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經濟的要點及對策

時間:2022-07-27 0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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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經濟的要點及對策

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實施西部大開展戰略,并明確提出了加快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改善生態環境,突出發展特色經濟的開發大思路,恩施等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正面臨著千載難逢的歷史機遇。

一、對發展恩施特色經濟的認識

恩施是一個在未來區域經濟發展格局中極具影響力和發展潛力的后發展地區,在西部大開發戰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過去以大量消耗自然資源和傳統種植業為“特色”的傳統經濟發展思想,在重視環境保護與經濟協調發展、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今天,已經不能適應恩施經濟與發展的需要,從恩施州情及其在全省、西部的地位來看,發展恩施經濟應突出生態意識,恩施經濟應體現出以生態經濟為主的資源主導型經濟特色。

良好的生態環境是經濟發展的基礎和前提。不把地處長江上游和清江源頭及中上游的恩施州生態環境搞好,投資環境不可能得到根本改善,經濟不可能實現可持續發展。生態經濟的建立,是西部大開發和建立恩施州特色經濟的戰略選擇,治理生態環境不僅是保證山區特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更是防止水土流失,減少或緩解長江中下游、清江中下游地區洪澇災情,保障兩江流域經濟正常發展的需要,恩施州作為長江上游地區以及清江發源地和中上游地區,生態環境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兩江中下游地區及全省乃至全國的經濟發展,它與兩江中下游地區有著經濟的、生態環境的內在聯系,恩施經濟開發所造成的生態后果必然會影響到中下游地區的可持續發展。恩施州作為湖北乃至全國的重要生態區,必然高度重視生態環境的保護,應把治理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生態效益置于恩施州經濟發展的戰略地位。因此,恩施州經濟發展思路必須突出“生態經濟”的特色,建立生態產業,體現出以良好的生態環境為基礎,水資源為命脈,水電開發為龍頭,林業、特產品等資源型經濟為主體的區域經濟思路,其內涵是有了良好的生態環境,才有充足的水資源;有充足的水資源,才能夠發展山區生物產業和水電業;有了充足的、廉價的電力,才有發展高能耗工業的可能,才能增強恩施州的經濟實力,才有可能和有實力更好地保護生態環境,最終實現“工業富州”的戰略目標。

二、發展恩施特色經濟的思路

1、以水資源開發為龍頭,大力發展林草業,建立水─林草─農牧業“產業一體化”綜合開發體系。在水利優先的前提下,建立水─林草─農牧業“產業一體化”綜合開發體系,發展山區特色的農牧業、生物產業、旅游業,以改善生態環境,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促進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培養和形成新的產業經濟增長點。

2、以水電開發為核心,大力發展能源工業,促進高耗電工業的迅速發展。能源生產,特別是電力供應不足,嚴重制約了高耗電工業的發展,嚴重影響了恩施州經濟和稅收特別是增值稅收入的增長。發展以水電為主的能源工業是恩施州實施資源開發和脫貧致富奔小康的戰略重點以及建設生態恩施州的必然選擇。常言道:無農不穩、無工不富、無商不活就是這個道理。

3、以市場為導向,大力開發優勢資源。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為建設山川秀美的新恩施提供可靠的財力保障。

資源開發必須以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有利于經濟發展、有利于增加財稅收入為原則,經過科學論證和生態環保綜合分析后進行合理開發,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和稅源優勢,重點扶持水電及相關產業、林草、天然富硒資源開發,鞏固電力、林業、天然富硒食品加工業的支柱地位,著力培植后續稅源,確保恩施州經濟和財稅收入的穩定增長,形成獨具恩施特色的、市場廣闊的、可持續發展的資源主導型經濟。

三、促進恩施經濟大發展的財稅對策

在上述思路下,財稅政策應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促進水——林草——農牧業“產業一體化”綜合開發體系的建立和生態環境改善的開發活動,鼓勵科技含量高的高科技、高起點資源開發產業和投資行為。但是這種鼓勵應有重點,目的是要通過財稅傾斜政策的引導,培植優勢產業來形成經濟優勢,使資源開發不斷向精深方向發展。根據恩施的實際情況,在今后一段時期內,恩施州應著力特定區域財稅傾斜政策,以發揮特定區域的示范引導作用,帶動資源開發,并采取梯度逐步推進戰略,利用財稅政策傾斜的導向作用,把有限的投資首先引向恩施市、利川市、咸豐縣和鶴峰縣,再逐步向其他地區擴展,以盡快改變恩施州投資效益低的現象。制定財稅傾斜政策時,要內資與外資并重,第一步以吸引內資為重點。財稅政策傾斜的重點產業,一是生態產業和基礎設施建設;二是水電資源開發,重點是清江水系水電資源開發;三是高科技產業,重點是與資源開發相關的高科技產業;四是農牧業資源綜合開發,重點是農牧業產品的精深加工。被稱為“百年老字號”的孝感麻糖、米酒,就是以農副產品為原料的工業食品;五是以天然氣、鐵礦、煤炭資源為主的礦產資源綜合利用開發;六是人力資源開發。根據不同的財稅政策傾斜重點和區域及所要達到的政策目標,建議分別采取先征后貸或即征即貸、先征后投或即征即投、稅貸結合、先征后獎、稅收定期分享等既能體現財稅政策傾斜力度,又能減少收入流失的財稅政策傾斜方式,以有效地吸引州外投資者在恩施州投資興辦企業,讓他們感到在恩施投資辦企業有利可圖,有錢可賺,并為他們創造一個寬松和高效率的投資環境,為經濟騰飛創造條件。

四、對西部大開發財稅政策的建議

針對東西部存在差異的事實,國家應進一步加大對西部的支持力度,并改進支持方式和支持機制,突出西部政策的差別性和針對性,不要一刀切,應通過國家政策的補償作用為西部創造一個比較好的市場環境,增大西部地區對資金、人才的吸引力。

(1)積極營造西部起飛的制度基礎。通過改革加快西部機制、體制的轉化和制度創新,帶動投資環境和企業經營環境的改善,使西部擺脫在市場競爭中的弱勢地位。

(2)制定鼓勵東部生產要素向西部地區轉移的優惠政策。明確規定西部利用東部生產要素與利用外資具有同等優惠待遇,在使用土地、資源、能源、財稅政策等方面提供方便,以利于東部地區的生產要索進入西部地區。

(3)提高西部地區的資源稅稅率,并實行“先征后返”的辦法,以理順能源、原材料和初級產品與加工制品的比價關系。

(4)實行傾斜的財政政策,加大對西部省、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和財政投入,對民族省、區實行有差別的財政管理體制。在一定時期內將增值稅和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收入的100%留給民族省、區地方政府。

(5)實行稅收傾斜政策,減輕西部企業過高的稅收負擔,實現地區間的稅法公平,允許有發展前途但目前確有困難的企業和行業,繼續實行稅前還貸政策,減少的財政收入由中央財政彌補。對西部地區尤其像恩施州這樣的低收入地區的科技人員和到貧困地區投資的投資者在這些地區取得的個人收入,在規定的條件下(如工作多少年、投資額度比例等)給予免征或返還個人所得稅的優惠等。

(6)建立全國對西部開發的專項建設基金,專款用于西部生態環境建設和資源開發,并立法制定長江、清江流域(特別是上游及源頭)生態保護條例,依法在中下游受益地區適當征收水資源稅(費),通過稅費調節手段,建立長江、清江中下游地區對上游地區進行生態環境建設的利益補償機制。

(7)建立對西部特困企業貸款貼息基金,用于不能享受國家增資減債政策特困企業的利息清償,增強企業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