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金融創新的內涵及機制
時間:2022-10-21 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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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機的擴散和蔓延給世界金融市場帶來深刻的啟示。金融創新的“雙刃劍”效應在美國金融危機的現實面前被放大。同時,金融創新對我國的金融市場產生了深遠而巨大的影響。我國的金融創新還存在不足,應該在完善創新機制的同時,強化監管,健全公司治理機制,促進良性循環。
一、金融創新的內涵
20世紀70年代以來,金融領域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這些變化被稱之為金融創新。從廣義的角度來講,金融創新是指各種要素的重新組合,具體講是指金融機構和金融管理當局出于對微觀利益和宏觀效益的考慮而對機構設置、業務品種、金融工具及制度安排所進行的金融業創造性變革和開發活動。從銀行經營角度出發,可以將金融創新活動分為以下幾類。
(一)金融產品創新
金融產品、衍生品創新是銀行金融創新的核心,對銀行增加收入、贏得市場、擴大利潤和積累資本具有非常明顯的影響。我國銀行應加強對知識和技術含量較高的投資銀行、資產管理、衍生產品等中間業務、表外業務的研究和開發;要把銀行信用和企業信用有機結合起來,利用銀行信用創造效益;加強銀行同業之間和銀行與證券、保險、信托、基金、租賃、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合作,共同研發新的金融產品,滿足客戶多樣化需要;盡快建立強大的后臺信息技術體系,提高銀行業務電子化處理能力,運用科技創新的一切成果支持商業銀行的產品和業務創新。
(二)金融管理創新
金融管理創新包括5項具體內容:戰略決策創新,即銀行在發展的前瞻性和戰略決策上體現出來的創新思維;制度安排創新。制度安排是經濟主體之間進行合作的一種方式和機制,制度安排創新通過優化這種方式和機制提升整體管理效率。機構設置創新,即運用組織機構調整的方式實現創新目標,目前主要體現出兩個發展方向,一個是從“部門銀行”向“流程銀行”的轉變,另一個是通過減少行政管理層次、裁減冗余人員建立一種緊湊、干練的扁平化組織結構;人員準備創新,即培養、吸引并留住優秀人才,通過創新的方式培訓現有人才、提升現有人才素質,使人力資源價值得到充分發揮;管理模式創新,即通過審視管理原則、豐富管理方法,實現銀行管理流程的優化,主要包括項目管理、績效評估、內部協調等方面的工作。
(三)金融服務創新
銀行產品天然具有同質性強的特點,銀行單靠“有形產品”很難取得競爭優勢,被稱為“無形產品”的金融服務必將成為各家商業銀行競爭的焦點。從一定意義上講,國內銀行的競爭實質上已經進入了“以服務取勝、以服務論優”的階段。在打造差別化、個性化、綜合化服務體系,努力形成具有自身特質、區別于競爭對手、難以輕易模仿的服務優勢的過程中,商業銀行應重點從兩個方面進行金融服務創新:一方面要打牢提升服務的管理基礎,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是加強流程優化工作。商業銀行內部工作環節設置要突出風險控制原則,外部服務環節設置要突出“以客戶為中心”的原則,進一步簡化操作手續,提高服務效率,努力使銀行服務達到“超出客戶期望”的水準。另一方面要夯實服務的素質基礎,立足于銀行現有人力資源狀況,系統化、針對性、立體式、多角度地加強員工服務培訓,充分發揮好清算、科技、統計等后臺部門的服務職能,實行全覆蓋的銀行全面服務管理,從深層次上解決一線服務水平差強人意的問題。
二、當前我國銀行金融創新不足的原因分析
面對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機,世界的金融體系受到很大沖擊。在此背景下,如何開展金融創新,防范金融創新風險是國際金融體系重構考慮的首要命題。國際形勢下,我國的金融創新還存在以下不足,主要原因是:
(一)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機制存在缺陷
國有銀行的經營目標復雜化。由于政府代表國家行使國有商業銀行產權,銀行只是在政府授權下從事相應的經營活動。經營目標往往受制于政府的社會偏好,國有商業銀行被迫承擔大量的社會職能,導致其經營目標的多元性、復雜化,必然弱化利潤最大化目標。由于所有者虛置,處于代現經營地位的國有商業銀行缺乏最終所有者虛置。處于經營地位的國有商業銀行缺乏最終所有者的監督激勵,或者監督激勵成本過大而不可行,表現在經營過程中墨守成規,不愿承擔失敗的風險,不能有意識地、主動地通過金融工具、服務方式的創新、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金融創新過于依賴政府,金融機構動力不足。另一方面,作為公司治理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不足。對企業高管進行激勵的前提是公司治理的有效。然而,到目前為止,我國國有金融機構的治理機制仍然存在如下的制度缺陷:首先,國有公司高管基本都是上級主管部門任命;其次,國企“內部人控制”的現實決定了高管的薪酬名義上由股東決定,但事實上制定薪酬完全是高管們自己的事務,“薪酬委員會”有名無實;再次,高管薪酬缺乏外在的制約和監督,透明度差,引起民眾的斥責。最后,高管年薪的制定應進一步透明化,增強信息披露。正是因為這種公司治理上的缺陷,導致國企的激勵機制完全淪為了偽激勵機制。
(二)正確認識金融創新的“雙刃劍”效應
在金融創新觀念上有兩種極端:一是為了逃避監管或利用監管和政策方面存在的某些漏洞進行創新,這些業務在短其內可能會給部分金融機構帶來一定的收益,但潛在的風險很大;二是中資商業銀行與外資銀行在金融創新理念方面的一個重大差異,表現在外資銀行一般認為只要在央行的規定中沒有明確的限制,在創新的都可以涉及,而中資銀行則認為只有央行明確可以涉及的領域才可搞創新。中資商業銀行普遍沒有建立客戶價值評價體系和產品評價體系,市場定位不明確,產品開發不系統,缺乏市場營銷的觀念,相應的服務和科技手段不配套,盲目開發,造成一些業務推出后市場反應平淡、收效不大。金融危機的爆發帶給我國的啟示之一就是在發展金融創新的同時,要注意防范金融風險,利用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推動金融創新。
(三)金融監管等宏觀環境的制約
首先,社會信用環境不佳制約了金融創新的步伐;其次,銀行間非法競爭、惡性競爭現象依然存在,金融體系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壟斷;再次,仍然存在的較為嚴重的金融管制,扼制了金融創新的有效空間;最后,現行的合規性監管壓制了金融機構創新的主觀能動性,缺乏創新的保護,激勵機制尚未形成。
三、金融創新的機制選擇——以公司治理機制為主導
(一)完善公司治理機制
公司治理是銀行持續、穩定發展的關鍵。通過完善治理體系,強化對金融機構高層管理者的激勵和約束,健全監管機制,可以有效地防范風險,化解風險。金融危機的爆發,再一次凸顯了“繁榮”背后的金融風險問題,缺乏治理保障的金融創新,最終導致了空前的災難。正是由于金融機構自身治理和對業務對象治理的雙重問題,如果金融機構的治理不善,必然使得其治理風險日積月累,達到閥值并最終以金融風險事故的形式爆發,進而導致其自身陷入困境、破產,甚至引發委托鏈條上其他利益相關機構的倒閉,嚴重威脅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鏈條。
(二)建立有效的金融業務創新機制
要建立完善金融業務創新的組織結構和業務創新制度保障體系。要明確創新部門的職責和創新目標,以利于發揮每個員工的聰明才智;要高度重視人力資源開發,加強對員工金融新業務、新知識的培訓,進一步提高員工的創新意識和實際創新能力。
(三)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機制
隨著信息網絡技術的發展,金融創新的范圍進一步擴大,金融創新的進程進一步加快。提高金融產品的科技含量,延伸金融的服務觸角,是商業銀行提高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同時大力發展金融中間業務,要提高匯兌、結算業務的服務效率,保住已有的市場份額。要迅速增加業務的服務種類,擴展業務范圍。要大力發展租賃業務,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回租租賃、經營租賃、杠桿租賃業務等。要積極開展各種咨詢業務,利用專業優勢和不斷發展的信息網絡對企業和個人開展有關資產管理、負債管理、風險控制、投資組合設計和家庭理財等多種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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