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探析
時間:2022-12-06 10: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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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手段存在的問題。1.市場化處置程度較低,缺少創新型工具。就現階段商業銀行處置不良貸款行為方式和手段來看,2017年以前以現金回收、清收、資產重構及核銷等方式為核心的處置模式較為盛行。2017年,商業銀行全方位建立了入股置換新方法,但從整體來看,采用市場化方式處置不良貸款的工具和手段仍然較少。常規性處置方式主要是以物抵債或呆賬核銷。常規性處置方式常常帶有大量資金投入、人力投入,且面臨各種不確定性因素較多。如以物抵債的方式雖然可以獲得部分資金的償還,但抵債物所有權或處分權的確定及變現仍然需要耗費商業銀行大量時間成本;在運用貸款呆賬核銷處置方式時,有可能對商業銀行經濟效益帶來負面影響,增加銀行運營成本,為銀行帶來負擔。2.資金變現存在困難,回收時間過長。從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具體操作來看,現階段采用的處置方式具有開展進度慢、回收時間過長的缺陷。在實際處置的過程當中,抵物資產多以房產、汽車等為主,變現能力相對較差,且現金回款時間過長,嚴重阻礙了不良貸款回收工作的開展。與此同時,固定資產所有權的確定工作需要較長周期,抵債資產確權程序又相對復雜,這些都是導致資金回收時間過長的主要原因。采用資產重組的方式也存在類似問題,因為在資產重組前需要進行充分考察、方案設計等準備工作,待企業達到盈利指標后,才能階段性地收回貸款資金,這種方式不僅資金回收周期長,并且前期資金投入數量較多。(二)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1.粗放式管理,監管制度落實不到位。商業銀行在不斷改革創新發展的過程中,對不良貸款的處置水平處于上升階段,但是管理質量仍然較為粗放,存在監管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情況。其一,對不良貸款的監督管理范圍較小,且落實也不夠準確到位。在處置不良貸款工作中,時常出現訴訟失效、債務人不明去向的情況,造成處置工作難以開展。其二,處置工作不能針對具體不良貸款信息開展,對相關信息收集、整合、處理的分析力度不夠,難以準確歸納處置重點安排后續工作。其三,不良貸款處置情況的內部信息披露存在缺陷,部分領導人員對不良貸款具體處置情況不夠了解,導致領導、責任人等不能實質性發揮自身職能。其四,對市場化信息敏感度不足,不能全方位、多角度地掌握市場信息,進而難以根據市場信息的實際變化構建更加符合外部情況的處置方案。2.不良貸款責任認定和追責制度存在問題。不良貸款的責任認定制度是處置管理中的重要內容,但商業銀行在面對現實性責任認定工作時,普遍缺乏合理的辨識性,差異化和針對性,從而造成相關責任人數量不斷增長、基數較大。在后續追責時期,由于人數眾多,衍生出由于工作強度大、程序復雜等原因造成的敷衍了事情況。很多商業銀行在進行處罰時往往以單純性的罰金方式為主,缺少相關預警機制。責任認定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不完善,對不良貸款的處置工作產生嚴重負面影響,同時也間接地對不良貸款行為形成誘導作用。[1](三)外部環境對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的制約。1.不良貸款評估困難,處置工作存在違規風險。外部環境是影響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工作的重要因素。不良貸款是不具備市場公開價值的資產,需要對其進行科學合理的評估。然而,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的處置水平相對發達國家仍然存在較大差距,且缺乏統一化的評價標準和體系,造成估值準確度低、估值效率低等問題。在市場定位方面,需要通過商業銀行、債務人或第三方評估機構對貸款進行估值。作為不良貸款轉移方的商業銀行,以及不良貸款兼并方的資產企業,極易在評估價值問題上出現歧義。商業銀行力求爭取更高的價格,最大化完成不良貸款的處置工作;資產管理企業希望降低評估價格,從而以更低的成本獲取更大的利潤。[2]因此,在這樣的環境下,商業銀行由于評估體系不完善、議價能力有限,時常出現評估價格過低,導致商業銀行經濟損失情況的發生。2.相關法律法規欠缺,處置工作難以“有法可依”。商業銀行在不良貸款處置的過程中,還受外部各種環境因素制約,法律法規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方面。對不良貸款處置問題,我國法律始終缺乏一個系統化、全面化的專項法律法規,對商業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的不良貸款處置問題缺乏科學有效的制約機制。商業銀行在落實不良貸款處置環節,往往根據經驗和企業內部規定進行,難以實現處置環節上的“有法可依”。當前法律法規也難以對商業銀行的債權形成有效保護,雖然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確立清算方案,但并沒有明確規定商業銀行的此類權利在受到不法侵害時應該怎樣處理。同時,商業銀行需要支付訴訟費、破產費、人員勞務費等費用,這些費用和時間成本有時會超過債務本身。
二、處置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問題的策略
(一)不良貸款處置認知層面的優化策略。1.提高不良貸款處置的重視度,全方位、深層次感悟不良貸款問題的嚴重性。為優化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工作,首先需要充分了解、認識不良貸款對商業銀行的危害性、不可確定性和不可避免性。其一,不良貸款嚴重威脅商業銀行經營的穩定性,為其帶來各種風險,存在經營隱患。其二,不良貸款具有雙面性,要對不良貸款予以合理認識,提高全體員工日常工作中的警惕性,全面增強債務清收力度。同時,還要以平靜、理智的心態面對不可避免的不良貸款現象。[3]此外,還應充分認識不良貸款產生更深層次的原因,需要明確不良貸款產生不是單方面的銀行內部問題,也不是外部環境單獨引發,而是二者相互作用的綜合結果。不良貸款產生的內部原因在于銀行管理問題、銀行體制問題和行政問題以及人力資源問題等多個方面,如法人治理結構、銀行運行機制、銀行人員綜合素質等;外部環境主要是被服務主體的特殊性質、法律的不完善、市場環境等因素的影響。2.轉變傳統處理思路,優化處置管理理念。首先,商業銀行在不良貸款處置過程中,需要改變傳統管理思路和管理理念,充分認識不良貸款屬于銀行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將其視為具有特殊性質的金融資產加以重視。銀行應提高對不良貸款處置管理工作的重視度,采用具有前瞻性、普適性、針對性的科學處置策略,不能僅憑處置部門的單方面力量,銀行內部各職能部門需要形成一個密度極高的處置共同體,以聯動、共享、相互配合的方式完成處置工作。[4]其次,不良貸款作為一種具有特殊性質的金融資產,處置工作要有較高的時效性。商業銀行應盡量避免因工作效率低,導致不良貸款處置工作錯過最佳時機的情形。商業銀行必須精準把握不良貸款處置工作開展時機,有效避免不良貸款的深層惡化,進而減輕不良貸款的清收難度。(二)內控機制建設層面的優化策略。1.立足于數據時代,全面建設信息化銀行。在信息化、數據化時代的背景下,商業銀行需要充分利用時代優勢,發揮信息化技術驅動銀行發展的功能,著力構建信息化綜合平臺。建立有效、快速、穩定、共享的新型交流機制,全方位、深層次、多維度整合客戶信息,實現預警信息的開放式共享,扭轉傳統模式下信息不對稱引發的各種風險問題。一方面,建設科學化不良貸款計算機管理系統,完善不良貸款監督管理控制機制,使風險系統與其他部門形成緊密鏈接和無縫全程對接,有效防范管理工作落實不到位、檢測及時性差、債務人不知去向等風險問題。此外,該管理系統還應具備不良貸款信息的整合、處理、分析功能,智能化判定風險程度與清收難度,對不良貸款實施按種類劃分和科學排序,并依據分類結果落實處置工作。另一方面,強化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信息披露功能,對不良貸款進行信息披露,使銀行領導、債務清收責任人真實掌握不良貸款處置工作的進展情況,從而擬定更加符合實際情況的處置計劃。2.完善銀行內控機制,打造高質量風險管理模式。商業銀行在處置不良貸款的過程中,需要以企業內部控制機制為切入點,對不良貸款形成防范作用,從增量、余額兩個方面著手。第一,要實現貸款工作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將不良貸款行為扼殺于起點,從貸款調查、信用評級、貸時審查等工作到貸后管理、征信檢測,對客戶風險情況變化做出提前預警,有效規避信貸風險的發生。第二,強化不良貸款雙向管控與問責制度管理,切實落實責任人義務與責任,以責任終身制嚴格要求責任人,履行違規必罰、失職必問的基本原則。[5](三)金融創新層面的優化策略。1.充分利用風險緩解工具,創新清收手段。從商業銀行現行不良貸款處置模式來看,普遍將清收與核銷作為主要處置手段,市場化措施、工具利用率較低。商業銀行應建立全新市場機制,充分展現市場供求、產品設計、商品定位等工作的重要價值,提升不良貸款處置效能,利用不良資產證券化與多功能金融衍生工具。以美國眾多金融機構不良貸款處置過程為例,大多數金融機構不受傳統處置方式的制約,能夠充分利用金融市場創造出更加符合實際情況的新工具、新方法。[6]因此,我國商業銀行需要樹立一種“以創新求發展”理念,將證券化不良資產、市場化風險緩解工具、債券轉股權以及“互聯網+”的不良貸款處置方法引入清收工作。2.致力于金融創新,轉變傳統盈利模式。隨著各行各業市場化進程的不斷深化,傳統信貸業務以賺取息差收入為主要手段的盈利模式,逐漸對商業銀行利潤形成壓縮作用。同時,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又進一步為銀行的傳統信貸業務帶來更大風險。鑒于此,商業銀行應積極整改傳統盈利模式中存在的諸多缺陷,強化金融創新,拓展延伸中間業務,提升商業銀行抵御風險的水平,從而對不良資產的產生形成防御作用。
三、結語
盡管我國商業銀行對于不良貸款處置水平有了顯著提升,但仍然存在較多問題,針對目前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存在的主要問題,本文從強化不良貸款處置的認知、完善內控機制、致力于金融創新三個層面對不量貸款的處置提出了優化策略,旨在為我國商業銀行提供更有效的不良貸款處置方案,增強商業銀行抵御風險的能力,從而維持商業銀行的穩健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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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茵 單位: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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