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子質量標準體系建設分析

時間:2022-03-27 09: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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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質量標準體系建設分析

摘要:種業是農業的“芯片”,是國家基礎性、戰略性產業。在經濟由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的新形勢下,種業發展的質量高低,事關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大局。科學完善的種子質量標準體系,是實現種業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提出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為加強種子質量標準體系建設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以新發展理念為視角,全面梳理分析了當前我國種子質量標準體系建設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并提出針對性的措施建議。

關鍵詞:種業;質量標準;新發展理念

糧安天下,種鑄基石。種業發展的質量,事關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大局。明確指出,要下決心把民族種業搞上去。種業高質量發展也成為所有種業工作者努力的目標。質量提升,標準先行。科學完善的種子質量標準體系,是實現種業高質量發展的基礎。黨的明確提出,進入新時代,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正處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化增長動力的攻關期,必須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并將其寫入黨章。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也提出質量興農戰略,要全面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種業要超前謀劃,必須以新發展理念為統領,通過加強種子質量標準體系建設,主動轉型升級,推動種業質量全面提升。

1充分認識加強種子質量標準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

種子(本文特指農作物種子,包括種薯種苗,下同)是農業技術的重要載體,也是決定農產品產量和品質的最基礎因素。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種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農作物種子不僅在數量上為農業生產提供了充足的保障,在質量上也穩步提高,這與種子質量標準體系建設不斷完善密不可分。科學完善的種子質量標準體系包含3個方面:科學嚴謹的質量標準體系,準確規范的方法標準體系,運行高效的質量檢驗體系。從以上3個方面入手加強建設,對進一步完善種子質量標準體系、進而推動種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1.1種子質量標準是種業高質量發展的方向引領。質量標準是引領。有什么樣的種子質量標準要求,就會有什么樣的種子質量。種業高質量發展體現在很多方面,包括種子產品質量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高、產業結構好、國際競爭力強等,這些都離不開質量標準的引領。在保障供種數量安全的前提下,對標國際先進水平,適當提高種子質量標準,可以倒逼種子企業加快推動技術進步,提高企業生產和管理效率,進而提升種子產品質量,從而引領整個產業的轉型升級,提高國際競爭力,最終實現整個種業的高質量發展。1.2檢驗方法標準是檢驗種子質量狀況的必要前提。方法標準是前提。準確規范的檢驗方法標準,是開展種子質量評判的必要前提。在世貿組織框架下,標準與技術法規、合格評定程序共同構成技術性貿易措施,成為促進貿易和保護產業及其安全的重要工具。檢測作為最常使用的合格評定程序之一,它是確定產品符合特定要求的過程。由此可見,提升種子質量,不僅在目標上要有科學完善的質量標準,還需要在過程中有科學的檢測方法標準來開展評判。1.3檢驗測試體系是實施各項標準的組織和技術保障。檢驗測試體系是保障。沒有檢驗體系來支撐和保障,再科學完善的質量標準、方法標準也只能是擺設。正是在國家、省、市、縣4級種子檢驗體系的有力支撐下,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才能及時掌握種子質量動態,并及時采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進行管理處置,督促和幫助企業提高質量意識,維護種子市場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促進種子質量提高。同時,種子檢驗也是種子企業質量管理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產品質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品種選育中,可以開展分子輔助育種,檢測育種材料是否含有轉基因成分,避免非主觀違法違規;在生產過程中,可以通過田間檢驗剔除雜株,保證種子遺傳質量合格;在種子加工后,可以通過水分、凈度、發芽率、活力、健康等室內檢驗,保證種子產品質量合格。1.4種子質量標準體系是開展國際種子交往的基礎平臺。國際種子交往包括國際貿易、技術交流和生物安全等內容。在種子進出口貿易中,需要有雙方認可的質量標準作為開展貿易的基本前提和依據;在技術交往方面,可以借鑒國外先進的檢驗檢測技術,有效開展技術合作;在生物安全方面,完善的質量標準體系可有效抵御外來有害生物入侵,確保我國農業生產和生態安全。

2我國種子質量標準體系建設現狀和存在問題

2.1現狀。經過長期的努力,我國種子質量標準體系不斷完善,內容不斷豐富。截至目前,我國農作物種子領域的標準共有376項,內容涵蓋種子質量、種子檢驗、品種管理(包括品種審定、登記、DUS測試)、原種生產、種子包裝加工儲藏等多個方面。2.1.1種子質量標準。種子質量包括品種質量、播種質量和衛生質量。品種質量主要受內在遺傳基因影響,如品種真實性、純度和轉基因等;播種質量包括物理質量和生理質量,物理質量主要包括水分、凈度、重量等,生理質量主要包括發芽率、活力等;衛生質量主要包括種子健康。目前,生產上比較關注的質量指標有凈度、水分、發芽率、活力、品種純度、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等。我國種子質量標準目前共有36項,規定了稻、麥、玉米、大豆等大部分農作物種子原種、常規種和雜交種的凈度、水分、發芽率、品種純度等重要指標。這些質量標準大多以國家強制性標準,對指導種子生產經營行為、規范市場種子質量、解決種子質量糾紛和保護農民利益等起到了重要作用。2000年以前,我國種子質量水平整體偏低。1990-2000年監督抽查結果顯示,種子質量合格率一直未能超過50%。2000年《種子法》出臺后,國家加強了對種子質量的監管,也加快了種子質量標準體系的建設,種子質量整體水平也隨之逐年穩步提升。目前種子整體合格率維持在96%以上。從質量指標類型上看,籽粒作物種子的水分指標大多得到有效控制,玉米、水稻種子的純度、發芽率、凈度普遍大幅度提高,小麥、油菜、大豆的純度明顯提高,棉花、蔬菜的發芽率和純度有所提高,馬鈴薯、甘薯、果樹等作物的脫毒種薯種苗越來越普遍。與國外種子質量水平對比,我國水稻種子質量明顯高于東南亞等全球主要水稻產區國家,玉米、小麥、蔬菜種子質量雖低于發達國家但高于東南亞國家。2.1.2檢驗方法標準。我國農作物種子領域的技術方法標準目前共有340項,其中種子質量檢驗方法標準45項、品種評價標準55項、DUS測試指南186項,另有種子生產加工儲藏標準54項。對應種子質量指標的檢測方法是國家推薦性標準《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這也是我國種子檢驗的基礎依據和遵循。自1995年實施以來,該規程在我國種子行業廣泛應用,也是我國種子質量監督抽查依據的唯一質量指標檢驗規程。近年來,分子檢測技術日趨成熟,在種子行業的應用也日漸普及,以SSR和SNP為基礎的分子標記技術鑒別品種成為行業內技術主流,出現了一批應用分子標記技術鑒別農作物品種的標準,如玉米、水稻、小麥、大豆、油菜、馬鈴薯等作物的SSR分子標記方法標準。為了規范品種試驗,主要農作物均制訂了品種審定規范、品種區域試驗技術規范;針對五大主要農作物的10多種嚴重病蟲害制定了品種抗性鑒定規范。為了規范原種的生產、品種繁育,制訂了玉米、水稻、小麥、棉花、大豆、油菜等農作物原種生產技術規程和品種繁育技術規程;種子加工包裝方面也制定了相應的技術標準。此外,為規范品種特異性、一致性、穩定性測試工作,先后制定了DUS測試指南186項;在轉基因檢測方面也了各類標準184項(注:現行有效176項,可用于種子檢測的有98項。因轉基因檢測標準內容面向整個農產品領域,故未單獨納入種子領域標準計算)。2.1.3檢驗測試體系目前全國已經建成國家植物新品種測試中心(分中心)18個,國家品種區域試驗站和抗性鑒定站400多個,國家、省、市、縣4級種子質量檢驗中心(站)近400個,有專業檢測人員近1萬人,初步形成了包含植物新品種測試、農作物品種區試、種子質量檢驗的檢驗測試體系,有效支撐和保障了種子檢驗和品種測試工作的開展。2.2存在問題。雖然我國種子質量標準體系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對照新發展理念和國外先進水平,我國的種子質量標準體系建設總體水平不高,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還比較突出,還不能很好地適應種業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也不能很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農產品日益增長的新需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2.2.1質量標準體系建設的水平不高制約種業創新發展。一是原有品種審定標準不全面,重點關注產量指標,對品質、抗性等指標涉及較少,對育種創新的方向引領作用發揮不夠,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育種創新基礎;二是分子檢測標準和檢測能力跟不上形勢要求,以SSR、SNP為代表的分子檢測標準不成體系,雖已了20多項標準,但沒有涵蓋所有審定作物和登記作物,且標準代表性不夠,有些標準重復性差,檢測效率偏低,影響了應用效果;三是分子檢測能力明顯不足,全國具備分子檢測資質的機構只有25家,其中,具備高通量SSR檢測設備12家,具備SNP檢測設備的只有3家,遠遠不能滿足品種管理、監督執法等檢測需求,導致市場監管和品種權保護力度不夠。表現在種業發展上,雖然我國每年有成千上萬個新品種通過審定或登記,但是種業整體創新能力不強,品種選育大都停留在“模仿”育種階段,原始創新能力較弱,品種同質化現象比較嚴重,突破性品種較少。2.2.2作物間質量標準的發展不平衡加劇了作物間發展不平衡。我國生態多樣、物種資源豐富,具有明顯的特色作物發展優勢,但實踐中各作物間的種業發展非常不平衡。原因之一就是不同作物間種子質量標準的研究發展不平衡。如玉米、水稻、小麥、大豆、棉花等主要農作物的質量標準和方法標準目前已經基本完善,而已經列入登記目錄里的29種非主要農作物,至今仍有部分作物沒有質量標準,部分作物已有的質量標準也明顯偏低。另外,種薯、種苗類和部分蔬菜類種子的質量標準指標規定也不盡合理,特別是種子衛生指標(健康指標)的代表性不夠。表現在種業發展上,蔬菜和苗木的種子質量標準明顯低于糧棉油等大宗作物的種子質量標準,實踐中對應的蔬菜和苗木等作物的總體質量水平也顯著低于糧棉油作物。從2017年全國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看,水稻雜交種子合格率98.7%、玉米種子合格率97.4%、大豆種子合格率98.4%、棉花種子合格率98.8%,而蔬菜種子合格率僅為88.3%。2.2.3現有種子質量標準的綠色發展導向作用發揮不充分。綠色發展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基本要求。近年來,種業綠色發展已經有了一些成功的探索,但與農業綠色發展的總體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種子質量標準的綠色導向作用發揮不充分。長期以來,為保障糧食安全,一直以產量水平作為品種審定標準的主要指標,這就直接導致了審定通過的大多數品種需要高水高肥,資源消耗量大。相反,節肥節水節藥及適應機械化、輕簡化栽培的品種相對較難通過審定。這種情況直接影響了育種環節的研究方向,也明顯延緩了新一輪綠色品種的更新換代進展。2.2.4開放程度低制約種子質量標準體系建設的深入推進。一是有些國際組織我國尚未加入,影響了在對應領域內與相關國家間的交流與合作;二是國內標準與國外標準對接不夠,難以在同一平臺上交流;三是與新品種權保護相關的標準不完善、水平不高導致新品種權保護力度不夠,影響了國外優質品種及資源的進入。目前,國際上種子質量標準主要出自以下4個國際組織:國際種子檢驗協會(ISTA)及其國際標準該組織是全球公認的從事種子檢驗的標準化權威性組織,我國目前還沒有加入該組織。ISTA制訂的《國際種子檢驗規程》是國際上最重要的種子檢驗標準,成為世界公認的國際種子貿易流通所必須遵循的準則。我國現行《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也是基于《國際種子檢驗規程》制訂的。但與國際種子檢驗規程相比,缺少活力檢測、衛生(健康)檢測、品種真實性和純度分子檢測等。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及其種子認證方案該組織適用于種子方面的標準主要是種子認證方案。現行《國際貿易流通中OECD品種認證方案》規定了種子認證的具體要求。參加OECD種子認證方案的國家目前有60多個。目前,我國還未正式參加OECD種子認證方案,國內的種子認證還處于試點示范階段。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UPOV)及其品種特異性、一致性和穩定性檢測方法指南該組織主要宗旨是協調各成員國在品種保護方面的政策和對植物新品種進行測試和描述,統一檢測方法,現有74個成員國。我國于1999年加入UPOV,成為其第39個成員國。我國執行1978年公約文本,還未加入到1991年公約文本。國際種子貿易聯盟(ISF)及其國際種子貿易爭端解決規則中國種子貿易協會是其正式會員,代表中方負責與國際種子貿易組織及其他相關國際行業組織的聯系。以上4個國際組織共同構筑了國際種子自由貿易流通的規則。2.2.5種子檢驗標準應用和種子質量信息共享不夠。一是種子檢驗標準和技術方法在種子檢驗機構和種子企業等各應用主體之間掌握程度不一,影響了標準的應用范圍和效果;二是種子質量信息化程度不高,種子質量全程可追溯還沒有完全做到,影響了農民或農業企業選種購種。購種者在有限的信息和識別能力下,可能會購買假劣種子或者不適宜種植的種子而使生產遭受損失。

3完善我國種子質量標準體系建設的思路與建議

3.1總體思路。完善種子質量標準體系,推進種業高質量發展,應當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創新發展,完善品種評價標準、品種快速鑒定標準,引導促進育種創新、支撐市場質量監管,推動種業由資源驅動型向創新驅動型轉變;堅持協調發展,補齊登記作物種子質量標準短板,推動糧食作物、經濟作物、園藝作物和飼用作物種業協調發展;堅持綠色發展,圍繞綠色種質資源鑒定創制、綠色品種選育與品種評價,完善品種審定、測試等相關標準,推動品種創新由產量主導型向綠色效益型轉變;堅持開放發展,盡快推動實現種子檢驗標準、種子認證標準和品種保護標準等與國際接軌,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格局;堅持共享發展,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智能化數字種業信息平臺,實現包括品種區試信息、品種DNA指紋信息、種子質量信息等在內的信息共享。3.2具體建議。3.2.1逐步完善提升種子質量標準。一是健全完善種子質量標準。以品種登記作物為重點,補齊其種子質量標準短板,如以修訂現有質量標準的方式,增加胡麻、青稞、莖瘤芥等作物質量指標;逐步將種子質量領域的推薦性國家標準轉為強制性國家標準,農業行業標準轉為強制性國家標準。二是適當提高現有質量指標。根據種業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種子行業的狀況和不同作物的特點,適當提高種子質量指標,重點考慮種子發芽率和純度指標,采用種子分級模式。將現有標準規定作為二級種的要求,然后根據發展需要設定更高的指標值作為一級種的要求。如,對玉米雜交種可規定,一級種的純度不低于97%,凈度不低于99%,發芽率不低于92%。三是探索增加新質量指標。以審定和登記作物為重點,根據作物特點探索增加質量指標要求。增加針對重要病害的健康指標、抗旱抗逆等抗性指標,滿足綠色種業發展的要求;研究探索增加部分作物如玉米、水稻和部分蔬菜的活力指標。3.2.2加快完善種子檢驗測試標準。一是加快推進《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修訂,增加對種子活力、健康指標的檢測。二是加快開展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真實性鑒定SSR分子檢測技術研發。構建非主要農作物品種DNA指紋數據庫,制定相應的檢驗技術標準,為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和種子質量監管提供技術支撐。三是加快農作物種子SNP分子檢測技術研發。從研究基礎較好的主要農作物開始,分步進行SNP分子技術研發,并制定相應的檢驗技術標準,逐步實現農作物種子分子檢測技術由SSR向SNP的升級換代。四是以登記作物為重點,研究和制定針對種薯種苗質量指標的檢測標準。五是加快推進我國實施UPOV的1991年公約文本。3.2.3加強種子檢驗體系建設。一是以農業農村部門現有的種子檢驗體系為基礎,選擇工作基礎好、工作積極性高、人員業務素質強的檢驗機構重點投資建設,按照區域布局扶持一批具備SNP檢測能力的檢驗機構。二是對一些工作基礎好、積極性高的科研單位進行扶持建設,充分發揮其技術優勢,按照檢測作物類型,培植一批專業的、有特色的種子檢驗機構,作為種子檢驗新技術研發、DNA指紋數據庫構建的技術后盾。三是引導培育社會第三方檢驗機構參與種子檢驗工作。3.2.4創新種子質量管理方式。一是加快實施種子認證制度。盡快出臺《種子認證管理辦法》,制定種子認證方案,培育認證機構,培訓認證人員,強化示范帶動作用,引導和指導企業開展種子質量認證。二是創新監管方式。要把例行監測、監督檢查和飛行檢查結合起來,要改變傳統的以處罰為主要手段、重在治標的監管模式,逐步轉變為綜合利用信息化、科技化、標準化技術手段,融監管于服務之中、標本兼治的新模式。充分利用好行業協會、中介機構、聯盟、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等力量,可以結合企業信用評價、舉報獎勵制度、維權聯盟等有益探索,進一步豐富監管手段,全面提高監管效能,倒逼種業質量提升。三是強化檢測與監管銜接。檢測機構與監管機構要主動對接,明確權責邊界,探索完善相應銜接機制,推動行政與事業、綜合執法和行業管理、行政管理與技術支撐等主體之間實現形成監管合力。3.2.5加強國際種業合作與交流。努力加入國際種子檢驗協會(ISTA),參加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種子認證方案,在質量標準體系建設方面與國際接軌,為種子進出口貿易提供服務;積極參與國際種業相關規則的制定,擴大我國在國際種子標準制定上的話語權;促進我國種子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學習吸收國外先進的做法和經驗。

作者:杜曉偉 周澤宇 胡從九 詹儒林 張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