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可持續發展試析論文

時間:2022-11-19 0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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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可持續發展試析論文

論文關鍵詞林業;可持續發展;對策;

論文摘要我國正處在傳統林業向現代林業的過渡時期,可持續發展作為一種新的科學發展觀,已成為林業發展的核心理論。針對森林資源和林業發展的重要性和目前的嚴峻狀況,應將可持續發展理念深入到林業建設的制度、政策和法律等各個層次,構建一套全新的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從而實現對森林資源的保護和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1可持續發展思想

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Development)是20世紀80年代提出的一個新概念。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中第1次闡述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共識。可持續發展是指以不損害后代人的發展需求為前提,滿足現代人的需要和發展。換句話說,就是指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這是因為它們是一個密不可分的系統,既要達到發展經濟的目的,又要保護好人類賴以生存的大氣、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資源和環境,使子孫后代能夠永續發展和安居樂業。

2林業的定義及目前我國林業的發展狀況

所謂林業,是為進行森林經營組織起來的、以進行木材、林產品生產和實現各種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的事業。林業部門包括營林和森林工業兩大部門,其主要職能是有計劃地綠化現有荒山荒地,擴大森林資源;科學地經營管理好現有的天然林和人工林并進行合理地開發利用;提高我國的森林覆蓋率,增加木材和其他林副產品的生產,以滿足工農業生產、國防建設和人民群眾生活的需要;通過林業建設,可充分發揮森林的調節氣候、保持水土、涵養水源、防風固沙、保護農田和環境保護等多種效能,為確保農業高產穩產而服務;森林經營包括森林的采伐與更新、森林保護、森林再造及撫育間伐和城市森林的建立和管理等一系列林事活動。

我國林業發展有三個階段,一是林業的初期發展階段(1949~1978年),即傳統林業發展階段,這是為國家工業化提供積累、大量采伐原始林的過程;二是1978~1992年,林業發展的探索階段,這一時期的核心活動在集體林區和其他非國有林區進行林業三定,即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三是始于1992年至今,受國際林業轉軌的發展態勢以及我國環境惡化的狀況影響,我國林業邁向新的發展之路。原林業部根據《中國21世紀議程》制定了《中國21世紀議程——林業行動計劃》,確定了中國林業可持續發展的總體戰略。

3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意義及其實現對策

3.1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意義

可持續發展的林業是從森林生態系統在生命支持系統中的整體作用出發,以森林生態系統在自然、社會系統中的功能維護為中心,通過對森林生態系統的管理,向社會提供可持續的服務,而不僅僅是某種物質產品。這種功能的維護不僅是獲取森林使用價值的基礎,而且是由使用價值所表現出的經濟獲益持續的保障,更是人類持續生存所依賴于生命支持系統的根本,是森林價值的本質所在。

林業可持續發展決定于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經濟能力,即能源、資源、資金和信息使用的效率、效益和增長率、人均收入、資源儲量和資本可替代性等;二是社會合力,即人口容量、人口素質、公共意識、文化道德、生活方式等;三是生態支持力,即生態自我調節能力、資源承載力、資源環境等。

3.2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應從諸多方面發展

3.2.1依靠科技??沙掷m發展的內涵包括經濟的發展和對資源環境的再發展能力的保護,因而既要發展經濟又要保證資源于環境的發展力,最有效的解決方法是靠科技來發展經濟,改變傳統的以犧牲自然環境為代價的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因此,在林業發展上,實施科技興林,不斷提高林業建設的科技含量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1)建立林業科技創新體制。堅持科研成果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將科研成果轉化成生產力以加快林業的發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核心、以效益為目的的林業科技創新體系。如今的“數字林業”已利用現代信息科技手段,使林業經營和管理逐步精確化、科學化,加快實現林業的現代化。

(2)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技術研究。一要加強森林生態系統的研究和監測;二要充分利用先進技術,抓好良種育苗和樹種結構調整;三要盡快提升木材工業總體技術水平,增加木材和林產品的經濟價值,增加市場競爭力。

3.2.2注重林業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綜合評價。

(1)林業的生態效益。森林有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凈化空氣、降低噪音、美化環境等多種生態效益,它給人們生活帶來了許多正面影響,人類普遍認識到森林兼具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三種效益,其生態效益價值遠遠超過其經濟價值。林業的發展可同時帶來這三種效益,其中,經濟效益在過去往往是最受關注的,但如今生態效益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林業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生態效益可創造經濟效益。

(2)林業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林業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二者之間具有相互依存、相互矛盾、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關系。忽視生態環境而過度追求經濟增長,勢必會引起環境惡化而最終阻止經濟的增長。在當前這個既注重生態效益又注重經濟效益的時期,不僅要使當前的經濟快速發展,而且還要使后期的經濟增長也能保持良好的增長態勢。所以如果采取單純只注重生態效益而放棄必要的經濟增長,最終要導致經濟效益滑坡,從而使生態環境建設也失去了物質保證。有學者提出“生態效益經濟”的概念,它充分反映了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生態效益、經濟效益是在生態環境系統良性循環的條件下,追求經濟效益總量最大化的社會再生產活動。

(3)注重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在實踐中的對策。這些年來,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受到了極大關注。各地在實踐中采取了各種對策,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大體有以下幾個方面措施:一是造林規模化。從提高生態效應、景觀效果、經濟效益出發,成片造林。片林建設以發展苗木基地、經濟林、速生豐產林為主;二是造林多樣化。采用多樣化的以林養林,以發展林木加工養林,以發展經濟果林養林;農民還采取林苗結合、林禽結合、林菜結合、林果結合等方式,提高林地產出和經濟效益;三是林農結合式。應用和推廣國內外先進技術和成果,采用科學的生產管理方法,以林為主,大力推廣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兼備的兼作方式,如:實行林草兼作、林藥兼作、林灌混植等種植模式。

3.2.3轉變傳統經營模式,建立森林可持續經營機制。遵循生態系統的客觀規律,開展森林的分類經營和生態系統經營,實行森林資產化管理,在經營模式和技術體系上推進林業可持續發展。

4建立林業可持續發展法律機制

(1)我國的林業立法沒有全面反映生態規律的要求,沒有貫徹生態優先、保護資源的立法思想,應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實行環保優先原則,在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及其他利益發生沖突時,優先考慮生態利益。

(2)林業立法中要充分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尊重和體現生態規律的原則;二是以可持續發展為導向的原則,林業立法應充分考慮實現人類社會發展所必需的生態環境與森林資源條件,考慮生態環境和森林資源的保護;三是突出生態利益和經濟利益協調平衡的原則。

(3)在全面加強森林資源監測和分析的基礎上,建立重大突發森林資源破壞事件的預警和應急系統,有效防范重大突發森林資源破壞事件的發生。

(4)在執法方面,以下幾個方面需要加強:一是加強森林采伐限額管理,控制森林資源過量消耗,健全管理機制,確保森林生長量與采伐量的長期穩定;二是加強林地管理,防止有林地逆轉,實行林地用途管制和總量控制制度,嚴懲毀林占地的違法行為;三是堅持依法治林,加強基層林業執法隊伍建設,從源頭上控制破壞森林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