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貿易特征及負面影響論文

時間:2022-03-27 0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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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貿易特征及負面影響論文

摘要:隨著世界貿易自由化的進一步發展,一種新的貿易保護策略——綠色貿易壁壘隨之而來,綠色貿易壁壘是近年來發達國家限制發展中國家產品進入其國內市場的重要貿易保護措施之一。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出口產品深受綠色貿易壁壘之害。本文在闡明綠色貿易壁壘的涵義特征的基礎上,著重分析了其對我國出口貿易的負面影響

關鍵詞:綠色貿易壁壘特征負面影響

綠色貿易壁壘(GreenTradeBarriers),又稱綠色壁壘、綠色技術壁壘、環境壁壘或生態壁壘,產生于20世紀80年代后期,20世紀90年代開始興起。這是繼貿易技術壁壘之后的又一種新型的非關稅壁壘形式,是指在國際貿易活動中,進口國或地區以保護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為由,以保護本國產品和市場為目的,通過頒布復雜多樣的環保法規、條例,建立嚴格的環境技術標準和產品包裝要求,建立繁瑣的檢驗認證和審批制度,以及征收環境進口稅方式對進口產品設置的障礙,以防止或抑制他國產品進口對本國或該組織成員國市場的沖擊而實施的一種貿易壁壘。

一、綠色貿易壁壘的特征

1.廣泛性。綠色貿易壁壘保護的范圍極其廣泛,它涉及資源環境與人類健康有關商品的生產、銷售方面的規定,凡是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人類健康有關的產品貿易均在保護之列。

2.合理性。綠色貿易壁壘標榜保護地球生態環境與人類健康,而在環境污染日益嚴重生態環境遭到極大破壞的背景下,人們對生存環境和生活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人們越來越認同綠色貿易壁壘,有一定的合理性。

3.合法性。綠色貿易壁壘是以一系列國際國內公開立法作為依據,發達國家通過環保立法,為綠色貿易壁壘提供法律支持,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

4.隱蔽性。綠色貿易壁壘沒有限制哪個具體國家,表面上是一視同仁。但是綠色貿易壁壘隱蔽于具體的貿易法規和國際公約的執行過程中,各種檢驗標準極為復雜,往往使出口國難以應付和適應。

二、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貿易的負面影響

1.出口產品的數額減少。發達國家憑借其強大的經濟實力和先進的科技水平,蓄意提高環保標準,通過立法或制定苛刻的環境技術標準,使發展中國家難以適應和承受,從而將來自于發展中國家的相關產品拒之門外。而我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也毫無例外地受到了嚴重影響,我國出口貿易相當部分是以初級低附加值產品為主,主要出口國家和地區是美國、歐盟、日本、東盟和韓國等。這些國家和地區大多數是世界貿易組織與環境委員會的成員,環保技術位居世界前列,環保標準相應也就更為嚴格,在綠色貿易壁壘方面制定了苛刻條件。發達國家設置的綠色貿易壁壘所涉及的內容相當廣泛,涉及到農產品、紡織品、食品、醫藥品等眾多的產品以及這些產品的生產、加工、包裝以及廢棄后的處理等許多環節。因而我國的大多數產品很難在短期內完全達到如此苛刻的要求和標準,通常只要任何一個產品在任何一個環節如不能符合標準,就會遭到他國市場的抵制,甚至禁止進口和退貨索賠,其結果使我國諸多出口產品受到嚴重影響。例如,2002年日本進出口檢驗檢疫部門從佛山市順德出口的白燒烤鰻中檢出磺胺類藥物殘留超標,18噸烤鰻被退回,對我國的養鰻業造成嚴重打擊,鰻魚價格從每噸6.3萬元急降至4.5萬元。服裝和紡織品出口方面,德國等西方國家從1994年起陸續立法禁止118種含偶氮染料的紡織品出口,使我國現有的104種偶氮染料的紡織品出口中斷。發達國家通過綠色貿易壁壘的實施,達到其借口保護本國環境、排擠他國產品流入的目的,使更多的貿易發生在發達國家間或國際經濟組織成員國內部,進而影響了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市場范圍與經濟增長。2.出口產品成本增加,削弱了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在我國,由于環境基礎設施落后,環保產業不發達,社會整體技術水平不高,投資開發適應國際環保標準的產品勢必占用很多的資金,而這些成本又不得不包含在出口產品的成本中,這對我國大部分企業來說是一個沉重包袱。由于發達國家通過征收綠色關稅和綠色技術標準、生態標簽等的設置,使我國出口產品不得不越來越多地接受各種檢驗、認證和技術鑒定等繁雜手續,并且在包裝裝璜、商品廣告等方面做出更多的適應性調整。這樣出口產品的各種費用將會大幅度上升,使我國出口產品成本顯著提高,弱化了相應產品的價格優勢,降低了該類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如發達國家征收綠色關稅,進口商不僅要交納正常進口關稅,還要支付不菲的進口附加關稅或者罰款,導致這些產品的成本大幅上升,進而喪失價格優勢。

3.引發爭端,加劇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矛盾。近年來,發達國家以保護環境為名經常采取單方面的貿易措施,由此引發的多邊或雙邊貿易摩擦日益增多。發達國家以限制進口和保護本國市場的主要目的,以保護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為名,通過綠色貿易壁壘對發展中國家加以限制。而發展中國家則認為發達國家以保護環境為借口,推行貿易保護主義,發達國家不應過多地把貿易與環境問題糾纏在一起,而應幫助或至少不阻礙發展中國家發展經濟,綠色貿易壁壘已在相當程度上轉變成發達國家推行貿易保護政策的載體。發達國家的早期發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環境惡化,更加明白環境污染的危害性,這些國家的投資者為了獲取企業高額利潤和逃避所在國嚴格的污染治理規定,利用發展中國家環境標準要求低的條件,在這些國家投建一些已被其國內限制或淘汰的污染密集型產業,如化工、印染、電鍍和制造等行業。這樣,發達國家重污染產業的轉移,惡化了發展中國家的環境狀況,制約了發展中國家經濟的持續發展,加劇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