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體制內的制度變遷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21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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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政府與公眾互動式的良好溝通關系到公共問題的解決程度和政府權威的確認、公眾對政府支持的程度。以杭州市市長公開電話為個案,用制度分析方法探討該制度在實踐過程中有效性治理的結構,認為它是轉型期政府體制內有效制度稀缺下的制度補救,是一項改進型的制度安排。市長公開電話連結政府與市民,使政務公開與便民服務真正體現在實處,有較強的現實意義。當然,該制度也暴露出政府體制運行的固有缺陷。事實證明,許多公共問題的有效解決,最終有賴于政府體制改革、法治建設和各種社會制度的完善。
[關鍵詞]市長公開電話制度安排制度稀缺制度改進
[作者]徐家良北京大學政治學與行政管理系博士生浙江大學政治學與行政管理系副教授汪錦軍浙江大學碩士研究生
從80年代開始,不少城市政府相繼開通了各種類型的熱線電話,包括環境保護熱線和城市建設熱線,解決了不少公共問題,改進了政府工作。但到90年代末,棘手的社會問題迎面撲來,一旦處置稍有不適,就會引發政治與社會的不穩定,這說明原有的制度安排已經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的新環境,有必要探討一種替代式的制度安排來解決原有的或新型的社會問題。杭州市政府正在做的這一方面的嘗試比較典型地反映出制度安排與制度變遷中的一些共性問題,有研究與分析的價值。[1]
一、杭州市市長公開電話:制度改進型的一種嘗試
1999年6月,杭州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聯合《關于建立“12345”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的通知》,決定建立“12345”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6月15日,杭州市長公開電話正式開通,受理市民反映的各類問題,設法予以解決,對一些暫時解決不了或辦不到的問題,向市民作出解釋與說明。到目前為止,公開電話已運行三年多,受理群眾來電20多萬件,答復處理率達96%,群眾滿意率為92%,成為市政府了解社會動態信息,保護公民與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和監督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重要渠道。市長公開電話是原市長專線電話(開設于1988年)和各區、市有關部門專線電話網絡的擴充和延伸。與原來的專線電話相比,市長公開電話一方面延續了其基本任務:受理基層單位和市民通過電話反映的對政府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向有關責任單位交辦和轉辦來電反映的問題,并督促檢查辦理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市民來電反映的重大問題,反饋處理結果;及時向領導提供具有緊迫性、苗頭性和普遍性意義的有價值的信息。另一方面,公開電話所依存的內部結構、權力職能和人員配置等方面,有許多制度性的改進:(1)電話號碼的更改與便利。原市長專線電話是7位數,現簡化為5位數。與此同時,為了方便市民記憶和撥打,號碼名稱上調整為通俗易記的數字,即“12345”。(2)電話機數量增加與時間延長,保證做到暢通無阻。原市長專線電話僅一部,現同一號碼連接三部電話機可同時受理市民的求助電話。接收電話的時間由原上班時間受理延長為24小時受理。這樣,彌補了原電話機少和受理時間過短的狀況。(3)人員配置強化。除保留原市長專線電話辦公室的4名工作人員外,還由市城鄉建委、市政公用局、監察局、市容環衛局、杭州日報社、廣電局、公安局等部門各派1名思想素質好、熟悉政策、有較強責任心和工作能力的人員到“中心”工作。工作人員實行編號上崗,接受市民監督。(4)受理權力擴展?!爸行摹背闪⒑蠹幢毁x予相應的職權,如問題處理的交辦、轉辦權,對承辦單位的督促、檢查權,調閱承辦單位處理問題的有關材料和檔案權及召集有關單位負責人會議,研究解決問題的權力等,使“中心”有職有權,便于落實與督促。(5)明確目標,嚴格工作紀律。市政府規定三個硬指標:一是不能讓市民失望,二是不能怕麻煩而不負責任,三是不能讓受理中心無效率運轉。在目標設定的前提下,“中心”擁有一整套健全的工作規范,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及政務公開、服務承諾制的要求,保證受理人員盡職盡責。[2]為了促進工作的規范化與法治化,杭州市已經了《杭州市市長公開電話行政投訴辦法》,規定了政府與社會相關的權利與義務。[3](6)加強協調功能。一旦市民在生活中遇到急事、難事和特事,就通過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反映和投訴,視事情輕重緩急,迅速告知,督促職能部門認真辦理。在結構安排上,建立了“12345”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協調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從而保證賦予公開電話受理中心的權力落實到位。從市長公開電話開通至今,已多次召開由市長主持的公開電話受理中心協調小組會議,以提升市長公開電話的功能,確保其解決問題的有效性。(7)媒體介入。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還與新聞媒體密切銜接,在專門的報紙上提供專欄(如《錢江晚報》等),擴大“中心”在公眾中的知曉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在更廣泛的范圍內接受市民的監督。
根據新制度經濟學的觀點,制度是一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是人類給自身施加的一種約束。而這種規則依照公共管理學理論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一是制度本身,即原制度。對城市政府來說,原制度就是各個職能部門,分別負有直接處理社會公共問題的職責;二是從制度本身中派生出來的,可以認定為派生制度。這部分制度與職能部門相對應,它沒有管理社會公共問題的特有職能,僅僅輔助城市領導機關或職能部門,傳遞某一方面的信息,或根據授權協調相關職能部門的交叉性事務。據此,我們認定,派生制度既服務于原制度,又從一定程度上修正或彌補原制度的不足。市長公開電話是在原市長專線電話上沿襲過來的,它與原市長專線電話一樣,都不履行社會公共事務的具體職能,不屬于原制度,僅是一種派生制度,盡管如此,從內容、手段與宗旨等方面進行比較之后,可以認定,市長公開電話實際上是對派生制度的改進,較原派生制度具有明顯的效率優勢,屬于原派生制度的帕累托改進,即市長公開電話是一種派生制度改進型的制度安排。
實踐表明,市長公開電話取得了預期的效果?!?2345”自開通以來,伴隨著新聞媒體的溝通與宣傳,市民對“12345”的認識由陌生到知曉,由懷疑猜測到熟悉喜愛,逐漸形成了一個響亮和名符其實的口號:“12345,有事找政府”。由于“12345”“一頭連市民,一頭連政府”,在解決許多社會公共問題及政府與社會摩擦的問題上的有效性,因此,自然而然地成為市民謀求有效解決沖突或糾紛的選擇渠道之一,同時,也成為政府轉變作風,樹立良好形象的一個窗口,了解社會動態信息的一個不可或缺的渠道。
二、有效制度稀缺狀態下的制度補救
盡管上述的簡要分析讓我們大致了解一個公開電話何以會受歡迎的前提基礎性原因,但這只是引致良好社會效果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一連串的問題仍向我們襲來:公開電話何以成為解決問題的重要渠道?通過“12345”來解決社會問題的方式是如何替代其他解決途徑而獲得廣泛擁護的?有沒有其他更好的制度安排來促成這些問題的解決?民眾何以會求助公開電話而不是尋求糾紛雙方協商解決?政府為何要推行公開電話這種制度安排而非其他的制度安排?所有這些問題的答案都不可能在公開電話自身如何設置中加以得到,而必須把視角引向我們所處的廣闊的社會背景中,在當前特定的歷史進程中去尋求一種更具有解釋力和說服力的答案。
(一)有關制度安排的兩個問題
一般來說,任何一種制度在現實社會上的出現,都有它存在的自身價值與外在需求。正如世界銀行發展報告所言,“制度有助于平衡社會的各種不同利益,決定各個發展力量如何分配它們的收益和好處以及分擔它們的成本和風險。”[4]“12345”作為一項政府體制內的制度安排,其出現、運行都遵循著制度自身的演變規則。與“12345”密切相關的兩個分析視角是制度安排的成本與收益問題及制度安排的時滯性問題。(1)制度安排的成本與收益。每一項能預期帶來收益的制度安排都需要耗費成本。成本便意味著制度安排主體需耗費一定的資源,而資源對任何一個主體而言都是有限的。因此,在制度安排之前,主體都必須對提供一項新制度安排的成本和帶來的收益進行權衡,只有當供給主體預期到某項制度所可能帶來的收益和效果不低于所付出的成本投入時,才會積極地推行此項制度,否則,供給主體就會因成本太大而去尋找另一種替代制度的安排或延遲某一問題的解決。對于一項正式的制度安排而言,制度供給的成本至少包括:①規劃設計、組織實施的費用;②清除舊制度的費用;③清除制度變革阻力的費用;④制度變革及其變遷造成的損失;⑤實施成本;⑥隨機成本。[5]所以,當供給主體沒有足夠的資源來供給新制度,或沒有強大的能力改變原有制度或原有制度還沒有達到崩潰邊緣時,主體往往缺乏足夠的制度創新動力。(2)制度安排的時滯性。所謂制度安排的時滯性,是指在新的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給之間存在一個時間間隔。即新的制度供給要滯后于新的制度需求的出現。在任何一個社會形態和社會階段,由于社會都處于不斷的變化之中,所以,適應某一階段或某一社會情境的制度安排必然隨著社會的變化而逐漸失去作用,新的社會情境便需要新的制度安排,而由于人的認知能力、制度“發明”需要時間及新制度的啟動存在時間間隔等因素,新制度不可能隨著社會的變化而同步調適,因此,制度安排的時滯性是必然的。在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中,由于沒有重要的社會變革,所以制度的安排會隨著社會的逐步發展而展開,時滯性問題表現得不是很明顯,而在一個多變的社會如目前我國的轉型社會中,由于整個社會結構都需要調整,因此舊有制度明顯不能適應新的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而新制度的產生和有效施行又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當前我國制度安排中的時滯性便顯得更為明顯。
(二)有效制度稀缺的現時情境
一般而言,所謂的制度稀缺就是指有效制度的稀缺,這是很好理解的,因為一項制度安排假如在實際生活中是無效的話,那就會使這一制度形同虛設,起不到制度設計預期的效果。如果把制度稀缺與前面的制度安排中的兩個問題聯系起來考慮,就可以認識到,在任何一種社會狀態下,都有制度稀缺的問題,只不過存在著在某些社會中制度稀缺程度低,而某些社會狀態下制度稀缺程度高的差別而已。目前,我國由于正處于逐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型期,在新舊體制的交替中存在大量的制度空檔或制度失缺,因此,制度稀缺的程度比較高,許多社會公共事務領域還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
為了使分析和論述緊緊圍繞“市長公開電話”這一制度安排中心,下面著重從政府內部,政府與社會的邊界處和社會三個不同的角度來分析制度稀缺狀況。
首先從政府內部來看,作為一個組織,一個良好的政府應當有能力有效履行自身職能的政府,這就要求政府所有工作人員按照一套既定的規范展開工作。縱向上,上下級部門信息交流暢通,使上級有效控制下級的行為。橫向上,每一部門乃至每一工作人員明晰自身的職能和責任范圍,嚴格界定相互間的職責邊界。但現實狀況是,政府內部的制度建設在轉型期內無法適應迅速變化的社會發展,呈現政府自我控制乏力的狀況:(1)下級往往根據自己的理解和利益需求取舍來執行政策,從而使政策執行階段產生扭曲;(2)各部門在市場經濟新形勢下的協調機制尚不健全,往往導致政出多門或某些領域管理的真空;(3)職能部門受官僚主義作風的影響,辦事推諉,致使許多涉及市民切身利益的事務,沒有及時有效地加以處理;(4)政府官員在缺乏強有力監督措施的情況下利用權力謀取自身利益,從而引發大量腐敗現象。所有這一切,都是政府內部缺乏一套良好制度規范的消極表現。種種跡象表明,原制度無法保證對社會公共問題作出有效的反應,只能在原制度的基礎上,派生出一套溝通社會解決問題的制度,如信訪局,“12345”和“96110”(即杭州市城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于1999年7月30日成立,其宗旨是立足城管,服務民眾,快速反應。)等,間接起到彌補原制度缺陷的某些功能。
其次,在政府與社會的邊界處,同樣存在著制度稀缺問題。政府與社會的邊界處,主要是指政府與社會直接發生聯系的領域,包括政策在社會中的具體執行,社會對政府的要求及政府與社會進行合作處理事務的公共領域。在計劃經濟下,整個社會結構單一,政府與社會交界處的摩擦較小。相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情況完全不同。由于利益日趨多元,決策日趨分散,使得政府與社會存在諸多溝通與協調的領域,這就需要建立起有利于雙向溝通的協調機制,使政府的決策能迅速傳達給社會,社會的意見或建議也能夠很好地反饋給政府,在一些事務處理上雙方進行良好地溝通,以促使問題的更好解決。實際上,由于政府自身官僚作風的慣性及政府改革的相對滯后,使得政府的作為往往與社會的需求脫節,無法跟上社會需求日益增長的發展速度。與此同時,政府與社會也沒有創置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信息溝通途徑與渠道,市民的意見或建議很難迅速而準確地傳遞給政府,聽證制度以及公民參與決策制度等尚未制度化。顯然,政府與社會之間急需有效協調的管理機制,以緩解政府與社會的緊張狀況。
再次,就社會而論,目前最能概括出我們這個社會特點的一詞是“轉型期”。在這一轉型期內,農業文明向工業文明和信息文明轉變,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治理模式由個人權威型向法治型轉變,這樣,各種與舊有社會結構相適應的制度隨著社會發展已遠遠不能適應當前社會。而新的制度由于社會本身的變動性及新制度產生的時滯性,不可能迅速產生,更為嚴重的問題是,各種新制度的設立到有效運轉尚存在著一定時間的磨合期,所以,現行整個社會仍處于動態的變動之中,許多制度尚未有效建立,整個社會制度自然而然處于稀缺狀態之中。
(三)一項制度補救的有效安排
眾所周知,任何一項制度安排的作出都不是主觀隨意,為所欲為的,而是供給主體在特定約束條件下的理性選擇。我國的現時情況是有效制度的稀缺,盡管制度的供給又受成本的限制,但政府在制度的供給中應當發揮主要作用。如何在當前制度稀缺的情境下,找到一種政府愿意并能夠推行,又能滿足社會需求,并且實施成本較低的制度安排,成為政府解決現實矛盾或沖突的一項緊迫的戰略任務。從長遠看來,一個社會的良好運行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規范,這里所指的有效性是指它一方面能夠約束政府行為消極性程度的膨脹,另一方面又能就民眾面臨問題或尋求問題解決途徑時能夠及時提供規則依據。不過,考慮到這一整套完美制度的設計與創置需要較高的社會成本和一定的時間周期,一下子提供不是非?,F實的一件事,這就迫使人們從短期效應出發,去尋找一種能解決各種社會公共問題,尤其是減少或降低社會與政府之間摩擦的替代性制度。當然,這種替代性制度既不是取消原制度本身,也不是在原制度基礎上的改進,而是在利用派生制度的特殊功能給以加強與提升,即改進型的制度形式。若從這一意義上去理解,可以說“市長公開電話”正發揮著此類性質的制度功能。
市長公開電話從創制主體來看,是由市政府(包括共產黨的市級組織)作出的,但它一出現就受到了市民的歡迎,可以說“市長公開電話”找到了滿足政府和市民雙方對制度需求的最佳結合點。
從政府的選擇來看,一個良好的政府既保證能夠為市民所認可,又能有效提供公共物品的服務,這樣,政府通過設立市長公開電話,可以及時聽取民眾對政府的意見,了解政府自身在實際運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整個社會發展的動態信息,從而更有效地履行政府職能。顯然,市長公開電話的設立,政府不僅付出的成本較低,而且更重要的是政府可以獲得較多的收益(緩解政府與社會的矛盾,了解社會信息,樹立政府威信,發現政府內部運作的差錯等),對政府而言,市長公開電話是一項非?!敖洕倍挥行实闹贫冗x擇。
從民眾來看,眾多的市民求助于市長公開電話反映情況,尋求問題解決,這盡管不能否認市民在決策中存在偏好,即在一種文化心理上,許多市民存在政府至上的政治文化心態,對政府存在著較強的依賴感,但市民求助市長公開電話,更多地是一種理性的選擇,即在某一問題出現后,人們會考慮各種解決的途徑,并對這些解決途徑的成本(包括投入成本、風險成本和沉沒成本等)和解決效果進行權衡比較,從而尋找一條最適合自身又有利于達到最佳解決問題效果的途徑。市長公開電話之所以成為眾多市民尋求問題解決的途徑,足以說明其在市民選擇中的相對優勢。
在現代化過程中,一套有效的法律運作體系還未完全確立,政府的許多政策缺乏穩定性,民眾對許多法律政策還不了解,因此在糾紛發生后,如果市民直接與某一部門或組織進行協商,往往由于缺乏共同的法律認知及有效的制裁措施而顯得困難重重,而選擇市長公開電話這一途徑,大多能得到回音,有較高的反饋率,再加上政府最高層的支持和權力的介入使解決效果從總體上看較為理想。怪不得,市民會毫不遲疑地認定,市長公開電話是市民解決自身處于弱勢地位糾紛的一種優選途徑。
不論是政府一方,還是市民一方都從這一改進型的制度安排中以最小的成本代價取得最大化的收益,雙方間的這一關系,可以被視為互贏的正和博弈,政府和市民都獲得皆大歡喜的結果趨向。市長公開電話這一改進型的制度安排表明,隨著政府和市民雙方需求滿足程度的上升,制度稀缺程度就開始下降,從而達到制度改進預期的邊際收益。
三、局限性與原制度改進分析
從本質意義上說,市長公開電話是政府了解社會信息,市民向政府反映有關問題的渠道。其實,在市場經濟和社會多元格局的今天,在制度稀缺的現實狀況下,公開電話從一出現就起著超過上述內容的作用,它不但是政府與市民溝通的渠道,而且是解決各種社會問題的有效機制。政府通過市長公開電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因政府有效制度供給缺乏而出現的各種磨擦。但是,任何制度不可能完美無瑕,如果我們對其加以理性的檢視的話,可以發現其存在著或隱含著諸多的缺陷或不足。
(一)公眾行為預期的不穩定性
所謂行為預期的不穩定性,是指行為主體在尋求某一項制度安排解決糾紛時,無法預測到問題處理的某一種結果趨向。要了解制度預期的不穩定性,就必須首先明晰可以實現穩定預期的條件。行為主體對某一行為穩定的預期,需要其所賴以依存的制度的穩定性和有效性,且這一制度能明晰界定權利和義務關系,一旦某一主體違反其規定,就能按預先設定的規則受到相應的懲罰,因此,在一個法治健全的社會,每個人都明了自身的權利和義務,能預知某一行為主體違反了某項規定后將要承擔的后果。而市長公開電話這一制度安排,其所設立的背景是一個制度并不健全的社會,整個社會還沒有產生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來界定每個人的權利和義務,所以,如果兩個行為主體發生摩擦,尋求公開電話解決時,行為主體雙方對處理的期望往往是不同的。盡管有時候,最終的結局可能是引起糾紛的矛盾與沖突暫時得到了解決或緩解,但行為主體雙方很難達到趨同的滿意程度。從整個社會而論,由于每個人都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則和預期,往往會出現更多的摩擦和糾紛,市長公開電話對此所能發揮的作用也只能是一個個具體問題的相對滿意的解決,但不能形成人們統一的期望,無法產生一套行之有效的社會制度。正是在此意義上說,市長公開電話在現階段發揮的只是一種制度補救的作用,對社會公共問題的根本解決還得有賴于政府體制的進一步改革,加強各方面的法制建設,培育和扶植解決問題的多元主體。
(二)政府強勢。市長公開電話是由市政府設立的,從其核心職能而言,主要是幫助公眾解決與政府行為有關的公共問題。這就有可能出現一個悖論:引發矛盾或沖突的行為由政府職能部門作出,而最后的裁決依然是作出該行為的政府職能部門,盡管有城市一級政府對職能部門的督促。因此,政府在處理公共事務中始終處于強勢地位,很難保證不會偏袒自己。從報紙上公布的公開電話事例來分析,當市民對某些政府行為表示不滿或懷疑時,公開電話所答復的往往是解釋性的內容,而政府行為改正性的內容較少。通過市長公開電話,市民所能做的只是表達意見,而未必能對政府產生實質性的影響。
(三)事后補救的制度安排。勿庸置疑,一項有效的制度應當是既能防止、避免,又能控制重大瑕疵出現的制度,如果一項制度僅僅是當事件出現后才被動地起作用,那么這項制度只能是次優選擇或是輔助性的制度安排。大量的事例表明,市長公開電話的主要功能仍然是一種事后補救的制度安排。由于政府自我控制的失范,一些職能部門利用公共權力作出一些不符合法律規定或不合理的行為,當這些行為產生效力后,與政府行為有直接或間接關系的某些市民把反饋信息傳遞到市長公開電話,從而使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或政府上層知曉,最終尋求公共問題的解決。所以,市長公開電話可以防止某一事態的蔓延,卻很難阻止某一事件的發生。有時候,盡管最終使某一事件得到了處理,但與此事件相關的摩擦成本、人力時間的損耗都已無可挽回。雖然在某些問題上,政府憑借市長公開電話這一途徑聽取民眾的反映,了解社會的信息,并通過對接收到信息的綜合分析整理,預測社會某些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從而在事件出現前或起步階段,就采取有效措施給以阻止,從而降低損失,但這也只能是某些需長期的蘊釀才出現的事件,對大多數事件而言,市長公開電話只有當糾紛成沖突發生后才知曉并著手解決。當然,隨著時間的延續,市長公開電話通過對各種公共問題的解決,可以對城市政府所屬的各職能部門產生較強的監督力度,督促各部門避免或減少官僚主義行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改進工作作風,拉近或縮短政府與公民間的距離,增加親密度。[6]但無論如何,這并不能改變市長公開電話屬于事后補救的制度安排的性質。
眾所周知,任何一種制度安排都不可能是永遠完善并絕對地擁有效率。在不同的具體情況和條件下,應針對特定的問題,采取特定的制度安排。[7]杭州市政府所推出的“12345”和“96110”的火曝場面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杭州市政府本身的管理體制存在著自身體制無法克服的缺陷。顯然,制度缺陷的源頭在于原制度本身,而不是派生的制度安排或派生制度的改進或補救。因此,為了從根本上解決現行城市管理制度存在的根本性問題,就必須明確城市政府在市場經濟體制構建中的職責,確定各城市職能部門的權限,推行政務公開與辦理時間限定承諾制,加快原制度自身的組織建設,最終達到這樣一個目標趨向:使現行信訪局及“12345”和“96110”等溝通渠道僅作為一個補充性制度,不再成為溝通城市政府與市民、政府與社會的一個主干渠道。假如確實達到了這一目標效果,城市政府本身管理制度的缺陷將會越來越少,原制度將會越來越趨于健全。
總之,在轉型期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市長公開電話不僅有重大的理論意義,而且還有較強的現實指導意義。市長公開電話是一項改進型的制度安排,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轉型期政府體制內制度創新的功能。這一制度,在城市政府領導的有力推動與各職能部門的有機配合下,正有條不紊地進行著,它履行著政府信訪工作的重要功能,發揮著對現實政府制度稀缺有效補救的作用,得到廣大市民的認同,產生廣泛而積極的社會影響,使城市政府與市民的和諧關系建立在有效需求與有效供給相匹配的基礎上,從而為城市政府繼續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創造了一個全新的釋放能量的場所。
注釋:
[1]全國有不少城市政府先后都作出了相應的調整,如唐山市也于1999年開通了“12345”,并于2001年開通市長電話網絡系統,見《人民日報》2001年11月3日。
[2]杭州市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編:《杭州12345市長公開電話文件制度(試行)匯編》
[3]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2號),該辦法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見《杭州日報》2001年10月7日。
[4]世界銀行:《1999-2000世界發展報告:邁進21世紀》,第165頁,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0年版。
[5]盧現祥:《西方新制度經濟學》,第137頁,中國發展出版社1996年版。
[6]“‘12345’,為民辦實事”為杭州市社會經濟評價中心、市統計局、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杭州日報社主辦的2000年精神文明建設十件大事評選候選之一。
[7]樊綱:《漸進改革的政治經濟學分析》,第48頁,上海遠東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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