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工具風險分析論文
時間:2022-03-30 0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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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儲前主席艾倫·格林斯潘在接受美國全國廣播公司采訪時說,美國正陷于“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機中,這是他職業生涯中所見最嚴重的一次金融危機,可能仍將持續相當長時間。為什么發生在美國的次貸危機能在全球金融市場引起這么大的連鎖反應?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金融改革和金融創新不斷多樣化的背景下,金融衍生工具的發展和應用存在著巨大的風險。2008年1月16日,F,威廉,恩道兒在全球研究(GlobalResearch)上撰文,把導致次貸危機的責任人直接鎖定在美聯儲身上,他說在格林斯潘主政美聯儲期間,極大地放松了對華爾街的金融監管,以至于出現了各種金融衍生產品。而耶魯大學金融學教授陳志武也強調了金融衍生產品對危機的催化作用,“它使委托關系鏈條太長,或者扭曲了委托關系,以至于無人在乎交易的損失,時間久了問題就要釀成危機。”鑒于此,本文通過對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特點的分析,并探討對此類風險進行適時的防范和有效的監管。
一、金融衍生工具風險的特征
金融衍生工具譯自英文規范名詞financialderivativeinstrument。漢語可譯為金融衍生工具、金融派生品、衍生金融產品等。金融衍生工具由現貨市場的標的資產(underlyingcashassets)衍生出來,標的資產的交易方式如同股票或其他金融工具。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告第119號中的定義為“一項價值由名義規定的衍生于所依據的資產或指數的業務或合約”;在我國一般解釋為由股票、債券、利率、匯率等基本金融工具基礎上派生出來的一種新的金融合約種類。金融衍生工具誕生的原動力就是風險管理。著名的巴林銀行倒閉案以及住友商社在有色金屬期貨交易中虧損高達28億美元等巨大金融風險大案等一系列金融風險事件的爆發都證明了金融衍生品市場存在巨大的風險。近年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卻越來越從套期保值的避險功能向高投機、高風險轉化,具有下述突出特征:
(一)極大的流動性風險。金融衍生工具種類繁多,可以根據客戶所要求的時間、金額、杠桿比率、價格、風險級別等參數進行設計,讓其達到充分保值避險等目的。但是,由此也造成這些金融衍生產品難以在市場上轉讓,流動性風險極大。另一方面,由于國內的法律及各國法律的協調趕不上金融衍生工具發展的步伐,因此,某些合約及其參與者的法律地位往往不明確,其合法性難以得到保證,而要承受很大的法律風險。金融衍生工具的功能和風險是其與生俱來、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任何收益都伴隨著一定的風險,衍生產品只是將風險和收益在不同偏好客戶之間重新分配,并不能消除風險。金融衍生工具在為單個經濟主體提供市場風險保護的同時,將風險轉移到另一個經濟主體身上。這樣就使得金融風險更加集中、更加隱蔽、更加碎不及防,增強了金融風險對金融體系的破壞力。
(二)風險發生的突然性和復雜性。一方面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是表外業務,不在資產負債表內體現;另一方面它具有極強的杠桿作用,這使其表面的資金流動與潛在的盈虧相差很遠。同時由于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具有高度技術性、復雜性的特點,會計核算方法和監管一般不能對金融衍生工具潛在風險進行充分的反映和有效的管理,因此,金融衍生工具風險的爆發具有突然性。金融衍生產品把基礎商品、利率、匯率、期限、合約規格等予以各種組合、分解、復合出來的金融衍生產品,日趨艱澀、精致,不但使業外人士如墮云里霧中,就是專業人士也經常看不懂。近年來一系列金融衍生產品災難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對金融衍生產品的特性缺乏深層了解,無法對交易過程進行有效監督和管理,運作風險在所難免。
(三)風險迅速蔓延的網絡效應。由于投資者只需投入一定的保證金,便有可能獲得數倍于保證金的相關資產的管理權,強大的杠桿效應誘使各種投機者參與投機。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既能在一夜之間使投資者獲巨額收益,也能使投資者彈指間血本無歸、傾家蕩產。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風險會通過自身的特殊機制及現代通訊傳播體系傳播擴展,導致大范圍甚至是全球性的反應,輕則引起金融市場大幅波動,重則釀成區域性或全球性的金融危機。網絡傳播效應加大了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
二、金融衍生工具產生風險的原因
(一)金融衍生產品市場上交易者、經紀機構與衍生交易監管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金融衍生市場是一個創新思想不斷涌現的市場,新的衍生產品層出不窮,這些新的產品很多是為了規避現有的金融制度和管制安排,因此衍生市場的監管難度就更大。另外,交易者對自身的行為和信用狀況的信息肯定多于監管者所擁有的信息。監管者要想使交易者吐露自己的私人信息必須支付一定的成本。經紀機構對自身的交易設施、員工素質、資信水平及服務規程等方面的情況了解得更為全面,而交易者則無法低成本地得知上述各個方面的信息。交易者不能確切知道經紀機構真實的服務質量,只能憑借經驗推知所有經紀機構的平均服務質量,并按這個平均服務質量支付傭金。最后經紀行業里只能剩下服務質量最差的經紀公司,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因此必須建立一個適當的控制系統,規定交易種類、交易量和本金限額。慎重選擇使用金融衍生產品的類型。
(二)監管機構的監管缺失導致金融衍生產品的過度創新。金融衍生產品的過度創新,拉大了金融交易鏈條,助長了投機。投資銀行利用“精湛”的金融工程技術將買來的不同信用級別、不同收益率的各種證券進行分割、打包、組合,然后再經過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最后保險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然后再在金融市場上出售買給對沖基金、養老保險基金、主權財富基金等其他金融機構。以CDS(信用違約掉期)為例,CDS是一種貸款違約保險,它的出現源自于銀行轉移信貸風險的需求。CDS合約并不是在公開市場公開交易,也沒有特定的結算機構為其結算,主要是通過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輔助進行交易的。在交易的過程中是不受任何機構監控,只是雙方私下締結的合同。CDS市場規模如此之大而沒有監管機構進行管制,對其交易產品也不能進行風險評估,華爾街的銀行家利用杠桿操作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放大功能進行大量套利交易。正是由于這種自由市場經濟缺乏監管才造成了歷史規模如此之大的金融危機,由此也就不難看出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放大功能。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防范
衍生金融工具是為了規避金融市場價格風險而產生的,然而運用不當,其中也蘊涵著巨大的風險。在投資日益國際化的大背景下,如果不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對沖和規避外匯及利率風險才是最大的風險。在實際業務中面對衍生金融工具帶來的風險,相關各方面應該積極地做好對風險的防范和監管工作。
(一)構建有效的金融監管體制和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管理機制。金融衍生工具市場的發展,離不開市場興衰成敗的決定性因素風險管理.這是各國金融衍生工具市場發展實踐的共同經驗。多數國家建立政府監管機制、行業自律監管和交易所自我監管三級監管機制。政府監管機構制定法律法規對金融期貨與期權市場進行監管。交易所、證券商協會等通過制定運作規則,交易所制定規章和業務慣例,對衍生交易活動進行監管。、這種三級監管結構可以實現對交易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監管。建立健全風險管理機制,應當包括健全的風險預警機制、風險識別機制、風險評估機制、風險分析機制和風險報告機制。進行風險管理時首先要計算風險敞口頭寸,即市場價值。同時應建立分層次的風險評價和預警指標體系,使其能夠科學、合理、系統地反映整個體制的風險狀況。
(二)完善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的披露,提高經營金融衍生產品業務的透明度。公平競爭是金融衍生工具市場的重要特征,其公平競爭性主要表現在:所有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場參與者都必須遵守共同的交易規則,確保市場不被少數交易人員操作壟斷,這是防范金融衍生工具市場風險的重要保證。衍生金融工具大多是一種尚未履行的合約。在合約簽訂之時,合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便已確定.而交易卻要在未來某個時候履行或完成,這就使得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確認和計量具有不確定性。對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披露,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要求實體的管理當局應將衍生金融工具按照IASC所披露信息的性質進行適當的分類,說明其金融風險管理的目標和政策,披露每一類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的范圍和性質以及采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方法。因此企業要根據衍生金融工具的特點,改革傳統會計記賬方法和原則.制定統一的信息披露規則和程序,以便管理層和用戶可以清晰明了地掌握風險暴露情況,制定相應對策。
(三)加強國際監管和國際合作。隨著金融市場的國際化,單一國家和地區對金融衍生產品的管理鞭長莫及,不能有效地對風險進行全面的控制,因此加強對金融衍生工具的國際監管和國際合作,已成為國際金融界和各國金融當局的共識。在監管立法中,我國可以參考國際組織指導性文件,將其納入國內法律體系中,使風險監管與國際社會接軌,例如《巴塞爾協議》、《金融衍生工具風險管理指南》、《場外交易金融衍生工具風險控制機制》、《金融衍生工具監管信息框架》等文件,都對金融衍生市場的發展和監管具有很大的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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