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金申請表范文

時間:2023-03-15 19:45:01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篇1

一、 資助標準

(一)、從2015年起,對當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正式學籍的在校殘疾學生,每人每年按照本科及本科以上5000元、專科3000元、中專2000元的標準,給予學費資助.

(二)、對當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子女,予以一次性學費資助.資助標準為:本科及本科以上每人5000元;專科每人3000元;中專每人2000元.

(三)、對參加全國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殘疾人,在課程全部修完,取得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當年給予一次性學費資助,資助標準為2000元.

二、申請條件

(一)、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殘疾學生申請扶殘助學金,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入學前系吉林省戶籍;

2、學生本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

3、當年通過國家統一考試,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錄取或具有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接受學歷教育.

(二)、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子女申請扶殘助學金,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入學前系吉林省戶籍;

2、學生的父親或母親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

3、當年通過國家統一考試,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錄取;

4、持有《吉林省城市居民低保證》或《吉林省農村居民低保證》.

(三)、取得全國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殘疾人畢業生申請扶殘助學金,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讀書期間系吉林省戶籍;

2、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

3、通過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方式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證書的當年.

三、申請辦理程序

(一)當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殘疾學生申請扶殘助學金,需由本人在入學通知書下達的10日內向本人戶籍所在社區或村提出申請,填報《吉林省扶殘助學金申請表》(附表1),同時提供以下證件及有關材料:

1、本人家庭《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原件和復印件;

3、入學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

入學第二年起,在校殘疾學生申請扶殘助學金,需由本人在上一學年結束時,持就讀院校出具的在校就讀證明原件,向本人戶籍所在社區或村申請下一學年扶殘助學金.

(二)、 當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子女申請扶殘助學金,需由本人在入學通知書下達的10日內向本人戶籍所在社區或村提出申請,填報《吉林省扶殘助學金申請表》(附表1),同時提供以下證件及有關材料:

1、本人家庭《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父親或母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原件、復印件;

3、入學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4、《吉林省城市居民低保證》或《吉林省農村居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

5、低保金領取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三)、當年取得成人高考和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的殘疾人申請扶殘助學金,需由本人向戶籍所在社區或村提出申請,填報《吉林省扶殘助學金申請表》(附表1),同時提供以下證件及有關材料:

1、本人家庭《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歷認證打印件.

篇2

【關鍵詞】地方民族院校;國家獎助學金;對策

地方少數院校的貧困生占在校學生比例的25-30%,地方民族院校的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尤為重要,國家獎助學金作為重要的資助方式,在保證教育公平、社會穩定和高校的可持續發展上起著重要的作用。2010年,教育部會同財政部等部委按照《教育規劃綱要》工作部署,從秋季學期開始提高高校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高校國家助學金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3000元,增幅達100%,高校國家助學金資助面平均占在校生的20%,年資助人數增加了7倍,基本保證了每一名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上不起學或輟學。黨的十報告也明確提出了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水平。

一、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存在的問題

國家獎助學金的評定基礎是貧困生的認定,貧困生認定是對學生上交的材料進行評定等級,國家獎助學金的評定等級一一對應貧困生認定的等級。因此,貧困生認定工作存在的問題直接影響國家獎助學金的評定。

(一)貧困生證明弄虛作假,真偽難辨

高校貧困生認定是根據《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以下簡稱《調查表》)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來確定是否是貧困生。《調查表》中需填寫家庭年收入,人均年收入,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等有關信息,還需要加蓋學生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的印章。由于國家對民政部門工作人員開具證明缺乏嚴格監督,再加上去核實《調查表》內容成本過高,部分《調查表》未被仔細審核,填寫不完整或不規范,有些民政部門工作人員甚至為了省事,要學生本人以民政部門的名義寫份證明,就可以蓋上印章。因此,大學生能輕而易舉地獲得《調查表》,這就助長了許多非貧困學生開虛假證明的風氣,大家爭著做“貧困生”。有的班級超過一半的學生持有信息完整的《調查表》和《貧困證明》,學生都爭當貧困生,而學校貧困生認定小組成員不可能一一去生源地核實學生的家庭情況,只能憑借《調查表》中的信息和印章來確定是否貧困,這給貧困生認定工作帶來了很多不便。

(二)貧困生證明夸大事實,準確度難分

一般情況下國家助學金的分配就是按照認定的貧困等級分配,一般困難學生只能獲得三等助學金,困難學生可獲得二等、三等助學金,特別困難學生可獲得一、二、三等助學金,貧困等級越高獲得的助學金越多。許多學生填寫《調查表》和《申請表》夸大事實,把一般困難的狀況寫成特別困難來獲取同學和老師的同情,騙取被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資格。所以許多學生上交的《調查表》和《申請表》信息準確度不高,不能客觀地說明家庭經濟情況,以至于一個班上納入到貧困生數據庫的學生有4/5被認定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

(三)國家獎助學金的認定依據過于單一,主觀性強

國家獎助學金認定的主要依據是《申請表》,表格主要是學生個人陳述申請認定的原因,班級評審小組依據這表格來認定是否有資格受助及受助等級。這張表格的主觀操作性強,絕大部分學生都會把自己家庭描述非常貧困,而且貧困生認定的依據過于單一留給許多非貧困生鉆空子的機會,而且不便于客觀公正地操作,僅憑貧困證明是不能客觀地說明是否是貧困生,因此需要制定多維度、多層面、操作性強的貧困生認定標準。

(四)國家獎助學金程序缺乏有效監督,過多流于形式

國家獎助學金的主要程序是學生自愿申請;班級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小組對證明材料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本班級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學院輔導員對評議結果進行審核、公示。貧困生認定程序看似公平公正,但是在操作中很難按照要求去執行,主要原因是整個認定程序缺乏有效的監督,程序的設計操作性不強。主要體現在:

一是以班主任為首的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小組在評議過程中未深入貧困生當中調查他們實際的消費狀況,憑借認定小組成員的認定來評定貧困等級,而認定小組成員礙于情面,一般不會輕易說出同學不貧困的表現,導致了凡是遞交《調查表》和《申請表》的學生都可以被認定貧困生,一個班上超過半數學生被認定為貧困生。

二是有的班主任并未組織貧困生認定小組討論、評議,甚至連評議小組長的意見都是學生代簽,認定小組只是根據上交的證明內容來認定等級,而許多證明是夸大事實的,這就導致了一個班上超過半數的貧困生被認定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三是輔導員對評議結果進行審核操作性不強,審核只能疲于應付形式。由于大多數高校輔導員分管多項工作,他們的時間、精力有限,不可能去學生的生源地一一調查情況,很難去甄別每份證明材料的真偽。

(五)貧困生認定后續管理嚴重不足,數據庫不能及時更新

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后續工作缺乏有效管理,給許多家庭經濟狀況改善的貧困生制造可乘之機,他們不愿退出貧困生數據庫。主要體現在:

一是貧困生數據庫缺乏動態管理。雖然貧困生認定每年進行一次,但是學生從大一進入貧困生數據庫后,絕大部分學生會繼續留在數據庫里,不愿退出。許多高校為了減少貧困生認定的工作量,規定:想繼續留在數據庫的老生只需要填寫《申請表》即可。而事實上,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在四年里不會一直不變,許多貧困生的認定理由是家中有多位子女讀書或是家中父母重大疾病,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認定理由可能會得到改善。此外,每年也會有老生自身或家庭出現突發事件,想納入貧困生數據,這就導致貧困生數據庫里沒有脫貧的老生,只有追加貧困的老生。這就導致了真正貧困的學生未及時享受資助或者享受的資助不夠,這就違背了國家設置國家助學金的初衷,注重了機會均等,卻忽略了結果均等。

二是對于貧困生信息的跟蹤和反饋缺乏監督。許多高校規定,每學期對全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一次資格復查,并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從事貧困生的跟蹤和反饋工作的很多是班主任和輔導員,大多數高校未建立跟蹤貧困生數據庫的監督機制,這就使得班主任和輔導員很多時候只是走走過場,甚至未對數據庫信息進行跟蹤。

二、改進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的主要對策

(一)高度重視,確保獎助學金評審工作有序開展

1. 提高認識,增強工作責任感

地方民族院校要高度重視國家獎助學金的評審工作,要成立以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為組長的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評選日程安排和評審程序開展工作,要通過進一步完善機制,建立“誰經辦、誰負責”、“誰違規、誰擔責 ”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來加強管理。同時學校要對上報學生材料進行逐一評審,經評審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通過后才能公示。學校在評審過程中若遇問題要及時向評審工作指導小組聯系人反映,積極妥當處理問題,確保評審工作順利開展。

2. 加強宣傳,確保政策深入人心

在開展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前,地方民族院校要組織參評老師、學生認真學習相關評審文件,準確把握文件精神。要通過晚點名、公告欄、網頁、QQ群、短信等一切可能之方式將國家和學校國家獎助學金政策宣傳到所有學生及每一個參加評審的老師,并且做好記錄,讓學生和老師都清楚評審條件、評審程序、投訴辦法及各種違規情況的處理意見。避免因政策、評審條件、程序宣傳不到位造成投訴。

3. 加強過程管理、完善投訴機制

首先,地方民族院校要求各班進行班級民主評議并要保存好記錄,學校要集中存檔。民主評議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保護學生隱私。參加評議的輔導員或班主任老師要掌握評議、評審全過程情況,各二級學院集中評審也要保存好評審記錄。

其次,地方民族院校必須設立咨詢、投訴電話及電子郵箱,要公布在本單位網頁、公告欄,并在班級或寢室張貼,確保咨詢、投訴渠道暢通,及時接受學生的咨詢、投訴,初審學生名單至少公示3個工作日,確保評審工作公開透明;凡是上報學校后被舉報經查不符合評選條件者將直接取消資格。

再次,地方民族院校要高度重視學生反映的問題,積極妥當的處理。若因處理不積極或評審存在嚴重問題,導致學生將問題投訴到學學校上級主管部門,經調查核實,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按規定與下一年度獎助學金安排和年度工作考核掛鉤。

第四,地方民族院校將及時把此通知及名額分配情況在辦公網、學生論壇,并將統一印制和發放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宣傳海報(包括評審條件、評審紀律、名額分配、舉報方式等),粘貼在學生活動的密集地。

(二)嚴格評審條件,確保受助學生符合要求

1. 確保受助學生有學籍。地方民族院校組織國家獎助學金申請前要明確告知學生必須是有正式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籍且在校就讀者才能申請。

2. 確保受助學生符合評審條件。地方民族院校要嚴格按照評審條件進行評審,各二級學院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評審細則。

3. 合理確定評審范圍。國家獎助學金評定范圍是所有在校生(國家勵志獎學金要求大二以上),地方民族院校不得把畢業班學生排除在受助學生范圍外,要結合學生實習情況、家庭經濟情況、實習報酬等確定合理資助比例;也不得把上學年獲得過國家獎助學金的學生排除在本學年申請范圍外,要根據學生實際家庭經濟情況統一評審。

4. 實事求是開展獎助學金評審。地方民族院校如發現下達獎助學金指標多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際人數,應將多余指標結存起來,在上報名單時單獨說明結余指標情況,不得出現為完成評審任務而將獎助學金指標評給不符合條件的學生。結余資金由學校收回后集中安排到下一學年使用。

(三)加強受助學生的教育,發揮資助育人功效

1. 加強受助學生的后續管理。地方民族院校如發現學生在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及獎助學金評審工作中弄虛作假、本學年度嚴重違規違紀或本學期考試不及格科目超過兩門、受資助后存在請客、送禮或有其它高消費、奢侈消費行為的,學校將取消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 加強受助學生的感恩教育。地方民族院校要利用獎助學金評審、發放時機,加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重點做好感恩、誠信教育,發揮資助育人功效。

3. 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防止社會不法分子利用資助政策行騙。

(四)加強督導檢查,認真總結評審情況

地方民族院校在評審過程中要建立定點聯系制度,選擇部分班級,參與評審過程,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要主動深入到學生寢室、食堂、圖書館等場所通過隨機座談的方式,了解班級評審真實情況,了解學生對評審工作的意見。學校在完成評審后要認真總結本學年獎助學金評審情況,上報評審總結,主要包括評審工作情況(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評審過程發現的問題、對下年度評審工作的有關建議。

參考文獻

[1] 保證每個學生不因家庭困難上不起學――中央財政支持建立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綜述[N].中國財經報,2011-03- 03.

[2] 楊翠龍,陸斌.新形勢下高校貧困生認定的實踐與思考――以江陰職業技術學院為例[J].無錫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1(6).

篇3

為進一步做好貧困生救助工作,為學生學習提供一個穩定的環境,根據教育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落實和完善中小學貧困生助學基金制度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確定資助范圍,重點照顧

1、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直系子女;

2、父母雙亡的子女;

3、享受國家優撫的傷殘離復軍人、烈士子女;

4、其他家庭特別困難,尚未納入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直系子女;

5、城市低保家庭的子女。

二、嚴格申請資助程序:

1、特困生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

2、村(居委會)或家長所在單位出具家庭經濟狀況證明,學校初審后填寫《劉家莊小學貧困生助學申請表》,并在校務公開欄內對申請資助的學生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3、學校德育處將公示無異的學生《申請表》報學校辦公室,由學校研究決定。

4、學校采取先由班主任調查詢問的方式取得基本學生情況,在根據學校的救助名額具體確定最終救助的學生名單。

篇4

 

一、開封大學獎助學金評定的有關規定

 

高校學生獎助學金是政府、高校自身、團體或個人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保障金。目前高校獎助學金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

 

我校國家獎學金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根據我校具體情況分為A、B兩檔,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

 

二、財經學院陽光評定獎助學金的具體做法

 

1. 制定客體的獎助學金評定認定標準

 

我們學院規定申請者首先必須具備資助類獎助學金相關文件要求的條件,同時結合學生家庭經濟狀況(使用《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或三級證明評定)、綜合素質測評分數、特殊情況加分等累計,確定貧困學生。

 

對以下情況將直接認定為貧困生。如:無生活來源和法定贍養人或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靠親友或社會有限資助的孤兒;來自單親家庭且單親無經濟收入、或收入較低,難以維持本人在校正常的學習和生活需要;城鄉低保家庭子女(憑當地核發的低保證);其他不測原因(如自然災害、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導致家庭突變的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等。

 

學院還充分利用學院大會、班會、校園媒體等多種形式,全方位的進行宣傳,讓這項政策深入人心,使廣大貧困學生知曉受助權利和申請條件,讓每一個貧困學生都能及時提出申請。

 

2.加強獎助學金評定工作隊伍建設

 

高校獎助學金評定工作是高校學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出色地完成這項工作,專業的工作隊伍不可或缺。我們學院成立了以分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院部領導為組長,輔導員、班級導師等擔任成員的獎助學金評定工作隊伍,具體負責獎助學金評定,在評定工作中嚴格遵守相關的規定,合理、科學的評選出受助者。同時,我們會定期學習研討,定期參加學校對獎助學金的工作人員進行的專業培訓,提高自身的素質和知識能力。

 

3.制定規范化的獎助學金評定工作程序

 

第一步:公布程序,學生申請。對評定工作的具體過程進行詳細說明,如申請人應具備條件、申報時間、學生民主測評時間、教師民主測評時間、信息反饋時間等,同時對評定工作方法予以公開。學生向學院遞交申請及相關材料。

 

第二步:院部初審。包括學生民主評議和學院評定小組審核。

 

學生評議小組學生代表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學生干部與普通學生組成比例適當,一般不少于總人數的10%。根據學生提交的《調查表》和申請表書,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認真進行評議,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格和等級,報院部領導小組進行審核。

 

院部領導小組審核認定評議小組的初步評議結果。如有異議,應在征得認定評議小組意見后予以更正。

 

第三步:學校審批。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各院部公示后無異議學生名單,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4.利用綜合素質測評進行獎助學金評定

 

學院引入綜合測評成績(詳見《開封大學財政經濟學院綜合素質測評實施細則》),不僅考核了學生的學習成績,同時兼顧專業技術能力、思想素質修養、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等綜合素質方面水平,實現了優中選優的原則。

 

三、財經學院陽光評定獎助學金所取得的成效

 

獎助學金的評定工作使國家教育公平的理念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愛國愛黨的信念得到加強。這一舉措的實行,不僅保障了貧困生的受教育權利,而且使更多貧困生得到了教育資金的支持,促進了教育公平,推動了教育向更加和諧的方向發展。

 

學院在獎助學金的評定過程中強化學生們的思想教育,在解決貧困生經濟問題的同時,加強同學們的誠信教育、感恩教育、勵志教育,在爭取獎助學金的過程中,學生們的社會實踐和創新能力得到提高,自身綜合素質明顯提升。

 

獎助學金評定工作既關系國家教育事業,也涉及到大學生們的切身利益。雖然目前高校獎助學金評定工作中存在著一些問題,但只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高校獎助學金評定工作一定可以順利開展,真正的發揮其應有的積極作用。

篇5

一、工作目標

落實職業技能教育助學政策;進一步健全職業教育資助體系,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擴大受助學生比例,提高資助水平;進一步提高新增勞動力就業能力,滿足我市鄉村轉型和產業升級用工需求,促進經濟社會繼續健康發展。

二、工作內容

(一)資助范圍。

資助具有我市正式戶籍并就讀我市職業院校(含高級技工學校和正式批準設立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取得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一、二、三年級學生。自2011年秋季學期起。

每個學生就讀本市中職學校或高職院校期間只享受一次資助機會。凡已經享受國家免學費資助政策的學生不再重復享受此項資助政策。

(二)資助規范和資金來源。

資助期3年。1.資助規范:每生每學年1000元。

縣區學校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和縣區財政按82比例分擔。2.資金來源:市、縣(區)財政列支。市屬院校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全額負擔。

(三)資助順序。

學生到校注冊學籍,1.入學注冊。每年秋季開學。并繳納差額學費。9月底完成學籍審批手續,為符合免學費條件的學生料理國家免學費手續。

10月15日前,2.學生申請。沒有享受國家免學費政策的學生。向學校提出助學申請,提交《市職業技能教育助學金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戶口本、身份證、繳費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10月底前完成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學生,3.資格初審。學校資助管理機構受理學生申請后。由學校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填寫《市職業技能教育助學金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于每年11月10日前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市屬職業院校和縣區屬學校分別報所屬教育主管部門和同級人社、財政部門審核。4.復核審批。學校匯總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名單。

各有關部門將認定資助學生信息反饋到學生所在學校,5.資金撥付。復核審批完成后。由學校在校內公示。財政部門于當年11月底前將資助資金撥付到職業院校,學校納入學費收入管理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制訂具體管理方法。各職業院校要設立專門的助學管理機構,建立完善學校助學工作管理制度,實行校長負責制,確保資助工作順序規范、受助學生信息準確無誤和資助資金使用平安。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級教育部門和各職業院校要廣泛利用各種媒體。向全社會進行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職業教育進課堂”等活動,加大宣傳力度,使每個初、高中畢業生和職業院校學生都能獲得資助信息,使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篇6

【關鍵詞】獎助學金評定;實施現狀;監督機制

一、國家獎助學金的定義及現狀

目前,我國高校學生資助主要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為資助對象,涉及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助學貸款等多種形式。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國家助學金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在校學生,是國家教育救助的一項重要內容。

隨著我國高校實行招生并軌收費和擴招,高校貧困生人數迅速攀升。同時,黨和各級政府以及高校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加大了對貧困生的資助力度,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國家獎助學金資助政策,新的資助政策體系具有資助強度大、覆蓋范圍廣的特點。

二、國家獎助學金評定的實施現狀

本文僅以四川省某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為例,結合具體情況,介紹現階段高校國家助學金的具體實施情況。

該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教育部備案的國家正規公辦省屬綜合性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經過50余年的建設和發展,現有40余個普通專科、10多個初中起點五年制高職大專及34個成招本、專科專業,有12000余名來自于全國各地的全日制在校學生。該校在國家獎助學金的評選過程中,主要采用如下方法:

1、申請

為了順利開展助學金申請工作,每位符合助學金申請條件的學生需到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開具貧困證明,并填寫《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及《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交各班輔導員老師處。

2、建檔

各系部根據學生遞交的貧困證明及相應的材料對學生家庭情況進行客觀、公正地判斷,由各班評議小組對相應班級申請同學的家庭實際困難程度進行等級認定,一般認定為三個等級:特別困難、困難、一般困難。在等級認定基礎上,建立貧困生檔案。只有上交了貧困證明的同學進入貧困檔案后,才可以參加困難等級認定,才有可能獲得助學金。

3、評審

各院系將建好的貧困生檔案交于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根據各院系人數合理分配助學金名額。

4、公示

為了保證助學金申請過程的公平、公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最后要將申請助學金并予以批準的學生名單以公告的形式向全體師生公布,并接受師生監督。

5、發放

國家助學金意在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生活問題,減輕經濟負擔,助學金的標準依照困難等級分為三等,一等助學金即為特別困難,金額為3000元/年;二等助學金即為困難,金額為2000元/年;三等助學金為一般困難,金額為1000元/年。

三、國家獎助學金評定中存在的問題

1、名額分配

由于大學生的生源地一般分布比較分散,高校不可能對每一個申請獎助學金的學生進行實地調查認定,不同院系、年級和班級的貧困生也不好進行縱向和橫向比較,所以獎助學金名額的分配沒有比較科學的辦法,為了操作方便,許多高校采取簡單地按學生人數比例分配獎助學金指標的辦法,學校將指標分解到院系、院系分解到年級、年級分解到班,并沒有按照貧困生的實際人數進行資助。有的院系名額少,真正的貧困生無法進入到資助的名單中;有的院系名額較多,為了用完指標,只有將資助的條件放寬,致使一些家境不太差的學生也有了資助的機會,這種分配方式有可能將有限的資源分配給了非貧困生或不太貧困的大學生,這實質上是占用了他人的受助機會,造成了資源分配的不平等。由于真正貧困的學生沒得到相應資助,這在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他們的不滿情緒,不利于和諧社會、和諧校園的建設,影響高校學生高尚人生觀、價值觀的培養。

2、貧困生認定的傾向

一是在評定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時,過份強調學習成績、綜合表現等,用學習成績排名的辦法來確定獲得資助者。理想的情況是家庭非常困難、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學生獲得高額獎學金,但貧困生群體由于生活背景的特殊性,往往存在自卑、封閉、焦慮、抑郁等劣勢心理,而且由于精神壓力不能安心學習,很多學生在課余時間忙于為學費和生活費而奔波,課程學習受到嚴重的影響,最終導致學習成績越來越差,而且貧困生在評獎學金時很少有加分項。這些情況導致貧困生的學習狀況呈兩極分化,少數成績優異,多數為中等偏下。所以貧困生并不與學習優秀、表現突出劃等號,因此很多貧困生拿不到高額獎學金。這種做法使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的評定演變成了獎學金的評定,失去了其設置的最初意義。

另外,隨著國家對貧困生資助力度的加大、廣度的拓寬,高校的貧困生都能得到獎助學金或其他各類資助,單純的救濟式的補助,使得一些學生心理極端不平衡。同是消費者,別人卻因貧困生的特殊身份得到了形式各樣的補助,并且其數量遠遠超過同學們通過努力與良好素質得來的獎助學金,而這些學生一旦加入貧困生庫就意味著能減輕家庭經濟負擔,還能具有使大學生活豐富多彩的資金資本。這種狀況,使得不貧困的學生也想爭取貧困生建檔的機會,以獲得救助式的獎助學金。所以出現了很多家庭并不困難的學生爭相加入貧困生庫的現象。貧困生認定標準存在著很多不完善之處,沒有統一的硬性指標,使得很多家庭并不困難的大學生鉆制度不完善的空子,堂而皇之地成為貧困生。

同時,很多原本家庭有暫時困難的學生一旦進入貧困生庫,即使家庭條件有了改善也不會主動退出貧困生庫。

3、助學款項使用缺乏監管

學校、政府和國家發放獎助學金的本意是想分擔貧困學生的經濟負擔,但貧困生領到獎助學金后,尤其是獲得高額獎助學金,這部分錢到底如何用,還沒有一個部門來監管他們,很多學生把錢用在其他一些地方,這種獎助學金胡亂使用的現象比較普遍,但同學中也很少有人向學校主管部門去反饋不良消費信息等。而高校中獎助學金使用監督機制的不健全,也為那些非真正意義上的貧困生的存在提供了溫床。如果學校建立了相應的資金使用監督機制,非真正意義上的貧困生就會有所顧忌。同時學校對大學生申請獎助學金過程中的不良行為不能給予應有的制裁和處罰,對堅守誠信的大學生不能給予利益方面的保護,客觀上使得部分大學生對助學金的評選失去信心。

四、做好國家獎助學金評定的辦法

1、建立健全貧困生檔案信息,引入民主評議制度

要建立貧困生檔案,這是貧困生認定工作的重點和難點之一。檔案信息一般包括:學生本人基本情況、家庭成員情況及其收入狀況、存在何種困難及困難程度等。院系將以上資料輸入電腦,資料要結合學生帶來的各種證明材料進行登記。

但是僅憑這些證明材料來認定是否屬于貧困生往往是不夠全面的。還需要發動學生,做好相關的民主評議,在申請助學金的過程中,每一個班級成立評議小組,小組一般由本班五至八名學生組成。因為是同班同學,大家平日彼此間的接觸也比較多,可以從多個方面考察申請對象的實際生活水平,并定期加入學生學習成績、曾受資助項目及金額、表現、誠信情況、日常生活習慣、消費水平等觀察了解到的情況來登記。每年必須根據貧困生家庭經濟情況的變化和個人的表現進行年度評估,再將綜合的結果輸入電腦,進行動態管理。

2、建立有效的獎助學使用監督機制

通過宣傳教育讓學生懂得國家獎助學金政策體現的是國家意志,目的是分擔貧困學生的經濟負擔,這是國家通過教育方式減緩貧富差距的最好手段之一,不是大學生的福利,任何胡亂使用國家獎助學金的做法都有悖于國家獎助學金發放原則和目的。學校要成立獎助學金使用監督的機構,輔導員、班主任也要通過抽查暗訪落實學生獲取的資助金的實際流向,對于把資助金用于奢侈生活、揮霍浪費的要予以追回資助金,并給予相應處罰。同時,公布QQ號、電子郵箱、電話、網上博客等接受同學們舉報。

同時,可以規定貧困大學生要獲得國家獎助學金,要先與學校簽訂《自律協議》和《道德承諾書》,承諾將這些善款用在完成學業上,并在畢業后努力回饋社會,或者在發放獎助金時,按照一定比例,將獎助學金分為“食補”和現金兩部分分別發放,食補部分直接打入飯卡,這些都是很好的做法。

3、做好誠信教育,弘揚文明新風

學生工作者在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時要大力加強對學生人生觀、價值育培養,采取多種方式,引導學生自覺認識誠信和誠信教育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積極參加各種實踐,把誠信意識化為誠信情感,變為誠信行為,引導學生建立誠信自評體系,使“假貧困生”面臨道德輿論的壓力,端正不良動機,從而在貧困生認定過程陳述家庭經濟狀況,在濟困資金面前,發揚我們中華民族團結、互助、禮讓、關愛和艱的優良傳統,使高校降低認定貧困生的成本,提高認定效率,使真正的貧困生受益。

4、做好評定后期的效果分析

國家獎助學金評定之后并不代表此項工作的結束,如何做好后期效果分析則成為有關此項工作的重要課題。根據筆者體會,結合學生干部、同學反映以及學生思想動態分析對其進行監督和實際檢驗是良好的法寶,并且建立檔案臺賬,隨時可供查閱,切實使國家相關政策落實到位,見到實效,徹底做好國家獎助學金評定工作。

五、小結

國家助學金作為人力資源投資的方式之一,是教育救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生活上發揮著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教育貧困現象,可謂利國利民。

毫無疑問我們絕大多數的高校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選推選出來的學生的確是符合要求的,但也難免有極個別不符合要求的學生,因某些原因也拿到了獎助學金,這種現象我們只要逐步完善我們的評定細則和機制,進一步強化監督和管理體系,這個問題順利解決指日可待。

參考文獻:

[1] 薛單.高校助學金等級評定模型研究及系統開發.北京交通大學.2010年.

[2] 曾英.高校國家助學金評定方法探討.現代商貿工業.2009年.

篇7

關鍵詞:醫學院校;家庭經濟困難;認定

自1999年高校進行擴招以來,高校的辦學規模和招生規模日益擴大,與之而來的是很多高校不得不面臨一個嚴峻的問題。一些學生因來自農村和邊遠貧困地區,家庭無力承擔逐漸高漲的學費以及大學期間的生活費用。國家相繼制訂了資助政策,劃撥專項資金,歷經多年努力,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已覆蓋全國公辦本科、專科和高職,各校的資助名額足以保障所有困難學生受益。面對名目繁多的資助項目,如何確保每筆錢都發到真正困難的學生手中呢。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必須提交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在入校后,學校也要對困難學生的家庭情況進行核實。但是僅憑借學生戶籍地所開的困難證明,就給其發放助學金,由于開證明并不困難,會出現渾水摸魚的情況。筆者作為醫學院校學生管理部門的一名工作人員,長期從事學生獎助學金管理工作,結合所在學校獎助學金管理及發放辦法的實踐,提出高校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證中應該注意的一些問題。

一、制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原則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為認真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切實保證國家制定的各項高等學校資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實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07〕8號)文件精神,高校在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時,按照堅持實事求是,確定合理標準,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實行民主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原則,面向全校各年級在校生嚴格甄選認定。

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工作制度

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體負責組織和管理全校認定工作;院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院系領導為組長,院系學生輔導員等擔任成員的認定工作組,負責認定的具體組織和審核工作;以年級(或專業)為單位,成立以學生輔導員任組長,兼職班主任、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認定評議小組,負責認定的民主評議工作。認定評議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人數視年級(或專業)人數合理配置,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級(或專業)總人數的10%。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后,其成員名單應在本年級(或專業)范圍內公示。

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標準根據各個高校所在省區、城市的不同,都參照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認定標準設置為一般困難、困難和特殊困難3檔。一般困難指家庭有較少勞動力且符合當地低保標準能基本滿足學生生活需要;困難指家庭有較少勞動力但尚不能滿足學生生活需要;特殊困難指家庭無勞動力可用且不能滿足學生日常生活需要。

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

1.學校在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時,同時寄送《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在每學年結束前,向在校學生發送《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需要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及在校學生要如實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并持該表到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以證明其家庭經濟狀況。

2.每學年開學時,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布置啟動全校認定工作

認定評議小組組織學生填寫《新鄉醫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并負責收集《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3.認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新鄉醫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和《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根據認定標準,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以及影響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情況,認真進行評議,確定本年級(或專業)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報院系認定工作組進行審核。認定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時應著重考慮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

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管理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匯總各院系審核通過的《新鄉醫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和《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并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

院系每學年應定期對全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一次資格復查,并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院系要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家庭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

參考文獻:

[1]李永才,梁江.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機制重構[J].黑龍江高教研究,2010.4

[2]方浩翰.張力.關于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有效認定的再思考[J].廣西教育學院學報2011(2)

[3]何飛.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27(1)

篇8

在過去的五年,國家經受了興旺發達,也經受了驚駭天災。有喜有憂。這五年,無論是國家,還是人民,都經受了嚴重的考驗。

我的這五年,也是渡過了不平凡的歲月。為了不甘于坐在辦公室里享清福,像我這樣的年紀,學會了電腦操作,學會了上網,學會了文字編輯還真不容易。步上了網上助學的工作路程。網上助學是困難重重,體會是百折不撓。首先要了解網上基金會的扶貧幫困的相關規定,要了解人家對貧困學生的要求;其二是要加強與網上基金會負責人的聯系,多介紹本地區的貧困情況;第三是要將自己的基本情況全部如實地告訴對方,讓網上基金會多了解自己的情況和工作單位,如果可能的話,還要尋找有幫助的人能證明自己不是騙子。在通過近一年時間的交流和了解,完全取得網上基金會的信任后,人家才開始愿與你接觸,同意你的助學申請,在獲得申請后,第一要做的事情就是要和當地教育部門取得聯系,征求他們的意見,了解在當地那個地方貧困最多,那個地方生產落后。在撐握到基本情況后,再了解在貧困地方那個學校的困難戶最多,貧困的學生是個什么樣子,需要那些幫助,需要那些資助。再到有關的學校走訪,多撐握必要的情況。并請學校安排推薦貧困學生,由學校提供貧困學生個情況,先由學校家訪,確定人員,初報名單,填好申請表。經過這一番操努力,我再和教育部門以及學校組成聯合考核組對這些貧困學生一家一家地走訪調查,風雨無阻,經過一段時間走訪了解到的情況后,共同審核申請表,簽上意見蓋章,用快件寄給基金會,等到第二年聽取基金會的審核回函,如果一次報10人,人家基金會不會給你10個人,這期中總要減少好幾個人,對于那些沒有批準的貧困學生,就要做細心的說服工作,安慰他們等到第二年再爭取報上去。等到第二秋節開學了,我們的第一個任務就是與基金會聯系發放助學金的事情,核對人員,核對金額,等到錢一進帳卡,就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在學校召開發款大會,要學生親自簽字,要親自將錢發到學生手里,再將學生的簽字表格請學校蓋章、校長簽字、我們也要簽字,再將簽字表快件寄到基金會。這才算是完成任務。但是,像這樣還不能算徹底完成任務。又要到了下一年,基金會還會派出暗訪監督員來學校和學生家庭一個個地走訪,要在學校對其他學生調查,發現有不同的情況和意見后,就要取消資助資格。這是一件非常艱難的工作,要費工、費勁、費事、費力、費神、費時、費盡心血。通過不懈的努力。五年來,我們先后完成對一所小學、一所初中學校和一所高中學校的資助,為一所小學新建教學樓募款,還幫助三所初中學校解決圖書資料的捐贈。情況基本上達到了我的預期的目的,為部份貧困孩子們解決了一點點困難,心情舒暢。總算為人民群眾做了一點點好事情。

同時,近年來,天災頻繁,災民越來越多,就這種情況,我還積極為受災地區的群眾募捐獻愛心,特別是2008年那場冰災,汶川和玉樹先后發生地震,我都參加募捐活動,效果顯著,影響較好,計其總數大約有100萬元吧。

一個人做點好事說不難,那是假話,那有不難的好事做啊,關鍵是要看你是怎么去做,是憑個人的能力去做,還是要依靠別人的力量來支持。這是兩積不同的方式。再說,要做好事就要做好,做的徹底,其實做好事也是一種心靈的洗滌,每一個人都要有一顆同情心,要有一顆愛心,要關心別人,不單獨要自己快樂,如果全世界人民都快樂那才是真正的快樂。人一出生都想快樂,由于各人的命運不同或者說是機遇不同,有的生來受窮,也有是生來就富的,如果他人能給予那些生來受窮的人們付出奉獻一點愛心,就可以幫助人家改變了命,大家都快樂了,何樂而不為呢!

篇9

關鍵詞:助學貸款;發放管理;收貸難題;信用制度及法律制裁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4)25-0022-02

隨著國家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2012年國家對教育投入首次達到GDP的4%。國家對高等院校的貧困生采取了全方位資助,國家助學金、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貧困生伙食補貼都是方式之一。而對于這些資金的使用,國家特別重視,經常會有各種各樣的針對助學金發放的專項審計。這就要求國家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需要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以應對專項資金發放中遇到的問題。而這些資金使用中問題最大的就是國家助學貸款。

一、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

國家助學貸款與其他專項資助金的最大不同在于其他專項資金是無需償還的,而國家助學貸款雖不需要學生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學生承諾按期還款。因此國家助學貸款的流程比其他專項資金的流程相對流程煩瑣,而這個流程也離不開高校的參與,具體流程如下。

1.高校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審查工作。

①向已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且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出具《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并注明下學年應繳學費和住宿費的實際金額。②嚴格審查申請表貸款金額(貸款金額須小于或等于下學年應繳學費和住宿費的合計金額)。③高校在貸款申請表及貧困學生認定表上簽署意見并蓋章確認。

2.高校在學生報到后,根據受理證明,登陸生源地貸款管理系統簽發合同電子回執。

3.國家開發銀行對上報的系統數據進行審核、審批,實現貸款發放并向高校支付貸款資金。

4.高校向貸款已到賬學生開具收費證明。

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及發放中的問題

在這個流程中,高校既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審查者,又是助學貸款的受益者(國家助學貸款的發放讓高校欠費率大大降低)。因此,需要防止高校發放通知書時給予學生只要提出貸款申請,學校就能幫助學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承諾,甚至于和生源地串通使得學生能夠獲得超額貸款。原則上規定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不超過6000元。從實際情況來看,生源地貸款一般都是按最高限額6000元予以發放。這可能就超過了一些高校的學費及住宿費合計數。那么對于這種情況,首先必須加強高校和學生雙方的誠信意識,其次,從申請貸款的系統上對于這情況進行防范。可以根據高校各專業的學費和住宿費合計數給予限定,學生如果錄取是這個專業,那么他的貸款限額自動受這個專業學費及住宿費合計數限制。由于貸款限額的突破,高校財務管理也會遇到一些問題。開具收費證明時,會出現往來款項,如果學雜費合計只有5000元,那么多貸的1000元必須退給學生,如果貸款人數多則應退款就相當大。就我校財務管理的經驗來看,開具收據時以班級或系部為單位比較好,把領條發到各班級、系部,統一領取退款。這樣往來款的數額就比較小,便于管理。如果沒有按這一方法辦理就勢必造成往來款管理難度,這樣就需要電子表格的輔助加以管理。

余額可以用公式定義=匯款-收費-退費,最后余額一定要和財務余額相一致。有多貸的就有少貸的,有些同學家庭實在困難,助學貸款中的一部分是要用做生活費的,因此貸到的6000元或5000元就相對少了點,這時就不能按學費標準來統一收取。必須由學生自己申請,將助學貸助一部分領出來作為生活費使用,差額部分學校可以特殊對待,根據實際情況減免學費或讓其緩繳學費。

三、助學貸款難及收貸難的問題

普通大學的貧困生比例要高于聲譽和質量好的大學的貧困生比例。這是一個在世界各國具有普遍性的結論。目前國家助學貸款的現狀是地方院校的學生獲得貸款困難。政府一方面需要繼續完善助學貸款制度,擴大覆蓋面,提高貸款額度,另一方面還應該加大普及金融知識的力度,廣泛宣傳,轉變貧困學生和家長的觀念,讓助學貸款在資助體系中發揮核心作用。國家應該鼓勵銀行向這些群體傾斜,可以采用對貸款對象中農村學生、地方院校學生和基礎專業學生比例高的商業銀行,提高其呆壞帳核銷比例的做法。值得欣慰的是,這一部分的大學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比例正在逐年提高。貸款好貸了,現在新的問題又出現了,收貸難!由于國家助學貸款無需抵押,而一部分學生誠信意識淡薄,缺乏對誠信重要性的認識,畢業后盡管他們有還貸能力,也不及時還款,或索性切斷與高校的聯系,不履行約定,惡意不為,這就造成了一筆筆呆賬、死賬。最惡劣的情況是有些學生家長利用職務之便在不合放貸規定時給予自己子女或他人子女辦理違規助學貸款。這筆資金的歸還與否是一個大的問號,如果當權者恣意妄為違規核銷不良國家助學貸款,那么助學貸款將會成為相關當權者的搖錢樹。當然這樣明目張膽的行為現在暫時沒有發現。針對上述問題,結合國外助學貸款的管理經驗,筆者認為從以下幾方面可以提高助學貸款還貸率。

建立并加強個人信用制度建設,針對大學生的個人信息征詢系統的建立是一種必要措施。國家助學貸款很顯然是一種信用性貸款,而個人信用制度又是信用性貸款的基礎,在中國,目前個人信用制度很不完善,缺乏全國范圍內的個人信征系統。在發達國家,一般都有龐大的國民信征數據庫,銀行有權利對個人的信用狀況進行調查。向國家征信局通報借款人的違約情況,從而長期影響借款人的信用評級。那么在此條件下,一旦個人有過不良的信征記錄,違約人向銀行借款購買住房或汽車變得非常困難,違約人重返學校學習時,不能申請得到任何學生資助,這樣消費者在一般的情況下會選擇還貸。為了彌補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借款機構可以要求國家稅務局扣留向違約人返還的個人所得稅,或要求用人單位減少對違約人支付的工資。當然在信用制裁來保障貸款安全處于困難時,有必要使用其他措施來保證貸款的回收。其中之一就是法律手段,法律作為一種終極的手段一般是不會輕易使用的,例如德國有教育資助法,而中國在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中,所執行的都是行政政策。沒有與國家助學貸款直接相關的法律。政策的作用側重于指導,其強制性、穩定性和普遍性與法律比起來有很大的差距。發達國家的法律是比較完備的,其實施程序也比較簡單,出現助學貸款拖欠問題,只要有確鑿證據,法院在極短的時間內就會受理并做出判決。

相信有了以上信用制度及法律制裁相結合的措施,國家助學貸款的收貸問題能得到極大改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隨著中國國力的提高也會有相應的大踏步發展,國家助學貸款明天會更美好。相信不久的將來,會有更多的貧困生享受到國家助學貸款的溫暖,讓國家助學貸款為貧困生助力騰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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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何建中.國外助學貸款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及對我國的啟示[J].上海經濟研究,2008,(4).

篇10

第一條為切實做好教育專項經費歸口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工作,加大財政部門的監督力度,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教育強省投入保障監督機制的意見》(政辦發〔〕38號)和《省財政廳教育廳關于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加強財政預算管理的通知》(財教〔〕3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納入本辦法管理的教育專項資金包括:上級下達的專項資金、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危改資金、農村稅費改革教育轉移支付資金和教育費附加等資金、公用經費、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等與教育相關的資金。

第三條設立會同縣農村中小學資金專戶核算教育專項資金,由縣教育局計財股專項管理。

第二章使用范圍

第四條上級下達的專項資金和本級安排的項目資金,上級文件批復有明確要求或實施用途、對象的,按上級要求執行。

第五條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對象是經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注冊、取得中等職業教育正式學籍的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主要資助學生的生活費開支。

第六條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和危改資金的開支范圍:主要用于農村(含縣級)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的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行政辦公用房、生活服務用房等校舍的維修改造(重點用于D級危房),不得用于償還債務或挪作他用。

第七條農村稅費改革教育轉移支付資金和教育費附加等資金的使用范圍:用于改善中小學教學設施和辦學條件。

第八條公用經費開支范圍:主要用于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通訊,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第九條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的資助范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初中、特教在校寄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標準:按小學每生每天3元,初中每生每天4元,特教生每生每天3元,學生全年在校天數250天的標準落實到學生手中。若遇政策調整,以上級文件為準。

第三章資金分配

第十條上級下達的專項資金,上級文件批復有明確要求或實施用途、對象的,按上級要求執行;需要進行再分配的項目資金,由縣教育局拿出使用計劃,經縣發改、財政部門審核后,由相關縣領導審定。

第十一條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由學生填寫相關申請表在新學年開學1周內向學校提出申請,并遞交相關證明材料,學校對受助對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資助名單后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縣教育局進行審核、匯總;同時將審核匯總意見報縣財政局審核,并報上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

第十二條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危改資金、農村稅費改革教育轉移支付資金和教育費附加等資金,年初由縣教育局拿出實施方案及分配計劃,經縣發改、財政部門初核,分管教育、發改、財政工作的縣領導復核后,報縣長審定。

第十三條公用經費支出由縣教育局在每學期開學前,按在校學生實有人數以及規定標準分鄉鎮、分學校匯總后報縣財政局審核。

第十四條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由縣教育局負責將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指標分解到校,落實到人,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的申請、評審、公示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享受補助;縣財政局做好監督審核等工作。

第四章資金撥付

第十五條納入本辦法管理的各種資金,均由縣農村中小學資金專戶實行集中支付。

第十六條上級及本級預算安排的專項支出,根據資金分配方案和項目實施進度,由縣農村中小學資金專戶直接撥付給相關單位。

第十七條項目實施前,項目單位必須將項目工程投資評審審批表、招投標書、縣發改局批復的項目投資文件、工程合同、經審核的預算報告等文件資料交縣教育局和縣財政局各1份,作為撥款依據。根據項目實際需要,可申請撥付總工程款的10%作為工程前期啟動款。

項目學校使用資金,根據工程預算書、項目實施進度以及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由項目單位填報《會同縣教育項目資金撥款申請表》,經項目管理辦公室、縣教育局相關領導根據工程建設進度和工程質量審核后,由縣教育局匯總報縣財政局審批,縣財政局對照根據經縣領導審批的分配方案審核無誤后,及時將項目資金撥付到縣農村中小學資金專戶,然后由縣農村中小學資金專戶直接撥付給項目施工單位(個人)及貨物供應商;項目完工結算時,由工程管理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由縣財政局進行工程預決算審計,經驗收合格后才準予報帳結算。竣工驗收報告、經審核的結算報告等文件資料須分別交縣教育局和縣財政局備案。

第十八條重點項目資金的撥付,要預留5%的工程質量保證金,工程竣工1年后若無質量問題,由項目學校申請,經項目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由縣教育、財政部門審批撥付。若出現質量問題,將予以扣除。

第十九條公用經費的撥付由縣教育局提出方案,經縣財政局審核后,由縣農村中小學資金專戶按時、足額撥出。

第二十條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貧困寄宿生困難補助等直接到學生的補助資金,根據縣教育局提供的分配方案,經縣財政局審核后,由農村中小學資金專戶將資金撥付到銀行,由銀行再分別發到受助學生在該銀行開設的個人帳戶。杜絕代簽、代領和冒領現象發生。

第二十一條各種專項資金必須按照上級規定要求,確保專款專用。屬政府采購范圍的,必須實行政府采購;屬直達項目施工單位的,不得下撥到鄉鎮和學校。

第二十二條縣農村中小學資金專戶撥付資金后,須將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復印件送達縣財政局和相關單位。

第五章財務管理

第二十三條按照“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教育專項資金管理由相關學校、縣教育局、縣財政局共同組織實施。

學校的職責:認真落實教育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各項政策,校長對學校項目的招投標、資金申報及項目實施負責,提出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具體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報縣教育局審核,送縣財政部門同意后,通過農村中小學資金專戶直接支付到最終勞務、商品和工程最終提供者。學校必須按照批準的項目和資金計劃,向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申報項目用款計劃,定期向縣教育、財政部門報送項目資金執行情況和項目實施進展情況。

縣教育部門的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加強教育專項資金的管理,組織指導學校項目的招投標、工程進度及質量保證;根據項目需要向縣財政部門申請支付額度,由縣財政部門將資金撥付到縣農村中小學資金專戶,再由縣農村中小學資金專戶撥付到項目單位;對各中小學的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部門、縣財政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項目實施情況及縣農村中小學資金專戶的撥付情況。

縣財政部門的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加強教育專項資金的監督工作,參與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工程進度、預決算、工程驗收,組織縣教育部門按批準的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按照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方式,保證教育資金及時到位;對各學校工程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對縣教育局、各學校項目資金的會計核算、財務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教育專項資金及項目實施情況。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縣審計部門每年將教育投入和經費管理作為審計重點,定期開展經費投入、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專項審計,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教育部門內審機構建設,教育部門內審機構每年至少要開展1次教育經費使用績效的專項審計。

第二十五條監察部門要結合收費檢查等日常工作,對教育投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嚴格按法律法規落實教育投入,完善群眾舉報查處機制,對違規違紀問題進行嚴肅查處。

第二十六條縣教育、財政部門要強化對教育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專項資金的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加強教育專項資金使用過程中的跟蹤問責。縣教育、財政部門實行全過程監管,并對教育專項資金定期進行專項檢查。對擠占、挪用、截留、滯留專項資金的,疏于管理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以及出現其他責任事故行為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重點項目資金實行審計備案制和責任倒查制,工程竣工后,進行重點審計。財政專項監督檢查和審計中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有嚴重違規違紀問題的,按照相關法規從嚴處理。

第七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