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作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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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作用思考

一、我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發展歷程

研究職工代表大會制度,首先需要了解我國職工民主管理發展的歷史,也就是我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由來?;仡櫄v史,不難發現我國的職工民主管理發展之路比較清晰。(一)新中國成立前的職工民主管理。中國共產黨在創建革命根據地以后,開始有了自己的工廠。1934年4月制定的《蘇維埃國家工廠管理條例》和《蘇維埃國家工廠支部工作條例》,確立了由廠長、黨支部書記和工會委員長組成“三人團”和工人大會制度,形成了早期的職工民主管理制度??箲饎倮?,解放區擴大到大中城市,中共中央于1946年5月開始推廣工廠委員會制度。1949年5月,華北解放區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強調所有工廠要建立工廠管理委員會和職工代表會議制度;同年8月,華北人民政府作出了《關于在國營企業中建立工廠管理委員會和職工代表會議制度的決定》,對工廠管理委員會和職工代表會議的性質、任務、組織和職權作出了規定,正式確立了職工代表會議制度。(二)新中國成立后到改革開放前的職工民主管理。新中國成立后,中央對這種以工廠管理委員會和職工代表會議形式的職工民主管理制度非常重視。1950年2月,發出了《關于在國營、公營工廠建立工廠管理委員會的指示》,在全國范圍內極大地推動了“工廠委員會和職工代表會議”制度的建設。1957年,中央提出建立黨委領導下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明確了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其三大亮點是:①職工代表實行常任制;②職工代表大會轉變為職工參與管理、監督行政的權力機關;③明確了大會閉會期間,工會作為其常設機構,主持開展日常工作。但1958年后,在“左”的思想干擾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受到沖擊,特別是在十年“”中,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也被企業革命委員會所取代,職工民主管理制度蕩然無存。(三)改革開放以來的職工民主管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的最初幾年,國民經濟百廢待舉,職工民主管理制度也處在緩慢恢復之中。1981年,黨中央、國務院頒發《國營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重新明確“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為我國企業的領導制度。1986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頒發了《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從而在全國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中,普遍建立了職工代表大會制度。1988年4月,《企業法》的頒布實施,第一次通過國家立法的形式對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職工民主管理制度的性質、內容和職權作了明確規定。至此,我國的職工民主管理制度走上了法制化道路。隨著改革開放的持續深入,我國的社會經濟成分、各方的利益關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呈現多元化。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形勢,我國先后制定頒布、修改實施了《公司法》、《勞動法》、《工會法》等法律法規,隨之產生的廠務公開制度、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制度、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等民主管理形式,對我國的職工民主管理制度體系進行了有益補充和完善。通過梳理,可見我國《憲法》、《勞動法》、《工會法》、《企業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都明確規定: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工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1986年施行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從制度層面對職代會的健康運行作出了指導。同時,隨著我國法制化建設進程和職工民主管理工作的發展,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企業職工民主管理條例》,進一步規范了我市企業職工民主管理運作模式,使職代會制度在法制化道路上加速發展。

二、新時揮職代會作用,落實職代會職權的思考

國家和地方在民主管理制度方面的立法,需要基層組織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和配套措施,這樣才能保證這一制度落地開花。目前,我國企事業單位的職代會建制率高、覆蓋面廣,這就為企事業單位在新形勢下切實落實好職代會各項職權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環境,同時需要我們不斷探索研究新形勢下影響職代會作用發揮的客觀因素,積極創新落實職代會職權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生動發展。對此,筆者認為充分發揮職代會制度作用、落實好職代會職權的重點在于扎實做好職工代表的選舉和培訓工作,并通過采取多種有效方式提高職工代表的素質和履職能力,切實保證職代會的運行質量、落實職代會的各項職權。(一)選好職工代表。職工代表是企業職工按照一定民主程序和比例選舉產生的,依法代表廣大職工群眾參加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企業職工。職工代表的選舉產生一般要經過制定選舉方案、進行宣傳發動、推薦職工代表候選人、直接選舉職工代表、代表資格審查、組成各代表團(組)等幾個階段。所以,通過民主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必須符合職工代表的比例、結構等要求,只有這樣,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才會更具廣泛性和代表性。(二)搞好職工代表培訓。職工代表是通過職工代表大會這一基本形式行使職工民主管理權利的主體,法律賦予職工代表的權利和義務需要認真履行。因此,為了提高職工代表的履職能力,保證職工代表大會的質量,必須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培訓工作機制,科學制定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培訓時間,注重代表培訓的質量和效果。工會組織應當積極爭取黨政的支持,切實擔負起培訓職工代表的主體責任,努力形成黨委領導、行政支持、工會運作、職工代表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和運行機制。對職工代表培訓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幾方面:1、職工代表培訓的內容。要側重五個方面,一是黨和政府關于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方針政策,企業民主管理在發展基層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涉及勞動關系方面的法律法規;三是職代會、廠務公開、職工董事職工監事、集體合同等民主管理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的基本知識;四是職工代表的權利和義務;五是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基本知識和有關情況。在此基礎上,還要針對不同時期的形勢和任務,按照企業發展的新要求、勞動關系的新變化、職工群眾的新期待,逐步完善和豐富培訓的內容。使培訓課程的設計安排更加符合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需要,更加貼近職工代表有效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實際需求,更加有助于職工代表有序表達利益訴求的愿望。2、職工代表培訓的方式。應當以集中學習、脫產培訓為主要形式,著力為職工代表進行系統學習創造平臺。同時,要以網絡課堂等形式為有效補充,充分利用本單位內部辦公系統,開設企業民主管理專門課堂,組織職工代表進行自我學習、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為職工代表自我教育拓展渠道;以激勵引導為重要手段,組織職工代表開展民主管理知識競賽,表彰和獎勵在競賽中取得優秀成績的職工代表,為職工代表提升能力營造氛圍。3、加強職工代表學習培訓的考核管理。要建立完善培訓工作檔案和管理制度,培訓情況記入《職工代表工作手冊》。上級工會要加強指導和服務,建立健全代表培訓的督查、評估、考核和工作情況通報制度,把代表培訓工作納入廠務公開民主管理質量體系當中,同時要著力打造一支代表培訓師資隊伍,為企事業單位開展培訓提供必要的師資力量。職工代表培訓工作必須本著實事求是、調查研究的思想,注重培訓實效,發現先進典型,總結推廣經驗,推動職工代表培訓工作不斷創新發展。

三、關于深化新時代企業職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思考

黨的報告在“十四個堅持”中指出:堅持人民當家作主,要“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保證人民當家作主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也曾強調,要健全以職代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依法組織職工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充分有效地保障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黨中央的要求,為深入推進以職代會為基本形式的職工民主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對于工會組織而言,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依法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是其基本職責所在,也是新時代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和以人民為中心理念的必然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勢和新任務下,必須深刻把握職工代表大會所承擔的基本任務和依法擁有的基本職權,充分發揮工會在職工民主管理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一)堅持職代會基本形式,推進職工民主管理深入開展。我們知道,職代會作為唯一一種在《憲法》、《勞動法》、《工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的職工參與民主管理的法定形式,相對于其他形式,更具有廣泛性、全面性、規范性等優勢,其基本任務就是,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調動職工積極性,辦好企業。因此,在實踐中,我們必須始終堅持職代會基本形式不動搖,充分發揮職代會審議建議權、審查同意或否決權、審議決定權、評議監督權、選舉權和法律法規規定的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其他權利,切實保障職工參與民主管理的主渠道暢通。以職代會作為實行廠務公開民主管理的重要載體,把有關企業重大發展決策等“三重一大”問題提交職代會討論,確保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以職代會作為實行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的重要手段,通過召開職代會實施民主選舉,把既有能力、又能真正代表職工意愿的人員推選進入董事會、監事會,保障與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有機結合。發揮職代會民主參與、民主決策的作用,推動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的落實,對《集體合同》及《工資集體協議》等專項集體合同的簽訂、執行和履約情況實施民主監督,確保平等協商工作的實效性。要積極探索和完善職工代表巡視制度、民主評議干部制度等其他民主管理形式,并納入職代會制度范疇,不斷從廣度和深度發展職工民主管理的實現形式。(二)加強法規制度建設,推進職工民主管理更加穩定發展。目前,盡管有些地方已經制定并實施了一些職工民主管理法規,但是在國家層面,我們依然實行的是1986年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許多方面顯然已經無法完全適應快速增長的基層民主管理實踐的需要,而且有些法規原則性過強,缺乏相應的配套措施。所以,國家首先要盡快完善職工民主管理的法律制度體系,全面加強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法制化,大力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這將有利于推動包括職代會制度在內的職工民主管理健康穩定發展。其次,工會組織要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加大職工民主管理法規制度的宣傳力度,更加有效地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充分發揮凝聚職工群眾積極主動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的主渠道作用,努力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職工民主管理氛圍,規范有序地反映職工群眾的合理訴求,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調和勞資矛盾,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第三,工會在組織、指導、幫助職工開展民主管理工作中肩負著重要職責,要切實保障廣大職工群眾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權利。因此,我們必須著力提高工會工作者依法維權的本領,著力提升職工群眾依法、理性、科學維權的素養和意識。各級工會組織要主動作為,工會干部要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做到學法、知法、懂法,依法、主動、科學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總之,推動落實以職代會為基本形式的職工民主管理,就是要把職工群眾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把廣大勞動者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深化改革各項任務上來,科學分析新形勢,主動適應新要求,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中努力加強職工代表培訓工作,努力建設高素質的職工代表隊伍和工會干部隊伍,在新形勢下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作用,推動職工民主管理工作深入發展。

參考文獻:

[1]汪忠漢.工會職工民主管理工作概論[M].北京:中國工人出版社,2006.

[2]劉元文.新編職工民主實務培訓教程[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

[3]戴文憲.新編職代會與工代會實務操作指南[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

[4]許曉軍.新編廠務公開實務培訓教程[M].北京:工人日報出版社,2013.

[5]薛丁齊.職工代表與職工代表大會操作指南[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

作者:齊治陽 單位:天津天鐵冶金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