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助力精準扶貧審計研究
時間:2022-09-02 03: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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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脫貧攻堅作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部署,是實現中國夢的關鍵。作為國家治理機制重要組成部分的審計機構通過發現扶貧開發沖刺階段影響脫貧效果的難點、重點問題,揭示扶貧攻堅戰中隱藏的違法違規、不作為等問題。對于有效促進中央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實到實處,保障脫貧攻堅目標如期實現,精準扶貧審計是新時期黨領導下的國家審計發揮監督職能作用的重要攻堅作用。啃硬骨頭、攻堅拔寨的扶貧攻堅階段,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任務更加艱巨,對審計提出了更高層次的要求。扶貧審計要適應新常態、形成新理念、探索新思路、研究新方法、運用大數據信息技術、現代審計方法+精準扶貧相結合的方式,實現審計全覆蓋、在精準審計的基礎上助力精準扶貧,做到真扶貧、扶真貧。
[關鍵詞]精準扶貧;大數據;審計全覆蓋
一、攻堅階段我國精準扶貧審計面臨的問題
扶貧工作一直是國家經濟社會治理中關系國計民生的重中之重。2013年以來,我國的扶貧工作進入了“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精準扶貧時代,圍繞著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管理開展扶貧、脫貧,國家治理的思路和能力不斷提升。為進一步推進扶貧方略的落實,保障政策效果實現,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十三五”規劃綱要還明確提出,要建立扶貧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審計機制。在審計實踐中,國家審計把推動扶貧政策落實、規范扶貧資金管理、維護扶貧資金安全、提高扶貧資金績效作為審計工作的著力點,不斷加大扶貧審計力度,較好地發揮審計在精準扶貧、脫貧治理監督體系中的積極作用。根據有關精準扶貧政策效果數據顯示,我國貧困人口已從2012年的9899萬人減少到2018年的1660萬人,連續6年平均每年減貧1300多萬人。然而,隨著扶貧開發已進入攻堅沖刺階段,要如期實現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的既定目標,不僅時間緊迫、而且剩余貧困人口的脫貧任務尤為艱巨,審計要針對扶貧攻堅的“硬骨頭”,精準定位扶貧審計工作的更高層面的需求,深入基層差異分析,關注區域持續發展與產業扶貧脫貧的長效機制,促進完善扶貧考核評價工作,有效利用大數據和信息技術等審計方法,為脫貧攻堅提供強有力支撐。針對這些審計目標需求,審計面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一)精準扶貧信息數據采集滯后于審計目標需求。根據中央出臺的針對精準扶貧工作的有關指導性方針政策,強調貧困對象建檔立卡工作必須精確到每一戶每個人,以此強化信息化監督與管理工作。在實施建檔立卡工作后,審計人員根據建檔立卡信息即可獲取相關的審計數據和審計證據,以反映精準扶貧審計工作進展和取得的成果。但在實際審計工作過程中,由于基層信息技術發展滯后,相關數據不完整、不準確,信息獲取不全面,甚至有些信息無法獲取,影響了審計對政策實施效果和滯后性的分析,如由于前期精準扶貧中,對于金融扶貧、產業扶貧、教育扶貧等政策實施與管理缺乏經驗,相關數據收集工作滯后,影響了審計對于政策效果的分析。另外,由于當前信息孤島、審計技術發展以及審計人員素質等多方面綜合因素的影響,審計較多的聚焦直接相關數據的分析,而對多渠道信息的綜合采集與分析印證數據資料真實性與審計綜合評價政策效果的探索不足。(二)缺乏覆蓋全過程的審計監督機制。目前,精準扶貧工作面臨的主要困境是貧困人口多分布在偏遠地區或偏遠山區這些貧困地區,貧困戶獲取資源與發展能力較差,同時,由于審計人員不足、扶貧審計工作量大等原因,難以實現對偏遠貧困地區扶貧工作的全過程監督、全覆蓋審計,影響了審計對于扶貧政策落實、項目推進中存在的扶貧開發進度慢、扶貧資金被亂用、濫用等問題的及時揭示,影響了審計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而在扶貧攻堅的沖刺階段,這些問題的解決既是扶貧工作難啃的“硬骨頭”,也是審計作用發揮的重要方面,如何在現有審計資源力量不足的情況下,通過總結審計經驗,深入調查和分析,拓寬審計思路和方法,實現對偏遠地區、落后地區扶貧項目的推進,將教育扶貧、產業扶貧等扶貧政策精準落地,將扶貧工作置于審計監督的“陽光下”運行,實現全過程、全覆蓋的精準審計。(三)深入開展精準扶貧審計工作后續評估。對精準扶貧項目進行審計的后續評估,主要包含兩個方面,一是針對扶貧項目的評估,評估其是否達到預期效果;二是對扶貧人員的評估,是否真正地做到了“脫真貧、真脫貧”,全心全意在做扶貧工作。就以最簡單的精準扶貧技能培訓項目來說,開展何種類型的技能培訓班,開展多長的培訓時間,培訓結束后能夠使學員達到怎樣的效果,這都需要在一套健全的評估機制下,不僅對扶貧項目評估還要對扶貧人員的績效開展評估。根據國家審計署的公告,2018年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決策部署,據國務院扶貧辦提供的數據,145個貧困縣中已有7個縣和2580個村脫貧摘帽,貧困人口減少173.19萬人,貧困發生率平均下降3.89個百分點。此次審計共查出違紀違法、損失浪費、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金額39.75億元,占抽審資金的6.35%,較2016年下降1.6個百分點。從上述數據可以看出,由于缺乏有效的后續評估機制,大量資金被閑置和違規使用,統籌不到位,造成了國家扶貧資源的浪費。(四)審計結果整改落實與持續監督。在開展精準扶貧審計工作之后,扶貧資金作為開展扶貧項目和其他活動的基礎,必須要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審計,雖然審計整改對扶貧資金的使用起到了一定的規范作用,但依然存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形。審計問題整改不到位一方面是地方審計部門在針對扶貧項目出具的審計報告中指出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但由于對非重點扶貧審計問題不夠重視,導致問題被擠壓很難及時整改。另一方面由于我國扶貧審計工作是先由地方審計部門管理開始,上級部門接受地方審計部門的審計結果,地方審計部門受限于審計報告格式無法全面反映和揭露當前本地區的實際問題,國家允許地方審計部門對小問題自行處理,大問題反復整改,但在整改過程中由于自身權利有限,針對很對問題沒有權限整改;在與其他部門的協作過程中,也會導致審計整改低效率、不合格,問題繼續滯留等情況。
二、大數據助推審計實現全覆蓋
大數據技術具有數據真實、存儲量大、處理速度快的特點,通過建立與相關部門的數據接口,即可獲得以前需要大量走訪才能獲得的詳盡的審計資料,審計人員可以利用大數據技術對所有項目的數據進行收集并分析,有利于解決審計覆蓋不全面,解決審計隊伍力量不足的問題,又有利于通過數據信息的相關印證與全面分析,提升審計結果的可靠性,有利于滿足扶貧攻堅沖刺階段審計工作需要,系統全面關注扶貧政策的整合績效,提升評價結果的準確性,更好地發揮審計助力精準扶貧的作用效果。(一)運用大數據構建精準扶貧信息平臺。審計推動扶貧政策、部門利用大數據分析精準扶貧、通過推動建檔立卡后續信息系統完善、運行機制,完善精準扶貧審計工作中管理機制、建設包括全部村戶信息的統一系統,通過實施動態管理形成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為精準扶貧工作的監督奠定基礎。搭建精準扶貧信息平臺,在解決審計全覆蓋力量不足和監督不力之外還能夠反饋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的質量和效果。互聯網等其他高科技技術是推動實現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全覆蓋的重要力量。通過建設精準扶貧信息平臺,可以構建涵蓋幫扶對象識別信息、扶貧決策信息等信息集成系統,并運用扶貧項目監測評估機構推動扶貧網絡建設,使幫扶人與貧困戶通過借助扶貧互聯網平臺,了解國家扶貧政策和政策落實進度,將扶貧工作公開透明的展示在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促進精準扶貧工作脫貧的目標。(二)落實大數據聯網跟蹤審計促進精準幫扶。在進行精準扶貧審計工作過程中,經幫扶對象與幫扶領導干部緊密聯系,建立責任鏈條,層級遞進確定責任人與幫扶對象的關系,一對一專人進行負責,即將貧困對象與村級領導掛鉤,整個貧困村由專門的縣級領導負責,縣級領導向上由市級領導帶領,將產業扶貧、教育扶貧、醫療扶貧和異地搬遷等任務,切實落實到每一個貧困身上,真正做到因戶施策、一戶一策的精準扶貧,做到精確到戶的精準脫貧。在搭建的信息平臺上可以對扶貧資金流向、扶貧項目進展情況等進行實時審計,并根據精準幫扶政策、資金以及項目落實情況進行實施監督,及時發現隱患和問題,為實現預期目標提供事前和事中有效監督,推動扶貧工作真正實現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在實現大數據聯網審計的基礎上,可應用大數據技術實現基本資料數據化實現異地交互審查,有效整合審計資源提升審計效率,減少舞弊等行為發生的可能性。同時大數據的應用還將優化審計取證方式,為實現扶貧工作的“精準”和“全覆蓋”提供創造了優良條件。(三)結合經濟責任進行績效審計提高精準監督。建立大數據共享平臺,與民政、財政部門對接進行大數據匹配與分析,將扶貧項目的工作進度以工作流的形式呈現,實現從項目立項到檢查驗收的全過程動態實時監管。并將績效審計作為領導干部主要經濟責任考核指標,建立扶貧考核機制以增強領導干部履職盡責合理配置扶貧資源,設立為促進精準扶貧工作的衡量標準,引入扶貧中的經濟責任審計,通過關注權力運行情況和決策情況,擴展精準扶貧中針對績效審計的領域和范圍,借此更加全面真實地反映和評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實現精準扶貧工作中的“精準”和審計監督“全覆蓋”。(四)加強利用審計結果提升審計整改。如何利用好審計結果關鍵在于審計報告的質量。借助高質量的審計報告在提高審計人員的報告利用率之外還能提升社會群體的監督水平。公告制度有利于提高審計報告質量,相關部門人員格局實時的審計動態及時了解和掌握審計進展。各級審計單位應協調一致、加強溝通,并通過共同監督整改工作來充分利用審計結果,及時向上級匯報審計結果,提升審計結果利用效率。審計部門應當對由地方政府自行整改的項目加強審查,避免出現整改不力和未予整改的情況。同時,針對審計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情況要與司法機關的相關部門合作,提升懲處力度,為精準扶貧工作提供精準審計。
三、展望
扶貧項目開展情況、資金使用效率是精準扶貧審計的主要切入點,并以審計過程中的績效作為重點,在精準扶貧工作的最后沖刺階段,要繼續堅持完善精準扶貧的動態和靜態監管機制,以大數據為載體,建立和完善扶貧信息系統實施動態實時管理,促進扶貧信息披露制度的升級,加強對扶貧項目實施與扶貧資金使用的監督與審計,保證精準扶貧工作在陽光下健康運行。構建精準扶貧信息平臺,推進扶貧工作體系化和網絡化建設;通過建立和完善扶貧聯網平臺,提升貧困人口對國家政策的關注,了解國家扶貧政策與政策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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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孟麗榮 陶麗鳳 暴佳楠 單位:哈爾濱商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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