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公民文化,建設政治文明

時間:2022-05-07 05: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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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公民文化,建設政治文明

【內容提要】黨的十六大,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確定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個重要目標。本文認為幾千年的臣民社會、臣民文化至今對中國的政治民主化進程產生消極影響,是建設政治文明的障礙,公民社會、公民文化才是建設政治文明的基礎,最后本文就如何培育公民文化作了探討。

【關鍵詞】政治文明臣民文化公民文化培育公民文化

黨的十六大,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確定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個重要目標。這是我們黨在全國代表大會上,第一次明確地對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作出部署,并將它與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一起,確定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三大基本目標。這表明我們黨對共產黨的執政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規律的認識在不斷深化。所謂政治文明,簡單地說,就是人類政治生活的進步狀態。從靜態的角度看,它是人類社會政治進程中取得的全部進步成果;從動態的角度看,它是人類社會政治進化發展的具體過程。因此,政治文明是指人們改造社會所獲得政治成果的總和,是人們在一定社會形態中關于民主、自由、平等以及人的解放的實現程度的體現,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個社會、國家的文明水平,是衡量人類社會文明程度的主要標志之一。政治文明包括政治意識(理念)文明、政治制度文明、政治體制文明、政治行為文明四個組成部分,是由這四個部分構成的有機整體。

政治文明是人類政治實踐活動的經驗總結,政治理念,政治制度,政治體制,政治行為彼此聯系,互相溝通,協調發展,構成了政治文明的統一體。就四者的關系而言,政治意識文明是政治文明之“魂”,是政治制度、政治體制和政治行為的精神指導;政治制度是政治文明之“本”,不同的政治文明形態的本質屬性要由它來體現;政治體制文明是政治文明之“繩”,是政治意識的規則化和政治行為的具體規范。政治行為文明是政治文明之“形”,是政治意識和政治制度、政治體制作用于環境的活動,也是政治意識、政治制度和政治體制的具體體現。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實質是發展人民民主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如同建造一座宏偉的大廈需要牢固的地基一樣,否則“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建設政治文明也需要一個堅實的社會基礎,這就是公民文化。公民文化能為建設現代政治文明提供合法性解釋和合理性證明,加強政治角色對政治系統的認同感,政治體制改革是一個有深刻指向和濃厚文化底蘊的政治變革過程,政治改革中先進政治文化含量高低直接影響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度和質量,所以說文化乃制度之母,有了公民社會這個基石,培育出公民政治文化,并使之成為社會的主流政治文化,才能最終樹立絕大多數國人的民主信心,才能使絕大多數國人養成民主習慣,形成民主的公民的政治文化心理,積淀于民族的精神之中,使民主的理念深深植根于千萬普通民眾的骨髓,才能真正建設現代政治文明。中國近一百年來的艱難轉型,實質就是從臣民社會向公民社會的轉型。而所謂政治體制改革,就是要完成這一轉變。改革的目標即民主與法治實現之時,就是公民社會、公民文化在中國確立之日。

一、長期存在的臣民文化是建設政治文明的障礙

幾千年來,中國是一個封建君主專制的臣民社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它以國家最高所有權支配下的小農經濟為基礎,外靠以專制王權為核心的行政力量,內靠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宗法關系,維護著整個封建社會的政治秩序和社會穩定,構成了中國封建社會社會結構的基本特點。政治制度上的封建專制制度,經濟制度上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制度哺育了中國根深蒂固的臣民文化,近代以來它在理論層面已經基本被拋棄,文化上也曾經遭到激烈的批判(例如“五四”新運動),但是仍然是民族心理特征,并且以改頭換面的形式或者更加貌似革命的形式(例如“”十年在革命的旗號下封建主義復活)頑固地存留和體現在現存的政治理念、政治制度和政治行為中,還如同影子一般伴隨著國人的生活:

1、權力至上、權力崇拜(官本位思想)、權力懼怕心理與權力虛無心理共生,形成對立的二元政治情感并存的心理結構。

與西方對人性和權力不信任相反,中國人對權力具有濃厚的崇拜心理并進而引發權力追逐心理,外化的行為就是“學而優則仕”。“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是傳統知識分子的最大榮耀;“結駟連騎,束帛之幣聘享諸侯”(即官商勾結)是中國傳統商人財運亨通的成功秘訣;“天、地、君、親、師”是中國傳統農民虔誠崇拜的對象。國人有深厚的權力崇拜意識,對權力,當權者愛不釋手,無權者向而往之。中國是一個有著幾千年專制歷史的國家,失去制約的權力曾被統治者濫用到極致,國人深切體會到了有權者的威嚴和無權者的無奈,更羨慕當權者的風光,因為擁有權力就意味著擁有財富,當官是最好的致富之路,"當官發財"已是中國人一種近乎本能的理性常識,所以,現在有人“買官、賣官”甚至雇傭殺手刺殺競爭對手,就不足為奇了。擁有權力還意味著擁有名譽、地位和尊嚴,晉升官階一直被中國人視為功成名就的標志。可見權力崇拜奠定了人治的思想基礎,權力崇拜自然就會妨害權利的實現,并且必然導致專制主義。但是在權力崇拜的同時,中國人又常常出現權力虛無意識的泛濫。例如,不少人自以為“天高皇帝遠”而無法無天;“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導致政令不暢,“你有你的千條計,我有我的老主意”;“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帝力于我何由哉”,等等,這些都是權力虛無意識的反映。權力崇拜與權力虛無表面上看是對立的,其實是相輔相成的。因為自然經濟具有兩重性,一是自給自足性,萬事不求人,這就容易產生權力虛無;二是分散脆弱性,一家一戶為生產單位,勢單力薄,抗(自然災害、社會強暴等)干擾能力低下,這樣容易產生權力崇拜,渴望有一個強大的權力來維持穩定的社會秩序。權力崇拜容易導致專制政治,權力虛無容易導致無政府主義。而現代法治既反對專制,倡導權利至上,以權利制約、監督權力;又反對無政府主義,倡導法律至上。

2、無奈的清官情結、圣人掌權心理。

從40年代即開始的對“紅太陽”、“大救星”的歌頌,直到今天仍不絕于耳的“青天”、“父母官”的稱謂,構成了一股雖與公民文化極不協調但在現實生活中確富有生命力的大合唱。[1]老百姓受到侵害時,只寄希望于“青天”、“清官”救民于水火,解民命于倒懸,中國史籍中對清官的歌頌令人感動,但恰恰反映了人治社會中法治的軟弱和無能。在一個推崇法治的社會,在一個依賴制度的社會,是不會出現把自身的命運系于一人的現象,因為那是一種危險的信號,那是一種與現代民主理念相悖的個人魅力型的權威[2]。這種“奇里斯瑪”型權威,在中國這樣一個有著數千年封建專制歷史國度里,往往有著濃重的“人治”色彩,它帶給人們的常常是“清官情結”和“救星情結”,而且這種情節在時下仍然大有市場,清官戲的熱播就是體現,《生死抉擇》、《省委書記》和《天下糧倉》等等都曾轟動一時。現在很多社會不公現象,按正常的程序往往解決不了,非要有某個高官、甚至中央高層領導的批示才可以解決,所以有人戲稱這是中國特色的“批治”,問題解決以后有些人免不了要高呼“×青天”,甚至下跪謝恩,活脫脫一個封建時代的“順民”、“臣民”形象!而按照現代民主社會的理念,政府和公務員是公民(納稅人)所雇傭的公仆,委托他們行使公共權力,他們解決社會矛盾是他們的義務,干的不好公民只有批評、監督甚至是更換他們的權力,干的好卻無必要感恩戴德!清官期待意識是精英主義政治思想的體現,它使人們把政治的清明寄托在“清官”、“圣人”身上,因此注重人的選拔而不重視制度對人的約束。如果政治出了問題,往往不是在制度上找原因,而在人身上找原因,不是期待制度解決,而是期待能夠再出現一個完美的領導人來解決和改變現狀,這實質是人治社會的體現,普通老百姓是冒著極大的政治風險的,因為這種清官的出現是有偶然性的,而科學嚴格的制度卻可以保證清官的出現是必然且是理所當然,所以鄧小平同志說得好“我們過去發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即使像同志這樣偉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嚴重影響,以至對黨對國家對他個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斯大林嚴重破壞社會主義法制,同志就說過,這樣的事件在英、法、美這樣的西方國家不可能發生。”“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制度問題,關系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3]因此,清官是可敬的,但卻是無奈的,在百姓呼喚更多“呂日周式清官”的同時,我們不能放棄尋求制度為民創造福祉的努力。在為呂日周感動的同時,我們需保持一份現實的清醒,不能忽略制度的建設和對制度缺陷的理性批判。

3、重視倫理家族、親情禮法,忽視程序規則,重人治輕法治,形成了至今仍然存在的關系社會、熟人社會。

在中國傳統的政治文化中,個人是處于宗法關系網包圍中的人,再加上小農經濟固有的封閉性和保守性,每個社會成員生來就是血緣宗法關系中的人,從而都不能象近代社會那樣,或像西方古代希臘國家中的人那樣獨立出來,以公民的身份而出現。因此中國政治文化中的個人只能是缺少或失去主體意識的人。而家庭整體與封建專制國家則對個人有決定性的作用。盡管說中國古代政治文化中,儒家很強調人格獨立,主張“克己”,“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但這種人格獨立往往表現出是在克制自己的個性與欲望,服務于宗法關系中來實現的。所以,中國人歷來講究人情和面子,民間更有“熟人可以多吃三兩豆腐”之說,中國人遇到麻煩首先想到的是我是否認識什幺熟人,而不是想到我應該按什幺程序解決問題,所以裙帶之風盛行,民間有人戲稱“關系是第一生產力”,可見其市場之大,因此,人治大于法治,潛規則重于正式規則,人人都知道編制人際關系網的重要性,而實際上卻輕視法制建設,具有強制力的法律制度也可“變通執行”,法院的判決書也可以成“白條”,因此也就出現了陳四益所說的制度虛置。因此,我們講有法律不一定有法治,有憲法不一定有憲政,從紙上的憲法到心中的憲法還有漫長的道路要走。

4、義務本位的法律體系,導致國人權利意識的普遍缺失。

從古至今的各種法律文化,可以大致分成義務本位模式和權利本位模式兩類。中國古代社會的法律文化是義務本位模式,現代社會的法律文化應該是權利本位模式。簡要地說,以義務為法的邏輯起點和宗旨并以差別對待的原則去安排權利義務關系,就是義務本位模式;以權利為法的邏輯起點和宗旨并以平等對待(無論是實際上還是形式上)的原則去安排權利義務關系,就是權利本位模式。義務本位模式的法律文化強調的是法律的制裁機制,它著眼于如何迫使社會成員以消極的臣民意識被動地接受至上而下的單向社會控制,法律在確認臣民的有限權利時,只是為了使他們更好地履行對統治者的義務。權利本位模式的法律文化更注重法律的激勵機制,它允許甚至鼓勵(至少在法律規定上)人們以積極的公民意識去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用義務來源于、從屬于、服務于權利的邏輯去安排權利與義務的關系。總之義務本位論者認為,其一,義務是法的重心。其二,在法的實效上,義務比權利更加重要,權利要以義務作保障。其三,法的義務規定以明確的語義指明人們必須行為的事項和不得行為的事項,為人們提供比法的權利規定更多的信息。其四,法以義務為重心不僅不會削弱權利而且有利于權利。義務本位而非權利本位的法律體系,必然造成人們消極歸屬心理,政治冷漠感強,政治參與率低,政治參與不是主動參與型而是被動參與型,這種體制下造就的要幺是缺乏權利意識的“順民”、“草民”,要幺就是“刁民”、“暴民”,而非公民。經過儒家文化幾千年來的熏陶和浸淫,順從被譽為一種美德,中國人--從官員到平民、從人子到人婦都形成一種順從的慣性意識:婦順從于夫,子順從于父,下級服從上級,臣順從于君,全體人民最終順從于君主。面對專制者的淫威,普通平民和下級官員也只有順從,而不敢有絲毫的質疑和違抗,更不用說主張自己的權利。所以,服從或順從不僅成了一種高尚的道德選擇,也成了官員和民眾維護自身利益的理性選擇。這同部分西歐國家(如英國)民眾強烈的自治觀念和權利意識形成明顯的反差。

以上這些臣民社會根深蒂固的政治文化特征顯然與現代政治文明的主權在民、民主法治、權利至上等理念格格不入,其殘余影響仍然存在,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障礙,已經成為中國全面走向現代化的“瓶頸”,必需用公民社會、公民文化取而代之。

二、公民文化是建設政治文明的根基

對這一問題的討論先要厘清三個基本概念公民社會------公民-------公民文化。

所謂公民社會,指的是國家或政府之外的所有民間組織和民間關系的總和,其組成要素是各種非國家或非政府所屬的公民組織,包括非政府組織(NGO)、公民的志愿性社團、協會、社區組織、利益團體和公民自發組織起來的運動等,它們又被稱為介于政府與企業之間的“第三部門”。作為公民社會組成要素的民間組織具有五個顯著的特征,即組織性,非官方性,非盈利性,相對獨立性,自愿性。公民社會與臣民社會是相對應的概念,并分別與專制制度和民主制度相適應。公民社會是市場經濟和法制社會的產物,臣民社會則是小農經濟和人治社會的產物。公民社會政治上的特征是民主和法治(憲政),經濟上的特征是明析產權的市場經濟,文化上的特征是自由,特別是心理結構上國人完成了從臣民意識向公民意識的轉變,這些特征本身就是現代政治文明的內在構成要件,所以說公民社會是民主政治的根基。這樣的社會人們安居樂業、社會繁榮昌盛。基于臣民而建立的國家就是傳統的威權國家,基于公民而建立的國家就是現代的民主國家(公民國家)。它基本單位是具有權利意識、自主意識、程序規則意識的現代公民,而不是臣民。“公民”的概念淵源流長,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代。限于篇幅,本文只能闡述公民的一般涵義。《牛津法律大辭典》認為,公民(citizenship)“個人同某一個特定國家或政治實體間的法律上的聯系;根據這種聯系,享有某些權利、特權以及因其效忠國家而享有受保護的權利,同時也承擔各種義務”。[4]從公民與國家的關系可以看出,公民身份意味著:一、個人與國家互負義務。這是對臣民國家單方面地向個人施加義務的政治狀態的否定,從而避兔了暴政。二、個人之間的平等。這是對維護個人在國家中的不同地位(等級和特權)的政治狀態的否定,從而排斥了特權。三、個人作為治者與被治者的統一。一方面,個人是國家統治與管理的對象(離開了這一點,社會會是無政府主義的):另一方面,國家權力和法律又是在個人以公民身份的參與下運作的(離開了這一點則是專制主義)。亞里士多德即認為“輪流地統治和被統治”是自由的構成要素。總之,公民身份標志著社會生活處在無政府主義這一端點與專制主義這一端點的中間狀態,表明政治的民主化。何謂公民文化(civilculture),《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認為“一種有關民主制度穩定的心理分析理論”[5],解釋似乎過于概括。我國公民文化理論研究起步較晚,且大多數學者沿襲了阿爾蒙德參與型復合政治二分化的提法。如學者叢日云認為,公民文化即民主文化,是與民主制度相耦合的公民的政治態度、情感、信仰和價值取向,屬于民主制度的隱結構。[6]公民文化與民主制度是二為因果、相互推動的關系。一方面,公民文化是民主制度的重要前提和基礎,如果沒有公民文化的支持,民主制度便不能健康運作,也難以鞏固和維持;另一方面,民主制和民主生活是培育公民文化的搖籃,如果沒有民主制度架構下公民的經歷和體驗,沒有民主制度的教育和訓練,公民文化也不會發育成熟。又如學者李傳柱認為,所謂公民文化或公民政治文化或政治文化,就是指處于一定的歷史一社會一文化條件下的權利義務主體對政治體系、政治活動過程、政治產品等各種政治現象以及自身在政治體系和政治活動中所處的地位和作用的態度與傾向。[7]它包括公民的政治知識、政治情感、政治價值、政治信仰、政治安全感、政治效能感和政治技能等。這顯然也是對阿爾蒙德公民文化的發展。

朱學勤指出:“公民意識是近代憲政的產物。它有兩層含義,當民眾直接面對政府權力運作時,它是民眾對于這一權力公共性質的認可和監督;當民眾側身面對公共領域時,它是對公共利益的自覺維護與積極參與。因此,公民意識首先姓‘公’,而不是姓‘私’,它是在權力成為公共用品,以及在政府與私人事務之間出現公共領域之后的產物,至少不會產生在這兩者之前。此前民間如有意識,只能是諸多‘私’人意識的集合,......在中國,這樣的‘私’人集合狀態有一個十分自然的名稱,就叫‘老百姓’。‘老百姓意識’當然不是近代意義的‘公民意識’”。“老百姓”是眾多血緣姓氏的集合體,它反映的是宗法制自然經濟的觀念殘余,與“公民”概念相去甚遠。”[8]而我們現在倡導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實際上就是要不斷克服臣民社會、臣民意識的殘余并且培育公民社會、公民文化(意識)的過程,也就是要實現人的現代化。具備現代公民政治文化的公民至少具備下列特征:

1、絕大多數公民普遍具有人權、公民權和獨立人格意識,擺脫“順民”、“臣民”情結。人權即人的基本權利,包括自由、平等、財產、安全、追求幸福和反抗壓迫等各方面的權利。人權是與生俱來,不可讓渡的。人若喪失了人權,即淪為奴(隸),不復享有自由。公民權是人權的一部分,是指具有公民身份者所享有的法定權利。獨立人格意識就是要改變個體對政府和權力的依附和恐懼,改變長期專制主義條件下的“奴才”、“草民”,“順民”意識。人權、公民權意識或稱權利意識和獨立人格意識,是公民意識的核心內容,是建立憲政民主的最重要的政治文化條件。

2、破除權力崇拜和迷戀心理,排除集權、專制,樹立權力監督和民主意識。民主的基本涵義是主權在民和民為邦本的制度安排與價值觀念的總和。它反對任何形式的個人獨裁或黨派獨裁,主張政權民授(通過選舉制)、政策決定權民予(通過代議制)和財產民有(財產所有制)、民治(自治)、民享(權力和權利共享),特別是要確立現代選舉制度,解決權力的來源和監督問題,從根本上改變官員層層向上依附的積弊,真正確立情為民所寄、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

3.摒棄人治觀念,樹立程序意識、法治意識、憲政意識,拋棄“清官情結”,并且確立權利為本位的法律體系。法治是指維護人權與民主的法律治理架構,它強調法律至上、法無偏私、司法獨立、以法制權、以法治官和正當程序原則。從傳統的個人魅力型權威向現代法理型權威的轉型,不僅要求社會有完善的立法和法理權威的確立,更重要的是要求公民在社會化進程中逐步樹立現代法治意識,建立對法治的信仰,養成依法辦事,守法護法的習慣,讓紙上的法律變成心中的法律。憲政是建立在人權、民主、法治基礎之上的政治制度,其宗旨要限制政府權力,保障基本人權,奉行民主法治,增進人民福利。必須強調憲法在法律體系中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一切法律均不得違反憲法,中國要盡快建立憲法審查制度,不要讓孫志剛的悲劇再次重演①。培養公民的憲政意識,有助于公民明白自身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對公共權力秉持應有的警惕,防止權力被用來謀取私利和權力異化現象的滋生。

4.責任意識。現代社會和憲政民主體制的建立,關系到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要使所有公民懂得,權利的獲得不會從天而降,要靠每個公民去爭取、去愛惜、去維護、去發展,享有權利的同時也要承擔責任,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在特定時期交叉重迭。每一個公民對社會的健康發展,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面對突如其來的“非典”災難,少數人的逃遁表現出來的責任意識的缺乏令人憂慮,“非典”給我們上了一堂生動的公民教育的公共大課。從某種意義上說,有什幺樣的公民就有什幺樣的政府,有什幺樣的政體。只有當公民們普遍具有責任意識,才會有負責任的政府與負責任的政治。

5.納稅人意識。正如著名經濟學家茅于軾所言,培養納稅人意識是邁向公民社會的門檻。納稅人意識,由此又可引導出參政、議政、督政意識。政府和公務人員是由納稅人養活的,而不是相反。人民是主人,政府是人民雇傭的仆人,是人民花錢雇傭的服務機關,是人民養活了政府,而不是政府養活了人民。因此,官員是人民的“公仆”而不是“父母官”。公民應該依法納稅,同時作為納稅人應該享有知情權、監督權和質詢權。公民有權要求政府報告稅收情況和稅收支出情況,有權對政府的稅務行為、財政行為和公共事務提出質詢,有權對政府的違法行為進行督察直至依法起訴和控告,最終還可以通過法定程序更換自己雇傭的“公仆”。政府和公務人員通過稅收拿了納稅人的錢,理所當然應該熱心地為納稅人提供令他們滿意的服務,而不是刁難,公民對政府和公務人員有批評、監督、甚至有更換其的權力,卻無感恩戴德的必要。作為公務人員,如果嫌拿的工資不夠多,完全可以另謀高就,但決不允許以權謀私,貪贓枉法。公務人員違法,更應依法懲辦。否則,公民對法律的信念永遠也不可能建立。因此,不僅公民要樹立納稅人意識,政府和公務人員更要樹立納稅人意識,他們的被納稅人養的意識才可以引申出“公仆”意識。

中國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的歷程已艱難地走了一百多年,我們付出了巨大慘痛的代價,但是成績卻不大,以致被稱為“九死一生的中國現代化”,中國現代化的前景仍然充滿了許多不確定的因素。反思我國的現代化歷史,我們發現有一個環節一直被嚴重地忽視了,那就是“人的現代化”,因此,李慎之先生1997年11月2日在《改革》雜志的座談會上說:“千差距、萬差距,缺乏公民意識,是中國與先進國家最大的差距。”我們沒有培育出現代意義上的公民,沒有能培養出不但能自尊而且能自律、不但能自強而且能自勝的獨立自由的個人,沒有能培養出既能伸張自己的權利、也能擔當自己的責任的獨立自由的個人,這是中國與西方國家最深層次的差距。我們可以引進西方的先進技術、管理經驗甚至是制度,但是唯獨不可以把把整個國民置換和移植掉,人的現代化更加具有決定性意義,人的現代化也最為艱難,這不是那一個人,那一部分人存在地問題,而是全民族人人都存在的問題,封建主義統治了幾千年,在政治上早已經被打倒,文化上也曾經受到了激烈的批判,但是封建主義的政治文化長期積淀形成的道德觀念、倫理結構、思維模式、文化心理結構卻并沒有真正改變,而且早已牢牢扎根于潛意識領域,以集體無意識狀態(所謂的潛規則)左右我們的思想指向、行為指向和價值指向,致使我們每一個人都生陷其中而難以自拔,即使偉人也未能幸免。我們歷史上許多慘痛教訓以及當前社會轉型的困難都與它有極大的關系。因為社會是一有機整體,社會、經濟、政治以及人自身的文化觀念素質構成社會的基本層面。社會各個基本層面是相互決定、相互推動的。從根本上來說,現代化的最終完成必然表現在文化和人的現代化。因為現代社會的基本體制——市場經濟、法治社會、民主政治的真正落實和完善,離不開人的素養和社會文化的現代化的支撐。以《走向現代化》一書聞名于世的美國社會學家A·英格爾斯,在六個發展中國家進行了大規模的比較性社會調查;每個國家訪問了一千人,包括農民、產業工人以及其它階層的人員。他調查的主要結論是:國家的現代化首先是人的現代化。他有兩段耐人尋味的話:“痛切的教訓使一切開始體會和領悟到那些完善的現代制度以及伴隨而來的指導大綱、管理守則,本身是一些空的軀殼。如果一個國家的人民缺乏一種賦予這些制度以真實生命力的廣泛現代心理基礎,如果執行和運用這些現代制度的人,自己還沒有從心理、思想、態度和行為方式上都經歷一個向現代化的轉變,失敗和畸形發展的悲劇是不可避免的。再完善的現代制度和管理方法,再先進的技術工藝,也會在傳統人的手中變成廢紙一堆”;[9]“一個國家,只有當它的人民是現代人,它的國民從心理和行為上都轉變為現代的人格,它的現代政治、經濟和文化管理中的工作人員都獲得了某種與現代化發展相適應的現代性,這樣的國家才可真正稱之為現代化的國家。否則,高速穩定的經濟發展和有效的管理,都不會得以實現。即使經濟已經開始起飛,也不會持續長久。”[10]一百多年來中國社會進步史表明,公民意識的缺失是制約中國現代化進程的重要因素。從根本上來說,現代化的最終完成必然表現于人的現代化,人的現代化不但是是現代化的必然前提,也是現代化的必然歸宿。因此,呼喚公民意識,提高公民素質,越來越成為關系我國現代化進程的不容忽視的課題,人的現代化問題需要全民族覺醒,需要全民族人人反思,也是建設政治文明的迫切需要。

三、培育公民文化的途徑

中國的公民社會、公民文化尚處在生長、發育的初級階段,不是在中國傳統經濟和政治根基上自然生長出來的,問題累積成山,工作千頭萬緒,因此要提倡力行、反對空談,提倡社會運動,需要國家支持、精英領導、全民參與,下面這幾項工作,我認為是長期性的,也是奠基性的:

首先,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培育公民社會的經濟基礎。公民意識、公民文化是政治的上層建筑,市場經濟則是它成長發育的沃土。小農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至少有以下幾個惡果:一是形成人們對土地,地主的人身依賴關系,進而形成等級制度,特權制度,形成身份社會和封閉保守心理;二是養成人們對家庭家族的依賴,進而形成親情禮法大于法治的傳統,養成崇古崇長崇老的心理;三是養成人們對男性家長的依賴,進而形成依附仆從心理。這些恰好是哺育臣民社會的沃土。而市場經濟的建立則為公民社會的建立開辟了道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和規則,不過是市場經濟的原則、規則和規范在政治權力的組織、運行方式和實現方式的運用。市場經濟的利益最大化原則,會激發公民的權利意識和自主意識;市場經濟的自由、等價交換原則,在政治生活的表現就是權利平等和人身自由;市場經濟的契約合同規則,在政治生活的表現就是法治社會而非身份社會。目前,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夠完善,努力的方向主要是打破地區封鎖,地方保護主義,使商品和各種市場要素自由進出各地市場,打破特殊行業的行政壟斷、盡量減少行政審批和行政干預,切斷權力滲透、控制市場的渠道,使權力尋租失去土壤[11],使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形成統一、開放、有序競爭的市場格局。當前,特別是要按照十六大的要求大力發展民營經濟,培育多元利益主體。我們認為,改革開放的歷史成就并非僅僅在于經濟總量和經濟指標增長了多少,更重要的是改變了中國的利益結構,改變了改革開放前,在單向控制的利益體系中,個人利益絕對隸屬于國家和整體利益,下級利益隸屬于上級利益,政府權力的觸須深及社會生活各個領域,國家利益吞沒其它主體利益的情形,現在個體利益日益得到尊重和保護,隨之而來的是公民個性的日益張揚和社會活力的增強。在公民社會和民營經濟沖破國家壟斷,從無到有、從小到大,乃至到今天,誰也不能無視它們的存在,誰也無法把歷史的車輪倒轉回去。因為經濟的增量,對外貿易的增長,財政稅收的增加,人民的就業和福利愈來愈依賴民營經濟的發展。由此,使得愈來愈多的人們擺脫了舊體制的束縛,對權力迷戀的“官念”正在逐步淡化,例如浙江溫州兩位副市長和正副政府秘書長辭職經商,特別是副市長吳敏一是一個留學美國、仕途很順、大有政治前途的年輕干部[12];愈來愈多的人們逐漸擺脫一無所有的貧困狀態,愈來愈多的人們開始擁有屬于自己的財產,并逐漸生長出一個人數日益增多的中產階級。由此,使得自由、財產保障、人權、法治、社會公正、公平競爭、憲政民主和政治改革不再只是少數知識分子和先知先覺者的呼吁,而日益成為大多數中國人的心聲。正如馬克思所言,政治是經濟的集中體現,多元利益主體的政治訴求是政治民主的動因,昂格爾也曾經論述道,多元利益集團是法律秩序即法治出現的一個基本因素,在歐洲歷史上,君主官僚政治、貴族特權、第三等級即中產階級利益之間的沖突與妥協對于西歐法治的成長具有關鍵性的意義。多元利益之間沒有誰能消滅其它對方,必然產生妥協,“統治者不得不放棄一些自由裁決的權力,而貴族和第三等級則需要放棄某些擺脫政府的獨立性。正是通過相互的調和和讓步,法律秩序才得以出現”。[13]新一屆國家和地方人大、政協中多了一些民營企業家是可喜的現象,民營經濟的存在,為建立憲政民主體制提供了需求,也提供了基礎和必要條件。因此,我們想要通過堅持不懈地政治改革在中國建立憲政民主體制,首要的事情就是發展民營經濟,壯大中產階級,培育公民社會。我們所倡導的政治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要掃除民營經濟發展的障礙,并且為民營經濟的發展提供政策和制度上的保障,在憲法中明確規定“公民合法的私人財產神圣不可侵犯”。

第二,培育公民社會,建設政治文明,當務之急就是實行教育理念的變革和教育制度的創新。文化是制度之母,民主和法治是外在的制度體系,它們需要內在無形的公民文化相適應。沒有公民文化的充分發育,民主和法治不能真正鞏固,也不能健康地運作。培育公民文化的過程也就是使之內化為全體人民共識的過程,這離不開一個大規模的深入持久的民主思想啟蒙運動,因此有賴于一個有效的途徑:政治社會化。政治社會化可分個體習得和社會傳播兩方面。社會傳播作為培育公民文化的主導方面,在我國體現為政治教育,我國是世界上最重視政治教育的國家之一,但卻是最缺乏公民教育的國家之一。李慎之回憶,在他上中學時期,有一位中學老師,是無錫的革命元老,給他們開《公民》課,闡明政府的權力與責任、個人的權利與義務,對他影響很大。他生前的一個遺愿是編一套中學公民課本,十二冊,備六年十二個學期用。他說:“如果一個人還能有下一輩子,那幺我的最高愿望是當一輩子公民教員,因為我知道在我們這個國家,要養成十來億人民的公民意識,即使現在馬上著手,也至少得一百年或五十年才能趕上先進國家。”[14]當前我國的政治教育面臨著諸多困境--教育內容空洞化(說教),教育過程形式化(走過場),教育手段單一化(老一套)、教育效果虛弱化(耳邊風),為此,必須適應時代要求,探索政治教育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時展的趨向要求政治教育要由意識形態的灌輸轉向為培養合格的或優秀的公民服務,也就是轉向公民教育的軌道。“學校是系統的、專門化的政治社會化媒介,學生通過系統的政治學習和其它老師及同學關系的相處,初步了解政治生活的規范化特征,并開闊自己的政治視野。這一時期是人的政治態度和政治意識趨于定型的關鍵時期。”[15]因此,學校在培養合格公民方面有著天然的優勢。同志在十六大報告中指出中國共產黨“已經從領導人民為奪取全國政權而奮斗的黨,成為領導人民掌握全國政權并長期執政的黨;已經從受到外部封鎖和實行計劃經濟條件下領導國家建設的黨,成為對外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領導國家建設的黨。”[16]這就要求對傳統教育理念和教育制度進行大變革,也要與時俱進,實現從革命黨的政治動員式的教育向執政黨的國民教育和公民教育轉變。我們講教育首要的和最終的目標是教會學生如何做人,這里講的“人”不是“臣民”、“順民”而是現代化國家的“公民”,普及和提高全體國民的公民意識和憲法觀念,這是中國走向政治文明的必由之路。在教育目標上,要以塑造適應民主政治要求的社會主義公民為指向。包括:要協調和引導公民的政治心理;要幫助公民樹立正確的政治態度;要引導公民樹立社會主義政治思想理念;在教育內容上,要注意系統的公民教育,培育公民意識。就道德意義而言,包括自主意識與獨立人格,集體主義意識,公德意識;就法律而言,包括權利意識,主體地位意識,法治觀念等;在教育途徑上,除了保持傳統的理論宣傳優勢以外,更要著重從實踐入手,正確引導公民的政治參予,“擴大公民的有序參與”[17],引導公民的民主實踐,增進公民對政治體系和民主程序的了解,傳授公民政治知識,提高公民政治參與的技能;引導公民選擇切實可行,與切身利益緊密相關的政治參與形式,使新時期的政治社會化更加切合實際,更富成效;在教育手段上,既要積極改進傳統的教育手段,又要充分運用新的技術手段,使教育形式多樣化,擴大受教育范圍,深化教育程度提高教育效果。

第三,按照十六大報告“擴大基層民主,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性工作”的要求,“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黨支部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設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的要求[18],搞好基層民主建設,使基層民主的實踐(包括基層人大代表的選舉)成為培養合格公民的大學校。村民自治和村民直接選舉自己的當家人從1987年算起至今已經有16個年頭了,對這種“草根民主”或者說“泥腿子民主”眾說紛紜,對它的評價更是莫衷一是,有人認為是中國民主的起點,也有人認為對村民自治不可估價過高,也有人不屑一顧,但無論如何評價,大家都承認村民自治給廣袤而又古老的農村大地帶來了新的政治元素和制度變量,成為中國近20年來政治發展的一個亮點,特別是引起了國際社會的極大關注,也給那些“經濟文化落后,公民素質低,搞不了民主選舉”、“中國太大,搞民主選舉,會亂”等延續了幾十年的陳腐論調作出了有力反擊,對此青年憲法專家、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處的蔡定劍先生作了詳細的社會調查[19]。如同徐勇所言,“村民自治的形式示范效應應遠遠大于其實質性”[20],農民通過直接投票選舉產生自己的領導人,對村集體事務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這也是一個對沒有民主傳統并且占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的民主訓練。正如沒有農村的現代化,就沒有中國的現代化一樣,沒有完成農民政治社會化的過程,就不可能完成國人的政治社會化,而完成政治社會化,政治實踐是最直接的,因為政治實踐是客觀政治世界達之于人們主觀政治心理和政治意識的最重要的橋梁,比起政治社會化的其它媒介而言,它具有更根本的意義。現在基層人大代表選舉也出現了一些可喜的新現象,深圳出現了獨立候選人王亮擊敗正式的候選人的新現象,還出現了用張貼海報、承諾等方式競選等現象,最近又出現了選民要求罷免人大代表的事件①。對這些現象,我認為政府要積極引導,保護公民日益高漲的但又十分敏感脆弱的民主熱情,因勢利導地修改現行的選舉法規,讓選民的民主參與行為和自己的利益建立關聯,如同蔡定劍所言民主對大學教授來說是理論問題,對政府官員來說是一個程序問題,對普通公民來說就是一個利益問題,如果把民主意識理解為縱論國家大事,深諳民主理論,那幺民主永遠只是政治學者獨享的奢侈品。一次成功的民主實踐比十堂政治課更有效果,民主實踐過程本身就是最好的教育人們盡快懂得民主的唯一途徑,反之一次失敗的或者虛假的民主實踐將會極大破壞民主信心和民主信仰。在農村實行村民自治,城市實行居民自治,縣級以下實行人大代表直接選舉,通過形式民主訓練民眾,培養民主習慣,在到運用形式民主爭取權利、維護自身利益,正如軍人必須從“一、二、一”的隊列訓練一樣,久而久之,民主就會固化為日常生活方式和習慣,進入國人的骨髓和血液,成為中國的政治文化心理結構,養成公民意識,形成公民文化,民主從價值理念變為制度實踐,至此,民主才有了根基,而不在是知識精英和政治精英的曲高和寡地吶喊——這或許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但畢竟我們已經在路上。

注釋:[1]閔琦:中國政治文化——民主政治難產的社會心理分析[M]昆明:云南人們出版社,1989,140[2]毛壽龍:政治社會學[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63。[3]鄧小平:鄧小平文選[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4]牛津法律大辭典[M],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1988,161。[5]鄧正來譯: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119。[6]叢日云:民主制度的公民教育功能[J],天津:中共天津市委黨校學報,2001(01):39[7]李傳柱:“政治文化”概念的界定及研究意義[J],合肥,安徽教育學院學報1997(2):8[8]朱學勤:書齋里的革命[M],長春:長春出版社1999,363。[9][10][美]英格爾斯,殷陸君譯:人的現代化---心理、思想、態度、行為[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4,8[11]吳敬漣:中國腐敗的治理,戰略與管理[J],2003(2),6[12][13][美]昂格爾:現代社會中的法律,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67-68[14]劉小磊:學者李慎之,南方周末[N],2003-5-15[15]鄭楚宣詹揚揚吳育珊:政治學基本理論,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1,214。[16][17][18]本書編寫組:十六大輔導報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0,29,30[19]蔡定劍:公民素質與選舉改革調查,戰略與管理[J],2003(2),35-45[20]徐勇:草根民主的崛起:價值與限度[J],香港:中國社會科學季刊,2000夏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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