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結構調整探討論文

時間:2022-02-11 0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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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結構調整探討論文

(一)規模膨脹迅速。到2005年,全國280多個城市中已有160多個城市擁有了不同程度的產業集群,大大小小的產業集群發展到數千個,大多數行業都有了產業集群;(二)地域分布明顯。產業集群主要分布在以環渤海灣、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為中心的東部省份。2005年,廣東省級專業鎮達到159個,實現GDP占全省總量的21.5%;江蘇省已經成形的產業集群有110個,集群企業數46571個,去年實現產品銷售收入5320億元,占全省規模以上工業的40%;(三)集聚行業集中。在我國175個大小行業里,產業集群大多集聚在紡織服裝、食品飲料、電器、電子信息、機械制造、家具制造、醫藥、精細化工、五金制品等18個行業。浙江、廣東、江蘇、山東四省構建的紡織產業集群,產值占到全國紡織總產值的73%,出口占70%,利潤占87%。珠江三角洲地區的電子信息產業集群,在通信設備、計算機、視聽產品和基礎元器件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四)形成模式多樣化。以市場自發模式為主形成的產業集群,歸納起來主要有五種類型,即:建立在農村或鄉鎮工業基礎上的產業集群、在科技實業家創業基礎上出現的高科技企業集群、在本地“三來一補”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中小企業集群、內外資帶來的多個配套企業發展起來的集群、在改制后的公有制基礎上經過企業繁衍和集聚而形成的產業集群。

產業集群在蓬勃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明顯的不足和發展難題:一是缺乏科學的整體規劃指導和政策扶持。國家沒有針對產業集群發展制定專門的規劃,沒有出臺促進產業集群發展的支持政策,影響和制約了產業集群的快速健康發展;二是發展空間受限。珠江三角洲、閩南三角洲、長江三角洲中經濟發達城市的工業用地以及水、電、煤等基礎生產資料供應緊張,制約了產業集群的進一步發展壯大;三是企業融資困難。我國絕大多數產業集群企業資產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貸款需求急、不確定性高,國營大型金融機構不愿對其開展資金融通業務,民營中小銀行成長又不能跟上經濟發展的需要,導致許多產業集群企業融資困難;四是企業創新能力不強。受高素質人才缺乏、產業配套不完善、公共產品供給不足等因素影響,大多產業集群沒有形成集群特有的創新功能;五是龍頭企業帶動能力弱。產業集群中多數企業起點低、規模偏小,核心競爭力強和引導產業發展方向的龍頭企業少。

產業集群對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產業集群是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產業集群對我國東南沿海地區的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經濟總量位居全國前列的浙江省,“塊狀經濟”非常活躍,2005年,全省年產值億元以上的工業區塊達到600多個,塊狀經濟工業總產值約1.7萬億,占全省工業總產值的比重約65%;在其塊狀經濟的主要產品中,市場占有率超過30%的約80個;特色工業園區發展到100多個,現在浙江省已達到平均每個縣3個產業集群。

(二)產業集群是推進區域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的重要手段。發展產業集群,能夠使大量的中小企業集聚于一定區域,加深區域內生產的分工和協作,降低企業成長成本,提高區域生產效率;能夠產生滾雪球似的集聚效應,吸引更多的相關企業到此集聚,擴大和加強集聚效應;能夠促進集群內部分工不斷細化,衍生出更多的新生企業,進一步增強聚集體自身的競爭能力。原以傳統產業技術與自然資源為主的福建德化的陶瓷行業,經過多年的集群式發展,目前陶瓷企業集團已發展到23家,民營陶瓷企業1100多家,構建起了現代瓷都的外向型經濟格局。2004年,德化縣實現陶瓷總產值58.78億元人民幣,出口創匯48.3億元,成為中國最大的陶瓷出口基地。

(三)產業集群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隨著大多位于城鄉結合部的產業集群的不斷發展壯大,可以有效地帶動周邊農村地區農、牧、副、漁等產業發展,擴大周圍村集體增收的空間,周邊的農民也有更多的機會接受新思想、新事物,主動從農業生產向其他產業轉移,拓寬了就業渠道,促進了農民增收,成為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

(四)產業集群是加快城鎮化進程的重要助推器。發展產業集群,能夠催生和吸引流通業和中介機構在產業集群區域內集聚,為交通運輸業、電信服務業、旅游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各種產業的迅速發展提供可能,為城鎮各項事業的發展創造條件,大大加快了城鎮化和城市化進程。

(五)發展產業集群是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下推進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措施。發展產業集群可以促進專業化分工與協作,提高勞動力、原材料、資本等的利用程度;可以促進企業通過合資合作、建立聯盟等開展購銷活動,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可以通過各企業之間細致而緊密的分工與合作,促進產品的創新與產業的升級,符合科學發展的要求,符合當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要求,是推動區域經濟突破發展的重要措施。

通過發展產業集群推動我國縣域產業結構調整是科學之舉

當前,在國家對經濟宏觀調控力度進一步加大的情況下,通過推進產業集群從傳統產業向高新技術產業、從輕工業向重化工業演進和從低附加值產品向高附加值產品、從生產普通零部件到關鍵的核心部件的專業化分工和協作的集群創新升級等模式,推動縣域產業結構調整,是突破和化解制約的因素,促進縣域經濟更快更好發展的一項非常重要的措施。

(一)堅持技術改造,加強自主創新,優化提升傳統產業集群

一是改造傳統產業集群。積極引導企業運用信息技術,提高紡織、化工、鋼鐵、機械等傳統產業集群技術裝備的自動化、信息化水平。加快電子信息技術、先進制造技術、高效節能技術、清潔生產技術和現代管理技術的擴散與滲透,用先進適用技術改組改造傳統優勢產業集群,實現集群的技術進步和產品更新換代,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

二是推進集群與國際制造業對接。積極吸引外資和接受國際產業轉移,加快國內傳統產業集群與國際制造業的產業對接,實現產業結構的合理化、高度化和密集化,并使之成為國際制造業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逐步形成以主導產業為支撐、優勢產業和其他新興產業相配套、具有較強產業競爭力和特色的現代制造業體系。

三是提升集群在國際價值鏈上的位置。加快現有產業集群的優化調整,強化技術創新,推動柔性生產,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推動企業從OEM方式向ODM方式轉變,產業集群由勞動密集型和低成本型向創新型、技術型、特色型集群轉變。積極引導處于創建期集群的技術創新趨向,不斷促進成長期、成熟期企業集群的升級改造和技術進步,引導其向研發設計、市場營銷等價值鏈高端部分發展。

四是鼓勵集群內企業自主創新。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廣泛吸引各種人才,并采取多種形式建立研發中心、設計中心和工程技術中心。鼓勵企業與高校、專業研究機構合作,走產學研一體化道路。加快技術創新平臺建設,在產業集群內建立技術創新服務中心,在產業集群外部建立科技成果轉讓交易市場,培育投資咨詢、市場研究、技術信息服務、專利、法律服務等中介組織,支持和服務整個產業集群的技術創新活動。

五是推進產業集群品牌建設。積極推進集群形象建設,逐步培育一批有深厚技術創新能力支撐的區域集群品牌。鼓勵集群內現有貼牌生產企業發展自主品牌,向OBM方式轉變,支持現有知名品牌做大做強。

(二)堅持因地制宜,采取多種模式,積極培育新的產業集群

一是利用本地的特色資源和既有的企業基礎,通過規劃,培育與發展產業集群。選擇本地優勢產業,加大引導和投入力度,聚合各種生產要素,進行重點培育,盡快把企業群體做大。全力扶持和培育特色產業中的龍頭企業,使之做強做好,成為集群的核心主體。積極發揮特色產業的整體效應,打造區域性品牌,營造競爭優勢,為不斷拓展產業空間和提高區域競爭力打下基礎。

二是利用本地的優勢條件吸引國內外關鍵性企業入駐,培育與發展產業集群。把產業集群發展規劃與招商引資相結合,突出示范性與凝聚力,有選擇性地吸引國內外關鍵性企業到本地落戶,并盡可能地將同類產業的外商直接投資引入到可以產生集群效應的地區。積極鼓勵本地企業為外資企業生產配套產品,并加入其生產協作網絡。充分利用大城市人才、信息和研究機構集中的資源,通過“筑巢引鳳”,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集群或新興產業集群。

三是在一些專業化交易集散地建立大型專業市場,培育與發展產業集群。專業市場與產業發展有著內在的共生關系,專業市場的興旺能夠帶動產業的發展。要創造條件,圍繞特色產業辦市場,強化專業市場與特色產業的配套,將產業鏈延伸到市場終端,通過市場的接近帶動特色商品的生產和相關產業的集中,為產業發展提供穩定的市場空間。充分利用信息化等先進手段,不斷完善市場功能,擴大市場交易規模和輻射半徑,建立虛擬信息市場,發揮信息傳播作用,促進產業集群發展。

四是通過建立特色工業園區,培育與發展產業集群。把特色工業園區作為產業集群培育、發展與壯大的基本依托和切入點,積極搞好園區的新建、整合、擴容和提升。按照科學規劃、基礎先行、差異發展的原則,高起點規劃工業園區,突出產業、行業特色,引導布局分散的中小企業逐步集中到工業園區進行改造升級。結合招商引資制定優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同類與相關企業進駐園區,促成上下游產品的相互銜接,搞好產品的深度開發利用,從而較快地形成產業集群。對既有工業園區抓好定位和整合,明確主導產業,推動園區體制、機制和管理創新,促進園區進一步發揮集聚效應和輻射效應。

五是創造良好的環境,鼓勵與促進本地企業家創業,培育與發展產業集群。采取多種措施,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抓好發展環境的營造,建立和完善支持產業發展的社會服務體系,吸引外出務工且已具備一定經濟基礎的人員回鄉創業,鼓勵與促進本地企業家投資創業。

六是通過對大中型國有企業的分解、剝離,培育與發展產業集群。在我國一些老工業基地,“大而全”是國有大中型企業發展的沉重包袱。對目前陷入經營困境的國有企業進行分拆,鼓勵工人利用舊機械設備創辦家庭工業、私營企業,通過分拆形成一系列“專而精”的企業群,這既是解決這類國有企業出路的有效辦法,也是推動老工業基地縣域產業集群形成的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