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權的層次理論
時間:2022-03-21 0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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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層次分析為國家主權研究提供了獨到的分析方法:國際體系層次上主權平等的同質性和國家層次上主權實踐的差異性;主權的內涵可分解為本質(或核心權力)及其所派生的具體的主權權力。應倡導一種新的國家主權觀。
我在《發展中國家在主權問題上的當代選擇——中國對外戰略問題思考之一》與《國家主權的層次分析》兩篇文章中,對國家主權研究另辟蹊徑,嘗試用層次分析法進行較為系統而深入的研究,以求擺脫主權問題的理論困境。現就上述研究進行綜合,提出國家主權的層次理論,尚祈同行斧正。
國家主權困境的根源
國家主權與民族國家相伴而生,隨著當代世界民族國家體制的形成,主權成為世界各國的本質特征,主權平等原則成為國際關系的基石。但是,迄今為止,在國際關系中主權平等原則屢遭破壞,強國和大國踐踏弱國和小國主權的事端頻頻發生,難以禁絕,其根源何在呢?對國家主權在國際上陷入的這種困境稍加考察,我們就會發現,主權在體系層次上與國家層次上的意義是不一致的。國際體系對主權的規定是抽象的、平等的,任何民族國家都是主權國家,一律平等,因而體系層次上的主權是同質的。如果體系對主權的質的規定性能完全貫徹,那么在國際社會中有關主權的問題都能迎刃而解。事實上,這種主權在法理上、形式上的平等受到實質上不平等的沖擊。這是因為在國家層次上,主權實現存在著巨大差異。在體系結構和進程中,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處于劣勢地位,它們的主權處于脆弱狀態,而霸權國家利用其力量優勢,奉行擴張性、干涉性對外政策,否定體系對主權的規定。因此,主權在國際上面臨兩股力量的沖撞,一方面國家(在當代主要是發展中國家)為落實體系對其主權的規定性而努力,這就是國家間的平等、獨立、互不干涉內政;另一方面霸權國家踐踏體系層次上主權規定性的本質。這就是主權陷入困境的根源所在。既然主權的困境來源于體系和國家間內在的結構性緊張,而且,從原理上講,這種結構性緊張是現存國際體系所固有的,因而徹底消除是不可能的,我們對此不應抱有幻想,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我們只能無所作為。根據上述對國際關系的層次分析,我們完全可以在體系與國家兩個層次上作出極大努力,以大大緩和這種張力。一方面,我們要堅持體系對主權的質的規定性,通過強化國際法與聯合國憲章的基本準則,加強有關的保障機制和制度建設,推進國際關系民主化,促進世界格局多極化,反對霸權主義等措施,來進一步落實主權平等的原則;另一方面,在國家層次上,我們寄希望于力量的平衡,尤其是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的力量對比趨于平衡,以及發展中國家力量的整合,只有逐步糾正世界力量的失衡狀態,才能使主權的困境不斷得到緩解。此外,在國際關系分析的第三個層次——國內層次上,國家主權也陷入了某種困境,這就是國內民族或地區的分離勢力的挑戰,但這種挑戰不是針對主權本身的,它們或者是為了使自己取得主權地位,或者為了認同于另一個主權實體,它們要否定的是本國的主權實體,并不要否定主權原則。而來自國際上對國家主權的挑戰則不同,它們對上述兩者都構成威脅。總之,國家主權處于內外夾擊之中。
確立剛柔相濟的新主權觀
在我們進一步用層次分析法剖析主權內涵之前,先強調有關主權的幾項原則:(1)主權平等的普遍原則;(2)國家利益決定主權的原則;(3)主權理論必須隨著歷史發展而發展的原則;(4)國家在主權問題上的選擇,必須與變動中的國際環境相平衡的原則。總之,民族國家的存在及其利益是它在主權問題作出選擇的內在動力,國際環境嬗變是這種選擇的外在動力。國家在主權問題上的選擇有其時代特征。當代特別是21世紀國際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深刻變革的歷史條件已經形成,一個密切聯動的國際社會呈現在世人面前,世界或區域整體性發展趨勢日益增強,當代世界生產力的空前飛躍,充滿了跨國沖動,擴大了全球范圍內資源配置的范圍、深度和合理性,為世界各國編織了一張相互依存的網。全球問題的出現又強化了世界依存網絡。在這種新的國際環境下,國際社會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一切要素都在跨國界流動,國家與國家之間,國家與國際社會之間,普遍建立起全面的互動關系。人類發展的局部性與封閉性正在走向終結。封閉型的民族國家形式已經遠遠不能適應世界生產力突飛猛進所造成的經濟全球化的世界形勢,也不能適應在許多方面必須進行全球治理的世界形勢。雖然,迄今為止,這些歷史條件的變化并未從根本上改變國家主權的本質和地位,但是,主權國家必須適應新的歷史條件,應當以新的思維,從新的視角,重新審視國際關系,把全人類和地球的命運置于中心位置,洞悉世界各國除了以共同的責任感,明智和建設性的方式,非排他性、獨占性的利益追求,共享整體性與多樣性發展的成果之外,別無選擇。在這種情形之下,國家的生存和發展方式發生了根本變革,國家行為也有了新的生長點。國家利益不再單純依靠封閉式的自我努力,而是在開放式的互動性的國際關系中求得實現。國家利益的內涵開始深化,這突出地表現在國家間在不同領域和不同程度上存在著日益增多的共同的、普遍的利益,包含著共同受益或共同受害的因素。國際合作甚至國際一體化逐步成為世界各國普遍采取的生存和發展方式。這種互動關系的實現是以利益和權力的讓與為條件和代價的。例如為了參加某個國際組織而必須接受它的條件和規則,有關國家間領土、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調整,通過國際條約在武器控制、基本人權保障、環境與衛生指標等方面承擔義務,它們往往涉及國家主權。在這些涉及國家主權的問題上,世界各國進行了富有成果的創新實踐,現在必須在理論上作出闡述。因此,在當代歷史條件下確立新的主權觀有其必要性。
為此,必須對主權內涵進行層次分析。主權的本質
和內核是對內最高統治權及其對外獨立權,它在主權中居于核心地位,是一種核心權力,是國家一切權力的本源。就國家人格和主權最高屬性而言,主權是絕對的,抽象的,排他的,不可分割的,不可放棄的,這在全面的國際一體化和民族國家消亡之前是不會改變的,而具體的主權權力則不同,它們是主權授予的下屬權力,是主權的派生權力和具體表現,它們是相對的,具體的,可以自主限制的,可以自主讓渡的。這種劃分旨在為新的主權觀奠定理論基礎。
實際上,世界各國特別是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在主權的實踐活動中已經作出了明確的回答。
一方面,世界上至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愿意或已經在本質上放棄主權,美國是如此,歐盟各國也是如此,發展中國家更是如此。對于作為弱者的廣大發展中國家來說,主權是它們的強大武器,在國內反對國家分裂,在國際上堅持主權平等不僅為了自身的利益,也是為了保證國際關系實現民主化。因此,在涉及主權本質的問題上,世界各國的態度和立場都是剛性的。
另一方面,世界各國在當代的國際大趨勢下,采取了柔性的態度,以自主適應的姿態,對具體的主權權力進行自主限制或自主讓渡。這種自主選擇,雖然歷史上也有,卻是偶然的、少量的,而在當代成為必然的、普遍的現象。它集中地體現在國際一體化進程中和發展中國家身上。
這種對具體主權權力的自主限制與自主讓渡有兩個特點:
第一個特點是雙向性和互動性。國家間或國家與國際組織間彼此享有某種權利和承擔某種義務。這不是單方面的讓步,是為了有所得而有所失,得必須大于失,其起因和出發點是通過國際間互動來獲取國家的更大利益或根本利益,國家利益始終是主權的中軸和判斷標準。這種在平等互尊基礎上的協商談判,互讓互利,正是尊重主權的表現。
如果雙向性向單向性蛻變,即在外來強大壓力下自主行動向非自主行動轉化,主權就會被剝奪,國家根本利益會受到損害。
第二個特點是獨立自主性,即國家是在主權平等條件下獨立自主作出決策,其目的和宗旨是堅持和強調主權的本質,而不是削弱與放棄主權。主權的國際意義就在于國家的獨立自主。這可以從三個層面加以說明。
其一,國家在主權問題上作出的選擇既然是自主的,就意味著它是行使主權的結果,是自愿作出的并且符合國家利益原則,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這充分體現了國家主權的本質內涵,是主權權威的表達,表明國家行使主權的完全自主。
其二,誠如漢斯·摩根索所言:“國家限制自己行動自由的法律義務和數量本身不影響它的主權。影響主權的不是法律限制的數量,而是它的性質。但是只要有一項影響到這種權威的法律規定,它本身就足以破壞這個國家的主權。”確實,在主權問題上的自主選擇有一個“度”,即不能超越國家的最高統治權和對外獨立性。只要把握好這個度,國家就不會因此而喪失主權。換言之,決定主權喪失與否的不是國家自主限制與自主讓渡的數量,而是它們對主權本質所產生的影響。從本質意義上來說,國家并不是徹底放棄這些主權權力,只是兩者有所分離,只是共同行使這些權力,即在某種國際框架、機制或機構內政策協調或集體決策,必要時國家也可以收回這些權力。在這方面,歐洲一體化具有典型意義。在歐洲一體化進程中,成員國對主權問題的處理,事實上一直在堅持主權的本質和自主限制與讓渡主權權力、堅持國際體系對主權平等的規定性和正視國家行使主權能力的差異性這兩個方面總體上保持著良好的平衡關系。成員國選擇一體化這條自主限制和讓渡主權權力的道路,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并實現其主權。擁有歐盟委員會內一半票數的弱小成員國能夠通過集體的力量否決大國提出的任何有損于它們關鍵利益的方案通過,從而有效地共同行使這些主權權力。
其三,國家在主權問題上進行自主限制和自主讓渡的必然結果是國家利益的最大化,即以必要的妥協和讓步為代價,充分利用當今世界所能提供的各種資源,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快的速度、最小的代價,走向可持續發展和繁榮,這最終無疑會強化國家的主權地位。
簡言之,主權理論應當是一種發展的理論。當代的主權理論應當是一種層次理論,它指明了國際體系層次上主權平等的同質性與國家層次上主權實踐的差異性,以及國內層次上民族與地區分離勢力的猖獗,造成了主權的困境,它把主權的內涵分解為作為主權本質的核心權力和其派生的各項具體的主權權力,我們應當堅定不移地堅持和維護主權的本質,而各項具體的主權權力可以靈活地根據國家利益的需要加以自主限制,或自主讓渡,其目的是要更好地維護主權的本質,使之成為我們在與全球化和諧共進中的根本保障。我們需要一種剛柔相濟的新主權觀。
當然,由于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處于民族國家的不同發展階段,它們的境遇、心態、反應有很大的差異性。
總之,主權正在從傳統走向未來,從古典的、封閉式的單向權力走向當代的、開放式的互動權力。在可預見的將來,這一趨勢將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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