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層革命
時間:2022-05-07 0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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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上層革命更多的不是產生于壓力,而是產生于信念。一切變革總是要與擴大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權力相聯(lián)系。一個堅持自己特殊利益的政府和集團很難有真正的變革,晚清政府就是一例。
在國家政治問題上,我們長期強調國民素質的決定性作用,所謂“有什幺樣的國民就有什幺樣的領袖和政治,改造國家和政治須先改造國民性”。
但若把全民民主素質的提高作為一國政治改良的先決條件,就意味著民主的到來將是極漫長的等待過程。事實上,民主制度可超越這一條件。民眾素質固然重要,但上層領導者的素質更具決定意義,他們塑造或推動塑造了國民的性格。只有少數人是從偉人的思想中學,而絕大部分人,乃是從政治生活中學。
革命的目的不是攫取權力
以群眾力量推翻固有秩序,不但很可能伴隨暴力,好壞也難以預知。在被統(tǒng)治者要掙脫不可容忍的枷鎖時,統(tǒng)治者卻堅決維護自己的利益,于是來自下層的反抗不斷聚集能量,一旦獲得某個時機就排山倒海而來,就像法國大革命、1917年的俄國革命,極其突然,無法預測,警惕性再高的當局也措手不及。下層革命由于其與生俱來的激進性和報復色彩,血腥和恐怖便隨之一同到來,新政權只有用鎮(zhèn)壓才能消除難以控制的無序局面,其結果就是用一種壓制取代另一種壓制。但革命如果只是以攫取權力為目的,而不是像甘地所說的,是為了“一種關系的改選,最終達到權力的和平移交”,就不可能取得有進步意義的成功。
來自上層的革命,自愿、主動地以和平方式從權威主義制度完成向民主制度的過渡,通過競爭獲取權力和實現權力移交,并不一定只是為了緩解社會壓力才被迫改變,也不僅僅是為了鞏固自身的統(tǒng)治地位。經驗表明,出于統(tǒng)治需要,不得不進行的改革很有可能只是權宜之計,它力圖通過對舊體制的縫縫補補得過且過,這在清末洋務運動中表露無遺,在其最后被迫作出的憲政改革中表現尤為突出——它不打算限制權力,更不打算移交權力,1908年《欽定憲法大綱》賦予皇帝一切大權,規(guī)定大清皇帝必須被“永遠尊戴”,即使如此,政府還是借口中國實行憲政條件沒有成熟,宣布要經過九年籌備憲政期之后才頒布憲法、選舉國會。清末假模假樣的上層變革已深刻地留在民族記憶中,并注定每隔一段時間就成為社會熱門話題。
革命的遺產是復雜的。革命帶給人們激情和憧憬,但沒持續(xù)多久,沒等他們細細品味這份甘甜,已開始感覺到新的壓迫,某種程度上甚至更嚴厲。這促使人們思考,取得政權就標志革命成功嗎?中國在辛亥革命后又進行了國民革命,但國民政府帶來了什幺呢?不但把工商業(yè)生存獨立置于權力和官僚資本的卵翼之下,而且把全社會都置于國民黨監(jiān)視之下。胡適1929年寫道:“無論什幺人,只須貼上‘反動分子’‘土豪劣紳’‘反革命’‘共黨嫌疑’等等招牌,身體可以受辱,自由可以完全被剝奪,財產可以任意宰割……無論什幺書報,只須貼上‘反動刊物’的字樣,都在禁止之列。”如果革命旨在奪權,那幺,凡有利于鞏固權力的手段都會用上。
“五四”帶給中國的傳統(tǒng)之一是,大學生民主運動充當推進政治民主的重要形式,它在此后幾十年內一再發(fā)出巨大回響。作為示威活動它是有效的,如1919年“五四”運動迫使當局懲處了三個賣國賊,但作為民主運動,它的實效可疑,這不僅因為學生缺乏改造實現政治的力量,也因為學生運動不可能成為社會獲取民主的途徑——在政治社會里,大學生尚處于邊緣位置,在社會分工中沒有正式角色,他們是校園民主的主體,不是社會民主的主體,而沒有主體參與的民主運動不會有什幺結果。
民主希望升起的地方將是純粹的學生民主運動終結的地方,在這里,社會大眾有了民主的要求和渴望,大眾的民主要求和渴望既可引發(fā)革命,也可推動上層變革,變革目的是按民主原則改寫權力規(guī)則——既包括獲得權力的規(guī)則,也包括使用權力的規(guī)則。
一個人或幾個人發(fā)起的革命
觀察蘇聯(lián)到俄羅斯的歷史性轉變,兩個人物至關重要,即戈爾巴喬夫和葉利欽。
當戈爾巴喬夫從布爾什維克的早期遺產中找出“多一點光亮”的“公開性”武器時,知識界和新聞界進入了空前活躍期。1988年廢除了報刊檢查制度后,批評禁區(qū)更是不存在了。
戈氏可以利用總書記的地位和權力把改革變?yōu)辄h的決議,但要把改革變?yōu)辄h的行動又是另外一回事。官員們雖然表示擁護“黨的各項改革決議”,行動上卻按兵不動。根據自赫魯曉夫就開始改革的經驗,面對不斷加大的改革壓力時,當局應付的辦法就是在無關緊要的地方改一改,如建立新的管理機構,加強內部紀律性,制定解決某一經濟問題的專項計劃,但千萬不能觸動體制。這時,若沒有堅決推進民主事業(yè)的少數上層變革者,主動變革根本無從發(fā)生(據《戈爾巴喬夫回憶錄》)。
堅決推動變革的人必須有充分自信。變革是強者的事業(yè),平庸之輩不敢去冒險一試。社會和政治變革一旦使各種社會力量釋放出來,使人民成為重要的政治力量,任何人的權力,包括發(fā)起者本身,都不能在沒有人民授權的情況下獲得,沒有人能像過去的領導人那樣只會受到頌揚而絕對免受輿論批評。改革家也必須受制于他倡導的一整套民主原則,開始在新的原則下生活。
仕途上一帆風順的戈爾巴喬夫54歲擔任了黨的總書記,信心十足,他在一個超級大國的民主試驗吸引了世界目光,但最后在自己提倡的新原則中敗下陣來,葉利欽則運用他倡導的新政治原則獲得成功。新的游戲規(guī)則是,政治家必須爭取選民支持,而不是爭取軍隊支持。
蘇共失敗是由戈爾巴喬夫一手造成的嗎?事實是清楚的,身為總書記的戈爾巴喬夫要讓黨在直接競爭中證明領導權,但黨沒有經受住民主的考驗。在首次最高蘇維埃代表的自由選舉中,蘇共黨員代表占到85%,執(zhí)政黨地位應可以保證,可他們寧愿做反對派,也不愿按中央指令投票。總書記吃驚地發(fā)現,從來就宣稱有著高度的統(tǒng)一意志的蘇聯(lián)共產黨,根本就不是志同道合的集體。蘇共失敗的原因存在于它不接受競爭而實行漫長統(tǒng)治的事實中,人們加入黨組織看中的只是它壟斷的執(zhí)政地位,因為只有從這里才能獲得向上爬升的惟一信道,并非出于對黨的事業(yè)的認同。
“8·19”鋌而走險的政變完成了蘇聯(lián)和蘇共瓦解的最后一步,依靠選民的強大支持而成為俄羅斯總統(tǒng)的葉利欽成為新國家的主人,他還沒有機會品嘗發(fā)號施令的喜悅,就遇到巨大反對。分化和重組中的各種政治黨派集團與總統(tǒng)唱對臺戲;哈斯布拉托夫領導的人民代表大會成為反對總統(tǒng)的大本營,并組織了一次雖沒有成功卻聲勢極大的彈劾總統(tǒng)的行動;憲法法院不止一次地裁定他的命令不合憲法;新聞媒體可以任意批評他。總之現在沒有人畏懼總統(tǒng),因為沒有人擔心會受到他的“嚴懲”和鎮(zhèn)壓。惡化的國內經濟使得針對總統(tǒng)的群眾性示威活動活躍起來,在1993年底的一次民意測驗顯示,支持葉利欽的成年人只有12.2%。
對建設者,而非初期的造反者,葉利欽的最大考驗不僅有如何面對強大的反對力量的問題,還有如何保住權力的問題,也有如何實現秩序的問題。在最初的政治分裂和動蕩中,一些人期待他做一名民主獨裁者,以“鐵腕”整頓國內秩序,但葉利欽堅決拒絕了做“新沙皇”的誘惑。
葉利欽有比掌管國家最高領導權更大的抱負,要擔當塑造新俄羅斯的角色——這個國家的“民主之父”,這是20世紀40年代后期美國人試圖說服擔當而遭后者拒絕的角色。
在與反對派曠日持久的斗爭中,葉利欽堅持妥協(xié)、和解,因為他懂得毫不妥協(xié)只會促使自己無休止地謀求更大權力,不知不覺走回高度集權的老路,因此必須努力克制自己,非常慎重、極其節(jié)制地利用手中的權力,不能超越法律之外尋求消除沖突的辦法。即使在哈斯布拉托夫領導的暴動被鎮(zhèn)壓、人民代表大會被解散、總統(tǒng)取得了優(yōu)勢權力之后,葉利欽也沒有全面加強權力,而是把注意力放在憲法改革上,為國家建立穩(wěn)固的法治基礎。因此,他強調修改憲法必須符合憲法普遍原則。
葉利欽在為國家創(chuàng)造一種新的政治秩序,這一秩序再不能依靠有辱公民的嚴厲管制,而應該有自由的基礎;不應為了秩序訴諸反民主的極端手段。更重要的是,他要把這樣的秩序傳給后來的政治家。他不但自覺而嚴格限制了自己的權力范圍,而且忍受了所有侮辱和人身攻擊。他擁有報復的權力,但始終沒有報復任何政敵。
在俄羅斯,新秩序的確立不是只依靠法律條文,更是依靠政治家的身體力行和人格力量。對華盛頓來說,自動移交權力回到農莊也許不需要克服太多困難,這與他淡泊名利的個人氣質是相一致的,但對葉利欽這種對權力如癡似醉的人來說,主動放棄權力則需要非同小可的自律精神。抓住權力確能顯示威風,但放棄權力才會獲得敬重。
偉大變革是偉大精神的產物
2003年春夏的SARS危機,就像2001年中國加入WTO那樣,再次引起了公眾對改革的熱烈討論,信息公開化的成果,盡管是局部的,也讓人看到了新希望。
變革總是對以往的體制或法律的部分否定。最初是少數敏感的發(fā)現者覺察到了原有制度中不合理的地方,通過努力,更多人有了變革要求,這種要求不只是給政府方面造成必要壓力促其革新,也提示政府順應多數人的要求。有限政府的思想,民主自由思想,人權思想,都是人類思想反抗的文明成果,正是這些成果,使人類有了擺脫野蠻統(tǒng)治的可能和方向。
改革本質上就是一場上層革命。把改革僅僅理解為體制的改造是非常不夠的,它也應是改革者的精神氣質的改造。贊成自己的就是朋友,批評自己的就是敵對勢力;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一方是真理,一方是謬誤——這種極端思維下劃出的政治分界線今天仍存在于很多官員的思想意識中。由于改革是在原有的制度框架內逐漸行進,只有改革者首先有新的精神氣質,才會出現新的制度變化。這一新的精神氣質就是容忍的精神,容忍對自己的種種約束,有來自法律的約束,也有來自對立觀點的約束,不會把批評看成是敵對勢力的搗亂和陰謀破壞,而是當作建設性的勸阻。
養(yǎng)成一種有利于改革的精神比制定某些改革原則更具有重要性。為了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在SARS疫情危機中加快了近一年以前就開始起草的《政務信息公開條例》的出臺步伐。它是政府給自己施加限制。值得深思的是,人們并不對它的價值抱有太高預期,條例起草人之一警告說,搞不好“到最后能公開的,只有辦公地址和電話號碼了”。條例內容其實并不新鮮,它的精神就存在于憲法。我們一向并不缺少法律,缺少的是權力自我約束的精神。
只有當改革的實施者愿意自覺置身于法律之中時,立法才是解決問題的途徑。僅僅依靠危機或者外部壓力就能推動改革的愿望不切實際。偉大改革從來都是偉大精神的產物,梭倫改革就是著名范例。改革不需要特殊契機,需要的是對公共利益高度忠誠的真正的改革者。
筆者對此確信不疑:高尚的心靈才會產生高尚的權力,并以克制、高尚的方式運用權力。這顆心靈對權力的使命和責任有明確的認識,對他人的自由和獨立有著發(fā)自內心的尊重,總是能夠容納不同意見,自覺使自己接受法律監(jiān)督。
的確,眾所周知,民主政體采用分權制基于休謨關于人性問題的著名觀點,即人類在設計任何政府制度時,應預先把每個人都視為無賴,他除了謀一己之私利外別無其它目的。但我們還是難以想象人人都是無賴,就如難以想象人人都是天使一樣,如漢密爾頓說的,“代議制意味著,人類尚有一些美德和道義可以作為信任的合理基礎。”分權制說:不要相信任何人。代議制則說:還是有些人可以相信,但他們也必須有相應的約束。
政治人物的高尚品質首先是指自覺限制權力的品質。不能小看個人品質在權力生活中的特殊作用,只有尊重法律的人們才能創(chuàng)造出尊重法律的社會。蘇格拉底在討論政治秩序時認為,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若沒有守法精神一以貫之地支配人們的行為,指望通過不停地制訂和修改法律來杜絕社會弊端,這等于在砍九頭蛇的腦袋,斬去一個頭又會生出兩個頭。優(yōu)秀的人是不需要許多法律條文強加給他們的。因此,最有資格擔任城邦領袖或叫護衛(wèi)者的,是能極其節(jié)制自我、最能守衛(wèi)城邦的法律和習慣的人。
上層革命只有在這種時候才會發(fā)生,即政府和它的領導者把公民的普遍自由作為自身信仰時,把維護公民普遍利益作為自身使命時。成功的上層革命更多的不是產生于壓力,而是產生于信念。一切變革總是要與擴大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權力相聯(lián)系。一個堅持自己特殊利益的政府和集團很難有真正的變革,晚清政府就是一例。
當上層不能實行革命的時候,代價巨大的下層革命遲早會到來。歷史總是在重復相同的一幕。俄國一名資產階級領袖在談到1917年天翻地覆的革命時懊悔地說過:“如果后代詛咒這場革命,他們將會責備我們沒有能及時地發(fā)動一場自上而下的革命來阻止它。”
自我約束,一種內在的力量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曾設想,首先誕生一個完全善的哲學家,他成了統(tǒng)治者后,再按絕對正義原則擬定政治制度草圖,制訂法律和慣例,使公民自愿服從管理,理想國家從此確立。在美國建國以前,柏拉圖設計的路線圖看來還是近于空想,但隨著一個新生國家在北美大陸出現,它在2000年后終于有了摹本。
哈耶克在《自由憲章》寫到:“美國人好運獨得,他們的領袖人物當中有一批對政治哲學深有研究的人。或許沒有一個國家碰到過類似的情況……當時這個新的國家在別的許多方面仍然十分落后,但卻可以說,僅僅在政治科學方面美國才獨占鰲頭。”這里的政治科學是指源自歐洲的限制政府權力和個人權利優(yōu)先的政治理論。
政治領袖要把上述政治科學變?yōu)楝F實,最重要的是有非凡的自我克制能力。當喬治·華盛頓拒絕把他的判斷作為完美的標準時,表現出了可貴的自制;而另一位美國革命的元勛、其魅力使整個巴黎為之傾倒的本杰明·富蘭克林遵循“適度不自信原則表達自己”,隨著年齡越大,“越傾于懷疑自己的判斷,并更尊重別人的判斷”。政治領袖們的自制使他們在為新國家繪制藍圖時保持了明智的謹慎,他們從來不把一己之見強加于人,而是堅持對多數的服從;他們不是千方百計去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制度,而是胸懷民主原則,確立盡可能符合國家長遠利益的憲政體系,并使自己接受制約。他們的身體力行所起的表率作用與他們創(chuàng)立的制度一道造就了那里的政治。
權力有其外在形式,如職位、隨從、車馬等,但也有其內在力量——傾向于自我限制,不是靠命令影響他人,而是靠嚴于律己、寬以待人的精神折服他人,它通過精神滲透到人們的內心世界從而影響外部世界,它的力量超越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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