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平臺監管發展趨勢探究
時間:2022-11-01 10: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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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網貸平臺是互聯網金融的重要模式之一,2007年在我國首次出現,并隨后經歷了井噴式的增長,但也一直面臨著投資人和全社會的不斷質疑。在中央“強化金融監管、防范金融風險”的思想指導下,中央和地方各部委不斷收緊針對網貸平臺的監管政策,細化監管要求。本文旨在通過梳理網貸平臺領域的監管政策,探究網貸平臺在強監管環境下面臨的考驗和未來的發展趨勢。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網貸平臺;監管政策
一、引言
自2007年第一家互聯網金融借貸平臺出現,我國的互聯網金融借貸平臺(以下簡稱網貸平臺)發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2012年~2014年經歷了井噴式的增長,平臺數量從20多家迅速增加到600家左右。在極大得豐富了市場上的借貸產品,為企業、個人和平臺都帶來利益的同時,也因為其高風險性和監管制度的不完善,出現了平臺跑路時有發生等亂象。因此,從2015年起,“監管”成為互聯網金融市場的主旋律,對風險點的處置和資產泡沫的放空成為金融監管機構的工作重點。本文旨在梳理2015年以來互聯網借貸平臺領域的關鍵政策,探究在越來越收緊的監管形勢下網貸平臺面臨的考驗和未來的發展趨勢。
二、2015年以來的主要監管政策梳理
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印發了《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了P2P借貸機構要明確信息中介性質,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2015年12月,銀監會等部委了《P2P監管細則暫行辦法》,列出了共計12條的負面清單,劃定了網貸平臺的業務邊界。2016年10月,國務院正式了《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方案》,正式啟動為期一年的專項整治行動。2017年2月,銀監會印發《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詳細規范了P2P的資金存管問題。2017年8月,銀監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對網貸平臺的信息披露指標做出了詳細規定。2017年12月,銀監會下發《關于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57號文),確定網貸平臺的備案最終期限為2018年6月底。2018年4月,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下發了《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通知對于從業資格、停止新增、壓縮存量、綜合費率等核心進行了明確;同時互金協會也下發了相關的通知,明確要求建立完善的小額貸款風險警示機制,并對其中不合規的一些互聯網金融平臺進行取締。2017年~2018年,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廣東、江西、福建、安徽等省份也相繼出臺地方文件,從業務模式、資金存管、信息披露等方面對網貸平臺進行規范。從2015年~2018年,針對網貸平臺的監管政策出臺越來越頻繁,監管內容越來越細致,對網貸平臺的合規性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要求。隨著網貸平臺備案截止期限臨近,各家網貸平臺紛紛應聲而動,暫時放緩了業務發展進行項目清理,并投入高額的合規費用,以求通過網貸行業的這場“入門考試”。
三、強監管環境下網貸平臺面臨的考驗
1.強監管環境對網貸平臺整體的宏觀影響。備案制度是對眾多網貸平臺的一次“入門考試”。以廣東省為例,廣東省監管部門規定,2016年8月24日之后新成立的網貸機構將不予備案,2018年4月底前完成主要網貸機構備案登記,6月仍無法通過備案的可能會被引導有序退出或取締。據盈燦咨詢分析師預計,“在備案過程中,全國會有超過半數的網貸平臺被淘汰。現在仍存在1900多家P2P平臺,最終成功備案的可能不超過1000家”。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申請備案并不容易,需要滿足設立于2016年8月24日前、具有風險管理能力、具有獨立投訴受理部門、能夠對接本市網絡借貸監管系統、具有完善的網絡安全設施、能夠與符合條件的銀行達成資金存管、能夠進行詳盡的信息披露等多條要求。強大的合規壓力令很多中小網貸平臺面臨著被淘汰的風險。網貸之家的報道顯示,2018年2月,深圳的不少平臺的轉讓公告在朋友圈瘋轉,謀求通過并購轉讓的方式正常退出市場。可見,經歷過本輪洗牌的網貸行業,將成為規模較大、發展較成熟、經驗較豐富的入局者的戰場。2.強監管環境下網貸平臺面臨的具體考驗。網貸平臺要想通過備案審核,需要滿足諸多條件。下面筆者選取了對網貸平臺影響最大的幾條,分別加以分析。(1)資金必須委托銀行存管網貸平臺資金銀行存管制度旨在將交易和資金分離,讓P2P平臺不能直接接觸資金,避免資金被挪用、平臺自設資金池涉嫌“非法集資”的風險,大幅增加了平臺跑路的成本。客戶資金賬戶需要接受獨立審計,且會公開審計的結果,平臺投了多少錢,怎么運營,投資人投了多少錢,利率多少等都一目了然。銀行在決定是否接受網貸平臺的資金存管時,比較看重平臺的國資系或上市公司背景,因此不具有國資系或上市公司背景的民營小平臺將面臨著嚴峻的考驗。據業內人士預測,僅資金必須委托銀行進行存管這一條要求,就會將80%的中小網貸平臺淘汰出局。但銀行存管也并非絕對安全。據“網貸天眼”不完全統計,截至2018年3月,已經有31家建立了銀行存管的網貸平臺涉及提現困難、經偵介入、跑路、轉型等問題,從比例上看,出問題的存管平臺占已上線存管平臺總量的5%。盡管如此,但銀行存管依然是為投資人構建安全投資環境的有效舉措,是網貸平臺備案審核中的重要內容。(2)信息披露要求備案制度要求網貸平臺設立專門的信批頁面,按時間按要求根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進行披露,應披露的信息有機構基本信息、運營信息、項目信息、重大風險信息、消費者咨詢投訴渠道信息等。廣東省金融辦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參考了《證券法》對于上市公司的部分要求,要求平臺進行一般信息報送、重大風險信息報送、年度審計等,意味著P2P行業已經啟用了最高級別的信息透明機制。信息透明化對于廣大的小型平臺而言,是利好也是危機,沒有國資系或上市系背景的“小而美”、“小而雜”的網貸平臺可以抓住這一契機,加快自身合規化進程,提升品牌口碑,在備案制度后的新一輪業務爭奪中獲得先機。(3)平臺去剛兌,取消風險備付金長期以來,風險備付金制度一直是各家網貸平臺對外宣傳的重要籌碼,在投資標的不能按期收益時利用風險備付金賠付借款人本金損失,從而實現平臺的“零逾期、零壞賬”指標,而借款人也樂于為這種“保本”承諾買賬。但實際上,這一制度并不符合網貸定位,且有涉嫌設立資金池、誘導投資人的法律風險。2017年銀監會的57號文明確規定“應當禁止轄內機構繼續提取、新增風險備付金,對于已經提取的風險備付金,應當逐步消化,壓縮風險備付金規模”。面對這一監管要求,各家網貸平臺做出了不同的應對調整。以宜人貸為代表的網貸平臺依然保持了風險準備金性質的質保服務專款計劃,以人人貸為代表的網貸平臺明確了收取風險備付金基準日,但仍對存量借款加以保障,以拍拍貸為代表的網貸平臺繼續運營名為“質量保障專款基金”的變相風險備付金,而以紅嶺創投為代表的網貸平臺則持觀望態度,暫無動作。目前監管仍然允許網貸平臺與第三方擔保公司或保險公司合作,通過第三方介入為借款人提供保障。但從長遠來看,監管層取消風險備付金,讓平臺去剛兌,讓借款人提升投資風險意識的決心是堅決的,因此實際上上述模式均不合規,只是在正式備案完成之前的權宜之計。從長遠來看,網貸平臺勢必要嚴守信息中介邊界,釋放金融風險。(4)嚴格限制現金貸現金貸是指利用互聯網線上渠道進行獲客、信用審查風控并線上發放的無場景、無指定用途、無抵押的小額貸款,現金直接進入借款人銀行賬戶。此前,由于現金貸借款利率高、規模快速增長,不少P2P網貸平臺也通過自建借款端或與助貸機構合作的方式參與其中。據網貸之家的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11月,有592家P2P網貸平臺有現金貸業務,包括拍拍貸、信而富等平臺,占P2P網貸平臺總數的近30%。雖然現金貸業務并不是涉足這一業務的P2P平臺的主營業務,但是卻往往為平臺貢獻了相當可觀的利潤率和現金流。作為網貸業務中風險最高的業務,隨著“裸貸”、“跳樓貸”等負面新聞不斷爆出,現金貸受到了監管部門的嚴厲打壓。監管部門明確了“現金貸”業務的開展原則,通過牌照準入、負面清單等方式進行管理。股市應聲而動,以趣店為代表的一批從事現金貸業務的上市公司股價一路下跌。雖然監管部門對于現金貸業務并沒有一刀切,但這一業務合規越來越艱難、利潤率將受到壓縮已成不爭的事實。加之P2P網貸平臺備案進入沖刺階段,可以預見不少平臺將不得不在現金貸和合規之間做出抉擇。
四、互聯網借貸平臺未來的發展趨勢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發現,國家對金融行業整體監管的趨嚴已成必然趨勢。作為新興業務的P2P網貸平臺將逐漸擺脫此前野蠻生長的生態,向成熟、規范發展,回歸其作為信息中介的本質。業務模式的不斷翻新、營銷手段的標新立異將很難再支撐平臺成長,在這輪以合規為主題的P2P平臺競跑中,那些擁有良好的客戶基礎和口碑,能夠嚴守法律紅線,能夠建立高標準的信息審核、流通、公示制度的平臺,將成為最終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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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惠一丹 單位:山東省諸城第一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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