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產業保護畢業論文
時間:2022-03-31 0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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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中國與歐盟就中國加入世貿組織達成協議,使中國加入WTO的前景更趨明朗。加入WTO意味著中國將進入國際性貿易規則的框架,中國經濟將全面與世界經濟接軌,這將有利于經濟的持續發展,推進國有企業的改革,但中國的國內產業也將面臨更加激烈的國際競爭。
中國在申請加入WTO的談判中,始終堅持的原則之一即是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加入。作為發展中國家,加入WTO會由于市場開放對國內的某些產業造成沖擊,另外政府因履行多邊義務會喪失一部分制定和調整政策的權利。烏拉圭回合給予發展中國家的優惠和差別待遇也十分有限,但發展中國家畢竟獲得了一定的緩沖機會,在某種程度上,暫時減輕市場開放對國內產業的壓力。為迎接加入WTO所面臨的挑戰和機會,我們應及早采取相應的政策,在加入的初期,通過援引GATT及WTO規則中對發展中國家的例外條款,對幼稚產業進行一定的保護。
一、關于幼稚產業保護的理論
中國準備加入WTO必然要承擔開放市場的義務,但這并不等于立即、全面開放市場,任何一個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開放市場是有條件的,對不具備競爭能力的行業在一定時期內都需要實行一定程度的保護。
德國歷史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李斯特曾經系統地提出了幼稚產業保護的理論。所謂“幼稚產業”,是指那些當前還不成熟,經不起外國的競爭,如果采取適當的保護政策,扶植起競爭能力將來可以具有比較優勢,能夠出口并對國民經濟的發展作出貢獻的產業。對這些產業在開放的初期,應該采取過渡性的保護措施。約翰-穆勒也曾指出:幼稚產業保護論是保護貿易可以成立的唯一理由,此理論在貿易理論中占了重要的地位,它既是發展中國家工業化和貿易的中心問題,也是發達國家保護增長產業的重要理論支柱。
關于幼稚產業的選擇,穆勒認為:保護幼稚產業理論與自由貿易理論并非是絕對沖突不可協調的,只要某種工業適于建立,并且經過相當時間的保護這項工業能夠自立,達到其它國家的發展水平,這一工業是值得保護的。幼稚產業保護理論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在一定條件下是具有理論和實踐意義的。我們目前面對的是一個貿易自由化與貿易保護主義相伴而行的時代。從理論上講,貿易自由化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貿易自由化可以形成合理的國際分工和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發揮一國的比較優勢。而一個封閉的市場會因價格扭曲帶來超額利潤,吸引更多廠商進入被保護的行業,從而使廠商“過度進入”,最終使生產分割,規模下降,無法取得規模效益,而使整個社會福利受到損失。
然而,貿易自由化實施的結果是它體現了發達國家的利益,而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中則處于劣勢。關貿總協定曾給予發展中國家一些優惠政策,如允許發展中國家對幼稚工業進行一定的保護,雖然它偏離了關貿總協定的一般規則,但在一些發展中國家的發展速度較快,市場擴大的情況下,發達國家在WTO新體制下開始要求把知識產權等納入多邊貿易體制,以鞏固和擴大其優勢,并要求對原有的幼稚工業保護條款進行重新解釋,并用有關條款實行嚴格限制。
二、幼稚產業的確定與保護
加入WTO意味著中國經濟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也必然對中國經濟產生多方面的影響。隨著市場的進一步開放,競爭會加劇,對不同部門和行業產生的影響也不盡相同。我們應在WTO的規則下,既享受有關的權益也承擔相應的義務。然而市場的開放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因此,我們首先應在WTO原則下確定需要適當保護的產業,并實行相應的扶持政策,以利于國民經濟的均衡發展。中美協議客觀上承認了中國發展中國家的身份,說明中國可引用幼稚工業保護這樣的例外條款,在國內市場受到強烈沖擊而導致損害時,采取臨時措施加以補償,這大大減少了入世后對中國產業的不利影響。
根據幼稚產業保護理論,我們可以確定對那些在國內國際市場上具有很大潛力、且有一定的發展水平但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力較弱的產業進行保護,加入WTO后,這些產業將受到很大的沖擊,進行適當的保護是必要的,因此在制定產業發展戰略時,對此應有相應的措施。
目前,我國的幼稚產業主要集中在信息技術、電訊服務、金融保險、汽車、石化領域以及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某些領域。加入WTO,這些產業將受到很大沖擊,因此,應調整產業發展戰略,確定重點產業發展方向,并采取具體措施加以扶持。在確定重點產業時,要考慮的問題包括:該產業在整個世界上的發展狀況及在我國的現狀、產業結構、發展模式、前景和由于保護而產生的損益比較。
具體來看,高新技術產業近二十年來得到了飛速發展,其高度的滲透性和輻射性刺激了各國經濟特別是發達國家經濟和貿易的增長。可以說正是信息產業為主導的新經濟增長點導致美國經濟90年代以來的持續增長,信息已經成為當今世界重要的增長源泉。而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已不允許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實施獨立的發展計劃,只能在世界經濟主流中依據自身的條件尋找最佳的位置。以信息技術為中心的高新技術是世界各國爭奪的制高點,發達國家為占據我國信息技術產品市場,在技術方面將會對我國實行更加嚴密的封鎖,因此,立足發展本國的信息產業是至為關鍵的。據預測,我國信息產品市場到2010年將達6萬億人民幣,信息產業即將成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因此,當務之急是根據技術進步和市場發展趨勢對信息產業實施戰略性結構調整。
從電訊服務業的現狀看,我國目前國有電訊企業不僅在增值業務的技術和經驗上處于劣勢,而且在承擔著固定通訊設施建設和“普通服務”等政府經營方面也處于不利地位。目前國際電訊公司的合并和結盟已成為發展的必然趨勢,從產業發展看,合并與重組是推動該產業向前發展的主流,而我國目前電訊業還未根本改變傳統的運營機制,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的電訊業不能完全脫離國際電訊市場的重組和資本擴張,也不可忽視國內的現狀而采取輕率的市場開放政策,政府的宏觀調控仍將對該行業的發展起主導作用,不僅如此,還要向國際電訊業進軍,挑戰國際市場。
中美世貿談判協議規定:從中國“入世”之日起,將允許外國投資者進入電訊服務業,外國電訊公司可在合資公司擁有49%的股份,經營一年后增加到50%,外國ICP獲準在華投資,外國公司可參與衛星通訊業務,因此,我們應對此作出迅速反映,做到開放與政府的調控并舉,制定相應的管理法規指導電信企業在開放發展的過程中提高自身的競爭能力。
加入WTO對金融保險業的沖擊迫在眉睫,中美談判協議規定外資銀行在中國加入WTO后兩年可以從事人民幣業務,進入五年后可以以事零售銀行業務,享受國民待遇,地域限制和客戶限制都在5年內取消,外國銀行可設立分支機構。開放金融保險市場會對國內銀行業產生較大的沖擊,金融機構面臨挑戰,在向金融自由化發展的過程中,如何提高國內金融保險業的競爭能力抵御外來的壓力,同時加強對資本市場的管理也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從汽車工業來看,加入WTO后,中國在2006年前將進口關稅從80%-100%下降至25%,中國同意外國生產商和金融機構提供購車款并允許外商建立自己的分銷渠道,在通用、福特等國際著名的汽車廠商摩拳擦掌,準備大舉進軍中國市場之際,作為國內受進口保護最高的工業部門,我國的汽車工業面臨著巨大的挑戰。有資料顯示20-25年內中國可能成為世界最大的汽車市場,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汽車消費量也會隨之提高。因此,在有限的時間內通過政府的宏觀調控政策并援引GATT及WTO中對發展中國家的例外條款對該產業進行一定程度的保護是當務之急。
三、實施保護的措施
應該看到,加入WTO,市場開放,確實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和挑戰,它也給我們的經濟注入了巨大的活力,我們應抓住機遇,增強競爭意識,利用開放的契機,加快改革的步伐,使我國經濟真正融入世界經濟的潮流中。為迎接加入WTO后的挑戰,我們應及早采取相應的對策。
(一)根據選擇性保護理論選擇需要保護的產業
即使是發達國家也曾通過貿易、非貿易壁壘保護那些不具備國際競爭力的民族工業,因此,在加入WTO的初期,我們應在不違背WTO的原則下,對某些不具備競爭力的幼稚產業實行一定程度的保護,選擇和確定那些在國際國內市場有很大潛力,又有一定發展基礎和相對優勢的產業進行重點保護,對這些行業從研究與開放投入、稅收、信貸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如高新技術產業、信息產業以及我國現有的支柱產業,如電訊產業、金融保險業等,幫助這些產業形成大企業集團,以提高其國際競爭能力,充分利用入世對我國企業和產業可能造成的巨大壓力,激發這些企業和產業的自我調整和應變能力。
(二)調整產業發展戰略
加入WTO后新條件下的產業發展戰略應首先確定產業的定位,即某一產業的發展水平,包括規模、技術及在國際同行業中的地位。政府有關部門應重點研究產業政策的調整方向,確定需要重點扶持的產業,在不違背WTO的原則下,有重點地保護。當然,對于涉及國家安全的領域在開放時應從國家長遠發展利益出發,對這類行業中的劣勢企業加大保護力度,特別是應用產業政策手段對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產業給予支持,以抵消市場開放對些產業的沖擊,促進中國的產業結構升級,在保護過程中,通過適當的方式對其弱勢方面加以幫助,提高其競爭能力。可以由國家投資立項,對高新技術產業進行扶持,協調國內同類企業的關系,加強相互間的技術合作,組建高科技的大企業集團,實現規模經營,爭取打入國際市場。
(三)發揮優勢,迎接挑戰
加強對WTO規則的研究,利用這些規則維護我國的利益。加入WTO,必然使我國的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接軌,應按產業分別研究加入WTO對本行業的影響及應采取的戰略和對策,對不同的產業實行不同的應對策略,充分發揮我國的比較優勢,參與國際分工與合作,將我國經濟迅速融于全球經濟中。開放市場,受到沖擊是必然的,關鍵是如何看待這些沖擊,政府應下大力量進行產業重組,組建大型企業集團,有效加強整個民族工業的國際競爭力。
加入WTO,為我國經濟的穩定增長,提高產業的整體水平提供了很好的契機,我們應把握機遇,未雨綢繆,制定對策,迎接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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