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區人口流動與生態環境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14 0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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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清代中葉以來,伴隨著人口高速增長和耕地嚴重不足之間矛盾的發展,浙西山區涌進了大量的外來人口,出現了一系列的經濟開發活動。筆者即以該地區為考察對象,解析其人口流動的特點,指出該地區人口流動屬于由人口稠密的地區流向地廣人稀地區的流遷模式,依靠空曠的山地來吸納周邊地區的過剩人口。他們的經濟活動雖然在短期內推動了山區經濟的發展,但是由于破壞了當地的生態環境,激化了土客之間的矛盾,致使山區經濟的繁榮成為曇花一現。
關鍵詞:清代;浙西山區;人口流動;生態環境變遷
近幾個世紀,我國一些地區的人口急劇膨脹,造成了特殊形態的人口過剩。在人地緊張的壓力下,我國許多地區出現了大規模的自發性人口流遷運動,以稀釋其日顯擁擠的人口能量。不同區域的人口消化和在對外來人口吸納過程中,往往呈現出不同的特征。因此,確定某一地區作為考察對象,解析其人口流動的特點,進而探討移民的經濟活動與這一區域的生態環境變遷之關系,是極有意義的。本文主要以清代浙西山區的外區域人口流入為討論內容,并兼及浙西山區本地的原有人口狀況,探究外來移民在本地的經濟活動及對該地區生態環境的影響。
一、浙西山區人口流動狀況分析
據方志記載,清代浙西山區接納外來人口主要集中在兩個時期:乾隆、嘉慶年間和清末太平天國運動之后,其移民活動呈現出明顯的階段性。前期移民以江、閩及本省溫、處流民為主,多在山地搭棚為居,志書中稱之為“棚民”或“蓬民”,如湖州長興縣,“有福建、江西棚民攜妻子挾資本陸續而至,與鄉民租荒山,墾藝白苧”(乾隆《長興縣志》卷十);嚴州府建德縣,亦曾招“江閩無業閑民開山種麻”;而壽昌縣也因為招徠了江閩流民前來墾荒,本地才有了麻、靛兩種物產(乾隆《壽昌縣志》卷一《物產》,乾隆《建德縣志》卷一《方輿》)。杭州府之于潛縣則接納了安慶移民,嘉慶年間有這樣的記載:“邑中山多于田,民間藉以取息者,山居其半。近年人圖小利,將山租安慶人種作苞蘆,謂之棚民。”(嘉慶《于潛縣志》卷十八《物產》)另據同治《湖州府志》卷九十五《雜綴》記載,“嘉慶初年,忽有民自他方來,云愿墾荒賃種,詢所自,皆曰溫州”,“山地價值不多,棚民多溫處流入”。此類外來人口多向荒山野地、森林深處索取土地,開墾農田,屬疆域開發型的移民。后期移民則以兩湖、河南等外省民為多,在一些府縣甚至超過當地土著,這類移民在志書常稱之為“客戶”或“客民”。《長興志拾遺》卷下《風俗》載:“客民墾荒,豫楚最多,溫臺次之,農忙作散工者夏來冬去又數千人。”同治《安吉縣志》卷七《風俗》亦有類似記載:“自兵燹后,本鄉人少田畝荒蕪,寧紹溫臺及兩湖江北之民云集。”這些客民大多屬戰亂恢復型移民。
任何地區的人口問題都不是孤立的,浙西山區既然有外來人口的吸納,就必然關聯到其他地區的人口流出。探究其人換,首要關注的是人口流出的原因,這是一個“源”的問題。在傳統社會中,當一個地區的人口越來越多,而集中的耕地又極其有限,人滿為患,過剩人口就必然外溢。江西、福建、安徽、兩湖等地區在明清時期均先后出現大量過剩人口,人稠地狹的矛盾日益突出。如江西“吉安南昌等府之民,肩摩袂接,地不能使之盡農,貿易不能使之盡商,比比游食他省”(《海瑞集》上編《興國八議》);吉安府吉水縣“土瘠薄物力無所出,計畝食口僅得十三,民取四方之資以為生”(光緒《吉水縣志》卷九《風俗》)。人們為了生存,不得不四處流徙。福建依山傍海,山多田少,地土瘠薄,早在明代,迫于人口的壓力,其山區已經得到相當程度的開發,“閩中自高地至平地截截為田,遠望為梯,真昔人所云‘水無涓滴不為用,山到崔嵬盡力耕’,可謂地無遺地矣”(謝肇制《五雜俎》卷四《地部》)。然而相對于劇增的人口而言,不過是杯水車薪,大量人口不得不到他省謀生度日,從而出現“人尚什五游食于外”的情況。安徽安慶縣也是清代前期和中期長江流域人口輸出中心之一。實際上,明清人口過剩一直是個全國性問題,就連一向被認為墾殖程度較低、人口稀少的兩湖地區某些地方也出現了人多地少的現象。如湖南平江“至明萬歷時,人滿地盡,更無可墾之土”(同治《平江縣志》卷十四《賦役》)。到清代更出現了“湖廣填四川”的大規模人口遷徙運動。在這種人口形勢下,與這些區域相毗鄰的浙西山區出現外來移民就不可避免了。雖然浙西山區的開發早在清代以前就已經達到較高的水平,如宋代已有梯田,但是在那些陡峭的山坡上,當地的土著依然無法開墾,“查山土高燥多石,不利稻麥,種苧最為相宜。本地鄉民未諳其法,有用之土向來概置之無用。茲異省之山民,辟荒蕪以收地利,與古者貨惡棄地意頗合”(乾隆《長興縣志》卷十),于是善于“鑿崗伐嶺”的省內外移民紛紛涌入。
而且,戰亂與人口遷移亦密切相關。戰爭的力度及波及范圍將制約一個區域的人口增減及地區移遷面積。在1644—1911年間,江浙一帶雖出現了幾次較大規模的戰亂,但浙西山區由于所處地理位置特殊,受到的影響并不大。真正對浙西山區人口秩序帶來巨大影響的戰爭是19世紀中葉爆發的太平天國運動。在這次戰爭期間,即使是偏遠的山地也不可能成為人民的避難所。如地處浙西丘陵山區的嚴州府,便是太平軍與清軍多次廝殺之地。關于這一地區人口死亡的情形,何炳棣先生在他的書中引用了德國地理學家李希霍芬的觀察報告:
“桐廬、昌化、于潛、寧國等地到處都是廢墟,每城僅數十所房屋有人居住,這些都是十三年前的太平天國叛亂者造成的。連接各城的大路已成狹窄小道,很多地方已長滿難以穿越的灌木林。……無論是河谷中的田地,還是山坡上的梯田,都已為荒草覆蓋,顯然沒有什么作物能在這枯竭的土地上繁衍。”[1]284
位于浙西山區其他府州的人口亦是損失慘重。如杭州府之臨安縣,“同治初年兵燹之余,招集流亡,僅存丁口八九千人”(宣統《臨安縣志》卷一《風俗•善政》);昌化縣,“洪楊之役,由淳竄昌,首當其沖,民氣凋殘,垂六十余年,未易恢復原狀”(民國《昌化縣志》卷首);湖州府長興縣,“兵燹之余,民物凋喪,其列于冊者孑遺之民僅十之三焉;田賦之入僅十之四焉。故家遺俗十不存五;而城垣橋廟官廨之修復者僅十之三,而頹廢者十之七焉”(同治《長興縣志》卷首,光緒元年長興知縣惲思贊《序文》);而在孝豐縣,戰后戶口僅剩三十分之一(光緒《孝豐縣志》卷四《戶口》)。
由于戰爭持續時間太長,加之災荒和饑饉以及同治元年由安徽傳播過來的瘟疫,使得浙西人口損失慘重。如湖州孝豐縣,“同治元年六七月瘟疫,民遭兵戈者半,遭瘟疫者亦半”(同治《孝豐縣志》卷八《祥異志》)。這樣,浙西山區人口在戰爭期間的或死或逃造成了一些府州縣出現了人口“真空”或“半真空”的狀態,從而引起了此后外地區人口的填補活動。一些地方官也積極招徠客民進行墾種,如嚴州知府說道:“查嚴郡各屬田地荒蕪,人民稀少,較他郡情形,蹂躪更甚。……今欲招墾,必須外來之戶樂于耕種。……無如外來墾戶,由江西者則有衢之荒田可耕,由寧紹來者則有杭屬之荒田可耕,惟嚴郡居中,止有徽州一路。徽、嚴交界地方皆系荒產,斷不肯舍此適彼。惟查有棚民一項,向來以種山為業,地方農民不與為伍。自咸豐十年后,粵匪滋擾,棚民僻處深山,未受大害,較農民尚勝一籌。昔日無田可種,而不能不種山;今日有田可種,而能改種山為種田,田之出息究勝于山。各棚民非不愿種,實不敢種,須設法招之使種。”(戴槃《定嚴屬墾荒章程并招棚民開墾記》,《皇朝經世文編》卷十)
在這種情況下,外來移民隨之涌入。如戰后的昌化縣,“客民紛紛盤踞,以四、七都及外五都占大多數,不似他處之純粹族居”(民國《昌化縣志》卷首);臨安縣,“同治初年兵燹之余,招集流亡,僅存丁口八九千人。三年,勸招開墾,客民四集,自此休養生聚。二十年余年始有丁口土客四萬余人”(宣統《臨安縣志》卷一《風俗•善政》)。
最初來浙西山區開墾荒地的客民是本省人多地少的寧、紹、溫、臺諸府農民。如余杭縣,據光緒《余杭縣志稿》記載,各籍移民中,以來自紹興府的最多,達50.3%,次則寧波和溫州,分別占15%和11%,再次則為河南、蘇南和本省臺州府,分別在4%~6%之間。[2]又如嚴州府,李希霍芬對戰后的移民曾有以下觀察:“外來移民已經開始進來了,在分水河谷我發現相當數量的新移民,大多來自浙江的寧波和紹興,但也有少數來自其他省份。”[1]285這些地區農民受戰爭影響較小,同治三年左宗棠給朝廷的奏報就可以說明這一點。他在提及浙江各地的殘破情形時說:“計浙東八府,惟寧波、溫州尚稱完善,紹興次之,臺州又次之。”(左宗棠《浙省被災郡縣同治三年應征錢糧分別征蠲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九)
不過,由于浙西杭嘉湖平原地帶在戰爭中受創也重,人口的缺口實在太大,而寧波紹興等地本身亦在戰爭中受創,向外輸出人口有限,何況一些客民的流動性較大,一俟家鄉情況有所好轉,常常棄佃返歸,致使田地墾而復荒。又因為平原農民不適應山地耕作,所以向山地移民進展緩慢。就在這時,更遠的兩湖、河南、安徽、江西、福建等省的移民蜂捅而入,“自粵匪亂后,客民墾荒,豫楚最多”,“兩湖客民入境,爭墾無主廢田”(同治《湖州府志》卷十八《金其相建玖磬山書院碑略》)。其中就有不少人遷入浙西山區占耕荒曠山田。當時外地客民主要遷入湖州府的西部和南部,時人指出:“郡西山田荒曠尤多,溫臺人及湖北人咸來占耕。自同治至光緒初,湖北人蔓延郡東。”(民國《南潯志》卷三十)
據此可知,浙西山區的移民活動均屬人口稠密的地區向地廣人稀地區的流遷模式,即依靠提供空曠的山地來吸納周邊地區的過剩人口,仍然屬于向山區要土地,進行農業墾殖的人口流動模式。這與浙江平原地帶對過剩人口的吸納是大不相同的。因為后者主要是依靠突破原有的經濟結構模式即通過非農化的轉移來完成的。因此,這些移民的經濟活動直接影響了當地生態環境的變化。
二、人口流動與當地生態環境變化
生態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的狀態。人類對生態環境的認識程度,人類實踐對生態環境的改造,都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生態環境。一個地區生態環境的形成和變遷,除受當地的自然條件影響外,還常常受到人口的負載量和生產配置及產業結構的影響。因此,清代大量涌入浙西山區的移民及其經濟活動方式對當地的生態環境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遷往浙西山區的移民主要從事農耕活動,但并非從事單一的糧食生產(山土高燥多石也不利于種植稻麥),而是大力種植經濟作物和雜糧。他們所種的農作物包括苧麻、靛、落花生、玉米(苞蘆)、番薯等。如遷往湖州以西一帶山區的溫州人,“其人剽悍多力,荷鋤成群隨墾,結廠棲身。所種山薯或落花生”(同治《湖州府志》卷九十五《雜綴》)。壽昌縣,“然如麻、靛兩種,亦自近年江閩蓬民有之”(乾隆《壽昌縣志》卷一《物產》)。時人張鑒在其《雷塘庵主弟子記》中也說:“浙江各山邑,舊有外省游民搭棚開墾,種植包蘆、靛青、番薯諸物,以致流民日聚,棚廠滿山相望。”其中種植玉米與番薯等轉雜糧主要是解決自身的口糧,產品進入市場的較少。然而苧麻、靛青、花生等經濟作物的種植卻主要是為了滿足市場的需要,帶有明顯的商品生產性質。如在安吉,種植苧麻者“自閩人及江右人租鄉村曠地設廠開掘而種蒔壅既工,獲利始倍”(乾隆《安吉州志》卷八《物產》)。
在熱衷于種植經濟作物和雜糧的同時,這些外來移民也充分利用山區豐富的自然資源,從事筑窯燒炭、砍竹造紙、燒制磚瓦等帶有顯著山區特色的手工業活動。如炭為安吉山區土產,二三月間,“萬家岸、馬家瀆小市諸處肩賣者絡繹不絕”。其中生炭(亦稱硬炭)多為徽寧人居此筑窯燒制的。炭又可以用于燒制磚瓦缸甏,安吉北鄉燒缸甏者“有百余家,皆寧波人,頗獲厚利”。而磚瓦則大多由徽寧江右人“租地設廠砌窯,燒磚瓦以售”(乾隆《安吉州志》卷八《物產》)。竹亦是山區特產,同時竹也是造紙的好原料。在安吉,來自本省的蕭山、富陽的移民大多是造紙工匠①。(注:新版《安吉縣志》第三編《居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轉引自陳學文《明清時期安吉縣的社會經濟結構》,《浙江學刊》1996年第1期。)
隨著人口的迅速增長和經濟開發的蔓延,浙西山區的面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不僅山區社會經濟、文化得到了發展和繁榮,生態環境包括生態平衡與土壤條件也隨之發生了變化。其最直接的后果便是為浙西山區社會經濟的發展注入了一股清新的活力,改變了當地山區人煙稀少的面貌。“流民之來益眾,則棚益廣,西至寧國,北至江寧,南且由徽州綿延至江西、福建,凡山徑險惡之處,土人不能上下者,皆棚民占居”,“聯絡盤踞,歲引日多”,“由是地日以辟,類日以聚。厥后接踵來者益多,深山之中,幾無曠土”(同治《湖州府志》卷九十五《雜綴》),使大量荒漠的山地得以開墾,而且促進了農業商品經濟的發展,大量農副產品通過市場進入了流通領域,豐富了當地農村市場。特別令人矚目的是,有些移民租用或開墾大片土地從事商品性農業墾殖,其間亦多有采用雇傭勞動從事較大規模的商品生產,使山區農村經濟結構發生嬗變,在較落后的地區出現了帶有資本主義經營方式的萌芽。
浙西山區移民的遷入與農業商品經濟的發展,還促進了山區小市鎮的發展與繁榮。有些山區小市鎮的興起甚至完全是因為移民的遷入。如長興縣的鴻橋鎮,就是在太平天國時期因戰亂流入大量難民應運而生。“闔邑難民及四處商賈,俱麇集于茲。帆檣林立,(缺)塵囂,儼然一哄之市。”(同治《長興縣志》卷一下《建置汾革•鎮市》)雖然這些小市鎮僅僅是地方性的小市場,遠不及浙江平原地帶諸如雙林、菱湖、南潯等巨鎮的發展,但也頗有自己的特色。如長興縣施渚鎮成為山貨集散地,“街道寬長,山貨駢集,茶筍時尤盛”(光緒《歸安縣志》卷六《輿地略•村鎮》);武康縣的三橋埠是竹木集散地,“舟楫交通,商賈輻輳”;上柏鎮,是浙西竹木山貨的集散市場,“西南余杭、安(吉)孝(豐)貨陸運者,皆出于市。省會郡城操羸者胥來市購焉,而悉達于鎮市之河”(乾隆《武康縣志》卷八,劉守成《開湘西市河記》)。山區市鎮的繁榮又吸引了外地商賈來開店設肆。如施渚鎮,清中葉“居民約上千家”,與平原地區部分市鎮相比也不遜色(同治《湖州府志》卷二十二《輿地略•村鎮》)。昌化的栗樹溪市成為“商民聚集,舟楫停泊之所”,白牛橋市“居民稠密,水陸交通”(民國《昌化縣志》卷一《疆域》)。安吉的四安鎮由于各地商人匯集于此,同治中曾建立新安公所于西門,光緒十七年寧紹商人亦建寧紹會館于四安南門,以地緣紐帶聯絡鄉誼,保護同鄉的利益(光緒《長興志拾遺》卷上《公建》)。
不過,前來開墾浙西山區的移民大多數是自發性的封建流民,他們“聚散無常,往來莫定,其間良頑不一,易於藏奸”(光緒《嚴州府志》卷之九《食貨》)。一些流民性情兇悍,為了生計,往往“強墾人土,或掠人婦女畜產”,擾亂社會秩序,社會風氣也隨之而變,“奸猾時聞”、“斗毆爭論之事繁矣”,引起當地官府的驚慌和本地人的痛恨(同治《安吉縣志》卷七《風俗》)。
他們來到當地,往往“視土所宜”從事各式生產,是一種盲目的無組織生產活動。據同治《湖州府志》卷九十五載,在山區其墾殖擴張所及,多為“山徑險惡之處,土人不能上下者”、“崇山峻嶺,密菁深林”之處,在此類地方進行農業開發,只能是采取毀林開荒、廣種薄收的粗放式的經營方式。尤其是玉米、番薯等耐旱作物的引種,更使得這種經營方式在山區非常流行,農業經濟效益一時似乎顯露,但時間稍長,這種盲目性、掠奪式的開發便導致了嚴重的生態后果。
其一,造成嚴重的水土流失,而且松動的山土砂石沖入河流,堵塞水道,淤積下游田地,淤塞河溪、湖泊以及其他水利設施,導致水旱災害頻繁。關于這方面的記述在清代方志中多有反映。道光《建德縣志》卷二十一《雜記》記載:“近來異地棚民盤踞各源,種植苞蘆,為害于水道農田不小。山經開墾,勢無不土人松石浮者,每逢驟雨,水勢挾沙石而行。大則沖田潰堰,小則斷壑填溝,水災立見,旱又因之。以故年來旱澇瀕仍皆原于此。”嘉慶《于潛縣志》亦有外來移民墾山種植玉米導致水土流失的記載。此外,在地方官的禁令和上奏的奏折中也有許多相關的記載。如嘉慶二年浙江巡撫顏檢上了一道奏折,指出棚民“翻掘根株,種植苞蘆,以致土石松浮,一遇山水陡發,沖入河流,水道淤塞,瀕河堤岸多被沖決,淹浸田禾,大為農人之害”①。[注:《浙江巡撫顏檢為遵旨酌議稽查棚民章程事奏折》(嘉慶二年),刊于《歷史檔案》1993年第1期。]嘉慶六年的《撫憲院禁棚民》也指出,“棚民佃種山地惟苞蘆一項,苗壯根長,必須掀松砂土,一經雨水沖激,溪河每致淤積,地方屢受水患”,“山土砂石乘雨流淤下游田地,易起爭端,大為目前水利之害”。
其二,造成墾殖之山地物產枯竭,地力盡失。由于客民、棚民來到山區一般都是以租賃的形式從事生產活動,“初至時以重金諂土人賃墾土地,賃之值倍于買值,以三年為期。土人不知其情,往往貪其利。三年期滿,棚民又賃墾別山,而故所墾處皆石田不毛矣”,“湖州以西一帶山,近皆棚民墾種,尤多植包谷,一孝豐人云,山多石體,石上浮土甚淺,包谷最耗地力,根入土深,使土不固,山松遇雨則泥沙隨雨而下。種包谷三年,則石骨盡露,山頭無復有土矣”(沈堯《落帆樓雜著》,光緒《烏程縣志》卷十八《風俗》)。這種開墾山地,習種雜糧的行為對山地地力和山土極具破壞力。數年之后,所墾山地往往變成不毛之地,很難再恢復山力、地力。
山地的過度墾殖,既損害了原山主的利益,又使下游農民利益遭受慘重損失。因此,生態失衡也加劇了當地土著居民與外來移民的矛盾沖突,以致浙西山區一些府州縣的土著居民以此為契機,要求政府驅逐外地移民。如于潛縣,由于墾山種植玉米引起水土流失,“奉阮大中丞出示嚴禁,產限驅逐,漸見安輯,然猶有年限未滿而延捺如故者”(嘉慶《于潛縣志》卷十八《物產》)。建德縣也在道光年間了禁止棚民墾山的命令,迫使棚民不得不撤離。而移居長興縣的福建、江西移民是因為擅長種植苧麻才獲得了永久居住權。同時,為了將外地人口納入當地的統治秩序之下,官府對有大量外地人口的府縣則“別編棚戶,各設棚長,以專約束”(乾隆《建德縣志》卷一《方輿》),嚴厲禁止當地土著居民將山地出租給非“編甲”的遠方流民(光緒《淳安縣志》卷一《舊序•劉世寧序》)。對有棚戶留住的地方,每年年底派員視察,并責成山主田主監督檢舉,否則一體查辦(光緒《嚴州府志》卷九《食貨》)。
三、結語
人口遷移本質上是一種社會經濟現象。這是因為一定的人口分布受一定的經濟環境和經濟過程的制約,而人口分布的合理與否又是經濟能否順利發展的一個重要影響因素。清代浙西山區接納了大量區域外移民,這對輸出地而言,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其日趨緊張的人口壓力;對本地區而言,則不僅解決了山區勞動力資源匱乏的難題,又引進了新的作物和新的生產技術,推動了山區經濟的發展。
但是這種自發調整所形成的人口分布并非是合理分布。為了滿足日益增長的人口的需要,有限的山地資源遭到掠奪性的開發,生態環境被嚴重破壞,誠如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所指出的那樣:“我們不要過分陶醉于我們對自然界的勝利。對于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報復了我們。每一次勝利,在第一步都確實取得了我們預期的結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卻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預料的影響,常常把第一結果又取消了。”[3]山區過度墾殖的惡果又激化了土客之間的沖突,外來移民受到驅逐或限制,山區經濟的繁榮最終成為曇花一現。
參考文獻:
[1]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相關問題1368—1953[M].葛劍雄,譯.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0.
[2]曹樹基.中國移民史:第6卷[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445446.
[3]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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