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音樂研究論文
時間:2022-08-24 1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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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對滿族及其先世民族的關系認識不同,產生了對滿族音樂研究范圍的不同分歧。文章通過對滿族和女真族在生存地域、語言文字、經濟生活、社會結構、習俗、信仰、民族成分等方面的對比論證,認為滿族有別于女真族,不能把滿族音樂與滿族先世各族音樂混同起來。
關鍵詞:滿族女真族滿族音樂研究范圍
滿族音樂研究本是一個單一的課題,即關于滿族的音樂研究,無需界定研究范圍。然而,由于對滿族與其先世——女真、韓福、勿吉、挹婁、肅慎等古代民族的關系認識不同,就產生了對滿族音樂研究范圍的不同分歧。一種意見認為,滿族應從肅慎算起,因為把“女真”改稱“滿洲”只是易名,并不是女真族質的變化。因此,以肅慎族系而貫穿的渤海靺鞨音樂、遼金元明的女真音樂、清代以來的滿族傳統音樂都屬于滿族音樂;另一種意見認為,滿族音樂研究應以17世紀中葉滿族共同體形成為起點,滿族的先世——女真、靺鞨等諸族音樂不在研究范圍之內。筆者認為,兩種意見各有道理,但也都失之偏頗。
民族是一個歷史范疇。這就是說,民族的形成、發展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既不會突然產生,也不會突然消失;民族又是相對的歷史階段的產物,它可能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在原來某一民族的基礎上,與其他人群結合形成新的共同體,成為一個新的民族;任何歷史階段的民族,都要經歷生成、發展、衰落、消亡的歷史過程。
滿族雖然與他的先世——女真族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但它畢竟是在17世紀中葉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新的民族共同體,始稱滿洲,今稱滿族。滿族是不是女真族的易名?兩者之間是否存在質的差別呢?我們可從以下構成民族要素的幾個方面對比分析。
一、生存地域
女真人原居住在今黑龍江、松花江中下游及鄂霍茨克海岸、庫頁島一帶。元末明初,女真人大批南遷,建州部由北向南,最后定居在遼寧撫順蘇子河流域(今新賓一帶);海西女真由北向西南,遷到開原附近的松花江沿岸;沒有遷移、居住在黑龍江下游的女真人,當時被稱為野人女真。總之,女真族居住在當時明代“遼東”以外的廣大地區,以氏族村落方式集居;滿族共同體形成之后,大批入關,后來居于全國各地,雖然現在的滿族還相對集中地居住在東北地區,但實際上已經是與漢族及其他民族在一起雜居了。
二、語言文字
女真族用女真語。金代時創用“女真大字”和“女真小字”,金亡后,東北僅有少數女真族沿用,明代中葉漸廢;滿族形成之初基本上沿用女真語,稱滿語。但是,自從滿族入主中原,漢語便在滿族中廣泛流行,不過百年,滿語便趨于衰落。雖然清朝歷代皇帝大力提倡滿語,經常對不熟悉滿語的官員、子弟進行懲治,但卻無濟于事。滿文是1599年后金大臣額爾德尼奉努爾哈赤之命以蒙古文字母為基礎創制的,后來由達海改革完成。自19世紀中葉開始衰落。據《呼蘭府志》記載,到光緒年間,在黑龍江省呼蘭地區通滿文者“不過百分之一”,能說滿語者“則千人中二人而已”。到了今日,能講滿語的村落也僅剩一、二,漢語已成為滿族通用語言。精通滿文者也僅是少數研究滿族文化的學者。三、經濟狀況與社會結構
女真族在南遷之前,“無市井城廓,逐水草以居,以狩獵為生”。社會結構為原始氏族形態。南遷以后,建州、海西女真開始由漁獵生活向農耕生產過渡,社會結構由原始氏族公社向氏族聯合體過渡,并出現了奴隸制;到滿族形成之時,已是典型的封建社會制度,社會生產也轉為以農耕為主。
四、風俗
由于女真族處于氏族社會階段,未與漢族雜居,故其風俗具有濃郁的氏族色彩;滿族則從其形成之日起,便與漢族雜居,并且越來越分散,最終融入漢族之中。這樣,滿族一方面大量接受漢族風俗,一方面又把本民族的習俗傳給了漢族,致使今日滿族風俗融入地方風俗之中,很難分辨。
五、信仰
女真族信仰薩滿教;滿族形成以后,薩滿教日趨衰落,不少人已改信佛教。
六、民族成分
女真族是由有血緣關系組成的氏族共同體;滿族則是由于戰爭等原因,接納吸收了蒙古族、朝鮮族、漢族等其他民族的居民,使其民族成分復雜起來。
通過以上對比不難看出,滿族在生存地域、語言文字、經濟生活、社會結構、習俗、信仰、民族成分等方面均有別于女真族。滿族是17世紀中葉形成的一個真實存在的民族,它雖然是在女真族基礎上形成的,但滿族不是女真族,不可將兩者混為一談。此外尚有一個事實不能忽略,據歷史學家考證,今日屬于通古斯語支的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赫哲族等少數民族,其先世亦為女真族,均屬肅慎族系。從民族形成的年代而論,女真族是滿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赫哲族等民族的父輩,而滿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赫哲族等少數民族均屬子輩。這樣看來,說滿族就是女真族是不符合歷史邏輯的。
綜上所述,滿族音樂的界定范圍其上限只能限定在17世紀中葉滿族形成之日,不可無限制地外延到女真、靺鞨、勿吉、挹婁、肅慎。這樣,滿族音樂才是一個嚴密的、科學的命題。
這樣說來,研究滿族音樂是否就意味著對17世紀中葉以前的滿族先世音樂不聞不問、如前述第二種意見那樣,把研究的視野死死限定在滿族形成以后,不許越雷池一步呢?筆者是不同意這種意見的。如前所述,民族的產生是要經過漫長歷史過程的,是漸變的。因此要研究一個民族的音樂,就要同研究這個民族一樣,要想深入研究它的今天,就要對它的昨天、前天有所了解和認識。這樣,才能把這個民族的音樂放在歷史的鏈條中,把這個民族今日的音樂當作一種過程來認識,只有這樣才能在動態的研究中得出中肯的結論。因此,研究滿族音樂應把視野擴展到其先世,從縱向上追溯滿族音樂源頭和發展的歷史軌跡是完全必要、無可厚非的。不僅如此,我們還應從橫向上對與滿族有近親關系的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赫哲族、錫伯族以及鄰近民族,如蒙古族、達斡爾族、朝鮮族、北方漢族等民族的音樂有所了解,因為這些民族的音樂都曾對滿族音樂有過深遠的影響,也都曾經接受過滿族音樂影響。需要強調的是,無論從縱向上研究滿族先世的音樂,還是從橫向上研究鄰近民族的音樂,目的都在于更好地認識和研究滿族音樂,不能把滿族音樂與滿族先世各族音樂混同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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