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創新驅動戰略

時間:2022-06-18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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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創新驅動戰略

創新驅動戰略是江蘇省委十一屆九次全會提出的新的發展戰略,江蘇省“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的最突出亮點是在過去“五大戰略”基礎上,提出實施“六大戰略”,首次把“創新驅動”提升到戰略層面,并作為江蘇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戰略。改革開放以來,江蘇通過發展鄉鎮企業和開放型經濟,成功實現了兩次戰略轉型,經濟社會發展躍上了新臺階,2011年人均地區生產總值為9545美元,達到了中高收入國家和地區水平。“十二五”期間(2011-2015年),江蘇要大力發展創新型經濟,推動江蘇經濟發展進入以創新驅動為主的新階段,實現第三次戰略轉型。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江蘇把創新驅動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戰略,在進一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過程中,江蘇必須發揮好金融的支持作用。

一、江蘇創新驅動戰略的績效

1989年,江蘇在全國率先提出“科技興省”戰略,2006年又確立了建設創新型省份的戰略目標。《中國區域創新能力報告2011》顯示,2010年江蘇區域創新能力繼續保持全國第一,連續三年蟬聯榜首,這一成績的取得可以用一系列事實來說明。2011年,江蘇省專利申請量34.8萬件,授權量20萬件,發明專利申請量8.47萬件,均居全國第一;發明專利授權量1.1萬件,位居全國第三(見表1)。2011年全省企業共申請專利19.6萬件,授權專利11.9萬件,均居全國第一。2011年發明專利授權量排名前十位的城市(不含直轄市)中,江蘇省有三個,分別為南京、蘇州和無錫。2008年、2009年和2010年江蘇全社會R&D投入分別為580億元、680億元和840億元,均居全國第一。2011年全社會R&D活動經費為1070億元,占地區生產總值的2.2%,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這一比例高于大部分省市,但與北京、上海等還有一定差距。全省從事科技活動人員從2000年的19.4萬人增加到2011年的84.2萬人(其中R&D人員為44.6萬人)。

二、江蘇金融支持創新發展面臨的問題及其原因

江蘇經濟走在全國的前列,金融為推動江蘇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江蘇金融支持創新仍存在著一定的問題。

1.我國金融體制的固有局限我國目前的金融體制正在由銀行主導型向市場主導型過渡,銀行信貸融資仍是主要的融資方式。銀行基于穩健的經營原則,缺乏對高度不確定性的科技創新的支持。目前我國的利率并沒有完全市場化,銀行體系也比較單一,競爭不充分。較高的存貸差和沒有競爭壓力,使銀行對創新型中小企業服務的動力缺乏,融資難問題一直困擾著我國的中小企業。我國的創業板于2009年10月23日在深交所正式啟動,獲得快速發展,但在篩選、定價、退市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我國債券市場以國債為主,即便在十分弱小的企業債市場上,發行主體也僅局限于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且發行程序復雜;債券利率不能超過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率的1.4倍,這對投資者缺乏吸引力,并阻礙了大量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進入債券市場;在債券品種上,我國多是中長期附息債券,短期債券和可轉換債券很少,有助于創新型企業融資的高新技術債券和垃圾債券更是缺乏。

2.創新資金投入不足,資金來源單一長期以來,江蘇科技創新的資金主要來源于政府和商業銀行,社會資本無法有效進入科技創新領域。然而,政府資金投入畢竟有限,銀行信貸資本又缺乏支持科技創新的動力,這導致創新活動缺乏足夠的資金支持。在美國等創新型國家,創新資金來源于富有個人、大企業、金融機構、養老金、各種基金和政府投資等多種渠道。通常,科技創新型企業面臨的風險較大,且缺乏可以用作貸款抵押的資產。雖然科技創新型企業也有可能獲得高收益,但概率很低,即便對于那些獲得成功的企業,商業銀行也只能按約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企業失敗,商業銀行的貸款將難以收回,因為收益和風險的不對稱使銀行貸款更愿意選擇風險較低的領域。科技創新企業資金需求量大,其資金需求反而無法得到有效滿足。與此同時,我國的一些制度性因素把絕大多數企業阻隔在資本市場融資主體之外。江蘇民營中小型科技企業數量眾多,盡管其技術創新程度較高、社會貢獻大,但由于經營規模偏小,抗風險能力較低,再加上我國資本市場制度建設仍不完善,多數中小型科技創新企業并不能獲得足夠的上市機會,無法進入資本市場融資。

3.風險投資和信用擔保發展不足目前江蘇已有的創業風險投資基金主要來自于政府和有政府背景的國企,養老金、保險公司、境外資本和民間資本等比重太小。江蘇民營科技企業以中小型居多,迫切需要風險投資的支持,而風險投資資金規模普遍偏小,資金來源單一,無法有效分散風險,制約了其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資本市場是風險投資退出并實現投資增值的最佳場所,雖然我國的創業板已經正式推出,但市場仍然不夠健全,退出機制還有待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要想實現上市絕非易事,這制約了風險投資的發展,最終也影響了科技創新的成效。通過信用擔保機構等第三方中介,可以有效解決科技創新的高度不確定性和信息不對稱問題。江蘇省、市、縣三級多層次信用擔保體系已經初步建立,部分緩解了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融資難問題。但江蘇科技創新擔保體系并不完備,地方擔保機構實力不強,管理能力較弱,部分擔保機構經營方向發生偏移。

4.中小企業受歧視與融資難江蘇是個經濟大省,中小企業數量多,中小企業在江蘇經濟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截至2010年底,全省中小企業總數超過120萬家(其中科技型中小企業超過2.5萬家),占全省企業總數的99.9%,創造了60%以上的經濟總量,貢獻了70%以上的出口創匯,吸納了80%以上的就業,是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力量。[1]然而作為推動江蘇經濟創新發展重要力量的中小企業,一直受到融資難問題的困擾,特別是在國家不斷緊縮銀根的2011年,中小企業融資難更引起了政府和社會的廣泛關注。江蘇省金融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力度不夠,一方面是因為在我國的金融體系中,商業銀行特別是大中型商業銀行占據主導地位,其貸款主要流向成熟企業和大企業,而對中小企業的支持不足。另一方面,相對來說中小企業有規模小、穩定性差和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機制等弱點,抗風險能力一般較弱,制約了其融資能力。

5.其他問題及原因2011年底,江蘇省共有普通高校126所,在校大學生179萬人,雙居全國第一。然而,全省普通高校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的比例僅為50.08%,低于全國50.68%的平均水平,列全國第11位。[2]江蘇省是全國經濟最發達的省份之一,科技創新成效也名列前茅,但金融創新人才特別是熟悉科技創新的復合型高層次金融人才缺乏,影響了創新能力。江蘇是吸引外資大省,雖然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的是高科技產品,但在江蘇的生產環節基本上是利用廉價勞動力和環境資源,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不在江蘇。此外,江蘇金融支持創新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健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產品和服務品種少,金融運行的硬件基礎設施不健全,蘇南、蘇中、蘇北地區發展不平衡問題比較突出,這都阻礙了金融對創新的促進作用。

三、江蘇創新驅動戰略的金融支持對策

2011年江蘇省區域創新能力繼續位居全國首位,江蘇絕不能為此沾沾自喜,應該時刻保持憂患意識,認識到其他省市不斷追趕的努力,認識到自身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差距,堅持不懈地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充分發揮金融在江蘇創新驅動戰略中的支持作用。

1.加大政府政策性金融支持當前江蘇要繼續加大各級財政對科技創新的投入,逐步提高財政性科技投入占全省科技經費投入總額和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通過財政投入引導企業主體性投入和社會多元化投入,力爭“十二五”末,江蘇全社會研發投入達到1700億元,占GDP的比例達到2.5%。江蘇省可以通過財政補助、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降低科技創新的融資成本,擴大其資金來源。江蘇各級政府可針對一些行業的重點企業或某些特殊項目實施貸款貼息,以緩解企業創新活動的融資困難。江蘇省要發揮政策性銀行在創新驅動戰略中的支持作用。一方面,政策性銀行要積極對國家級和省級重大科技項目、高新技術產業項目等給予重點支持;另一方面,要適當關注科技創新型的中小企業和項目,比如國家開發銀行在江蘇省的分支機構可每年安排一定規模的授信額度,以統貸方式向有借款資格和承貸能力的各類科技創新載體發放中小企業貸款。

2.提高商業銀行效率,拓寬信貸融資渠道商業銀行是我國金融體系的主體,銀行間接融資占我國社會融資總量的70%以上,加上我國資本市場發展仍相對滯后,因此,在科技創新的金融支持體系中,銀行信貸融資應發揮主力作用。受我國當前既有金融體制的限制,江蘇省也存在著比較嚴重的金融抑制現象。但是我國金融發展方向必然是逐步放開管制,逐步市場化、自由化。2010年5月13日《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新36條”)出臺,標志著我國真正向民間資本開放了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微型金融機構市場,并賦予其作為第一大股東掌握金融企業主導權與控制權的法律資格。[3]江蘇省要利用這一機遇,勇于創新,在法律限定范圍內,放寬對金融機構的股比限制,鼓勵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中小金融機構,吸引國內外優質金融機構到江蘇發展,擴大支持創新驅動戰略的資金來源。同時要加快籌備發展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為具有高成長潛力的中小創新型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不斷完善和創新銀行金融服務方式,開發符合科技創新融資特點的金融產品等,提高商業銀行的效率。

3.充分利用資本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水平江蘇要通過財政激勵、政策扶持等,充分利用現有資本市場,支持運作規范、有實力的創新型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在國內外主板和創業板市場上市,提高具有創新能力的優質企業的直接融資水平。其中,特別要支持有條件的高科技創新企業到我國中小板和國外創業板市場上市融資。2011年,在美國資本市場上,“獵殺中國股”現象暴露出我國企業海外上市過程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因此,江蘇在支持企業上市過程中,要加強對這些企業的監督指導,避免“獵殺中國股”現象再次發生。債券融資是一種重要的直接融資方式,江蘇要采取稅收優惠等措施,進一步探索債券融資的新方式,鼓勵具備條件的創新型企業通過發行債券來融資。

4.大力發展風險投資風險投資可以減弱創新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創新提供資金支持和分擔風險。目前,我國創業板已正式啟動,這將為風險投資提供一個有效的退出途徑,帶動風險投資的發展,進而促進技術創新。風險投資在扶持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發展方面作用突出。江蘇省要借鑒國內外的先進經驗,以政府投入為先導,加上適當的稅收優惠等,通過政府財政和科技部門、科研機構、企業等的合作,建立起符合本省實際的風險投資機制,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

5.大力發展信用擔保市場江蘇省擔保行業整體規模實力處于全國前列,但單一擔保機構的規模較小。江蘇省要通過財政注資和跨地區、跨所有制并購重組等方式,培育一批資本、規模和創新能力位于全國前列、有較強影響力的領軍擔保機構,促進擔保機構做強做大,為科技創新融資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務支撐。江蘇民間資本和引進外資總量位居全國前列,要鼓勵民資和外資進入擔保領域,形成各類擔保機構有序競爭、相互補充的格局。同時,要提高江蘇省再擔保機構的經營管理水平和綜合素質,不斷創新擔保機構的產品和業務模式,積極研究建立再擔保機構,完善全省的信用擔保體系。

6.合理有效利用FDI,支持江蘇創新發展技術特別是高新技術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法寶”,憑借技術優勢可以獲得市場競爭優勢和高額利潤,沒有企業愿意放棄對技術的控制權或自愿轉移技術。江蘇是吸引外資大省,FDI攜帶技術進入江蘇的同時,更會想方設法防止技術外泄。江蘇必須千方百計爭取促進FDI技術轉移,以提高江蘇創新驅動發展水平。一是要繼續實行稅收優惠等鼓勵政策,加強高新技術產業的引資工作,吸引科技含量高、符合江蘇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升級要求的外商投資項目。二是要支持外商投資企業與江蘇本地企業的合作。加強外資企業與江蘇本地企業在研發方面的合作,鼓勵內外資企業聯合建立研發機構,加強內外資企業的產品聯系和人員聯系,促進FDI技術溢出。

7.重點關注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江蘇省要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法規,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規定對中小企業創新實施稅收減免等支持政策。江蘇省各級政府的財政科技投入要更多地向中小企業傾斜,設立重點支持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專項資金。江蘇省要完善政府采購政策,不斷提高中小企業創新產品在政府采購中的比例。

江蘇省各級政府應通過貼息、擔保和成立專門機構等方式,鼓勵和引導銀行對成長性強、資信好的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并促使雙方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通過加快建設中小商業銀行和在大型商業銀行內部成立中小企業信貸部的方式,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業務提供重點支持。要建立健全江蘇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并積極探索多種擔保方式,比如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質押貸款,以彌補中小企業擔保抵押不足的問題。江蘇要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國內外尤其是創業板上市融資,允許經營狀況良好、技術含量高的中小企業面向社會發行融資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