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的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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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的研究論文

許慎釋“美”字有“美與善同意”一說,而釋“善”字則是“吉也,與義美同意”,又釋“義”字云:“己之威儀也。”這樣循環相釋,似乎都不合先秦時代關于“善”字的用法,正如老子不將“真”與“美”視為同一類型的觀念,并且有“信言不美”之說,孔子也不將“善”與“美”視為“同意”,《論語·八佾》有語便是明證:

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也,未盡善也。”

《韶》,傳說是舜創作的樂曲,“簫韶九成,鳳凰來儀”(《書·益稷》),以其平和德音,不但使人聞之歡欣鼓舞,沉浸在美好的樂境之中,而且“鳥獸化德,相率而舞”。孔子在齊國首次聆聽《韶》樂,“三月不知肉味”(《論語·述而》)。《武》,歌頌周武王伐紂克殷的樂曲,又稱《大武》,“朱干玉戚,以舞《大武》。”此樂有戰爭殺伐之聲,眩耀武功,表現威猛雄壯之美。孔子對這兩首樂曲贊美程度不一,宋代朱熹說:

美者,聲容之盛;善者,美之實也。舜紹堯致治,武王伐紂救民,其功一也,故其樂皆盡美。然舜之德性之也,又以揖遜而有天下,武王之德反之也,又以征誅而得天下,故其實有不同者。(《四書集注》)

美,偏重耳目可感的“聲容”,即有形式之美;而善,是內容的一個重要屬性。二者有內容與形式之別,有內外之別。進一步言之,有時善的并不是美的,傳說中的黃帝之妻嫫母,齊宣王王后無鹽氏(鐘離春),都是大有才德而容貌丑陋;美的并不是善的,妲已、褒姒和夏姬等著名美女,都因品德不善而遭后人譴責,謂之“女媧”。可見“美”與“善”有時呈現出極大的反差,并不全是“同意”之義。

一、道、儒二家“善”之觀念比較

在先秦典籍中,“善”有多種意義,《老子》五千言,“善”出現52次,第八章賦予“善”以豐富的內涵: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于道。

“上善”,不是一般的善,而是品位最高的善,其品質就是如水滋潤萬物、養育萬物而不逞功爭名,用當今的話來說,“善”是“利他主義”,與“利已主義”相對,一般的人熱衷于“利已”而厭惡“利他”,在老子心目中,“利他”近于天道,“功遂身退天之道”(九章)、“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七十三章)、“天之道損有余而補不足”(七十七章)、“天之道利而不害”(八十一章)這種種“天之道”內涵,當然屬于“上善”的范疇了。老子還就人的生存活動一連列出“七善”:

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

這種句型是:以……為“善”。所謂“居善地”,即“居”以“地”為善。是說你所居之地位應該處下,而不應該高高在上(《荀子·儒效》:“至下謂之地。”又《禮論》:“地,下之極也。”),“居上”與“居下”比較,以“居下”為善,因為“高以下為基”(三十九章),在下者能兼容并蓄:“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為百谷王。”(六十六章)。所謂“心善淵”,即是說人的心胸、懷抱以如淵之深為“善”,胸懷淺薄者即不善,“古之善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識。”(十五章)后來《莊子·齊物論》說:“注焉而不滿,酌焉而不竭”,人的心地深邃而寬廣,就能籠括天地,容納萬物。所謂“與善仁”,是說與朋友交,以有愛心為善,老子反對在政治領域鼓吹仁義,說過“大道廢,有仁義”(十八章),但不反對人際之間有“仁”在焉,“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三十八章),最高品位的仁愛之心是出自本性,與人交以愛心,無意為之而不抱任何利己的目的,不求回報,只是博愛而已。所謂“言善信”,即是出言以“信”為善,這是將“真”與“信”都納入了“善”的內容。所謂“正善治”,是說為政治國欲行正道而不歪,那就要以行“圣人之治”而善,“圣人之治”是“無為而治”,“我好靜而民自正”(五十七章),“治之于未亂”(六十四章),這就是“治”之善。所謂“事善能”,是說做什么事以量力能行為善,老子雖言“無為”,但其“無為”實是要求發掘、發揮人的內在潛能,那種潛能充分調動起來便“無不為”,其二十七章云:

善行無轍跡,善言無瑕謫,善數不用籌策,善閉無關鍵而不可開,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

此所言五“善”,皆指超凡出眾之“能”,是人的精神、智慧、聰明所蘊含的能量,一般說的技巧才能也在其中,但如《莊子》中所描述的“痀僂者承蜩”,孔子問:“有巧乎?”痀僂者回答:“我有道也。”老子所說的“能”,就是后來莊子所說的已經通于“道”之“技”,“通于一而萬事畢,無心得而鬼神服。”(《莊子·天地》)所謂“動善時”,就是說人由靜而動,其動以適時合宜為善,他還有“反者道之動”(四十一章)之說,引申言之,以合于“道”之周行往返而動者為善,用現代的話來說,順從事物發展規律“動”,謂之“善”;違背規律而盲動,謂之不善。

道家以老子為代表所言之“善”,就其本體意義而言,就是與道之“真”相融洽的另一重要屬性,如果說“真”是“道”客觀存在的一種顯示(“其中有象……其精甚真”),那么,“善”便是“道”所蘊含的能動力量之源,“道,沖而用之或不盈”,因為它有“淵兮,似萬物之宗”之善。正是有“善”這一無形無狀的內在能量,因而“道常無為而無不為”。

儒家學者對“善”之體認和解釋,似乎沒有老子那樣深邃和形而上。“善”首先是作為“惡”的反面,與惡對峙,“勸善懲惡”成為流行觀念,以“仁”為善,就是儒家善的本質內涵。聯及具體的人,“善人”、“善士”,是指那些有良好品質的人,孔子說:“三人行,心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改之。”(《論語·述而》)孔子對“善人”的要求并不高,他的學生子張問“善人之道”,他說:“不踐跡,亦不入于圣人之室。”(《先進》)意思是說不踩前人的腳印循途守轍,但也未入圣人門坎。他還有一個比較:“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吾見其人矣,吾聞其語矣。”這就是“善人”,世間不難見到!“隱居以求其志,行義以達其道。吾聞其語矣,未見其人也。”這是比“善人”難得一見的高人乃至圣人。通讀《論語》,孔子及其嫡系門徒對“善”沒有多少發揮,倒是孟子,對“善”有較多議論和發揮,他首先在人際關系中給“善”定義:

大舜有大焉,善與人同,舍已從人,樂取于人以為善。自耕稼、陶、漁至為帝,無非取于人者。取諸人以為善,是與人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與人為善。(《分孫丑·上》)

其言“取于人者”,就是虛心學習別人的優秀品質和各種好的本領,使自己“與人同善”,更自覺地為他人、為社會做好事。他還希望造成一個“一鄉之善士斯友一鄉之善士,一國之善士斯友一國之善士,天下之善士斯友天下之善士”的和諧而善的社會環境。

孟子有一個重要的人性觀,那就是“人性善”,他認為,人一生下來,心性是非常純潔的,有了向“善”的傾向,“人性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因為: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皆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告子·上》)

“人之初,性本善”,此善之內含即“仁義禮智”,天生的善性不是自外而內強加的,而是由內而外自然流露的。既然人性本善,那么作為在社會上生存的人,由小到大,由無知識到有知識,他的行為應該怎樣規范而永葆善性不失呢?對此,孟子有一個非常簡潔的答案:

可欲之謂善。(《盡心·下》)

人立于世,一要生存,二要發展,生理方面與日常生活中,必然會產生各種各樣的欲望,“口之于味,有同耆焉;耳之于聲,有同聽焉;目之于色,有同美焉。”都是人生的基本欲望,“食色,性也”,有些本能的欲望是不能抑制的,但是,對種種追求,不能過分,應該在理、義許可范圍之內,不要妄求,“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孔子教導學生:“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論語·顏淵》)即自己認為不可欲的,也不強加給他人。既然人性是相通的,社會上正直的人們對什么是可欲,什么是不可欲,必然有共識。不違理義者,“可欲”;違背“仁義禮智”者,不可欲。可欲而以正當的手段獲得,是“善”;不可欲又用非正當的手段去強求,則“惡”。人類社會的是、非、“善”、“惡”標準也就由此而建立。孟子這一觀點,后來在《荀子》和《樂記》中被繼續加以發揮,《荀子·正名》有云:

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質也;欲者,情之應也;以所欲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雖為天子,欲不可盡。欲雖不可盡,可以近盡也;欲雖不可去,求可節也。所欲雖不可盡,求者猶近盡;欲雖不可去,所求不得,慮者欲節求也。道者,進則近盡,退則節求,天下莫之若也。

荀子很明確地闡釋“可欲”、“不可欲”的問題,那就是要有所限度,有所節制(他還提出了“以道制欲”的問題,此暫不論)。《樂記》則從欲不可節制言其后果:“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動,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惡形焉。好惡無節于內,知誘于外,不能反躬,天理滅矣!……于是有悖逆詐偽之心,有淫泆作亂之事。”

儒家所言之“善”,主要是就人性修養而言,可定位于道德倫理范疇,與他們人性“至誠”觀點密切相關,具有實踐性,它能體現一種高尚人格的力量,在一個充滿各種人際關系的社會,人心向善,人人“與人為善”,就能造成“大舜有大焉”那樣的祥和世界。

中國古代“善”的觀念,主要出自儒道兩家,比較一下,道家之“善”偏重形而上,儒家之“善”偏重于形而下,前者可定義于“天道”(亦稱“自然之道”)所蘊含的內在能量,后者可定義于“人道”(亦可稱之為“仁義之道”)所發散的人格力量。兩家之“善”也有共同性,那就是都具有行為指向和一定的實踐意義,所以由“善”引申擅長、能干,即現代漢語中的“善于”之義。老子說“事善能”,“能”,明顯具有實踐性,所謂“善數”、“善閉”、“善結”,都具有行為性,“善者果而已”(三十章),是說善于用兵者,勝之即止。“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善用人者為之下。”(六十八章),皆屬此類。儒家此類用法則更明確、更具體,孟子說“養心莫善于寡欲”已同于今之用法,不必贅述。

二、“善”與“美”關系之發生

“善”與“美”的關系是如何發生的呢?這是本節要探討的主要問題。

正如可信之真不一定美,善也是一樣,老子說了“信言不美,美言不信”之后又說:“善者不辯,辯者不善。”“不辯”即干脆地不言,無言是一種美嗎?老子似乎沒有這樣一種美意識。他還有一個將美、善并提的著名說法: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二章)

這就是說,如果天下人都知道美是什么,那就有惡了;知道善是什么,那就有不善了。為何產生這樣的悖論呢?后來莊子寫了一個故事可以參考:陽子到宋國,住進旅店,店老板有妾二人,“其一個美,其一人惡,惡者貴而美者賤”(此所謂“惡”即丑),陽子問其反常的原因,店小二說:“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其惡者自惡,吾不知其惡也。”就是說,自己眩耀其美的人,她可能以為自己很嬌貴,好吃懶做,使人厭惡。自知其丑的人,沒有自嬌的習性,待人謙和,做事勤快,不擺老板娘架子,這就使人忘記她容貌丑而更尊敬她。陽子聽到這美與丑產生相反效果之事,對他的學生說:“行賢而自去賢之行,安往而不愛哉!”(《莊子·山木》)據“逆旅小子”所言,“美”與“善”完全是兩種不同的感覺,而“善”主要是屬于質的內在的,在現實生活中,會產生行為性效果,如果你自以為“賢”且美,那么你的思想與行為就可能是不賢不善而使人厭惡了。莊子又談到,人們所津津樂道的所謂美,有時候實質上是為不善作掩飾:

……及唐、虞始為天下,興治化之流,梟淳散樸,離道以善,險德以行,然后去性從心。心與心識知,而不足以定天下,然后附之以文,益之以博。文滅質,博溺心,然后民始惑亂,無以返其性情而復其初。(《莊子·繕性》)

莊子認為,人類社會的發展,自從有了人治天下(燧人、伏羲、神農、黃帝至堯舜)以來,太古純樸之道就不斷遭到破壞,“離道以善”、“去性從心”,于是不可避免有了“不善”,有了“惡”;為了對付“不善”,于是以“文”治天下。“文”生美感,以文掩飾“離道”的偽善行為,不過是迷惑老百姓而已,結果使大家都失去人初始之本性。━━如此說來,“文”與“美”罪莫大焉!

但是,老、莊在大道理上雖然如此講,而其思辨意識的深處,或說是潛意識中,并未“棄美”,老子說了不應“知美”、“知善”的話后,緊接著說:

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后相隨。

僅以“長短相形”、“音聲相和”兩題而言,這不是直接涉及到視覺美與聽覺美嗎?協調、和諧是美之為美的重要因素。他說了“信言不美”,又說“善言無瑕謫”,善于言者其言沒有顯形露跡的毛病,實即其言有純樸之美。關于“言”,老子還說了:“吾言甚易知,甚易行。”、“言有宗。”(七十章),他之言當是“善言”;又說“多言數窮”(五章),煩瑣冗言肯定不是善于言者所為;還說:“正言若反。”(七十八章)正面的話從反面說(其語例是“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受國不祥,是謂天下王。”)豈不是“善言”的一種技巧嗎?

承上所述,在道家那里,我們只能發現“善”與“美”一些隱隱約約的關系,那些隱約之辭,有的需經過后人對內涵的發掘、發揮才會有明顯的美學價值,“言善信”、“善言無瑕謫”,對以后文學家追求文辭美的苦心鍛煉,“心善淵”對詩歌審美境界的創造,“善行無轍跡”對詩學領域“辭理意興,無跡可求”命題的提出,或許都產生了潛移默化的影響。

在儒家學者那里,“善”與“美”關系發生蹤跡較為明顯,因為孔子不忌“知美之為美,知善之為善”,他對《武》樂的評價有保留,雖然也說了“盡美也”,但與《韶》樂比較,無《韶》之整體的完美是他的未言之意。“仁”是孔子中所推崇所向往的至高的“善”,“禮”、“樂”是“仁”治行于天下的美的程式化表現,“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不仁”便無從言美。又說:“茍志于仁矣,無惡也。”(《里仁》)“無惡”即善且美,武王伐紂,“血流浮杵”,殺人太多,仁愛之心有所歉焉。至于孟子,他更將“善”視為建設良好社會秩序的紐帶,“大舜有大焉”、“大”即“大美”,其“美”即在“樂取于人以為善”和“與人為善”。他在《盡心》篇回答浩生不害問“樂正子何人也”時,提出一個有關美的著名命題,便是以“可欲之謂善”為起點,揭示“善”向“美”向“大”向“神”發展的邏輯遞進關系,讓我們分層次析之:

1、“可欲之謂善,有諸已謂之信,充實之謂美”。這是美的發生階段,“善”與“真”,二者缺一,便無所謂“美”,二者“充實”于中方可言美。發自內心,真實而不虛偽的“善”,是美的基本屬性之一。

2、“充實而有光輝謂之大”。何謂有“光輝”?“善”非一般的善(如“善行”),“真”非一般的真(如與偽相對之真),而是盡其人的本性之善,示其人性“至誠”之真,他的老師子思說:“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唯此高境界“善”與“信”,“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見《中庸》二十章、二十二章)━━這就是“光輝”之“大”。

3、“大而化之之謂圣。”何謂“化”?化即“化成天下”,這在孟子時代已流傳的《易傳》就有“天地感,而萬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咸·彖》)、“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賁·彖》)等說。所謂“化”,就是感化,非強制而為,以大美感化天下之人心,是為“聰明睿知”之“圣”。子思曾對“圣”如此表述:

唯天下之至圣,為人聰明睿知,足以有臨也;寬裕溫柔,足以有容也;發強剛毅,足以有執也;齊莊中正,足以有敬也;文理密察,足以有別也;溥博淵泉,而時出之。溥博如天,淵泉如淵,見而民莫不敬,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悅。

這里說“至圣”有由內而外的聰明、溫柔、剛毅,齊莊的品格,子思作了有美感性質的描述,集崇高、博大、莊重之美于一體,而“溥博淵泉”,即是“大”。有如此“大美”,民眾對他見而敬,言而信,行而悅,天下還能不被他所“化”嗎?“是以聲名洋溢夫中國,施及蠻貊;舟車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載,日月所照,霜露所墜,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1]原來,孟子說“大而化之之謂圣”,是將他老師這段話濃縮而成。

4、“圣而不可知之之謂神。”既然“大而化”,為什么又“不可知之”呢?宋學家程顥解釋說:“圣不可知,謂圣之至妙,人所不能測。非圣人之上,又有一種神人也。”(轉引自《四書集注》)何謂“至妙”,還說得含糊,據朱熹注分析,原來此“神”就在“大而能化”:“使其大者,泯然無復可見之跡,則不思不勉,從容中道,非人力之所能為。”這使我們想到孔子對堯的贊美:“唯天為大,唯堯則之。”“則”,效法也。“則”乎天道而行天道,“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儒家學者們也認為,人的精神最高境界,可臻至于無為無不為的天道境界,用圣人之道教化民眾,像春風春雨化育萬物,即如子思所說:“大哉圣人之道,洋洋乎發育萬物,峻極于天,優優大哉,禮儀三百,威儀三千,待其人而后行。”而這種“發育”的過程與結果是“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孟子由“善”、“信”而至“美”,又進階為“大”、“圣”,再至最高層次的“神”,虔誠地向往“至妙”的“神”,其真諦就在于此吧[2]!

“善”與“美”的關系發生,在孟子這里已有較為完整的展示,在以“善”為起點的遞進過程中,我們發現,孟子給“美”定下了一個崇高目標━━“化”,即以“充實而有光輝”之大美去“化成天下”,于治國美其政,于馭民美其教,于修身美其德……功利意識已發生于斯矣!但孟子是“善言”者,“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盡心·下》)他之后,荀子毫不含糊地直陳“善”與“美”之功利觀。

三、“以道制欲”━━“美”之功利觀成型

荀子是先秦后期儒家學說之集大成者。他經歷過秦國的商鞅變法,受到法家思想的深刻影響,一方面推行“仁道”,一方面又強調“法治”,因此他的學說不象前期儒家那樣“寬裕溫柔”。一部《荀子》三十余篇,以《勸學》始,至《堯問》終,全部論說皆以實現政教功利目標為貫穿線,言及“美”處,毫不掩飾地直接聯系政教功利。《富國》篇云:

故美之者,是美天下之本也;安之者,是安天下之本也;貴之者,是貴天下之本也。古者先王分割而等異之也,故使或美,或惡,或厚,或薄,或佚,或樂,或劬,或勞非特以為淫泰夸麗之聲,將以明“仁”之文,通“仁”之順也。故為之雕琢刻鏤,黼黻文章,使足以辨貴賤而已,不求其觀;為之鐘鼓管磬、琴瑟竽笙,使足以辨吉兇,合歡定和而已,不求其余;為之宮室臺榭,使足以避燥濕、養德、辨輕重而已,不求其外。

按他的說法,人們(實際上是專指統治階級)之所以講究美、追求美乃至進行美的創造,都是為“安天下之本”,為分別國君臣民之尊卑貴賤,為國家的政治命運辨察禍福吉兇,為最高統治者顯示其“富”、“厚”、“威”、“強”(其后又說:“人主上者,不美不飾之不足以一民也,不富不厚不足以管下也,不威不強不足以禁暴勝悍也”)。他還特別強調,為了“王天下,治萬變,材萬物,養萬民,兼制于下”而“美之者”━━

為莫若仁人之善也夫!……故仁人在上,百姓貴之如帝,親之如父母,為之出死斷亡而愉者,無他故焉,其所是焉誠美,其得焉誠大,其所利焉誠多也!

“善”━━“美”━━“利”,赤條條地聯系起來了。

更有甚者,荀子心目中的“善”與“美”都與“真”對立,它們共同的品質是“偽”!

荀子以其“法治”思想不敢正面反對孔子,但他與孟子唱對臺戲,專作《性惡》篇。孟子說人性本善,“人之學者,其性善”,荀子斷然說:“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為什么?他說得頭頭是道: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理義文理亡焉。然則從人之性,順人之情,必出于爭奪,合于犯分亂理而歸于暴。故必將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后出于辭讓,合于文理而歸于治。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

他從人的欲望講起,一生下來就有“好利”、“嫉妒”、“好聲色”等種種欲望,實無孟子所謂“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心。人之性惡,則其欲不正;欲不正,其情必然不美,他借舜之口,反復強調“人情甚不美”:“堯問于舜曰:‘人情如何?’舜對曰:‘人情甚不美,又何問焉?妻子具而孝衰于親,嗜欲得而信衰于友,爵祿盈而忠衰于君。人之情乎?人之情乎,甚不美!又何問焉?’”由此,荀子徹底否定了孟子“人皆有仁義之心”說,他力倡“性惡”說的客觀依據是:古代的圣王,就因“為人之性惡,以為偏險而不正,悖亂而不治”,所以才“起禮義,制法度,以矯飾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擾化人之情性而導之”。如果圣王認為人的本性不惡,禮義與法度的制定有什么必要呢?荀子處身于戰國末期,親眼目睹了政治的腐敗,社會的混亂,人欲的橫流,如他在《賦》篇的“佹詩”中所描述的那樣:“仁人絀約,敖暴擅強”,今人之性惡,較之古人,變本加厲地發展了,他迫切感到,“遇時之不祥”,必須有“禮義之大行”,才能對“今人之性惡”加以壓抑和節制,“待師法然后正,得禮義然后治”。在對待“禮義”和“法度”上,他與孟子并沒有矛盾,孟子是以“可欲”為善,如果不可欲而欲,那當然也是惡了,一個人有了行為的惡,就要通過禮、法等手段,使其復歸于人善性。荀子則認為,人的一切欲望,都是性惡的表現,禮義與法度,對于“不可欲”是一種強迫性的壓制,對于“可欲”,則是一種必要的“矯飾”,使“惡”的本來面目得到體面的掩蓋。他舉了一個例子:“今人之性,饑而欲飽,寒而欲暖,勞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今人饑,見長而不敢先食者,將有所讓也;勞而不敢求息者,將有所代也。夫子之讓乎父,弟之讓乎兄,子之代夫父,弟之代夫兄,此二行者,皆反于性而悖于情也。然孝子之道,禮義之文理也。”這就是說,人的完全無可非議的正常欲望,也一定要加以節制和壓抑,使之符合“禮義文理”。荀子看到了此中的矛盾:“順情性則不辭讓矣,辭讓則背于情性矣。”但是他堅決反對“順情性”而主張“悖于情性”,“悖”而“不順”才“合于文理,而歸于治。”

荀子在這一理論基礎上,推出他崇“偽”的觀點。“偽”,本是與“真”相對,為“假”、為“虛”,“真偽相感而利害生”,作“偽”會產生不良害果。荀子的“偽”,其基本意義是“人為”,引申為“矯飾”。所謂“矯飾”,就是矯正并加以文飾,他用“枸木必將待櫽栝烝矯然后直,鈍金必將待礱厲然后利”而喻“矯飾人之情性而正之”。就在《性惡》篇,對于“偽”有個完整的表述:

若夫目好色,耳好聲,口好味,骨體膚理好愉逸,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后生之者也。夫感而不能然,必且待事而后然者,謂之生于偽。是性、偽之所生,其不同之征也。故圣人化性而起偽,偽起而生禮義,禮義生而制法度。然則禮義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是故圣人之所以同于眾而不異于眾者,性也;所以異而過眾者,偽也。

在荀子看來,人如果憑自己的情性“感而自然”,這就是“惡”;如果能做到“感而不能然”,能憑理性有意識地“節欲”、“制情”而反本性,這就應該稱之為“善”,自然率性而為是“真”,人為地反性而生“善”。圣人也有自己的真性情,所以他也同于常人,但圣人意識到自己的真性情是惡的,要不得的,于是他“化性起偽”,“矯飾人之性情而正之”而后為“善”;他能“偽”,因而超出常人,他“異而過眾”,是制定出了一般常人都能“偽”且行之有則的“禮義”、“法度”━━“善”的法則。這樣,使后世人人可“偽”,“偽”有所憑!

應該說,荀子為了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的統治秩序,確實在煞費苦心,他的“化性起偽”說,從政治、倫理、道德角度看,也有一定的道理。他的“偽”,從主觀動機看,也不是故意弄虛作假,因而也沒有作為與“真”絕對地相反相克的觀念,倒有些相反相成的意思。他所說“禮義”及于“文理”,這就進而把“偽”看成與孔子所說“文質彬彬”之“文”有同等意義的審美觀念。《禮論》中有段話即是如此:

性者,本始材樸也;偽者,文理隆盛也。無性,則偽之無所加;無偽,則性不能自美。性偽合,然后成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

“本始材樸”是真,如果說,莊子特別標舉“真能動人”,強調“真”的審美意義,荀子則僅將“真”作為一個被動的載體,它不能“自美”,加之以“偽”(即前引《富國》篇所謂“雕琢刻鏤”、“矯飾”)方可言“美”,這實質上是不取孔子“文質彬彬”之說而偏取“文勝質”一端,這樣的美,純粹是矯飾之美。

至此可以綜述一下:荀子的“善”與“美”都是由“化性起偽”而來,又以“偽”將二者聯結,人為之“善”與人為之“美”,以人為的組合而實現美善相兼,用荀子論音樂的一句話就是:“美善相樂”。這人為之“善”,也可用他一句話概括:“以道制欲”。《樂論》有云:

君子以鐘鼓道志,以琴瑟樂心。動以干戚,飾以羽旄,從以磬管。故其清明象天,其廣大象地,其俯仰周旋有似于四時。故樂行而志清,禮修而行成,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美善相樂。

在荀子之前,墨子是堅決反對音樂有助于治國的,專著《非樂》歷數“聲樂害政”,他認為,一國之君,首先要關心民間疾苦,推行于民有利的政治,而不是用聲樂來抖自己的威風。“民有三患,饑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勞者不得息”,朝廷“撞巨鐘,擊鳴鼓,彈琴瑟,而揚于戚”,于民何補?不能“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奏樂何為?墨子以下層民眾的功利觀反對音樂,荀子則以統治階級的功利觀肯定音樂:“夫聲樂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謹為之樂。樂中平則民和而不流,樂肅莊則民齊而不亂”。有了先王之樂,則民間之“夷俗邪音不敢亂雅”,可以有效地抑制“饑而欲飽,寒而欲暖,勞而欲息”等“小人之欲”:

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以道制欲,則樂而不亂;以欲忘道,則惑而不樂。故樂者,所以道樂也;金石絲竹,所以道德也。樂行而民向方矣。故樂者,治人之盛者也。

荀子非常坦白地道出“美善相樂”的功利價值,借助音樂引導小民“以道制欲”,從而收“治人”之功。

也就是這位提出了“以道制欲”說的荀子,用此說重新解釋了當時已流行的“詩言志”的命題,他以“道”強加于古人作詩之“志”,認為“《詩》三百”的作者們,都以圣人、先王之道為“是”,抒發懷抱、表達心意是合符“禮義文理”之情。在《儒效》篇,標舉了他的“《詩》言是,其志也”,對“《詩》三百”之“思邪”作出新的解釋:“《風》之所以不逐者,取是以節之也;《小雅》之所以為小雅者,取是而文之也;《大雅》之所以為大雅者,取是而光之也;《頌》之所以為至者,取是而通之也。天下之道畢是矣!”這就是說,上古代的詩人們(其中大部分是“男女各言其情”的民間歌者),都能自覺地“以道制欲”,因此留下了這樣一批“美善相樂”的詩篇。

如果說,老子、孔子以至孟子所言之“善”,或說是“真”的內在能量,或說是一種人格力量,都還顯得比較抽象,讓人們捉摸不定。那么,荀子所謂的人為之“善”,用“以道制欲”而明之;人為之“美”,以“雕琢刻鏤”、“矯飾”而明之,賦予了二者顯而易見、切實可為的可操作性,在操作實踐過程中又有了明確的目的性。平心而論,荀子的這一發明,就相對于“天文”的“人文”創造而言,有著非常重大的意義,作為“人文”創造的對象,有很多東西的確不能“自善”,需要創造者發現、發掘其內在的善,方能為一般的人理解和接受;也不能“自美”,需要創造者“雕琢刻鏤”的文飾,方能引人矚目,樂于接受。從這個角度看,荀子以一個“偽”字來標舉人的創造能力,對于后世的“人文”創造的啟迪、推動,其功甚偉!但是,其負面性的影響也是嚴重的,“以道制欲”對此后的文學藝術創造危害尤深,因為將此視為“善”并力行之,抹煞作為內在能量與人格力量之“善”,“制欲”實質上就是“制情”,是克制人的一切情感活動的政治、道德規范,與需要表達人的情感活動的文學藝術格格不入。我在十多所前出版的《中國詩學體系論》中曾寫道:如果不是出于政治的需要去評價荀子“善”、“美”理論,“這樣的理論根本不能進入文學藝術領域,因為他所說的一切,實質上都是否定他的‘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質也;欲者,情之應也’。他對人天生之性予以根本的否定,也就否定了每個人發于自己獨特個性的真感情,再去侈談所謂‘情’,只能是真正虛偽的東西了,是由理念推導出來的、由禮義與法度所烘托出來的一種莫名其妙的畸形產物”[3]。“以道制欲”,“制”的結果只能剩下“道”,以“志”從“道”的結果,只能有“禮義文理”所養之“情”(《禮論》原話:“孰知夫禮義文理所以養情也”),以政治倫理道德為內涵的所謂“情”。自荀子而后,中國第一部音樂理論著作《樂記》提出“君子反情以和其志”說,第一篇詩歌理論文章《詩大序》提出“發乎情,止乎禮義”說,一直支撐著文學藝術領域與美學批評相對峙的功利批評,不時干擾著歷代文學藝術家們真、善、美的自由創造。

[1]引子思語,見《中庸》第三十一章

[2]關于“化”與“神”,再引老子與荀子兩段話共讀者參考:老子云:“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老子·五十七章》)荀子云:“君子養心莫善于誠,致誠則無他事矣,唯仁之為守,唯義之為行。誠心守仁則形,形則神,神則能化矣。”(《荀子·不茍》)

[3]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新版第13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