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機制研究論文

時間:2022-02-11 0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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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機制研究論文

一、我國版權困境

與英美等版權貿易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版權貿易產業起步較晚。而版權貿易產業中版權體制還不完善。目前,經國家批準成立的專業版權機構有28家,從業人員也不過百余人,而其中23家都只限于圖書版權的,而真正能在版權貿易中發揮作用的只有三四家。

除此之外,在整體質量上,我國的版權機構還存在以下問題:

1、在體制方面,中國的版權公司大都是事業單位,個別是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大都是地方版權局或是版權處的公務員兼任,體制缺乏靈活性,制約行業發展;而國外的版權公司大都是企業單位,由專門且專業的版權人負責版權工作。

2、在范圍方面,國內的工作涉及提供版權咨詢、版權糾紛和訴訟等,同時也逐步參與前期的圖書選題策劃和后期的營銷發行,甚至在某種程度上介入出版;國外,主要是作者,與作者簽訂委托協議,代表作者這許可或出賣版權給國內外各種各樣的媒體,在最大程度上維護作者的權益。

3、在內容方面,國內是以圖書版權為主,內容比較單一。也一些音像、影視版權及相關版權;歐美國家版權涉及各個版權相關領域,發展得比較成熟完善,青睞于小說和非小說暢銷作品的作者。

4、在從業人員方面,國內一共百余人,每個公司多則十幾人,少則兩三個人,人員不足,而且文化水平、外語水平、談判水平、辦事能力和交往能力都不夠成熟;國外版權公司的員工數量充足。而且具有專業的工作素質和能力。

二、西方版權內生性組織模式

英美版權貿易產業發達,主要原因之一為擁有大量的版權貿易機構,西方版權機構的發展,內生組織功不可沒。好的組織機構都是內生性的NGO組織。英美的代表性版權公司有商業性的版權公司;也有非商業性的,行會組織形式的非盈利性NGO。后者是主體,比如美國的全美書商聯合會;作家代表人協會,作曲家、作家和出版家聯合體,音樂放送聯合體,英國的英國版權公司等。英美國家的類似商業行會性質的NGO,實際上是在從業者自發下內生形成的非盈利組織,這些組織由于是行會內部組建的,所以一般規模較大,面也很寬,而且具有很強的權威性,不但能夠替組織成員維護各種權益,還能夠代表組織全體成員與其他國家相對應的組織交往。下面就對英美版權機構組織做一些介紹:

1、美國書商聯合會ABA(TheAmericanBooksellersAssociation)是獨立的書商們組建的國家級貿易聯盟,1900年11月15日建立,代表著美國零售書商的利益。為書商提供培訓,服務和各種產品,辯護和相關的商務信息。它不僅僅是一個純商業型的貿易組織,它持續為其成員提供培訓,研究,信息和辯護的服務,從第一版的圖書購買手冊到1999年建立的BookSense網站(項目),ABA成員一直為大眾提供著多樣,富于知識性的和熱情的服務。

2、TedWeinsteinLiteraryManagement(簡稱TWLM)是最重要的美國版權公司,是作家代表人協會的會員,同許多作家和成人非小說散文文學工作。客戶包含新聞記者、學者、熱衷者和其他專業作者。他們不只是作者的版權,還為作者提供一條龍的各方面服務,諸如提及的為作者尋找機遇主動牽線搭橋,也負責圖書出版過程中的各種事項,是一種全權的公司。

3、美國的作曲家、作家和出版家聯合體(AmericanSo-cietyofComposers,AuthorsandPublishers,簡稱ASCAP),1914年2月13日創建于紐約,意在保護其公司會員的音樂作品版權,之后在紐約的錫盤巷(TinPanAlley,注:美國音樂的發源地,流行歌曲作家和出版商的集中地)聯合了大多數的作家和出版商。ASCAP早期的會員囊括了當時最活躍的作曲家。不久之后許多其他卓越的作曲家也加入了進來。直至2007年八月,ASCAP聲稱他們的作曲家、作家和音樂出版商的會員人數已經達到了30萬人。ASCAP是美國僅有的播出權組織,它通過監控其公司會員音樂的公共演出來保護會員的音樂版權,從而給予會員以補償。ASCAP將使用其會員音樂作品的許可費收集起來,然后作為版費分發給原作者。2005年。ASCAP一共收取了7.5億美元的演出許可費并將其中的6.46億美元作為版費分發給了會員,而剩下的12.5%則留作公司的運作費。

4、音樂放送聯合體(BroadcastMusicIncorporated,簡稱BMI,美國)創辦于1939年,作為與ASCAP的競爭對手,同ASCAP一樣主要播出權,性質也同ASCAP一樣。BMI發放給音樂使用者的許可證包括以下方面:電視臺、廣播電臺和網站,新媒體,包括互聯網和移動技術,如播客、手機鈴聲、衛星音頻服務。

5、英國版權公司(ThecopyrightlicensingAgencyLtd,簡稱CLA),稍微有些不同,是國家級的出版公司,但同時又為非盈利性機構。擁有豐富的資源——英國作家授權和收藏學會、英國出版商授權學會、英國設計和藝術家版權學會會員及非會員;其主要工作在于建立版權所有者和消費者的聯系:定期出版期刊、定期舉辦不同專題的版權展覽或洽談會。該機構與許多國家的版權機構都有聯系和業務往來。

而在我國,這樣的自發內生形成的組織還不夠多,現存的大多是為了進行組織交往而設置的。其業務范圍還需要擴展。

三、版權機構與體制中問題的制約

由于版權機構數量的不足和整體質量的有待提高,帶來了如下后果:

首先,這使得我國的版權貿易產業資源配置不夠合理。就版權貿易中的情況來看,規模和品牌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成敗,海外版權貿易機構和國內相關機構打交道的時候。一直非常重視那些有一定資金規模和專業團隊、實力較強、講信譽、懂規劃的出版社或出版機構,像上海譯文出版社、商務印書館、清華大學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三聯書店等就比較受重視,而其中一些出版社已經與海外相關機構建立了長期穩定的業務聯系。我國有的比較大的經常進行版權貿易的出版社比如外研社、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專門成立了版權部門,并為之配備了專門的人才,制定了完善的管理機制。但是相對于這些出版社,大部分的出版社都是沒有相關的人才和機構的。有些人認為就是由于這樣各出版社的版權貿易才沒有得到更好的發展,實際上他們是沒有考慮到這個因素——中小型出版社本來做的版權貿易就不是很多,如果專門設立機構培養人才會浪費資源。但由于版權貿易是復雜且專業的事情,又必須得由專門的機構人員來操作,所以在國外這種版權交易都是由專業的版權機構來進行的,因為這樣做有助于資源的合理配置。然而我國由于版權機構數量太少,一些小型出版社如果要進行版權交易,也不得不成立專門的部門和尋找專業人才,這就嚴重影響了版權貿易產業的資源配置。

其次,版權機構的缺乏影響到了版權貿易專業人才的培養。版權貿易專業人才比較緊缺。發展版權機構一是可以緩解這種緊缺的狀況,二是可以培養更多的相關人才,然而版權機構的缺乏也對其產生了嚴重的影響。有文章說我國“精通外語、熟悉出業務版并和國際版權知識的高層次管理人才十分緊缺。”這制約了我國版權貿易工作向深度和廣度上發展的后勁。因此不少文章提到搞好版權貿易需要重視人才建設,但是出版社在進行人才建設的時候,也必須考慮投入產出以及遠期規劃。如果出版社本身并不大,涉及不了多少版權交易的時候,專門花巨資進行人才培養還不如花少得多的錢請版權機構來交易。出版業是一個分工較細的行業,版權貿易離不開高素質的版權公司和版權經紀人。這些人才的培養,除了依靠高等院校之外,還可以借助社會上其他的力量,比如借船出海,聘請的版權經紀人,或利用專門版權機構了解版權貿易的談判技巧、版權合同訂立、版權合同履行、版稅管理結算等知識,憑借其熟悉海外出版市場的特點,幫助中國出版社輸出中文圖書版權,開拓海外市場。然而由于我國版權機構的缺乏,不但很難通過版權機構的渠道使人才緊缺的狀況得到緩解,而且也使得版權專業人才的培養受到了制約。

最后,版權機構的這些不足直接影響到了中國的版權貿易,是版權貿易不平衡的重要成因之一。近四年來我國的版權引進與輸出中。中美貿易逆差巨大。據我國國家版權局統計,在中國的版權貿易中,中美版權貿易占有很大的比重,2000年以來,中國每年從美國引進的版權項目是最多的,而且比重也在增加。“如2005年中國圖書版權引進了9382項,其中從美國就引進了4068項,占近43%。從中美版權貿易數量來看。中美版權貿易存在著嚴重的逆差,2000年至2005年美國輸出到中國的版權數量是從中國引進的版權數量的456倍,其中2003年中美版權貿易引進與輸出的比例高達1100:1,就連最好的年份2005年也達到了246:1的比例。”國內版權機構太少,質量也有待提高,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中國版權產品的“走出去”,這進一步拉大了中國版權貿易特別是與英美發達國家的差距。

四、版權體系改革措施

由于國情不同,英美版權貿易發達國家的一些模式是不能硬搬到中國來的,我們必須有所選擇,只借鑒那些確實能夠推動我國版權的發展,促進我國版權貿易產業繁榮。提升我國的文化軟實力的方面。基于這種觀點,可以得出如下建議:

1、放寬政策。改革體制,鼓勵非公有制企業成立版權公司,從而促進行業發展,同時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規范版權市場;

2、出版機構要走規模化、產業化道路,強強聯手,擴大規模和經營范圍,特別是要有機地聯合起來進行經營;

3、通過發展版權機構培養專業的從業人員,給現有的業務員進行專業的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和素質;

4、準確定位,明確消費群體——了解自身利弊,揚長避短,同時把握消費者的心理,滿足消費需求的同時,開辟新的國內外市場,引導消費;同時開展品牌戰略,提高服務質量;加強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確發展方向;

5、進行一些體制上的創新,特別是應該發展內生性組織。通過國外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那些自發的內生性NGO組織如ASCAP,BMI和CLA作為公益性的版權機構能夠很好的維護成員的權益,協調各種糾紛,制定各種規范,這些聯合體由于規模大、有權威性、又是公益性組織,所以能夠很好的消解該行業的商業化傾向和那些商業化公司的惡性競爭。由于它們的存在,使得那些文化性強的作品的出版得以實現并且使嚴肅作家和非主流作曲家的繼續創作成為了可能。也由于它們的存在。使得各種大型的商業公司都認識到要提高自身的文化品位和作品的含金量。這些內生性組織在英美國家的版權貿易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摘要本文試圖通過與西方版權貿易發達國家的比較,抓住版權體制創新做一些解析:在版權方面,其機構和制度都在中國有待發展,但是需要注意的問題不僅僅是規模化和人員培訓等皮毛小事,還要思考如何培育版權貿易中的內生機制,使得內生性非盈利版權機構發展壯大,以此促進中國版權貿易的發展和應對來自國際版權貿易巨頭的競爭。

關鍵詞版權貿易版權內生性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