險較高的信用類中間業務確定相應的權重系數,將之列入全部風險權重資產的范疇進行綜合經營風險監控。對于風險較高的信用類中間業務,還要設立單項上限指標進行限制;對于中間業務風險指標超警戒水平的銀行,應停止辦理新的信用類中間業務,直到其風險監控指標恢復到正常水平。

5.實施有效的市場營銷策略

一直以來,由于銀行自身對產品缺乏營銷,使相當一些中間業務還未被社會認同,沒有真正形成社會需求。因此,銀行應該采取有效措施,普及金融知識,推銷中間業務品種和服務,擴大市場占有率。首先,根據客戶對銀行收益的影響,將客戶劃分為不同的層次,為提供差別化服務做好準備;然后,根據客戶的特點實行個性營銷;最后,定期進行成本效益分析,加強對成本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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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摘要:商業銀行發展中間業務,可以在不改變資產負債表的情況下,擴大業務規模,提高經濟效益。目前,我國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尚處于初級發展階段,與發達國家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發展水平相距較遠,如何加快中間業務的發展,實現多元化經營,拓展新的利潤增長點,對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