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投入機制研究

時間:2022-06-19 11: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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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投入機制研究

1小型農田水利發展滯后的原因

1.1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先天不足

臨澤縣多數小型水利設施興建于20世紀六七十年代,受諸多因素制約,大部分工程興建時邊規劃、邊設計、邊施工,建成工程標準低,施工質量差,遺留尾工大,長期帶病運行,加之年久失修,自然老化,險情時有發生,工程效益難以發揮,遠不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現有8座中小型水庫,5座被列入病險水庫,部分水渠至今仍為土渠,灌溉期間滲漏嚴重,灌溉水平達不到旱澇保收的要求。

1.2協調處理“兩工”與“一事一議”間的矛盾

“兩工”即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20世紀末以前一直是臨澤縣水利建設和防汛抗災的主要依靠。隨著近年來國家政策的推行,農村“兩工”逐步減少直至全部取消,到目前鄉鎮實行零收費,對一直以“兩工”為支撐的典型農業縣來說,將面臨著一系列的新問題。一是表現在對水利工程建設的影響。由于“兩工”逐年減少直至取消,致使一些建設多年帶病運行的水利工程因缺乏勞動力投入得不到徹底整治,部分水利工程的調蓄、防災能力正逐漸下降。雖然部分水利工程建設采取“一事一議”方式進行解決,但水利工程大都跨村跨鄉,僅憑“一事一議”很難妥善處理好、協調各方面問題,同時容易錯失爭取政策扶持、項目資金吸引的機遇。二是表現在對防汛抗災工作的影響。臨澤縣地理位置特殊,縣境內有黑河、梨園河2大支流穿境而過,境內還有10多條山洪溝分布在沿山一帶,防汛抗災任務異常艱巨。“兩工”取消后,一些突發性洪水的防汛搶險工作不能及時調集大量人力物力,因而造成搶險救災被動局面,給沿岸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帶來隱患。三是表現在對灌溉管理工作的影響。“兩工”取消后,調動群眾工作困難,對一些小型水利工程設施進行必要的臨時性維護工作,就成了水管單位自身的負擔,嚴重影響灌溉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公益性的小水庫、小塘壩等小型水利工程,完全依賴于水利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投入,在當前水利建設投入資金緊缺的情況下,一批早已進入規劃的調蓄水工程,由于缺少資金、勞動力的投入只能束之高閣,不能盡快實施,發揮其效益。

1.3投入不足是制約臨澤縣小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的“瓶頸”

目前,臨澤縣小型農田水利設施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誰受益、誰負擔”,地方政府和群眾是主要受益者和投入主體。地方政府財政僅夠發放國家工作人員財政工資,無力投入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群眾只是工程的受益者,而不是管理者,吃“大鍋水”,等、靠、要思想非常嚴重,投資投勞顧慮重重,影響水利工程的建設和管理,導致現有水利工程維修加固跟不上,新建工程速度慢、規模小,遠不能適應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要求。

1.4利用

“一事一議”民主程序決策程序落實小水建設項目難度大由于農民民主參與意識低、議事過程不規范,利用“一事一議”民主決策程序落實小水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現實操作中困難重重,議而不決的現象普遍存在,群眾投資投勞建設小水工程的積極性不高。主要表現為:第一“,一事一議”缺乏表決和強制執行的約束機制,少數人不同意則事難辦或辦不成,有些已議成的事,也會因部分農民不出資投勞而擱淺;第二,青壯年勞力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婦女、老人缺乏參與意識和決策能力,議事難以達到預期目的;第三,農田灌溉工程受益范圍涉及多個村組,如不能同步議成,工程則不能及時建成并發揮效益;第四,農田灌溉工程投資大、收益低,超出農民承受能力,導致議事失敗。

2建立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投入機制的思路和對策

2.1政府應將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納入公共財政支出范

圍,加大對農村小水利設施投入小型農田水利設施是農業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主要依靠農民投資投勞自主建設,歷史欠賬過多,標準低,配套差,發展滯后。近年來,中央財政推行公共財政陽光普照農村的政策,實施小型農村水利公益項目和雨水集蓄利用項目收益較好。應從統籌城鄉發展、鞏固國家糧食安全基礎和維護農村穩定的高度,加大財政對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的扶持力度,將小型農村水利設施納入公共財政范圍,真正做到“民辦公助”,鼓勵和引導農民參與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設和管理。

2.2進一步完善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經營管理改革

農村水利是農業現代化不可缺少的基礎設施,但不具完全市場化的競爭能力,應通過建立農民用水戶協會進行解決。按照“誰受益、誰負擔、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明晰工程所有權,放開建設權,搞活經營權,規范管理權。小型農村水利工程具體經營管理方式,可根據工程類型、特點和當地經濟社會環境靈活選擇,可由水利管理站直接管理,也可通過產權轉讓私人經營,還可采用經營管理權承包、租賃或聘用“能人”等方式經營管理。政府在租賃、承包及產權轉讓的工程管理中,要切實防止掠奪性經營,同時,要加強行業管理,制訂考核辦法,建立獎懲制度,要加強對經營者的業務培訓與技術指導,協調解決經營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對因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及其他建設而減少灌區面積的,鎮村政府要進行相應調節,確保經營者利益。

2.3率先啟動灌區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配套專項資金投入機制,帶動和鼓勵群眾積極參與小水建設

為進一步加強小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激發群眾參與建設小型農田水利的積極性,建立健全灌區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配套資金投入機制。臨澤縣結合灌區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實際,率先啟動了灌區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配套專項資金投入機制,縣水務局每年從水費收入中劃拔10%的資金,作為群眾集體投資投勞建設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配套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全縣各項目計劃外急需改造或維修的末級渠系工程(包括斗、農渠及建筑物)、小型防汛工程、抗旱設備和設施農業供水工程等項目配套建設。為方便管理,要求各村申報項目的自籌資金(含群眾集體投工投料折算資金)必須達到項目建設總投資的30%~50%以上,作為申請項目配套專項資金的重要前提。縣水務局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批復撥付不足部分的配套資金。通過采取項目區群眾自愿民主申請、項目區所在灌區水管單位審查立項、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劃審批,根據項目區所在行政村水利管理能力等級、群眾自籌資金承諾方案以及配套項目資金申請數額,按照規定等級和比例劃撥配套資金,單個項目配套資金不超過10萬元,對水利設施維修養護管理能力高、群眾“一事一議”決策執行好、農業供水水費收繳任務完成好的村,可適當調高配套資金,以鼓勵和支持農村群眾參與水利建設的積極性。

3結論

加快完善小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體系、投入方式、組織形式,進一步適應農村稅費改革的新形勢和城鄉統籌發展的新要求,建立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的新機制、新辦法,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內保護和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是實現農民收入穩定、持續增長的一項重大舉措。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發展的方略,切實加大對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支持力度,以黑河流域綜合治理為契機,以政府安排補助資金為引導,以農民自愿出資出勞為主體,以農田水利建設規劃為依托,以加強組織動員為紐帶,以加快小型農田水利管理體制改革為動力,逐步建立起保障農田水利建設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建立起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制度化的農村水利投入機制,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縮小城鄉、地區差距,夯實基礎。

作者:繆建雄 單位:甘肅省臨澤縣水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