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消費貸款風險控制論文
時間:2022-04-19 03:52:00
導語:汽車消費貸款風險控制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當前,商業銀行發放的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出現了不能按期收回、貸款風險開始顯現的問題,此種貸款的發展處于一種進退兩難的地步。對此歷史地分析其原因,有必要建立健全規范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科學合理的工作流程,并以建立個人信用信息檔案為基礎,實行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的共享,為汽車消費貸款發展突破“瓶頸”。
關鍵詞:汽車消費;信貸風險;風險控制
一、商業銀行個人汽車消費貸款的現狀
(一)我國汽車市場發展趨勢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全國人均GDP已經跨過1000美元的門檻,居民消費意向從普通的生活用品向住房、汽車等高檔消費品轉變,相當多的居民具備了購車能力。
2002年我國轎車產銷量首次突破百萬輛大關,2005年汽車銷量達590萬輛,2006年的汽車銷量成為全球第二大汽車銷售市場。據有關機構預測,今后15年內,中國將成為全球最大的汽車市場,年銷量將達到1700萬輛,汽車保有量超過1億輛。汽車業逐漸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
(二)我國商業銀行汽車消費貸款發展狀況
在經濟發達國家,居民購買汽車60-70%的資金來自貸款,消費貸款在全部貸款中的比例平均為30-50%,其中,美國高達70%,德國為60%,即使在不太發達的印度,貸款購車的比例也達60%,而在我國貸款購車的還不到15%,表明我國銀行開展個人汽車貸款業務還蘊藏著巨大的商機。
2003年以前,我國汽車信貸市場年均增長速度為50%左右,但從2004年起,汽車貸款開始出現下滑,主要原因是貸款風險開始暴露,各商業銀行開始只收不貸,個人汽車消費貸款規模出現畏縮。
二、個人汽車消費貸款風險的成因
(一)環境風險
環境風險是指由于商業銀行外部經濟因素變化而造成的信貸資金風險。
1.個人資信信息缺失風險。個人征信制度不健全,銀行無法全面評估借款人的資信,貸款資料的填報內容主要以借款人申報為主,很難考證借款人資信信息的真實性。
2.汽車消費市場的風險。從未來看,車價是逐漸降低的趨勢,如果客戶無力還貸或惡意逃債,銀行即使拿到了作為抵押物的汽車,其實際價值也遠低于已放出的貸款,使銀行資產蒙受損失。
3.汽車營運環境和個人工作、家庭支出變化將對客戶按期歸還貸款產生影響??蛻襞苘嚑I運受到外部環境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許多營運車輛停運,造成借款人不能取得收入而延期歸還貸款;受汽油價格的影響,使借款人不能達到預期收入而影響貸款的按期償還。
(二)信用風險
由于我國尚未建立健全個人信用評價系統和個人收入、財產申報制度,銀行難以真正判斷和掌握借款人個人信譽狀況以及還款能力,在借款人不履行還款責任時,無法對借款人個人信用及財產形成有效的制約。
1.借款人償債能力下降或喪失。因失業、工作變動或出現其他經濟等不可預見的因素造成借款人還貸能力下降,甚至喪失還貸收入來源,使貸款形成風險。
2.由于經銷商不講信用,改變貸款用途或惡意詐騙。如不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公司法人,與經銷商串通,以公司內部人員名義,申請貸款用于公司周轉;個別汽車經銷商幫助借款人偽造購車資料、首期付款證明,捏造虛假身份、虛假收入證明及聯系地址等向銀行申請辦理貸款手續;經銷商經營困難,以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名義取得銀行貸款,用于自身周轉或投資。
3.多頭信貸。由于銀行之間缺乏信息共享,借款人分別在不同的銀行貸款,信用較差的借款人無力還款后,形成賴帳或逃之夭夭,使銀行遭受巨額損失。
(三)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指銀行經辦業務的各個環節由于違規操作或管理不力造成的風險。
1.與經銷商盲目合作。對合作經銷商擔保能力分析評價不夠,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在汽車金融信貸業務推出的初期,合作伙伴以生產廠家及其特約經銷商為主;其后與生產廠家沒有隸屬關系的大量的民營私辦經銷商紛紛出現,部分商業銀行為爭取市場份額,逐步放松了經銷商準入要求,只要經銷商交存一定基數的保證金,就可為其提供汽車信貸服務,出現了經銷商收到購車人分期應還款項而不歸還銀行貸款的問題。
2.貸前調查不細致,不能獲得客戶準確的信息資料。
僅僅關注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職業和工薪收入證明情況,放松了對借款人的其他方面的調查,有的銀行信貸經辦人員對借款申請書內容的真實性都未進行核實,致使借款人輕松地獲得大大超過其還款能力的借款。
3.貸中審查偏松,甚至流于形式。
對借款主體還款能力的審查把關不嚴,對各種還款能力的證明缺乏有效識別,提供的個人收入證明與個人稅單顯示的收入不相匹配;有的借款人月收入數不足以償還月還款額;還有的汽車貸款首付款比例過低,造成變相零首付的事實。
4.貸后跟蹤檢查不落實。
缺乏有效貸后監控機制,對所貸款項是否真正用于購車、購車后是否及時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貸款滿一年后車輛是否及時續保等問題落實不到位;貸款逾期后也未能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加以催收,以致進一步擴大了風險。
(四)制度和政策風險
1.受我國征信體系不完善制約,銀行無法獲得借款人及時準確的信息,如借款人以往信貸信用狀況、個人誠信資料等,就連個人收入證明真實性也難以準確判定。
2.車輛掛靠和抵押登記制度方面。運輸管理部門要求營運性車輛必須掛靠運輸公司,這樣就出現了車輛營運人為運輸公司而借款人為個人的矛盾,使得抵押車輛所有權不清,存在銀行抵押債權難以落實的風險。另外,車輛抵押登記部門登記抵押金額以貸款額為上限,而沒有將車輛全部價值作抵押登記,一旦出現借款人買車后不久因各種原因以汽車抵頂貸款,銀行將難以實現全部債權。
3.保險制度方面。保監會規定保險公司的“履約保證保險”的承保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規定,與銀監會要求貸款期限為1至5年的相關規定不一致;該種保險有的免責條款對銀行不利,未給銀行貸款真正上“保險”。另外,一般機動車輛保險按年繳納,不能按貸款期限一次交清,銀行督促借款人按期繳納保費也成為貸后管理的難點。
三、商業銀行個人汽車消費貸款風險的控制措施
(一)隨時關注汽車市場狀況,篩選優質客戶,細分汽車產品市場。
根據不同品牌、不同價位、不同型號車輛的市場價格變化趨勢,確定不同的貶值程度;對于貶值風險較大的車輛,通過提高首付款比例、縮短貸款年限、追加擔保等措施規避價格風險。對個人營運用途車輛貸款主要面向有一定的營運經驗、進行運輸業務擴張的運輸個體。逐步推行個人授信額度管理,根據借款人的素質、工作情況、收入狀況以及以往的信用記錄,建立客戶信息系統和個人信用等級評定體系,爭取對借款人進行個人綜合授信;重點支持個人信用評定在A級(含)以上的高中端客戶,即把發放對象鎖定在工作相對穩定、收入較高且收入透明度相對較高的社會群體(VIP客戶、公務員、金融機構員工、教師、醫生和具有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員等)。
(二)實行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的共享。
2006年底,人民銀行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收錄的自然人達5億多,將此信息使得各商業銀行共享,可以有效降低貸款風險。
(三)建立健全規范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科學合理的工作流程。
1.搞好貸前調查,把好第一道關。必須堅持量化分析與實地調查以及電話核查的有機結合,利用客戶遞交的身份證、戶口簿、收入狀況證明、婚姻證明、房產證、房屋他項權證、房地產抵押合同和抵押房屋的狀況等原始材料進行量化分析,對個人信用初步評分。
2.搞實貸中審查,把好第二道關。
貸款審批人員根據業務所提供的客戶申請資料、調查報告、首付款證明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重點審查核實政策上的允許、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保險公司的落實與否,汽車經銷商是否為本行批準合作的客戶,首付款是否交足,還款來源落實的可信度如何等。
3.搞牢貸后檢查,把好第三道關。
銀行客戶經理要安排相關的精力做好貸款檢查、管理、監督工作。確保貸款按時足額收回本息。對借款人惡意違約,拒絕還款的,可通過法院和公安部門的車管所結合每年的車檢,聯合采取追車行動;要關注借款人每期還款情況,在每次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時,及時采取措施;對于借款人收入下降,部分失去或完全失去還款能力確實無能力還款的,應及時采取司法措施,保全訴訟時效。對借款人車輛發生重大事故的要切實落實銀行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條款,防止理賠資金的流失。
(四)謹慎選擇汽車貸款合作經銷商,對汽車貸款擔保經銷商和運輸公司實行動態管理,嚴格建立合作、擔保機構的準入、退出機制。對不符合準入制度規定或保證金繳存比例嚴重不足、有違約情況發生的經銷商,要終止與其合作的關系。
(五)加強貸款抵押物的管理和控制。
借款人以所購汽車作為抵押物的,應以該車的價值全額抵押;對抵押登記的內容視同抵押合同的重要要件進行嚴格審查,銀行法規部門定期進行合規性檢查,確保抵押登記內容有利于債權的落實;在貸款未還清前,不允許借款人或經銷商將抵押登記證借走,如果車輛所有權變更過戶,在重新辦理有關貸款手續后,由銀行經辦人員會同借款人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新的抵押登記手續;對抵押物嚴格按照規定登記、保管和處置。
- 上一篇:汽車消費貸款風險管理論文
- 下一篇:汽車貸款法律實務分析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