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財政對策
時間:2022-08-28 0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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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國是一個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各項制度正處于一個初級階段,各項制度也存在諸多弊端。社會保障制度也正處于不完善階段,許多問題都需要盡快解決。本文針對這些弊端提出了一些積極財政對策:加大對衛生事業改革和發展的支持力度、建立對貧困地區的社會保障專項轉移支付機制、加強保險基金征繳,提高征繳率、擴大社會保障資金的覆蓋面,促進就業和再就業等。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的一項重要的舉措,切實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利益,因此,做好保障工作至關重要。
[關鍵詞]就業;社會保障制度;財政政策
財政與社會保障有密切關系,財政部已明確社會保障預算是國家預算的三大組成部分之一。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與支付,都會直接影響財政的收支。在社會保障體制尚未理順的情況下,財政部門擔負著為政府綜合考慮、協調、處理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使用、管理和政策研究等重要任務,所以,要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積極推進就業與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在財政促進就業、參與、支持社會保障方面,要從國情省情出發,一方面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力爭實現充分就業;另一方面,要實現三個轉變,即從經濟財政到公共財政、從效率財政到公平財政、從面面俱到財政到重點突出財政的轉變,確立社會保障優先的財政發展戰略,按照“低水平、廣覆蓋”的要求實行基本保障。
建立公共財政體制,并進一步財政對社會保障的責任是政府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前提條件。
當代西方公共財政理論認為,公共財政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市場存在缺陷,也就是“市場失靈”,公共財政是為彌補市場失效,提供公共產品的政府分配行為,它是與市場經濟相適用的財政模式,它的活動范圍只能限定在市場失效的領域內,不能超出這一領域而損害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轉。
建立公共財政體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新時期推動財政管理不斷走向規范化、科學化,實現依法理財的必然要求;也是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廉政建設,促進國民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我國建設公共財政制度框架,一是著眼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其職能范圍以滿足整個社會的公共需要為口徑界定;二是立足于非盈利性,其收支安排以公共利益的極大化為出發點和歸宿;三是收支行為規范化,即收支運作要建立在講規矩、有規矩、守規矩的基礎上。其基本標志是,以法制為基礎;全部政府收支進行預算;財政稅務部門總攬政府收支。所以說,深化財政改革,建立公共財政體制,是政府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前提條件。
另外,要明確財政對社會保障的責任。近幾年來,國家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投入力度在持續加大,但缺乏對政府承擔社會保障責任的明確界定,具有一定的隨意性,這對于社會保障這樣一項事關國計民生的重大制度安排而言,顯然是有嚴重缺陷的。為此,應當明確政府對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主導責任,這一定位決定了財政肩負的社會保障責任不僅僅是社會保障的保底責任,而且也承擔著社會保障制度建設與發展責任,而企業的負擔卻需要得到有效控制,個人的負擔亦只能逐步提高。當然,政府在社會保障中承擔的責任還應當同其自身的能力相適應,并應當伴隨情況的變化而變化。在強調政府是社會保障的直接責任主體的同時,還必須注意防止另一種傾向,就是將政府的責任“擴大化”,使政府扮演“救火隊”角色,疲于奔命,這對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也是不利的。應該通過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各個社會保障主體的責任。
在分稅制的條件下,政府的社會保障責任應當被分解為中央政府與地方各級政府的責任,中央政府可以通過財政轉移支持的手段對困難地區實行適當照顧,但社會保障制度必須最終實現財權與事權的統一。因此,國家應當盡快明確劃分中央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的增長快于地方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的增長,地方對中央依賴度加強。“九五”期間中央支出年均遞增75.75%,地方支出年均遞增僅為14.57%.1998~2000年,全國財政“兩個確保”支出總計1097.58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占75.8%,地方財政僅占24.2%;從增長速度上看,1998~2000年全國財政“兩個確保”支出增幅為年均103.6%,中央財政支出增幅為123.7%,同期地方財政支出的增幅僅為62.3%.所以,應當限制地方政府的所謂政績工程,督促地方政府多考慮并解決事關人民基本民生問題的社會保障支出,這是完善社會保障財政供款機制并促進這一制度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
二、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財政對策
(一)提高財政收入占GDP比重及中央財政收入占全部財政收入比重,從而提高政府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能力
按世界銀行預算,人均GDP達到800美元的國家,財政收入應占GDP的25%左右。但我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九五”期間年平均為12.82%,我國力爭在“十五”期間將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到18%.作為國債直接債務主體的中央政府財政收入占GDP比重,則更低,屬于世界上極度偏低的國家。1994年中央財政收入占GDP比重為6.22%,1999年為7.07%,2001年末仍低于10%.
提高“兩個比重”,一是充分運用WTO原則調整我國現行稅制,適度擴大稅基,提高財政收入;二是要用現代化手段加強稅收征管,減少稅收流失;三是規范政府收費行為,進一步推行“費改稅”;四是擴大國家預算范圍,將部分預算外資金納入國家預算。但是,增加財政收入,最根本的問題是要求國民經濟穩定快速發展,而我國產業結構不合理,地區發展不協調,城市化水平較低,國民經濟整體素質不高,國際競爭力不強;科技教育較落后,科技創新能力不強;人才資源不足;水、石油等重要資源短缺;部分地區生態環境惡化。這些都是影響經濟穩定及提高“兩個比重”的重要因素,這是我們面對的一個難點。
(二)財政應加大對衛生事業改革和發展的支持力度
衛生事業直接關系到城鄉居民的日常生活,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的發展直接關系到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現階段,財政對衛生事業投入政策要體現三個傾斜,即對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傾斜,逐步解決農村看病難,以及部分地區缺醫少藥的問題;對衛生預防保健傾斜,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抓好全民的衛生預防保健;對中醫藥發展傾斜,發揚光大中華民族的傳統醫療技術,支持民族醫藥工業的發展。對由政府舉辦的各類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及大型設備的購置、維修,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區域規劃的要求予以安排;對它們的離退休人同的醫療保險費用,以及預防保健機構的人員經費和基本預防業務費等,各級財政預算也要予以安排根據醫療機構的不同情況及其承擔的任務,財政要按人員經費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償;建立和增加農村初級衛生保健、鄉鎮衛生院建設、衛生預防保健、婦幼保健、省級醫療機構設備購置與房屋維修、衛生執法監督、中醫藥發展等專項資金,以增強衛生事業的發展后勁,更好地支持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
(三)建立對貧困地區的社會保障專項轉移支付機制
由于部分省、自治區地方財力薄弱或者屬于老工業基地,要完全承擔起按照分稅制劃分責任的社會保障責任確實有困難,國家有必要建立對貧困地區的社會保障專項轉移支付機制,這種專項轉移支付機制主要是貧困地區與老工業基地。地方政府也應充分考慮的經濟發展不平衡狀態建立對貧困地區的社會保障專項轉移支付制度。
(四)地方政府采取靈活多樣的財政政策,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
1地方政府應建立就業扶持資金,資金來源為財政預算安排
此項資金由同級財政部門負責管理,就業服務機構提出項目和資金安排意見,由財政部門會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此項資金主要用于勞動力市場建設費用、公共職業介紹機構服務費用、特困群體就業補助、職業介紹的網絡建設和運行維護費用、再就業人員的培訓費用及促進就業的獎勵。
2用人單位招用就業特困群體人員,政府應該考慮可給予安置補償
就業特困群體人員,是指經勞動保障和民政部門認定的下列人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夫妻雙方下崗或就業轉失業人員、喪偶及離異撫養未成年子女或老人的下崗或失業人員、下崗或失業的軍人家屬、下崗或失業的革命烈士家屬、大齡下崗或就業轉失業人員及其他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的特困人員。每接收一人,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同時為所安置人員辦理了社會保障手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從就業扶持資金中支付給用人單位一定的就業補貼,具體辦法由各級政府制定。
3對下崗職工、就業轉失業人員從事農業生產較為集中的地區,各級財政應在基礎設施和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方面給予支持。
(五)加強社會保障基金征繳,提高征繳率
規范社會保障費的征繳管理程序和方法,真正建立起“稅務征收,財政監督,社保審核,銀行發放”的新型社會保障基金運行機制。認真解決繳費基數的核定問題,按列入成本、費用的全部工資核定企業繳費基數,并結合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額進行復核,取消地方自行制定的對某些高收入企業繳費基數確定上限的做法。結合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額核定個人繳費基數。全面實行全額征繳,杜絕協議繳費、隨意減免等各類違規行為。同時,應繼續清理欠費,重點解決欠費大戶的負費問題,確保其不再發生新的欠費。
(六)強化財政監督管理職能,嚴格控制支出標準和范圍
對社會保障基金實行財政專戶、收支兩條線管理。社會保障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是國家賦予財政部門的重要職責,也是健全財政職能,提高財政在社會保障事業中的地位的重大決策。通過把社會保障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建立健全各部門相互制約的機制,可以確保社會保障基金安全、完整。納入財政專戶、實行兩條線管理體制,對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也可以試行有稅務機構代征的辦法,以保證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的及時、足額征收。財政部門要根據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也可以試行有稅務機構代征的辦法,以保證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的及時、足額征收。財政部門要根據社會保障經辦機構提出的用款計劃,認真審核,及時、足額撥付,財政部門無權直接安排和使用社會保障基金。待條件成熟之時,應建立社會保障預算,以全面反映社會保障資金收支狀況,強化社會保障資金的預算約束和財務管理機制,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礎客觀要求。
各地應按國務院統一部署調整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不得自行調整社會保險待遇水平和支出項目,或采用一次性支付失業保險金等不規范做法,更不能從基金中提取管理費。同時,遏制提前退休行為,并選擇適當時機逐步提高退休年齡,避免對養老金支出帶來更大的壓力。辦法是將現在的退休年齡確定為最低退休年齡,而將法定退休年齡逐步提高,職工可以在達到最低退休年齡后退休,同時相應調整養老金水平。
(七)搞好“三條保障線”,并依法逐步擴大社會保障資金的覆蓋面,促進就業和再就業
財政要確保社會保障、工資發放等重點支出需要,幫助解決困難群眾的生產和生活問題,促進社會穩定。同時,要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支持力度,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用按時足額發放,繼續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搞好“三條保障線”的銜接工作,依法擴大社會保障資金的覆蓋面,將長期虧損、停產、半停產困難企業符合條件的在崗職工全部內入“低保”范圍,做到應保盡保。要繼續做好工資保障工作,規范財政支出次序,加大對困難地區和基層財政的轉移支付力度,完善工資統一發放制度,盡快解決工資拖欠問題。并進一步落實就業和再就業的各項政策,認真實施稅費減免等扶持再就業的各項財稅政策,促進就業和再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