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金融風險預防機制

時間:2022-06-18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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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論金融風險預防機制

隨著經濟的發展,金融已經成為國民經濟、對外國際關系的核心。而金融風險是金融與生俱來的屬性,近年來不斷爆發的金融危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因此,建立有效的金融風險防范機制,已成為經濟安全與國家安全的重要標志。

1金融風險的概念和主要種類

金融風險是指包括金融機構在內的各個經濟主體在金融活動或投資經營活動中,因各種金融因素的不確定變動而受到損失的可能性。金融風險的主要種類有:利率風險、匯率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購買力風險(通貨膨脹風險)、證券價格風險等。

2金融風險的成因和特點

金融風險的根本原因是金融活動中的不確定性。金融風險日益突出的原因在于:①經濟主體多元化。每個企業都要自己作決策,連消費者也要自己決策,所以風險問題明顯化了。②經濟機制發生變化。許多行業出現生產能力剩余,據統計有5%的商品供不應求,30%的商品供求平衡,剩下的是供過于求。企業在投資方面存在著困惑,導致風險突出。當前我國的金融風險具有以下三個主要特點:①集中性。我國企業融資的主渠道是銀行,使金融風險主要集中在銀行。②隱蔽性。我國各種金融風險以隱蔽的形式潛藏著。③社會性。我國處于新舊體制轉換時期,人們的金融意識在增強,但風險意識還很淡薄。一旦金融風險暴露,就會引起群眾不滿甚至鬧事,從而影響社會安定。

3金融風險的影響

金融風險對宏觀經濟的影響。金融風險可能轉化為經濟危機,導致證券市場崩盤、本國貨幣大幅度貶值、巨額外匯資產逃逸、銀行出現瘋狂擠兌、企業債務危機、金融機構倒閉等等。國家金融風險可能引發連鎖反應,導致國家經濟停滯、陷入社會動蕩、政治風波乃至局部戰爭。金融風險對微觀經濟的影響。金融風險可能給經濟主體帶來直接的或潛在的經濟損失;還會影響投資者的預期收益,加大經營管理成本;可能降低資金利用率、增大交易成本。嚴重的可導致個人傾家蕩產,導致企業和金融機構產生危機或者破產。

4金融風險防范機制

4.1宏觀金融風險防范機制

宏觀金融風險防范著眼于整個金融市場,防范者本身并無風險,而是對市場上所有參與者的行為進行管理,目的在于防止金融危機的發生,以便為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一個比較穩定的金融環境。有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市場運行的法規體系。制定一整套市場運行的法律、制度和各種交易規則,從而有效地消除市場運行中的不確定性,降低金融風險。這種法規體系一般包括三個方面:第一,制定經濟實體經營范圍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金融規范化、法制化環境。這是宏觀金融風險防范機制的一個關鍵性環節。第二,制定市場運行辦法和有關法律。強化經濟實體的經營管理,能有效地促進經濟實體降低金融風險,從而降低整個市場的金融風險。

2)制定恰當的經濟政策。經濟政策是金融監管當局調控金融活動的指導方針、行動準則和具體措施。包括中央政府或金融監管當局直接實施或控制的全局性政策,如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及外匯管理制度等。又包括對具體的金融活動所做出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如對商業銀行規定利率浮動幅度、對企業要求開立“基本賬戶”制度、對證券交易制定漲跌停板制度等。經濟政策是金融市場上影響重大的一個不確定因素,它的任何變動都可能引起市場的劇烈波動,因此,經濟政策必須是明確的、可操作的和可持續的,否則會加大金融風險。經濟政策還要適應市場,適時調節。如通過調整法定準備金率、再貼現率或在公開市場上買賣債券來調節市場上的貨幣供應量,調節基準利率來調節資金的供求,在外匯市場上購進或拋出外匯以保持匯率的穩定等。

3)對市場進行監控和約束。金融監管當局要對各經濟實體的市場準入、市場運營和市場退出進行全程監管。首先,對各類金融機構的設立進行嚴格審批,設立金融機構必須有法定投資者數量和足額自有資本金,要有足夠的合格的業務管理人才,以及其他必備的條件,把好金融風險防范第一關。其次,對各類機構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合規性監管和金融風險監管,主要有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兩種方式。現場檢查是指監管當局派出由專家和稽查人員組成的檢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經濟實體進行全面或某一方面的實地檢查。非現場檢查是指連續地收集和分析經濟實體的各種報告和各種數據,從而評價其經營現狀和發展趨勢的監管方式。最后,對機構的市場退出,也必須進行嚴格的監管。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并參照國際慣例,建立健全對金融機構接管、合并、兼并、收購、破產的法律和法規,規范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對退出市場的金融機構,須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金融監管當局要組織、參與或監督整個清算過程。

4)提供適當的市場保護機制。金融當局對已出現問題的機構,還可進行適當的保護和挽救。如對出現虧損或有流動性問題的銀行注入資金,使之有一個起死回生的機會;對已無獨自經營能力的,可指定或參與決定由另一家更穩健的機構來接管或合并,以保護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設立市場保險制度或保護基金,為商業銀行提供日常清償力的援助。盡快建立我國的存款保護制度。要根據我國金融機構類型較多以及分業管理的實際,建立分業的存款保護體系。針對銀行、信用社、證券、保險、信托的不同特點,建立各自的保護體系。鑒于我國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較大而抗御危機的能力較弱的實際,當務之急是要建立面向中小金融機構的存款保護體系,如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的存款保護體系。在形式上,這些中小金融機構的存款保護體系應以互助擔保為主要考慮方向。

4.2微觀金融風險防范機制

微觀金融風險防范是企業和金融機構經營管理的重要內容,目的在于減少或避免各種可能出現的損失,以便在日益動蕩的金融環境中求得生存與發展。微觀金融風險防范機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等相互制衡的管理體制。首先,實行決策責任制。決策人員要對自己做出的決策負責,執行人員認真實施,監督人員對決策和實際操作都要進行嚴格監督,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其次,建立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的組織體系。按照工作特征和要求合理設置崗位,明確責任和職權,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約的內控制度。為了有效地防范金融風險,各經濟實體要特別加強各項業務的監控,使所有業務和流程都置于監督和約束之中。

2)嚴格執行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內部規章制度或工作細則,規范操作行為。各經濟實體嚴格依法辦事,不僅可以規范自己的行為,而且當利益受損時,可以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利益。經濟實體在經營過程中,還要根據自身的業務特征制定一些規章制度,或根據以往的經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以防范金融風險帶來的危害。如商業銀行制定的防范信用風險的一些工作職責、涉外企業制定的防范匯率風險的管理制度等。

3)采取保證約束措施。經濟實體在交易中,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協議,保證交易雙方認真履行各自的義務,防止各種糾紛和信用風險的發生。如進口商與國外廠商預先約定匯率變動范圍,簽訂交易合同,既可避免匯率變動引起的價格爭端,又可轉嫁部分匯率風險。在簽訂合同時,還有一些附加條件,如保證金、由銀行開立保函、實行擔?;虻盅旱?,這些附加條件也是防范風險的手段。

4)運用科學手段來減少金融風險。經濟實體在經營管理中,要根據業務性質和風險特征,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如利率風險可以通過將資產與負債的敏感性缺口調節為零來規避;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可以通過將資產多元化的方法來分散;在國外最常見的是對利率風險、匯率風險、證券價格風險等采取的保值措施,即通過遠期交易、互換交易、期貨交易、期權交易等工具及這些工具的組合,在不改變原有暴露的情況下,做一筆與原交易相反的交易(或買進一種交易的權利),來沖銷原來的暴露所可能遭受的損失。有的經濟實體還建立了風險準備金,如銀行的呆帳準備金,可保證信貸資金的正常運行。國外的這些防范風險的方法,也可以采用拿來主義,以為借鑒。宏觀金融風險防范機制重在指導,微觀金融風險防范機制重在實施。二者不是孤立的,只有有機的結合起來,才能形成一張堅不可摧的防護網,建立起有效的金融風險防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