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巖土工程勘察
時間:2022-04-24 0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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巖土工程勘察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環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編制勘察文件的活動。各類建設工程都離不開巖土.它們或以巖土為材料.或以巖土介質接觸并相互作用。對于工程有關巖土體的充分了解,是進行工程設計與施工的重要前提。了解巖土體,首先是查明其空間分布及工程性質,在此基礎上才能對場地的穩定性、建設工程適宜性以及不同地段地基的承載能力、變形特性等作出評價。了解巖土體的基本手段,就是進行巖土工程勘察,為各類工程設計提供必需的工程地質資料。在定性的基礎上做出定量的工程地質評價。巖土工程勘察總則:各項工程建設在設計施工之前,必須按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巖土工程勘察。按工程建設各勘察階段的要求,正確反映工程地質條件,查明不良地質作用和地質災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資料完整、評價正確的勘察報告.貫徹執行有關技術經濟政策,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并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巖土工程勘察的目的:巖土工程勘察的目的是為了查明場地工程地質條件,綜合評價場地和地基安全穩定性,為工程設計、施工提供準確可靠的計算指標和實施方案。巖土工程勘察的任務:巖土工程勘察是綜合性的地質調查,其基本任務包括:
(1)查明建設場地的地形、地貌以及水文、氣象等自然條件。
(2)研究地區內的地震、崩塌、滑坡、巖溶、岸邊沖刷等不良地質現象,判斷其對工程場地穩定性的危害程度。
(3)查明地基巖土層的巖性、構造、形成年代、成因、類型及其埋藏分布情況。
(4)測定地基巖土層的物理力學性質,并研究在工程建造和使用期內可能發生的變化。
(5)查明場地地下水的類型、水質及其埋藏、分布與變化情況。
(6)按照設計和施工要求,對場地和地基的工程地質條件進行綜合評價。
(7)對不符合工程安全穩定性要求的不利地質條件.擬定采取的措施及處理方案。
在巖土工程勘察任務中,內容的增減及研究的詳細程度,不僅取決于建設工程的類別、規模和不同設計階段.而且還取決于場地的復雜程度以及對場地地質條件的已有研究程度和當地的建筑經驗等。巖土工程勘察階段劃分:巖土工程勘察宜分階段進行。勘察階段應與設計階段相適應,一般可分為可行性研究勘察(選址勘察)、初步勘察、詳細勘察及施工勘察。各級巖土工程在已有較充分的工程地質資料或工程經驗條件下,可簡化勘察階段或簡化勘察工作的內容,以提出必要的數據,做出充分而有效的設計論證為原則。
需要指出的是。壓縮層深度不是決定勘探點深度的唯一依據,為了選擇適宜的樁基持力層,也需要查清足夠深度的地層結構,在有些情況下,它們還是決定勘探點深度的主要因素。由于高層建筑基坑的深度往往較大,因而不但有施工降水問題.也有對降水可能引起的地面沉降的預測和坑底下承壓水造成坑底隆起破壞的預防等問題。為此,在鉆孔中應仔細劃分透水層。確定各層的位置、厚度、顆粒成分、水位以及不同透水層間的水力聯系等,并通過試驗確定透水層(尤其是包括潛水在內的上部各透水層)的水文地質參數,如滲透系數K等。當地質條件復雜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選址或初勘階段應先進行工程地質測繪,其目的在于查明擬建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及工程活動對場地穩定性的影響等.為確定勘探、測試工作以及對場地進行工程地質分區與評價提供依據。對地質條件簡單的場地,可以以調查代替工程地質測繪。在詳細勘察階段可對某些專門地質問題作補充調查。
取樣是巖土在工程勘察中經常性的工作,在室內試驗研究必不可少.取樣技術問題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其真實價值取決于所使用的試驗樣品是否能夠真正代表所研究的巖土體。合理地確定取樣的位置和數量,選用合適的取樣技術.保證所需試樣符合試驗要求。要求土樣結構不受擾動、密度、含水量、不發生改變,用于研究巖土的各項物理力學性質的“原狀土樣”:另一類試樣要求其固相組成有充分的代表性。而對其結構、擾動、水分變化,要不予控制.這類試驗主要用于巖土定名或研究巖土作為材料的有關特性,即所謂“擾動土樣”。當然,隨著勘察工程建設的發展.新的問題層出不窮,一些新的措施也會應運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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