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植物檢疫國際貿易地位
時間:2022-03-26 0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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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入WTO后,進出口貿易發展迅速,植物檢疫工作越來越重要。文章闡述了什么是植物檢疫,以及植物檢疫在國際貿易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當前植物檢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
關鍵詞:WTO國際貿易植物檢疫
加入WTO后,我國的進出口貿易得到了飛速發展,糧食、飼料、蔬菜、水果、苗木、以及其他農副產品的進出口數量劇增,伴隨而來的是各類危險性病、蟲、雜草進出國門的機會大大增加。因此,在國際貿易中如何做好植物檢疫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
1、什么是植物檢疫
植物檢疫簡單地來講,就是1個國家或地方政府通過立法手段和先進的科技手段防止危險性病、蟲、雜草的傳播蔓延。危險性病、蟲、雜草是指主要通過人類的經濟活動和社會活動進行傳播,傳入后1旦蔓延將給整個生態系統帶來嚴重后患并且極難防治的病、蟲、雜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進出境動植物檢疫的范圍包括5個方面:(1)進境、出境、過境的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2)裝載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容器、包裝物、鋪墊材料。(3)來自動植物疫區的運輸工具。(4)進境拆解的廢舊船舶。(5)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際條約或者貿易合同約定應當實施進出境動植物檢疫的其他貨物、物品。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以下簡稱《檢疫法》)規定,不論是入境的還是出境的植物、植物產品及其他檢疫物,都要進行審批和報檢。檢疫方法分為:產地檢疫;現場檢疫;室內檢疫;隔離檢疫等。檢疫結果的處理包括:檢疫放行;除害處理;銷毀或退回;檢疫特許審批等。
2、植物檢疫的歷史和現狀
最早應用檢疫是在1403年,當時的威尼斯共和國規定,凡從國外駛抵威尼斯港口的船只,必須強制在港外停泊40天,以便檢查船上人員是否感染有威脅人們生命的黑死病、霍亂、鼠疫等傳染性疾病。1929年,在意大利羅馬產生了“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羅馬)”(IPPC公約),促進了國際間植物檢疫工作的開展。此后,世界各國先后建立了植物檢疫制度。WTO的SPS協議將IPPC作為植物衛生標準,使得IPPC在SPS協議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為了更加有效地開展工作,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于1992年建立了IPPC秘書處。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IPPC秘書處和各國植保組織開始制定“植物檢疫措施國際標準(ISPMs),”,現已制定27個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ISPMs是協調貿易伙伴之間的植物保護規則,貿易伙伴共同遵守ISPMs,并以其為依據來解決國際貿易中的植物衛生檢疫爭端。1991年我國正式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1996年國務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我國現行的《農業法》、《森林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等多部法律、法規中都有涉及對外來物種的管理的具體條文。
3、植物檢疫在國際貿易中的重要作用
植物檢疫在國際貿易中的重要作用可以從以下3個方面來說明:
1。外來物種入侵造成的損失巨大
由于植物檢疫不嚴,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原因,我國外來物種不斷增加,這些外來物種的入侵給我國的國民經濟造成了巨大的損失。2006年國家林業局造林司估計由于外來物種入侵林業的損失是每年660億。農業部門的估計是每年損失574個億。
美國白蛾1945年傳入日本,后傳入朝鮮半島。1979年傳入我國東北,現已侵入北京、山東等地。據估算2004年美國白蛾給我國造成的損失合計為2。300億元~3。052億元。
原產南美的鳳眼蓮(水葫蘆),1901年作為花卉引入我國,56十年代曾作為豬飼料推廣,此后大量逸外野生。在云南昆明市,20世紀70-80年代建成了比較理想的大觀河水上旅游線路,游人可以從昆明市內開始乘船游滇池和西山。但自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大觀河和滇池中的水葫蘆“瘋長”成災,覆蓋了整個大觀河以及部分滇池水面,致使這條旅游線路被迫取消,原來在大觀河兩側的配套旅游設施只好報廢或改作他用。
有森林“SARS”之稱的松材線蟲1982年隨木質包裝從日本傳入我國南京,隨后在廣東、浙江、山東、湖南等地相繼立足。對黃山、張家界等風景名勝區構成了巨大威脅。湖南是我國第十2個松材線蟲病疫情省,自2003年9月首次在郴州發現染病枯死馬尾松以來,目前發生范圍已擴展到4市6縣,發生面積超過1萬畝,對全省4236萬畝松林資源構成嚴重威脅。松材線蟲病直接威脅到武陵源世界自然遺產(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故居韶山、南岳衡山的生態安全。
美洲斑潛蠅最早于1993年在海南發現,到1998年已在全國21個省市區發生,面積達130萬公頃以上,它寄生22個科的110種植物,尤其是蔬菜瓜果類受害嚴重,包括黃瓜、甜瓜、西瓜、西葫蘆、絲瓜、番茄、辣椒、茄子、豇豆、菜豆、豌豆和扁豆等。目前在我國,每年防治美洲斑潛蠅的成本高達4億元。
外來生物的入侵除了直接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以外,還將帶來以下危害:
(1)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在自然界長期的進化過程中,生物與生物之間相互制約、相互協調,將各自的種群限制在1定的數量上和棲息環境中,形成了穩定的生態平衡系統。當1種生物傳入到新的棲息環境后,如果脫離了人為控制逸為野生,在適宜的氣候、土壤、水分及傳播條件下,極易大肆擴散蔓延,形成大面積優勢群落,破壞本地動植物組成,危及本地瀕危動植物的生存,造成生物多樣性的喪失。
由于薇甘菊排擠本地植物,廣東內伶仃島上的獼猴缺少適宜的食料,目前只能借助于人工飼喂。飛機草在西雙版納自然保護區的蔓延已使穿葉蓼等本地植物處于滅絕的邊緣,依賴于穿葉蓼生存的植食性昆蟲同樣處于滅絕的邊緣。
(2)對人類健康構成直接威脅。豚草花粉是人類變態反應癥的主要致病原之1,所引起的“枯草熱”對全世界很多國家的人類健康帶來了極大的危害。1些外來動物如福壽螺等是人畜共患的寄生蟲病的中間宿主,麝鼠可傳播野兔熱,極易給周圍居民帶來健康問題。
2。WTO規則與植物檢疫
世界各國在進出口貿易中均非常重視植物檢疫工作,在WTO的眾多協議或協定中,與植物檢疫有關的有《農產品協議》、《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實施衛生和植物檢疫措施的協定》(AgreementontheApplicationofSanitaryandPhytosanitaryMeasures,簡稱SPS協議),與植物檢疫關系最密切相關的是SPS協議,要做好入世后的植物檢疫工作,首先要認真研究SPS協議,掌握其精神實質,特別是其中對發展中國家的優惠待遇。SPS協議是世界貿易組織在長達8年之久的烏拉圭回合談判中達成的1個重要的國際多邊協議。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和貿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各國實行動植物檢疫制度對貿易的影響已越來越大,某些國家尤其是1些發達國家為了保護本國農畜產品市場,多利用非關稅壁壘措施來阻止國外尤其是發展中國家農畜產品進入本國市場,其中動植物檢疫就是1種隱蔽性很強的技術壁壘措施。由于GATT和TBT對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約束力不夠,要求不具體,為此,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通過許多國家的提議制定了SPS協議,它對國際貿易中的動植物檢疫提出了具體的嚴格的要求,它是WTO協議原則滲透到動植物檢疫工作的產物。SPS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SPS協議的宗旨、適用范圍、同等對待、有害生物風險評估(簡稱PRA)、非疫區和低度流行區、透明度特殊或差別待遇、組織管理形式、國際標準、指南或建議是建立檢疫措施的基礎、必要的檢疫措施。風險評估已成為植物檢疫工作最銳利的武器之1,是制定檢疫法規和檢疫措施的1項基礎性工作。零風險是不存在的,零風險意味著閉關自守,也不符合SPS協議的要求。這就要求我們按照IPPC的指南進行風險評估,并尋求降低風險的管理措施。我國1996年就成立了植檢PRA工作組,已經對地中海實蠅、小麥矮腥黑穗病、松材線蟲、蘋果蠹蛾、馬鈴薯甲蟲、梨火疫病等有害生物和木質包裝、馬鈴薯、蘋果、李子、葡萄、柑桔等植物產品進行了PRA。PRA還可以作為1種隱蔽的技術壁壘加以應用,合理阻止或延緩國外產品大量進入國內市場,保護國內農業生產者的利益。如可以將保護水平定得高1些,風險分析涉及的有害生物多1些,所需要的科學依據就相應增加,有時還需要在評估過程中增加相關的基礎性研究。這樣,完成評估所需的時間就會長1些,客觀上起到阻止某些產品進境的目的,并且不違背SPS協議規則。如:日本因為擔心西紅柿是煙草霜霉病的寄主,從20世紀80年代初就開始對美國的西紅柿進入日本進行PRA,1直到1996年仍未結束,最后在美國要將此案提交WTO裁決時,日本才決定于1997年4月允許美國的西紅柿入境,從開始評估到同意進口,前后用了15年時間。換句話說,日本人利用PRA這1隱蔽的技術壁壘,在15年的時間里,成功阻止了美國的西紅柿入境,保護了日本國內市場。從上例中可以看出,如何合理應用PRA很有學問,值得我們廣大植檢工作者去研究,在這1點上,我們應學習美國、日本和歐盟等發達國家的經驗和做法,爭取少走彎路,提高效率。
3。植物檢疫對我國進出口貿易的促進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植物檢疫工作不斷發展,在進口把關、促進出口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貢獻,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
(1)進口植檢:2006年前10個月,全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共截獲有害生物2471種10。4萬次。2007年3月15日,上海外高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對1批進境的土耳其棉短絨實施檢疫查驗時,發現皮蠹類有害生物幼蟲。檢驗檢疫人員當即將樣品送實驗室鑒定,確定為我國禁止進境的1類有害生物谷斑皮蠹幼蟲。該批進口土耳其棉短絨共有1645噸,價值41萬美元,分裝71個40英尺集裝箱。為防止疫情擴散,外高橋局立即通知港區鎖定所有71個集裝箱,并逐箱實施了嚴格的熏蒸處理。這些植檢措施,既將有害生物擋在了國門之外,又為進口企業挽回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2)出口植檢:國家檢驗檢疫局全力促進農產品擴大出口,相繼與墨西哥、秘魯、智利、泰國、阿根廷、美國、加拿大等10個國家的檢驗檢疫部門簽署了多項關于我國水果出口的植物檢疫議定書或工作計劃。湖南檢驗檢疫局協助當地政府大力加強湘西椪柑出口基地建設,2007年2月9日,20噸湘西椪柑順利出口加拿大,標志著湘西椪柑近十年來首次直接向發達國家出口。
(3)雙邊協商、互利互惠:近年來,1些國家對疫區概念有了新的理解和做法,SPS協議也承認非疫區和低度流行區的存在。在1個幅員遼闊的國家,由于氣候條件、生態環境和檢疫防治措施等不同,對1種特定的有害生物來說,可能存在疫區和非疫區。對疫區和非疫區的檢疫政策應區別對待,我們要充分利用這1規則,打破國外壁壘,擴大出口。如日本過去把整個中國都列為瓜實蠅疫區(實際上僅南方部分地區發生),后經雙方檢疫部門共同實地考察、調查、研究,確定中國的新疆地區為非疫區,因此,日本允許進口新疆的哈密瓜。同時,我們也可以接受非疫區的產品,促進貿易發展。我國過去將美國和智利兩國列為地中海實蠅疫區,禁止進口兩國水果,近年來,經雙方植檢部門共同努力,確認兩國的部分地區為地中海實蠅非疫區,允許有條件(指定果園、包裝廠、監測、低溫處理、不帶檢疫性有害生物、指定入境口岸等)進口美國華盛頓州的蘋果,智利非疫區的蘋果和獼猴桃。上述做法建立在1定的科學基礎上,符合SPS協議的要求,不僅有效地防止了有害生物的傳入和傳出,又促進了貿易的發展,是今后植檢工作的努力方向。
4、存在的問題和解決方法
1。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SPS協議指出:“動植物檢疫措施通常是以雙邊協定或議定書為基礎實施的”,因此,我們應進1步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根據實際需要爭取簽訂更多的雙邊協定或議定書,以避免雙邊檢疫問題的復雜化,引起多邊的參與或SPS委員會的干預。我國至今已經簽署了約400個檢疫議定書,以國際條約的形式確定了進出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具體檢疫要求,從檢疫措施上幫助解決了1些農產品的進出口貿易,加強了國際交流和合作,確保檢疫標準、方法和檢測手段與國際接軌,將國際組織的標準在議定書中予以明確,彌補當前國內檢疫標準嚴重滯后的問題,確保了檢疫質量。SPS協議客觀上要求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檢疫技術基礎研究中去,要充分利用中國以發展中國家身份加入WTO的有利條件,利用特殊差別待遇條款,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爭取更多的技術援助和人員培訓,增加技術儲備。
2。加強立法和管理
我國目前防范外來生物入侵的政府部門有4個:國家質檢總局領導下的各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國家農業部及各省市農業部門的各級植物檢疫和動物檢疫部門、國家林業總局及各省市林業部門的森林檢疫部門、國家環保總局及各省市環保部門。
但有害生物的發生、分布和危害常常是不分農業、林業的,且進口、傳入、擴散是連續性的,因此我國分此4個行業是不科學的,已造成了許多交叉、脫節,很多專家學者多年來1直呼吁予以統1,但因為權利問題仍未統1。而多數發達國家基本上是只有1個行業行使涵蓋上述4個行業的職能,人員、設施力量集中,檢疫、防疫更系統、街接更緊密。
另外,目前《檢疫法》是我國主要防治外來物種入侵的法律規范,在防治外來物種入侵,保護本國經濟和生物多樣性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隨著貿易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也逐漸暴露出1些問題。表現在:1)立法目的上,只在于促進經濟發展,而沒有明確提出保護本國生物多樣性的目標;2)外來有害物種不僅只是動植物還包括各種傳染病、害蟲、真菌、細菌、線蟲、病毒和雜草等。所以從該法的名稱上來說就不足以全面地對外來物種防治進行規定;3)動植物入境的管理機構是國家動植物檢疫局,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工作。這樣的管理機構設置不能有效地從入境時就對外來物種實施有效控制,因為鑒定是否構成外來物種入侵是比較專業的技術性行為,外來物種的侵害也可能需要在1個較長的時間內才能顯示出來,只賦予動植物檢驗檢疫機構1個部門職權是不能實現有效的進入控制的;4)鑒于外來物種進入我國的檢驗檢疫的復雜性,應對于任何外來物種的進入問題進行事前的風險評估和申報制度,對沒有申報并進行風險評估的貨物應1律退回或就地銷毀。
3。加強宣傳教育
我國外來物種入侵有的是人為無意引進的,這與宣傳教育不足有極大的關系。當人們不知道什么是外來物種,以及外來物種會造成什么樣的危害后果時,很容易有意或無意通過交通、旅游等進出境方式帶入外來物種。加上監管不嚴,導致大量外來物種進入我國并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后果。外來物種侵入1地時,主要依靠當地群眾及時發現和清理,所以宣傳教育是防治外來物種侵入的重要方式之1。
4。加強人才培養
加入WTO后,很多單位擁有了外貿進出口權,但既懂外貿,又懂檢驗檢疫的人才希缺。2005年因我國某重要水果產區的檢驗檢疫機構實施了不當的分類管理,業務人員審單不嚴,對1批輸往墨西哥的蘋果在未經檢疫的情況下,出具了不符合議定書要求的植檢證書,致使該批水果到達墨西哥口岸后被拒絕入境。
市場經濟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為了促進我國的植物檢疫事業與世界接軌,促進我國的進出口貿易,保護我國的農林生產安全和人體健康,我們必須抓緊培養1批精通植物檢疫業務、熟悉WTO/SPS規則、熟練掌握外語的高素質的植檢人才,以便于同國外的合作與交流。入世后,如何建立起既適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又符合WTO通行規則的植物檢疫工作規范和體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全體植物檢疫工作者和國際貿易工作者任重而道遠。為了共同的歷史使命,讓我們1起努力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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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白旭光:儲藏物害蟲與防治。科學出版社,2002。9
[3]朱西儒:植物檢疫學。化學工業出版社,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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