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金融業合業經營趨勢
時間:2022-03-22 0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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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美國<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的頒布,金融業的合業經營趨勢也日益顯著.本文通過回顧美國金融業的發展歷程,詳細分析了分業經營產生的歷史背景及其對金融業發展的利弊影響,繼而分析了金融業合業經營這一不可低檔的潮流的產生及影響,闡述了合業經營的發展趨勢及當前在此潮流中應注意的問題。
關鍵詞:合業經營分業經營金融監管風險防范
金融業作為現代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持,其業務經營方式也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經歷了一系列的變化過程.在目前世界經濟逐步趨于一體化,金融趨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金融業合業經營的趨勢也日益明朗。本文擬從美國金融業的發展歷程出發,對全球金融業合業經營的趨勢略作分析。
一,美國金融業的發展歷史。
作為現代經濟金融的強國,美國金融業的發展趨勢對全球各國的金融發展都有著深遠的影響,其中不乏值得借鑒的發展模式,當然也有許多發人深省的經驗教訓,為此,討論金融業的發展趨勢,我們有必要首先了解美國金融業的發展歷程。
首先,在20世紀30年代以前,美國的金融機構基本上都是混合經營,沒有嚴格的業務范圍的劃分,金融機構的種類也比較少,服務品種也不豐富。作為金融機構的主要代表-銀行幾乎承攬了社會上需要的全部金融服務品種。銀行從傳統的吸收存款,發放貸款業務中解脫出來,開發了中間業務,但是這些業務還遠沒有形成規模效益,尚處于起步階段。
隨后,30年代一場由金融危機引發的世界性經濟危機之后,美國的銀行體制幾乎崩潰。為了挽救危機中的銀行體系,美國于1933年頒布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因為他們將危機的誕生主要歸因于銀行發展的多項綜合業務加劇了銀行體系的風險,從而為整個金融業與經濟發展埋下了隱患。鑒于此而頒布的銀行法便主要著眼于銀行業與其他金融業分業經營以降低風險。其內容主要有以下三個部分:第一,該法案規定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是吸收存款,投資銀行的主要業務是承銷和發行證券,二者必須實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嚴厲禁止交叉業務和跨業經營。其二,該法案對銀行支付活期存款利率進行了限制。最初規定對活期存款不支付利息,即零利率,后來提高了利率上限,允許支付少量利息。這主要是為了降低銀行的支付危機。其三,該法案規定政府對銀行存款給予保險,并據此成立了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以及實行最后貸款人制度,這一切都是為了保障儲戶利益,同時提高銀行的信用水平。
在《格拉斯-斯蒂格爾法》的嚴格限制下,美國金融業在分業狀態下迅速發展著。這時候,以前從屬于銀行的一些金融機構開始獨立發展并逐步成熟起來,并有了自己獨立的業務經營范圍與經營管理模式。在此過程中,金融業逐步形成了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四大支柱。但是進入60年代以后,逐步出現各種金融機構的金融業務范圍的交叉,嚴格的業務劃分被逐步打破,,經濟學家及政府都開始考慮關于《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是否真的有利于金融業的安全發展問題。經過長久的爭議與探討,1999年12月,美國終于廢除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并新頒布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從而為金融業的合業經營掃除了法律上的障礙。
二、業經營的產生原因及利弊分析。
前已述及,金融業自誕生以來,其業務范圍及機構設置并沒有自動的劃分開來。最初幾年主要都是由銀行為了滿足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金融產品的需求而在其本身業務(存款與放款業務)之外新開發的金融服務產品。但是在30年代全球經濟危機以后,美國率先立法,限制銀行(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的業務融合,要求分業經營,隨后,許多別的國家紛紛效仿,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慮:
首先,分業經營能夠使各金融機構更加專注于自己所擅長的優勢業務,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避免盲目開發新產品,新服務,這樣可以降低金融機構(當時主要是銀行)的風險并使其收益更加穩定和有保障。其次,分業經營也更有利于政府的監管。實施嚴格的業務劃分,各金融機構的業務都相對單一化,簡單化,這樣就更有利于政府根據不同金融機構的特點,實施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并使其經營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分業經營的立法規定卻并未達到其預想的效果,這與社會,經濟的發展狀況以及這一立法規定本身的局限性都有著十分重要的關系。
首先,分業經營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嚴格的業務劃分使投資者失去了方便,快捷而又綜合化的服務機會,投資者不得不與多家不同的金融機構往來以滿足其多種金融需要。同時,它也削弱了銀行業的實力,因為業務范圍的嚴格限制使許多銀行喪失了許多盈利機會,所以現實中,許多大銀行都力圖混合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業務,可以說,這也是滿足社會需求的結果。并且分業經營降低了金融機構間的競爭性,將過去整個金融業的競爭分散到了幾個不同的領域,例如投資銀行不必再擔心來自于許多大的商業銀行的競爭,從而削弱了許多金融機構的競爭意識和創新意識,而投資者也無法享受激烈的市場競爭給他們帶來的好處。
另外,尤為重要的是,在二戰以后,世界經濟貿易迅速發展,這對金融服務業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經濟的全球化必然要求金融的全球化,而金融業務的分業經營狀態無疑不能滿足全球化的金融發展趨勢的要求。于是各個國際性的大銀行紛紛朝著業務的綜合化方向發展。他們通過金融創新,開發,設計一系列的金融衍生產品,繞開法律的壁壘,達到綜合經營的目的。60年代末期出現的新型金融工具,如定期存單,NOW賬戶,現金管理賬戶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工具都是這一環境中的產物。
分業經營規定的最初動因在于降低銀行的經營風險,然而在事實上,面對世界一體化的經濟發展趨勢,它反而加劇了銀行業的風險,使其生存能力受到限制。正因為此,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商業銀行逐漸突破了與其他金融機構之間分工的界限,走上了業務經營全能化的道路。七八十年代以來,西方商業銀行不斷推出新業務品種,從專業化逐步走向多樣化,全能化,從分業走向合業,這是與西方經濟金融發展密切相關的。引起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銀行負債業務比例的變化為其業務拓展提供了可能性。近二十年以來,西方商業銀行活期存款的比重逐步下降,定期儲蓄存款的比重相應上升,這一結構性的變化為商業銀行開拓中長期信貸業務和投資業務提供了較為穩定的長期資金來源。第二,銀行盈利能力的下降促使各個商業銀行尋求更多的盈利渠道。自70年代以來,西方金融業競爭激烈,銀行盈利水平普遍下降,這迫使銀行業開拓新的業務和品種。他們一直想方設法繞過法規的限制,向證券保險等領域擴張,突破傳統的業務束縛,開發更多的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對于這些積極創新的銀行而言,許多法律條文形同虛設,因為通過創新業務的開展,他們可以輕而易舉的逃避政府的監管和法規的限制。與此同時,金融管理當局順應經濟發展的要求,也取消了一些過時的法規,適時的為商業銀行開拓新業務提供了方便和支持。第三,金融理論的深入發展。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理論隨著各個歷史時期經濟金融環境的變化而不斷的發展,從最初的資產管理理論到負債管理理論及至70年代末期出現的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理論,他們都是為了有效推動金融業的安全穩定發展而產生的。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理論突破了傳統的只重視資產或者只重視負債的理論的偏頗之處,使商業銀行真正的從其資產負債業務雙方著手,同時拓展資產負債業務,使其相匹配,達到收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理論的發展適應當前金融形勢,為西方商業銀行業務不斷走向全能化綜合化提供了理論基礎,從而極大的促進了他們綜合業務的開展。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由此可見,美國社會經濟的發展,金融理論的發展乃至政府監管水平的發展都為金融業的合業經營做好了準備。分業經營終究只能是金融業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過渡階段。
三、合業經營的發展趨勢。
1999年12月,美國頒布《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正式廢除了已實施六十余年的關于金融業分業經營的法規。這一法案的頒布無疑將會對美國乃至世界的金融業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合業經營勢不可擋。在此過程中,金融業的兼并與重組將會加劇,銀行的綜合經營能力將進一步提高,其國際競爭力也會日益加強。然而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當看到,在此過程中也存在著種種不確定因素,隱含著許多風險。
首先,合業經營將加劇兼并行為,使各金融機構過分重視規模的擴大和業務的綜合化,而忽視了穩健經營這一根本原則。從一定意義上說,金融機構兼并的機會成本就是其穩健程度,穩健經營要求管理人員經常不斷敏銳的監督本機構運作情況,而不是分散注意力去過分關注合并以擴大規模和范圍,這可能造成在管理文化,預期,策略及日常業務經營等方面潛在的混亂。由于合并各方在企業文化,員工素質,經營理念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合并后能使各方的優勢結合并發揮其規模效益還取決于整合是否成功,而不同企業之間的整合成本往往是巨大的。
其次,合業經營也會對金融機構的監管提出更高的要求,這需要政府,社會以及金融機構自身都更清醒的認識到風險所在并加以防范。而對于某些項目,即使那些較大的金融機構對其所面臨的新的風險也缺乏有效的管理辦法。其中最為典型的是對從事金融衍生工具所帶來的風險的監管和防范。
綜上所述,金融業的合業經營趨勢是不容置疑的,但不能急于求成,只有在社會經濟金融形勢都為此做好了充分的準備時,才能夠適當放寬對業務范圍的限制。目前我國所采取的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正是基于這一考慮。而一旦我國的金融體系發展更為健全,金融機構的抗風險能力進一步加強,內部監管與外部監管的水平進一步提高,我國便可朝著業務監管綜合化方向邁進一步。
參考文獻:
《主要國家河地區金融業務和監管體系的發展和演變》《金融參考》2000年第4期
《外國銀行制度和業務參考資料》甘培根林志琦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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