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低碳經濟研究
時間:2022-06-06 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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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研究了可再生能源投資與低碳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通過協整檢驗,運用VAR模型和Granger因果檢驗,實證分析了可再生能源投資和低碳經濟發展的關系,分析發現可再生能源投資和低碳經濟發展之間存在著長期穩定的協整關系。同時,還發現可再生能源的投資能夠Granger引起低碳經濟的發展,但是低碳經濟的發展不是可再生能源投資的格蘭杰原因。最后,根據實證結果,對加大可再生能源投資力度提出相關的建議。
關鍵詞:可再生能源投資;VAR模型;低碳經濟;Granger檢驗
一、文獻綜述
總體來看,相關學者大多數只是研究可再生能源投資或者是可再生能源消費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而很少有對可再生能源投資對低碳經濟發展的研究。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分析了可再生能源投資對低碳經濟轉型的影響,明確指出可再生能源投資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對我國實現低碳經濟的目標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二、變量、數據與模型設定
(一)數據與變量。1.可再生能源投資RI。可再生能源的投資指的是政府、企業等主體應用可再生能源而投入的資金。主要有可再生能源發電、供熱以及液體燃料使用的投資。數據的來源為《中國低碳發展報告》,單位為億元。2.國民生產總值GDP。本文以2004年為基期,采用不變價格計算GDP,數據來源為各年的《中國統計年鑒》。3.勞動力L。勞動力選取歷年《中國勞動統計年鑒》中公布的年末單位從業人數,單位為萬人。(二)模型設定。本文實證分析可再生能源投資與低碳經濟之間的關系。構造了以下生產函數:GDP=f(RI,CO2,L,K)為了消除異方差,對各個變量分別取對數,因此生產函數變為如下形式:LnGDP=α1LnRI+α2LnL+α3LnK+μT(1)其中T為殘差項。
三、實證結果與分析
(一)單位根檢驗、協整檢驗。利用傳統的計量經濟分析發法對經濟變量間的關系進行估計時要求各變量必須具有平穩性,而現實生活中各經濟變量的時間序列很可能非平穩的。因此,有必要對各變量進行平穩性檢驗以避免“為回歸”問題。由于原序列及一階差分單位根檢驗的結果不平穩。時間序列在5%顯著水平上通過檢驗。在單位根檢驗的基礎上,本文運用Engle-Granger協整檢驗對時間序列進行協整檢驗。通過協整檢驗的結果可知時間序列lnco2、lngdp、lnk、lnl、lnri之間存在著長期均衡關系。(二)VAR模型分析。向量自回歸模型把系統中的每一個內生變量作為系統中所有內生變量的滯后項的函數來構建模型,其優點是可用于分析隨機擾動項對系統的動態沖擊。本文構造的向量自回歸模型為中國實際GDP、資本存量、勞動力、可再生能源投資、二氧化碳排放量五變量系統,主要分析可再生能源投資與低碳經濟發展之間的短期動態影響。在無約束VAR模型條件下,根據LR、FRE、AIC、SC、HQ等準則得出最優的滯后階數為2,因此,選擇VAR(2)模型。對于VAR模型,只有當其所有特征根的模的倒數小于1時,表示該模型是穩定的。該模型所有特征根的模的倒數均在單位圓內,因此該模型是穩定的,可以進行脈沖響應分析。根據上述VAR模型的回歸結果,進一步運用脈沖響應函數分析當外部環境對可再生能源投資產生沖擊后對低碳經濟發展的影響,以及低碳經濟受到外部環境沖擊后對可再生能源投資的影響。當可再生能源投資受到一個單位的外部沖擊時,低碳經濟開始顯示一個較小的正響應,之后在第二期先增長達到最強并隨之逐漸趨于平穩。而當低碳經濟受到一個單位的外部沖擊,可再生能源投資在剛開始時正的響應較小,在第四期達到最強,之后響應逐漸趨于平穩。(三)Granger因果檢驗。為了研究可再生能源投資與低碳經濟發展之間的因果關系,本文運用Granger因果檢驗得出其因果關系。從檢驗結果來看,Granger因果檢驗在1%的顯著性水平上拒絕了“LOGRI不是LOGGDP的格蘭杰原因”的原假設,因此得出可再生能源的投資能夠Granger引起低碳經濟的發展。但是低碳經濟的發展不是可再生能源投資的格蘭杰原因。
四、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本文運用中國2004-2016年的數據,研究分析得出中國可再生能源投資和低碳經濟發展之間存在長期穩定的協整關系。同時還得出中國可再生能源投資和低碳經濟發展之間存在單向的格蘭杰因果關系。通過實證分析,中國可再生能源投資對低碳經濟發展具有推動作用,這可以解釋為:第一,當經濟發展達到一定水平時,傳統不可再生能源對經濟發展的影響日漸減少,響應的加大了對可再生能源的需要;第二,目前投資環境不佳,但是可再生能源投資在國家大力政策扶持下投資水平逐年增加,大量的可再生能源投資彌補部分總體投資不足的缺口。(二)相關建議。第一,加快綠色金融發展,提升可在生能源投資的活力。銀行業要積極應對可再生能源投資發展中的市場失靈和政府缺位。引導綠色債券在可再生能源投資項目中規范發展,建立政策激勵措施,增加可再生能源投資資金的流動性以及加大投資主體與市場規模。第二,加大可再生能源的投資力度。目前可再生能源投資額相對較小,對低碳經濟發展影響有限。在國際上借鑒發達國家在可再生能源投資方面的經驗,加強國際合作實現多元投資主體。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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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魏鳳,張曉黎,辛禮,等.可再生能源發展對我國能源結構的影響[J].陽光能源,2006(2):65-67.
作者:王良虎 單位:西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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