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審計改革論文

時間:2022-03-31 0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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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審計改革論文

「摘要」在我國,各級政府按照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所體現的人民意志對公共財產行使管理經營權,從而對人民負有公共受托經濟責任。政府審計的職能就是對這種公共受托責任進行鑒定和評價?,F階段的我國政府審計制度,由于其原有的局限性,已不能很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要求??s小審計范圍、突出重點;強化政府審計的獨立性,建立“一署二線”審計架構;增強公共受托經濟責任觀念是我國政府審計改革的方向。

「關鍵詞」公共受托經濟責任政府審計獨立性

2004年6月23日,審計署公布了最新年度的政府審計報告。報告以短短萬言曝光了大量問題,在社會上引發了“風暴”般的效應。“審計風暴”暴露出來的審計體制上的諸多漏洞,再一次引起了人們對諸如政府審計起因、審計現狀、審計改革等多方面的關注。

一、我國政府公共受托經濟責任概說

貫穿于現代政府審計的受托經濟責任是一種公共受托經濟責任。現代政府審計不但因公共受托經濟責任的產生而產生,而且因公共受托經濟責任的發展而發展。

什么叫公共受托經濟責任?1985年5月,最高審計機關亞洲組織第三屆大會發表的《關于公共受托經濟責任指導方針》的東京宣言中,給其賦予如下的定義:“公共受托經濟責任,是指受托經營公共財產的機構或人員有責任匯報對這些財產的經營管理情況,并負有財政管理和計劃項目方面的責任”。并在其序言中,對公共受托經濟責任的內容作了原則性的解釋:“一是公共部門和政府追求發展所用開支不斷增加,公營企業的發展,地方行政當局自主權的擴大,這種公共開支成倍增加的公營企業的大批涌現,使得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政府所承擔的受托責任的內容和范圍已擴大到更為廣泛的領域;另一方面,隨著社會民主意識的加深,人們對提高公營部門的效益和明確支出的受托經濟責任的要求愈來愈高”。受托管理公共資源的機構或人員,由于其資源或資金主要由國家或地方提供,由此便產生了與這些提供資源或資金有關方面的受托經濟責任關系。

由此可見,在國際上,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公營企事業單位,只要存在受托經營管理的公共財產,就必須要承擔公共受托經濟責任,就應該由政府審計機關對其公共受托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以保證其履行公共受托經濟責任。顯而易見,政府審計與公共受托經濟責任是緊密相聯的。

在我國,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同樣存在著公共受托經濟責任關系。根據我國的憲法規定,人民是國家的主人,這是由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性質所決定的。在社會主義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是國家一切財富的所有者。社會財富歸全民所有,并不等于人民親自去經營管理,而是將屬于人民的公共財產,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委托給人民選舉出來的各級政府去經營管理,各級政府也可以將公共財產委托給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受托經營管理者去經營管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是各級政府的最高權力機關,各級政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按照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國民經濟計劃和年度預算所反映的人民意志去經營管理。這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其同級人民政府便發生了公共財產的委托和受托關系;各級政府在接受人民委托后,不言而喻應對人民負有公共受托經濟責任。這就必須按委托人的要求認真履行其所負的受托經濟責任,完成人民的托咐,并向人民報告其執行結果。各級政府是否切實地履行了公共受托經濟責任,并不是由各級政府自己說了算數,而必須由政府審計機關通過審計公正地對其履行公共受托經濟責任作出評價,進而確定或解除其所負的受托經濟責任。因此,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我國政府負有公共受托經濟責任,我們對此應有足夠的認識。

公共受托經濟責任是政府審計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點。可以說,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的公共受托經濟責任意識強,政府審計工作就容易進行,政府審計的作用就能得到充分發揮;相反,公共受托經濟責任觀念薄弱,或缺乏公共受托經濟責任觀念,政府審計工作就很難進行,政府審計的作用就得不到充分發揮。因此,公共受托經濟責任不但是一切審計人員必須明確的概念,而且是以人民利益為宗旨的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必須明確的概念。

二、中國政府審計的現狀分析

20世紀80年代中國建立的政府審計制度,與當時的經濟、政治體制有著密切的關系,也是與當時的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政府職能的轉變,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人民對政府和國有企業公共受托經濟責任監督要求的加強,中國現行政府審計制度已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這主要表現在:

(一)政府審計管理體制的依附性

政府審計作為評價政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共受托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一種審計形式,其作用的發揮,受制于它的權限劃分和機構設置。孟德斯鳩說過:“有權力的人們使用權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如果沒有一定的權力對權力的使用加以合理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