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調控與市場經濟

時間:2022-03-08 0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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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調控與市場經濟

宏觀調控目標決定了宏觀調控的手段,財政政策的經常使用被認為會對市場機制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以弗里德曼為代表的西方經濟學家認為宏觀調控最好堅持“單一目標”即“穩定物價水平”。然而,大多數西方國家在實際政策操作中,除了物價水平目標以外,還有一般市場經濟國家強調的“穩定增長”目標。在一定的歷史階段里,西方國家還有“充分就業”目標,以及“平衡國際收支”目標。而且在最近的十幾年里,西方國家已經不再把“平衡國際收支”當作宏觀調控政策實施的目標,反而把“資本市場穩定”作為宏觀調控的新目標。在中國,鑒于宏觀調控政策要兼顧穩定與增長、發展與改革、開放與轉型等方面的綜合效應,因此其宏觀目標是多重的。除了西方國家強調的“經濟穩定”目標以外,還需要包括中國當前的發展階段所不可缺少的“促進發展”和“協調平等”目標。

為了有效地制定和實施宏觀調控政策,應當遵循一定的法律和規范。其主要內容包括,1.明確國家宏觀調控的目標、方針、基本方式、職權和職責,使政府該管的必須管起來,而且要管好,不該管的不必且不得插手。2.規定宏觀調控的程序。3.設定宏觀調控方式方法。把稅收調控、信貸調控、預算調控、投資指南、計劃指導、外貿協調、產業導向和環境保護等納入法制的軌道。4.明確界定政府及其主要領導人在宏觀調控方面的失職行為及其法律責任。5.明確在市場失效的情況下政府的經濟職能。面對市場失效造成的經濟波動與危機,政府必須即刻采取應急措施。在市場體制下,市場的自我調節是經濟體制的主導,市場主體應當享有充分的自由競爭權力,市場機制才會充分發揮其作用。直接的政府管制至少存在以下缺陷:1.直接的政府管制以行政權力代替市場機制,以政府決策代替市場搏弈,限制了競爭,扼殺了市場活力,很容易侵犯市場主體的權利。由于市場強大的自我調節能力,使很多方面的政府管制完全成為多余。放松管制往往會發生意想不到的效果,美國從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了大規模的放松管制的改革,放松管制改革每年大約為美國帶來358億到462億美元的收益。2.直接的政府管制很難實現預期的目標。由于政府理性的有限性、信息偏在、政策遞減效應、法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影響,政府管制往往于事無補,達不到預期目的,事實上經常起了相反的作用。例如,中國民航總局近年來三令五申禁止機票打折,目的是希望各航空公司能扭虧為盈。結果是:實施禁折令以來,空座率大幅度上升,航運能力嚴重放空,大量飛機閑置。3.市場經濟條件下,直接的政府管制經常成為特定利益集團、階層所購買的“商品”,成為他們取得壟斷利益的保護傘。因此,管制政策總是為適應特定群體對資源的需求而不是為適應市場的需求制訂的,借公共利益、整體利益之名行局部利益、個體利益之實。

因此在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必須本著政府“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根據各個領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具體情況,確定干預的程度和范圍。比如美國在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出現了反凱恩主義的思潮和行動,但在90年代的“明顯的恢復凱恩主義的氣息”之后,隨著通貨膨脹威脅的減少,隨著緊縮陰影的降臨,隨著高失業困擾著全球許多國家,凱恩斯主義的復活不大已經暗潮涌動。哈佛大學經濟學家也指出:如果失業率達到8%,凱恩斯主義就可能抬頭。這表明無論是控制通貨、解決通貨緊縮還是實現充分就業,都免不了國家干預,足見即使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也是不可避免的。

基于以上的論述,現階段我國的改革進度趨勢是從計劃轉向市場,從封閉轉向開放。由于個體創新的新科技革命成為國際發展的推動力以及我們自身涉足市場經濟時間并不久經驗不夠豐富的現實,決定了我們更應當關注的是怎樣進一步放松市場管制,釋放經濟個體。而在遵循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下,保留適當的國家干預政策是經濟健康發展的必要保證,這種干預必須建立在對市場尊重的基礎之上,任何背離市場經濟內在要求的干預,只能阻礙乃至破壞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周國富:市場機制、政府干預和地區差距走勢[J].經濟問題探索,2005,2

[2]顧海兵:當前市場機制認識上的幾大誤區[J].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03,2

[3]曲延芬:市場機制的完善是國家干預的前提[J].經濟經緯,2004,5

摘要:凱恩斯主義和新自由主義兩大主流經濟學派為我國經濟發展提供了理論基礎,充分領會和認識政府干預與自由市場之間的關系,有助于我們取得更加合理的經濟政策,進而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關鍵詞:宏觀調控政府干預市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