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社會道德的建立與維護

時間:2022-07-29 0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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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社會道德的建立與維護

中國重視傳統道德的傳布與教育歷史悠久?,F在說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也將德育放在首位。這種重視是一貫的,是有歷史傳統的,是完全正確的。但是我們需要看到,我們重視道德的傳布與教育,不代表我們的德育不存在問題。這個問題就是德育原則的差失,我們可以將之概括為道德理論與道德行為的錯位。那么,什么是道德理論和道德行為呢?道德理論是指一個人應該具有的符合社會要求和公共規范的道德方面的理論知識,它包括的內容很多,如善惡觀、義務觀、榮辱觀、正義觀、是非觀等等。道德理論是具有時代性、民族性、階級性的。另外,道德行為是指與道德規范適宜的言行。

讓我們來看一下對幼兒與小學生的德育,現在教師經常對學生進行社會道德教育,大講特講道德理論。而對于道德行為方面的偏差,很少予以重視糾正。其實,給小朋友及小學生講這些理論不是不可以,但不應該將它放在主體位置。小朋友和小學生有一定的理解能力,但道德理論方面的東西給他們講的過多過深,他們接受不了,更理解不透,施教不少,效果不佳。倒不如結合道德行為的培養,講一些易懂的歷史案例,這樣為孩子以后良好的道德行為的形成和鞏固打下良好的基礎。

我們再來看初中和高中階段,由于在該形成良好的道德行為的時候沒形成,所以在初中和高中階段老師不得不糾正學生在道德行為上的偏差,而這時去干這項工作,是很難有成效的,因為不良的行為一旦形成,其固定性或者說頑固性很強。而如果幼兒和小學階段形成了良好的道德行為,這時再傳授給系統的道德理論,使他們的道德行為在理論上找到合理的解釋,那就會使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擁有高尚的道德觀。由于原來就錯位,更導致了現在也錯位。這種連貫性的錯位的最終結果是,在德育上我們下了很大工夫,但學生不接受,或者有反感和抵觸情緒。由于考試等強制性的原因,中學生的道德理論非常豐富很有系統,但其行為卻與之相反,從而達不到德育的目標。

為什么有這種錯位呢?我想這有其歷史原因和現實原因。

從歷史的角度講,受到封建道德虛偽性的影響。封建統治者為穩掌天下、麻痹人民,就推出一整套所謂的“德”,當然這其中有合理的因素,但統治者在執行的過程中實行雙重標準。讓老百姓受“德”約束限制,而自己卻凌駕甚至超越“德”的標準之上。老百姓自然能看出其中的伎倆,也不按所謂的標準去做。后來,這形成一種不合作的心理。開始,不可否認,其有積極意義,但對現在有不良的影響。

從現實的角度來講,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有些官員封建意識、官僚意識很強,其理論一套行為一套,例如:王昭耀、王懷忠、陳良宇等都是表面一套暗地一套,對社會影響很壞。

2、在家庭教育中,父母要求自己的是一套要求兒女的是另一套。

3、另外,學校進行的是正面教育,當學生拿著學校的這一套到社會去驗證時往往碰壁。

所以,學校道德理論和道德行為的錯位,還是歷史和現實中道德理論和道德行為的錯位決定的,而學校德育的問題是“枝節”是“流”;社會原因是“主干”是“源”。所以,德育的成功不僅僅是一個教師的成功,也不僅僅是一個學校的成功,而是整個社會的成功。

那么該怎樣建立和維護社會道德、社會美德和社會公德呢?隨著現代社會的不斷發展,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分化和界限日趨明顯,而且社會公共生活領域不斷擴張,公民社會日見發達,其結構與分層隨之日漸復雜、充分。對于社會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分化和界定,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曾經有過一個生動形象而又頗具解釋力的說法:所謂公共領域即“陌生人領域”,與之相對的私人領域則為“熟人領域”。依此說法,現代人的生活絕大部分都是在公共領域里度過的,從幼兒園和學校開始,我們就開始了社會公共生活。由此推出的一個必然結論是:現代人的生活越來越多地表現為作為公民的公共生活經驗,其行為也越來越多地表現為社會公共行為,或者換句話說,現代人的生活和行為越來越具有社會公共意義。在現代社會的公共生活中,政治生活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正因為如此,公民美德及其對社會政治文明建設的意義就顯得日益重要和突出。

早在古希臘中期,著名政治哲學家和倫理學家亞里士多德就曾在《政治學》一書中,指明了包括政體和政府在內的國家基本政治制度之于國家政治文明、公民資格和公民美德等政治元素的基礎性意義。他在討論“公民之善”與“人之善”的不同實踐和意義時談到,“公民之善”的成就不僅有賴于公民個體的“實踐智慧”——這正是人們成就“人之善”所惟一需要的“中道”基礎,而且還有賴于包括國家政體和政府治理在內的城邦政治制度的正當選擇與正義運行。也就是說,公民美德的成就需要與之相適應的社會制度環境和制度資源。

然而,我們的問題是,除了必要的制度環境之外,或者說,在具備必要的社會制度資源供應的前提下,公民美德是否可以自然生成?若否,公民自身又當如何成就其公民美德?公民美德本身之于社會制度環境建設或制度資源創造的互動意義何在?提出上述問題的基本依據至少有以下兩個:一個是經驗的事實依據;另一個則是政治哲學的倫理依據。就前者言,我們不難發現這樣一類常見的經驗事實:在同樣的制度環境中,不同的公民個體所獲得的公民美德成就迥然有別,甚至截然相反;或者更具體地說,面對同樣一塊公共綠地或一件公共財物,有人選擇遵循“愛護公共綠地和公共財物”的社會行為規范,有人卻做出了相反的行為選擇。為什么?就后者論,任何一種健全合理的政治哲學理論都不僅要理性地考量社會的基本制度結構及其建構實踐,同時還必須實際考察處于制度約束體系之中生活和行動的公民,甚至還需要深入考察他們的社會心態、社會情感、社會關系及其互動內涵(競爭與合作是進行社會互動所采取的兩種基本方式),進而言之,還需要研究制度之中和制度背后的諸種更為復雜的社會公共因素,非如此不足以解釋(更不用說解決)現代社會公共生活的基本問題和基本意義,更何況從終極意義上說,任何社會制度體系都是“人為的產物”,都是社會全體公民基于特定的根本政治理念和理想所選擇、設計和依據實踐的經驗教訓而不斷改進的結果。

就公民個體的生活和行為來說,社會基本制度體系仿佛是既定的、不可變更的。然而,就人類社會生活實踐的漫長歷史來說,任何既定的社會制度體系不僅是可以不斷改進的,而且需要他們根據其自身的社會生活實踐需要,不斷做出新的制度變革或改進,甚至是新的制度選擇,這就是所謂“制度創新”。人類社會的發展、尤其是現代社會的發展已然選擇并證明,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和多元文化乃是迄今為止最為合理、有效和正當的社會基本經濟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模式,但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社會實踐經驗同樣堅實有力地證明: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不可能只有一種單一的模式。制度模式如同文化傳統和道德譜系,多種多樣,難以一律。

由此可見,在公民美德與社會政治文明之間,存在著一種復雜的互動關系,而決非簡單的制度決定美德的線性因果決定論關系。現代公共社會對公民美德的需求不僅僅是維護社會正義的良好秩序,公民美德本身就是良好的社會公共秩序的內在構成部分和實質性標志,更是構建社會公共秩序并確保社會公共生活得以良序發展的政治倫理資源。人們很難想象,一個公民美德極其低下的公共社會或政治國家能夠建構起健全公正的社會基本制度系統;同樣,缺少足夠的公民美德資源,任何健全公正的社會制度系統既不可能建立,即使建立也很難持久維系。

更重要的是,社會政治文明建設所需要的公民美德資源遠不只是公民的“正義感”和“善觀念”?!罢x感”確乎是一種最起碼、最普遍的公民美德,然而基于政治正當的“正義感”還只是一種公共社會的“底線道德”或“起碼要求”。況且,即使作為一種普世性的底線道德,“正義感”也遠遠不能涵蓋和表達諸如“文明禮貌”、“社會責任感”、“同情心”、“互助”、“誠信”等社會道義倫理精神。很顯然,公民社會的文明禮貌風尚直接反映著社會政治文明的基本水準。社會政治制度的正義和文明不單取決于民主的制度選擇和科學合理的制度設計,更取決于制度的民主操作、正義而高效的管理,以及制度對全體社會公民所發揮的積極的約束效應。而如果說制度的操作和管理主要取決于作為公共管理部門的政府和作為制度實踐操作者的公共管理者的話,那么,制度規范之于公民行為的約束效應則至少取決于公共管理者的公共管理行為的示范作用和公民美德的內在主體能力或水平。因此,制度規范性的公共行為示范也就不單具有公共管理或恪守官德的政治職責意義,而且還有公共示范和公共引導的社會公共美德意義。因而,對于公民社會來說,它是一種不可或缺的政治倫理條件,也是公共管理部門和公共管理者不可推卸的社會政治責任。在現代民主社會里,這一點尤其突出。

公民美德與政治文明之間的互動關系的另一個重要維系度是,公民美德的培養是公民社會成長的內在精神動力,而在現代民主政治生活中,公民社會的健康成長正在構成公共政治權力合法正當運用的基本制約力量,因之也成為現代政治文明建設的社會基礎工程。

公共政治權力系統的合法正當運作被視為現代政治文明建設的首要目標,因之民主問題才會在現代政治生活中顯得如此重要。民主的根本在于民治,因為任何公共政治權力都來源于人民的權力賦予。然而,人民的權利一旦讓渡就不可簡單直接地回收,公共權力及其運用便可能成為脫韁的野馬,反過來成為宰制人民的異己力量。文明的政治首先必須是公共政治權力合法構建和正當運用的政治,因此,如何合法有效地制約公共權力及其運用就成了政治文明建設的頭等大事。

近代以來的西方政治哲學和政治實踐所確立的基本的權力制約方式是“以權力制約權力”。這一制約方式所遵循的政治哲學原理或前提預制是“以惡制惡”,即把公共政治權力看作是一種“必要的惡”,通過其內部的力量分離和相互掣肘,來防止權力濫用(公權過度使用)和權力腐敗(公權私權化)。但是,盡管在通常情形下此種制約方式不無效用,卻終究難免特殊情形下的“權力合謀”。“以社會制約權力”的前提條件是公民社會本身的發達和強大,公民社會的發達和強大之根本標志在于公民社會自身的充分分層發育、公民群體的政治參與意識和參與能力,以及公民自身的政治美德亦即公民美德的充分發展和普遍提升。如果公民社會本身無法健全發育,那就難以形成健全強勁的社會政治力量,所謂“以社會制約力”便無從談起;如果公民群體的政治意識淡薄、政治參與能力不足,則所謂“以社會制約權力”就難以找到合法有效的制約路徑;而假如沒有優良的公民美德資源供應,則所謂“以社會制約權力”的主張既難以真正落實,也不可能保持持久、有效和正當的政治道義能量。就此而論,公民美德的建設實際上是實現“以社會制約權力”之政治目標的社會道德基礎和根本倫理資源。

黨的十六大提出并確定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基本目標,并將其同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目標擺在同等重要的地位。隨后,黨中央又先后提出“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等重大執政理念。這標志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新開端,也從國家政治的高度提出了社會主義社會公民美德建設的新任務。如果說,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改革實踐構成了我國當代政治文明建設的制度性條件,那么,公民社會和公民美德的建設則無疑是這一新的社會改革實踐中最基本、最復雜、最漫長的道德文化工程,在整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系統工程中有著一種深遠的“文化政治”意義。

建設社會公德這當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但我們必須去做,也正在做。我們宏揚正氣、打擊歪風邪氣就是一種積極的行動。我們要培育出道德的大樹,就要先造就適宜于大樹成長的土壤。在學校方面,也應該更正不正確的原則和方法,既要使理論和行為協調,也要使教師和學生的行為一致,真正做到“學高為師,身正為范”。同時,在社會上從宣傳媒體、公眾行為方面多做宣傳。在積極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前提下,提倡精神文明、行為文明與物質文明相結合,不但要說到更主要是做到。特別是作為老師和領導干部更要一身作則。使社會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形成公民的自覺行為。做到了這些,相信有一天一個更加美好、和諧、文明、幸福的社會就會出現在我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