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金融服務創新思考

時間:2022-12-29 10: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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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農”金融服務創新思考

摘要:農村土地產權改革是提高農業產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發展,推動農業產業優化升級,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途徑。為盤活農村“沉睡的資產”,促進農村土地產權發揮現實效力,逐步改善農村產業發展結構,本文基于對農村土地產權改革背景下“三農金融服務創新思考,從“三農”金融服務的實踐、挑戰、機遇、運行體系以及政策設計等方面進行詳細闡述,將金融元素深度融入農村土地產權改革,為打通金融服務“三農”的“最后一公里”以及實現鄉村振興保駕護航。

關鍵詞:農村;土地;“三農”;金融;創新

近年來,農村土地產權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為“三農”金融服務帶來新的發展機遇。“三農”金融服務的創新,對挖掘農村土地產權的金融價值、構建新時期農村土地產權管理運行模式,提升農村居民的經濟收入與生活質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一、“三農”金融服務的實踐

我國在“三農”金融服務創新中進行過實踐探索,并逐漸摸索出實踐模式,如農用地抵押貸款、入股權抵押貸款、擔保貸款等。例如貴州湄潭采用“農民+政府+土地金融機構”的方式,由地方政府出資成立土地金融公司,可接受非耕地資源為押品,為農戶發放貸款;山東壽光采用“農民+村委會+金融機構”的方式,村委會可對農戶進行信用評級,經管站對土地估值辦理抵押手續,銀行發放貸款;重慶市采用“農民+金融機構”的方式,可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證,農戶可用其抵押申請貸款;四川成都采用“農民+擔保公司+金融機構”的融資方式,政府出資成立擔保公司,農民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反擔保物抵押給擔保公司,由擔保公司擔保,銀行放款;遼寧法庫采用“農民+合作社+金融機構”的方式,農民以承包土地入股合作社,合作社以入股土地抵押申請貸款。上述貸款模式已在全國試點區域試行,但是否具有全國普遍性,仍需待考證與評估。

二、“三農”金融服務的挑戰

(一)風險挑戰。“三農”金融服務創新面臨著新的風險挑戰,如行業風險、抵押風險、自然災害風險等。隨著農村產業集約化的迅速發展,金融風險類型不斷發生變化,土地產權的流轉可能會出現產權糾紛、物權價值波動、價值不公允、缺乏活躍的交易市場等,需金融機構提高風險管控能力。(二)政策挑戰。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正處于改革階段,因此“三農”金融服務仍缺少一定政策制度支持,如缺乏配套的法律制度,給相關工作開展造成很大影響。如土地產權歸屬、土地價值評估、擔保體系構建等問題,直接影響到農村土地產權變現。

三、“三農”金融服務的機遇

(一)農村土地產權交易蘊含金融需求。農村土地產權改革給金融機構帶來了大量的市場需求。金融機構可為“三農”提供專業的金融服務,如交易組織、資金托管、賬戶開立、融資管理等,保證農村土地產權交易的可行性與安全性。在土地整改、土地經營上將產生大量的土地開發融資需求,因此需架構專業的金融服務體系。(二)農村經濟發展新模式催生金融新業務。農村經濟模式逐漸向專業化、集約化、產業化發展轉型,催生出更多金融新業務,相關金融單位,應當根據客戶群的訴求,主動對金融服務模式進行創新改革。同時,隨著農村二、三產業的轉型升級,文化旅游、產業對接、電子商務、新能源等經濟模式的發展,催生“三農”金融服務進行改革創新。

四、“三農”金融的運行體系

(一)“三農”金融產品創新。金融機構應進行金融服務產品創新,不斷優化“三農”金融運行體系,發揮出金融市場的運行價值。針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專業合作社、專業農戶、家庭農場、農村新型經營主體等不同客群的特點,通過細分農業生產及特色產業鏈等服務場景,引入土地流轉、農業生產補貼、農業保險、農業訂單等特色數據,提供多層次、差異化的金融服務。(二)“三農”金融體系風險管控。一是對國家政策進行深度解析。如國家法治建設過程中,關于“三農”金融服務的法律政策修改未及時開展,則會導致體系運行風險發生。為合理規避風險,相關金融服務工作人員,應對農村土地抵押擔保業務進行全面追蹤,保證“三農”金融服務體系的整體運行可控。二是遵循“試點”原則。在全國不同地區進行科學評估,依循不同地區的土地產權類型,制定科學嚴謹的試點工作標準,并指導相關銀行積極支持試點工作。同時,相關管理部門需及時開展試點評估工作,依據評估結果,對試點地區與業務進行科學調整,防范風險發生。三是制定標準規范的操作細則,準確界定管理權責,真實、客觀、準確開展農村土地產權登記工作。嚴格執行土地產權價值評估要求,對土地產權的取得成本、市場價格、潛在價值綜合考量,以保證農村土地產權價格評估的科學性與客觀性。另外,應加強當地政府、擔保機構、合作組織的有效銜接,保證農村土地產權金融抵押產品的有效流通。四是加強貸后管理,對貸款資金封閉管理,對其流向實時監測,有效管控資金風險。(三)“三農”金融信貸制度完善優化。在“三農”金融信貸制度方面,可對“三農”金融產品進行定價設計,即設定較低的農村土地產權抵押貸款利率,保證農民的基本經濟收益。鑒于農產品具有生長周期長、附加值低等特點,需對貸款期限與農產品的生長周期相匹配,可將貸款年限進行合理延長。根據行業的生產周期和貸款主體的經營形式,設定針對性的還款方案,例如可采用隨借隨還、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分期還息到期還本或按還款計劃還款的還款方式,突出“三農”金融信貸服務的人性化與便利性。為保證“三農”金融服務工作開展長效性,需設定合適的信貸準入門檻。通過對授信模型、評分卡等進行合理調整,在源頭上防范信用風險。與此同時,對客戶的償債能力、還款來源、發展前景等多個維度進行評估,進而靈活調整客戶評價指標,保證風險可控。此外,商業銀行應基于國家試點地區的工作開展實際情況,對“三農”金融信貸產品進行授信額度管控,避免多頭授信或超風險承受能力授信。

五、“三農”金融的政策設計

(一)“三農”金融支撐政策設計。“三農”金融政策設計需有效強化資源支撐機制,人民銀行每年根據農村土地產權改革政策,匹配專項信貸資金,以保證農村土地產權改革工作有效推行,推動“三農”金融服務產品開發。與此同時,部分商業銀行可發行專屬的農村土地產權金融債券,便于推動農村土地產權抵押貸款金融服務發展,為后續“三農”金融政策全面普及提供參考。(二)相關“三農”法律政策修訂。在農村土地產權改革背景下,為有效推動“三農”金融服務創新發展,需對“三農”金融服務的相關法律政策進行修訂,為“三農”金融服務發展提供制度保障。如對《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進行合理修訂,基于法律制度對,農村土地承包地、宅基地、金融貸款、抵押條件、評估程序、管理條例進行規范化處理。例如,在農村集體建設土地使用權修訂上,應當穩步推動試點工作,將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合理融入到用地管理條例當中,對其集體用地的流轉、用途、交易、抵押、收益、管理等工作進行細化。(三)“三農”金融風險緩釋機制。在建立“三農”金融風險緩釋機制過程中,可嘗試引進農業擔保公司,并與農業保險相互結合。同時,在財政部門的補貼環境下,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模式的扶持,進而弱化農村土地產權抵押融資風險。在農村土地產權改革背景下,為充分發揮出“三農”金融風險緩釋機制運行優勢,可建立農村土地產權流轉風險保障金制度。如部分地區可由地方政府進行出資補助,在財政部門、農業部門的聯合工作開展下,避免企業經營不善,給農戶造成一定經濟損失。基于不同地區農村土地產權改革的實際情況以及金融機構的運行特征,構建農村信用體系,實現“三農”金融服務體系安全穩定運行,如政策性擔保公司擔保、行業協會擔保、基金擔保、合作社擔保等,積極與當地政府、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或第三方機構對接,聯動各方優勢資源。(四)金融服務流轉平臺設計。在金融服務流轉平臺設計時,主要進行確權平臺、交易平臺、處置平臺的設計。金融服務確權平臺設計時,需國家相關部門,依循權證文件與農村土地確權標準流程,進行確權系統的研發,并指導相關部門進行落實。通過確權進度考核工作開展,對確權工作實際開展效果與質量進行評估。金融服務流轉平臺設計時,需依據交易市場的范疇,建構不同等級的流轉服務體系,并建立相關農村土地價值評估體系與管理機制,進而逐漸建構權威、專業的價值評估機構,為后續農村土地產權抵押交易提供價值參考。金融服務處置平臺設計時,相關政府單位需設定處置服務中心,將對應的不良債權細分,并落實到具體的責任經營主體。可接受擔保機構、銀行抵押資產的處置,解決農村土地產權抵押變現的實際問題。通過確權、流轉、處置平臺的實現流轉、抵押交易的規范、高效、公開透明,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抵押,保證確權登記數據的完備、準確、及時、唯一性,保障農民合法權益,實現銀行與相關農業數據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解決農業經營主體流轉難,抵押難、融資難、融資貴的困境。

六、結束語

綜上,本文對我國農村土地產權改革背景下,“三農”金融服務創新工作進行分析探討,闡述當下“三農”金融服務創新過程中,收獲的實踐經驗、工作挑戰及機遇,針對我國“三農”金融產品服務的創新現實路徑進行思考探究。通過本文論述分析,為其他學者提供研究分析的參考,推動我國農村土地產權改革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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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強鍇 單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貴州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