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設和諧共生民族關系論文
時間:2022-06-26 0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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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用“層間狀態”概念對社會運行狀態作出簡單的補正是有必要的,更為符合我國社會轉型的特定話語背景。社會運行規范化的基本要求至少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社會運行的安全;(2)社會運行的可持續;(3)社會運行的和諧。在急劇分化的客觀情境下,西北地區民族社會的和諧就是要創設和諧共生的民族關系,就要求人們能夠不斷挖掘隱藏于心中的道德性資源,不斷地孕育人道主義的成果。
論文關鍵詞:社會運行規范化“層間狀態”民族共生和諧
對社會運行的分析是社會學的學科理念決定的,如果我們堅持認為社會學的深層理念在于“增促社會發展,減縮社會代價-D3的話,那么,這也必須以對社會運行的分析和把握為前提,所以,對社會運行及其基本狀態的研究就成為全部社會學的中心環節。事實上,社會學自創立以來,就將社會運行作為主要的關注領域,比如,孔德對家庭、宗教的論述,斯賓塞對社會進化的研究,實質上都是對于社會運行的深層論及。本文試圖從社會學的學科視角人手,結合轉型的社會現實,就西北地區民族關系的和諧問題作一分析,以求教于方家。
一、關于社會運行狀態的簡單補正:
“層間狀態”及其意義馬克恩主義歷來認為,社會不是堅實的結晶體,而是一個能夠變化并且經常處于變化過程中的機體。社會運行是社會有機體不斷存活、延續、變遷和發展的動態過程,它表現為社會的諸多要素和多層次的子系統之間的相互作用以及它們的多種要素功能的發揮。因此,社會運行具有很多的狀態,它是社會的基本結構關系體系本身的反映,社會結構關系體系總要通過自身內部的種種相關機制規定系統本身的運行軌跡并使之呈現出相應的狀態——要么是良性的,要么是惡性的,要么是中性的。”如果考慮社會運行的縱向和橫向兩個方面,“那么,社會運行的狀態則會是非常復雜的。社會運行的所有狀態,都是社會的基本結構關系體系的反映,而結構體系的動態性決定了,對于處于轉型時期的社會而言,由于舊的體系已經被打破而新的體系尚未完全建立起來,這時,兩種機制、秩序和制度都相互存在,呈現出“異質性”特點,這時的社會運行就很難以“良性”、“中性”和“惡性”簡單地加以區分,對于這樣一種特殊的社會運行狀態,我們就稱之為“層間狀態”。它是社會運行過程中處于兩種基本層面狀態之間的特殊狀態,它既有上一層面狀態的個別特點,但又有下一層面狀態的部分屬性,因而自然具有非單一性、非規范化、不確定性和弱防護性等特點。我們認為,在社會運行的三種基本類型中加上對于“層間狀態”的關注,會對社會運行的分析更具現實性,更具有轉型分析的意義,同時,也會使分析的思維路徑更為平整,也更具聯貫性和一體性。
二、社會運行規范化及其意義和基本要求
社會運行的三種基本類型的劃分,對我國社會現實確實有很高的解釋力度。①不過,我們思考的重點在于,盡管可以為三種社會運行的類型明確地給予內涵上的界定,②但總體而言,如果從概念本身出發,則很難反映出不同類型之間的過渡,而現實的社會運行過程總是有一個逐漸發展、變化的過程。隨著人的認識和改造社會的能力的不斷提高,社會運行在總體上具有一個趨向于規范化發展的傾向性。為此,雖然學術界已經有了關于社會運行的類型劃分,但還有必要強調社會運行的規范化。我們認為,強調社會運行規范化不是沒有意義的。首先,規范化本身就是一個動態的表述,不管在社會運行的哪個層面和哪種類型上都有一個不斷完善和規范的問題,這種思考的路徑可以不斷地激發人們對于社會運行的發展方向的關注,從而引領社會的發展未來;其次,它可以防止過于靜態的概念劃分。也可以將社會運行的“層間狀態”納入分析和思考的范圍,這對處于轉型n-,J-期的社會有更大的解釋力度;再次,由于規范、制度等本身是作為對社會現實的積極反映而存在的,因此,對于社會運行規范化的分析就是對現實的社會運行的關注。那么,社會運行的規范化應該有哪些基本要求呢?我們認為,鄭杭生先生等提出的關于區分社會運行類型的主要原則可以給我們有益的啟示,這些原則主要包括:(1)綜合性原則;(2)協調性原則;(3)滿足需要原則。(以這些原則為參照,結合我國社會轉型的特定話語背景,社會運行規范化的基本要求至少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社會運行的安全,二是社會運行的可持續,三是社會運行的和諧。以下分而述之。
(一)社會運行的安全
社會安全和社會穩定之間既有聯系,也有區別。社會穩定作為一個動態的過程,是指一個國家或社會整體運行機制的常態性、社會發展的有序性和社會規范的認同性。常態性是指社會機制的正常運行和社會秩序的良好狀態;有序性是指社會有機體內部各構成單元結構上的合理和功能上的協調;認同性是指社會成員對現行政策法規和價值體系的積極肯定的支持態度。廣義的社會穩定因包括政治穩定而有別于政治穩定,但由于政治穩定常常是社會穩定的一個最為重要的方面,所以,狹義上的社會穩定可以認為就是政治穩定。
一般而言,“安全”通常被認為是生產、生活過程中人的身心免遭外界不利因素影響的存在狀態和保障條件。從狹義的角度理解,社會安全是在劃分社會子系統的基礎上提出來的,可以這樣認為,所謂社會安全主要是相對于經濟安全和政治安全而言的,是指除經濟子系統與政治子系統之外其它社會領域的安全。]可見,廣義的社會穩定雖然較為接近于社會安全,但它并不具有社會安全的有關內涵,比方說,社會安全除了直接受經濟安全、政治安全的影響以外,還受到更為具體的環境和社會因素的影響,諸如自然災害、社會分化、恐怖主義,等等。另外,如果說社會不安全指的是國家無法給個人和群體提供保護或者只能給個人提供最低的保護的話,那么,社會安全指的是全社會各個群體避免傷害的能力和機制。
因此,社會安全的主體是普通的社會群體和成員。這樣,社會安全具有比社會隱定更為廣泛的內容,而且前者也比后者更具有學科話語的時代屬性。和社會穩定相對的是社會動蕩,而和社會安全相對的則是社會風險。從總體上來看,社會動蕩是比較少見的社會現象,而風險社會則是世界性的,它無刻地存在?!霸?9世紀和今天,被大多數人作為災難經受的后果,是與工業化和現代化的社會過程相聯系的?!?當現代化進程激發了人類的想象力以后,越來越多的破壞力量被釋放了出來,導致“或早或晚,現代化的風險會沖擊那些生產它們和得益于它們的人”。Ⅲ6](”如今人們普遍認為,“風險”是現代化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概念,當自然界被人類的社會化所滲透甚至因此被“終結”以后,傳統也就消解了,此時,不可預測和不可計算的新的風險類型又會出現。所以,對于社會安全的強調應該成為社會運行規范化要求當中的重要部分。
(二)社會運行的可持續
這一要求和鄭杭生先生提出的滿足需要原則并非沒有一致性,只不過滿足需要原則僅僅基于人是社會的主體、社會活動的承擔者和社會運行的推動者而簡單地強調人類需要的滿足程度,這固然是正確的,但是這里絕少看到對于社會運行可持續的強調。細細琢磨的話,則對于滿足需要原則的過分強調很有可能造成社會運行的不安全、非持續和不和諧,而一個運行規范化的社會應該是具有可持續要求的社會,這是人類在全面審視自身的代際關系以及人與自然關系后提出的一種新的發展觀。早在1972年,聯合國通過的《人類環境宣言》就已經指出:人類必須解決全球問題,人類的發展不應限制自然的發展,經濟的增長也不應建立在奴役、掠奪、破壞自然的基礎之上,人與自然的地位應該是平等的,經濟、社會、自然的發展應該是并行不悖的。發展的可持續性,一方面就要求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使人與自然建立起一種和諧共生的新關系;另一方面,要處理好社會內部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實現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最終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這是科學發展觀的一個重要內容和體現。把這種觀點運用在多民族社會和國家中,其意義自不待言。
(三)社會運行的和諧
鄭杭生先生指出,“所謂社會運行的協調性,就是社會各系統及其各個要素、各個層次之間的相互配合”。(我們認為,面對劇烈的社會轉型的現實,僅僅強調“配合”,不管是結構上的配合、功能上的配合還是結構和功能之間的配合等,都無法說明配合的程度,而問題的關鍵恰恰在于,社會運行的規范化必然要求以上提及的各個方面的配合必須達到一定的程度,而這種程度用“和諧”來表述是非常恰當的,在這個意義上,構建和諧社會是科學發展觀的必然延伸。
十六大報告在論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時,提出了“重要戰略機遇期”的新概念。認為要“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就必須使“社會更加和諧”。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整個現代化過程中,必須進一步樹立全面的發展觀,始終堅持統籌兼顧,更加注重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城鄉協調發展、地區協調發展、人與自然協調發展。有的學者適時地指出,社會和諧已經成為我國戰略機遇期中國社會的主調。
如果堅持認為現代性有舊式和新式兩種類型的話,那么社會現代性的路徑軌跡實際上就是由不和諧社會向和諧社會的發展過程,就是一個堅持以人為本,人和自然雙贏,人和社會雙贏,兩者關系協調一致,盡量把自然代價和社會代價減少到最低限度的過程。需要指出的是,以上三個方面不是沒有關系的,其中,安全是前提,可持續是關鍵,而和諧則是必然結果和最終的落腳點,安全與否、可持續與否,最終都要通過和諧與否表現和體證出來。以上就社會規范化運行的基本要求作了初步的分析,以此為前提也可以展開對我國西北地區社會規范化運行的分析,但限于篇幅,這里準備只就西北民族社會的和諧運行作一分析。
三、我國西北民族社會的和諧運行
從總體上來說,“和諧”主要包括兩大方面,即人和自然的和諧與人和人之間的和諧。前者主要是生態安全或社會運行安全性方面的內容,這里主要就人和人之間的和諧作出分析。結合我國西北社會的現實,表現為人與人之間的和諧主要是民族關系的和諧,對此,我們想通過對西北各民族的和平共生得到說明。和平是共生的前提,共生是和平的結果。和平共生究其實質就是社會共生。社會共生理論認為,人與人之間的平等是共生的前提,人與人之間既有互斥性更有互補性,建立在確保民眾權利和優化民眾生存狀況基礎之上的社會發展能夠使社會共生關系得到確立。
“人類發展的努力已展現出,其生存的無情條件就是人的類整體的統一?!睆纳鐣采摮霭l,社會各個領域中應該存在共生關系,聯系我國西北多民族社會現實則會有民族共生關系,即民族關系的和諧。事實上,發展和諧的民族關系是中國共產黨的一貫政策,從抗日戰爭時期指出必須“糾正存在著的大漢族主義,提倡漢人用平等態度和各族接觸,使日益親善密切起來,同時禁止任何對他們帶侮辱性與輕視性的言語、文字與行動”,到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不斷鞏固社會主義的新型民族關系,實現各民族的共同繁榮”,E12](P.”都說明發展和諧的民族關系是中國共產黨的民族政策的核心。在新的歷史時期,必須廣泛開展民族政策宣傳教育,繼續堅定不移地提倡各民族相互尊重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在各民族人民心目中牢固樹立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的觀念,要經常進行反對大漢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的教育,及時妥善處理民族關系中的糾紛、摩擦,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活動。
和諧共生的民族關系的建立就要求必須重視少數民族的存在,要使少數民族社會成員必須能夠自覺、自愿地加入國家的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的事業當中。如果我們不重視西北少數民族社會成員的經濟發展現狀、文化傳統的獨特性和社會生活的相對低下,則一個和諧共生的西北社會運行也就失去了搭建的基本平臺。因此,應該充分認識西北社會和諧運行的重要性,盡快完善西北社會和諧發展的相關機制,要重視國家在和諧機制建構過程中的作用,關注國家在和諧的社會政策制定、社會財富分配方面的作用,特別是要為少數民族中的相關弱勢群體提供制度性保障,樹立他們對自己未來生活和社會轉型美好前景的信心,這是非常重要的。按照西美爾的觀點,救濟窮人的意義就在于能夠盡可能緩解社會分化的某些極端現象,以便讓那種結構能夠繼續建立在社會分化的基礎之上。
即便如此,我們必須承認這是一個民族發展的時代,而民族的發展又不能不落腳于每一個民族成員的發展過程當中。我們對民族差別的承認和尊重就預設了對世界多樣性的承認和尊重,就預設著世間萬物都難以自足,因而每個人、每個民族都必須相互依賴。誠如王充在《論衡·書解》中所言:“人有所優,固有所劣,人有所工,固有所拙?!边@種思考的路徑不僅可以使人與自然之間,更重要的是使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不斷地得到協調,共同健康發展。
面對我國西北社會轉型的現實,面對社會急劇分化的客觀情境,和諧共生的民族關系的創建要求人們“為精彩的平民文化和平民精神所歡欣鼓舞,并對自身和許多自我固有的觀念進行必要的反思,從而積淀為學和為人的高度自覺”,El4]要求人們能夠不斷挖掘隱藏于心中的道德性資源,不斷地孕育人道主義的成果,因為,“社會退化成一種人道主義災難就意味著它的正常機制已不起作用,意味著民主體制和公民社會已經破裂,意味著市場經濟已被壟斷和黑市交易所扭曲,意味著人們已被逐出他們的家庭社區”。“在人道主義緊急狀態中,其它漫長的、或許是更悲慘的苦難形式也變得顯而易見?!惫孢@樣的話,則一個和諧運作的社會就無從談起。
應該指出,從社會轉型的大背景出發,社會系統的規范化運行是確有其內在規定性的,而我們對此的嘗試性分析不無學理意義快速的社會變化促使我們在分析西北社會的規范化運行時不得不用整個“體系”來看待世界。帕森斯早就指出過:“雖然在事實上,相信什么并不就是做什么,但一個人相信什么和他做什么是有很大關系的?!?畢竟,“我們今天生活的世界,正處在美好圖景與全球性災難之間”,面對加速的社會變遷,人們只有通過不斷的社會性學習(sociallearing)來調整社會制度,才有可能自信地迎接可預期的未來。這樣,關于社會規范化運行的思路的開拓和想象力的培養將會是一個社會彈性傾向和開放程度的重要標志,這也應該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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