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貸信用風險控制研究
時間:2022-03-13 08: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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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網貸行業快速發展的背后,失信所引發的問題也表現得十分明顯。介紹了p2p網貸平臺的主要模式,分析了P2P網貸信用風險的來源,并提出了P2P網貸行業信用風險控制的措施,包括加強道德教育、設立自律自查機制、完善社會征信體系、完善監管與法律、建立信息共享與批露機制、相關產業的凈化等。
關鍵詞:P2P網貸;信用;風險控制
P2P網貸(PeertoPeerLending)是一種重要的網絡金融模式,它是指將有閑置資金的投資者與有資金需求的借款者的信息通過互聯網平臺參與各方的信息,通過信息披露自行配對完成貸款交易。而P2P網站作為貸款信息服務的平臺,本身并不參與存儲或放貸,它只是建立一個供借貸雙方自由交易的平臺,本質上就是將以民間貸款借貸的形式在互聯網平臺上實現的一種創新形式。由于P2P網貸行業的快速發展,關于它的風險問題得到了日益廣泛的關注,這其中信用風險尤其受到重視。已有一些學者圍繞著P2P網貸行業信用風險做了一些研究。王會娟、廖理對中國P2P網絡借貸平臺信用認證機進行了深入的研究,闡述了信用認證機制對借貸行為的影響[1];李真對我國征信體系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征信體系建設的措施[2];潘錫泉對P2P網貸存在的重大風險進行了全面的分析,并提出了P2P互聯網金融模式的監管思路[3],等等。可以說,這些研究成果對P2P網貸行業信用風險控制具有積極的意義,本文將在這些研究的基礎上,對已有的研究成果進行補充,以期達到P2P網貸行業信用風險控制措施更加全面和完善的目的。
1P2P網貸行業發展概況
我國小微企業數量龐大,這些企業發展需要資金支持,而它們資質又未能達到商業銀行提供貸款的標準,因而P2P網貸服務平臺成為它們最佳的選擇之一。另外,信用良好的大學生、工薪階層在他們想要兼職創業、培訓時,也有可能選擇P2P網貸。P2P網貸的出現,解決了傳統銀行和金融機構不愿意服務的對象的資金需求,解決了微小企業資金不足的現狀與社會資金閑置間的矛盾,彌補了銀行的服務缺陷,同時也填補資金市場的一部分空白。P2P網貸業務國外發展較早,世界上首個P2P網貸平臺于2005年誕生,是英國的Zopa[4]。在國內P2P網貸行業于2007年起步,在各方因素的推動下,2011年起,網貸行業步入快速發展期,到了2012年,整個行業呈爆炸式發展,據《2015年中國網絡借貸行業半年報》顯示,2015年網貸行業繼續保持快速增長的勢頭,截止2015年6月底,中國P2P網貸正常運營平臺數量上升至2028家,相對2014年年底增加了28.76%。上半年,新上線網貸平臺數量接近900家[5],如此快節奏的發展速度,一方面我們看到了行業蓬勃發展的喜人一面,另一方面,由于P2P網貸仍是新興行業,發展問題重重。2015年,P2P行業內的新增問題平臺數量同樣也呈爆發式增長,尤其在6月份,風險暴露更是達到最高峰,據網貸之家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7月21日,新增P2P問題平臺有483家,僅6月內就出現了125家,7月前21天,又新增68家。而2014年全年P2P新增問題平臺僅有367家,可以看出,2015年的數字遠高于2014年。P2P網貸平臺問題事件類型主要包括停業、跑路和提現困難等。P2P網貸平臺問題的爆發式出現,揭示了P2P行業的巨大風險。
2P2P網貸的主要模式
目前國內的P2P網貸模式大體分為三種,分別是無擔保無抵押的線上模式、無抵押有擔保的線上模式、有抵押有擔保的線下模式[6]。
2.1以拍拍貸為代表的無擔保無抵押的線上模式
拍拍貸網貸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它的運營模式是:它僅是充當單純的網絡中介角色,為資金提供者和資金需求者提供交易平臺,不涉及貸后資金管理,也不對出借人提供擔保服務,更不承擔借款人違約帶來的責任,以每筆交易的手續費作為平臺的利潤來源。這種無擔保無抵押線上的模式靈活方便,投資收益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網貸公司的運營成本,但與此同時,由于對借款人的借款資金無抵押無擔保,使網貸公司自身風險控制的能力降低,從而加大了資金提供者的投資的風險。
2.2以紅嶺創投等為代表的有擔保無抵押的線上模式
這種模式的網貸平臺包括紅嶺創投、宜信、暢貸等。網貸平臺不僅起到連接交易雙方的中介的作用,同時也承擔了債務轉移的責任,以紅嶺創投為例。紅嶺創投的運營模式是:紅嶺創投引入了VIP會員保證金制度和VIP會員包賠制度,對出借人的資金提供擔保,對貸款后的資金進行管理,同時也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紅嶺創投還對借貸者收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保證金,如果VIP投資者遇到壞賬或借款逾期,網站合作商將為它墊付一部分資金。這一運營模式可以提高網貸公司的風險控制能力,降低投資風險,但由于信貸公司將風險分散到自己身上,因此它的投資收益率也較低。
2.3線下有擔保有抵押的線下模式
這類公司的運營模式是:在對貸款業務辦理中,對借款人要求抵押,對借款人提供擔保,這也是傳統的民間貸款模式,可靠性較高。公司通過自定利率,對借款人的信用狀況進行嚴格評定,來確定出借人的相應利率。同時又參與到貸款行為中去,擔任出借和借款的借款轉移人,為出借人挑選借款人,將出借人的資金打散做一份多人借款的合同,降低出借人的投資風險等。這一運營模式的優勢較多,對貸款本身來講質量較高且風險低,但在公司角度上,它的收益也是相對于其他模式來講是最低的,并且存在演變成公司非法集資的風險。
3P2P網貸信用風險分析
3.1來自投資者的信用風險
很多網貸公司資金來自線下的擔保公司、個體戶或網店店主等群體,由于這類群體資金存在著很大的流動性和不穩定性,導致對網貸平臺的資金提供無法有充分的保障,產生了很多供需雙方已達成協議,又無法正常履行合約的現象。甚至出現網貸平臺上的許多投資者,他們同時又是該平臺的資金貸款者的現象。
3.2來自貸款者的信用風險
一方面,相對于國外的個人信用體系而言,國內的信用體系還不完善、不健全;另一方面,央行的征信管理系統還不允許網貸平臺調用個人征信信息,從而導致投資者與借款者信息不對稱,增加了網絡平臺對貸款者信息審查的難度,信用評估審查結果的可靠性不高;另外,P2P網貸完全是陌生人之間的信用借貸,借款人的資金實際用途難以監測,更無法進行管理;再加之,國內借款者普遍存在還貸意識和個人信用意識薄弱以及平臺過高的手續費等等這些原因都可能增加來自貸款者的信用風險。
3.3來自網貸平臺自身的信用風險
由于信息對不對稱和政府對P2P網貸平臺的監管不到位,存在著大量的網貸平臺卷款潛逃的現象。同時也存在較多惡意創立平臺對投資者的資金進行詐騙的現象,例如2011年云南發生的天使計劃、2012年甘肅的淘金貸、2013年廣東的酷跑金融等。
4P2P網貸行業信用風險控制策略
4.1加強道德教育,提高從業者素質
P2P網絡貸款特別是無擔保無抵押的網絡貸款,它完全屬于信用貸款,需要借貸雙方有很強的信用意識,這種信用意識依賴于借貸雙方自身的道德素質。因而加強道德教育,提高從業者的道德素質是唯一最根本的解決信用風險的方式。然而,道德教育不是靠少數幾個人或是短暫的幾年能夠完成,它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需要幾十年甚至幾代人的努力付出才能有所成效。同時,道德教育也不能是孤立存在的措施,它需要與其它手段相互配合,與其它手段是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的關系。
4.2設立自律自查機制
首先,P2P網貸平臺應該建立自律自查的制度,定期檢查平臺的運營情況,對平臺逾期借款、還款的用戶要進行統計并有完善的處理機制,對平臺借款額度及借款期可根據不同的客戶往期信用情況有所不同,但都應以風險最低為基本原則。同時要盡可能做到能夠追蹤錢款的流向,嚴格限制網絡平臺貸款的用途,防止貸款用于其它高風險的投資。其次,P2P網貸行業應成立專業自律自查組織,制定科學規范的網貸流程和風險控制的措施,同時設置獨立的檢查部門,定期對企業的運營情況及風險控制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解決。
4.3完善社會征信體系
首先,應逐步適度地對P2P網貸平臺開放征信數據庫信息。當前征信信息并未對網貸平臺開放,導致網貸平臺對借貸雙方缺乏有效的信用審查依據,同時也提高了網貸平臺的運營成本,增加了借貸用戶的信用風險。也正由于征信信息未對網貸平臺開放,所以網貸平臺的信用信息就無法對現有的征信信息進行補充,因此有可能出現用戶在短期內同時在傳統金融機構和網貸平臺進行貸款,還款壓力增大,信用風險提高[7]。其次,應逐步將用戶更多的信息,例如納稅記錄、司法記錄、人文信息等納入到征信數據庫中,構建用戶綜合信用評價檔案,并建立全國范圍內的網絡查詢系統,同時對用戶的失信行為要采取必要的、有震懾力的懲罰措施,提高失信的社會成本。逐步引導全社會養成守信的行為習慣。
4.4完善監管與法律
P2P網貸屬于新興的行業,法律法規相對不健全,應盡快制定法律法規規范平臺業務的運作。首先,應適當提高準入門檻及開展業務的資質要求。當前網貸平臺門檻過低,對管理人員等也無資質要求,導致整個行業魚龍混雜,影響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其次,要明確平臺的監管和管理部門,當前P2P網貸平臺存在著管理部門混亂、職責不清的現象,應盡快加以解決,確定監管部門,加強監督與管理。再次,應引入第三方機制。為避免非法集資或平臺運營商卷款潛逃的現象,應由第三方機構來監管資金,資金的流轉、結算等都應通過第三方平臺實現[8]。
4.5建立信息共享與批露機制
P2P網貸平臺各自獨立運營,對平臺的信息沒有共享可能會產生一些問題,例如在某一平臺被列為黑名單的用戶,可能在另一平臺卻獲得了高額的貸款。為了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在當前無法開放個人征信數據信息的前提下,網貸可建立自身的行業數據庫,對問題用戶進行及時的批露,并將數據庫進行行業共享,促進整個行業公開透明的運行,提升P2P行業的公信度,降低信用風險。
4.6相關產業的管理與凈化
在貸款市場存在著一大批中介公司、造假證件的公司,這些公司的存在擾亂了市場秩序,使得網貸平臺原本很正常審核變得困難,增加了網貸平臺的運營成本,也提高了借貸用戶的信用風險。政府部門應對這類市場現象進行清理與凈化,確保網貸產業及相關產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5結束語
P2P網貸行業近些年來得到了快速的發展,與此同時,網貸平臺的問題也不斷涌現。這其中,信用問題表現得尤為明顯,為確保該行業的健康持續地發展,政府部門應加強監管、行業應該自律、網貸用戶應該自覺。期待在全社會共同努力下,網貸產業及相關產業的用戶“不想”、“不敢”、也“不能”做出失信行為。
作者:謝人強 單位:福州外語外貿學院
參考文獻
[1]王會娟,廖理.中國網絡借貸平臺信用認證機制研究———來自“人人貸”的經驗證據[J].中國工業經濟,2014(4):136-147.
[2]李真.P2P網貸信用征信:金融分析與法律建構[J].當代經濟管理,2015(7):85-91.
[3]潘錫泉.我國P2P網貸發展中蘊含的風險及監管思路[J].當代經濟管理,2015(4):49-53.
[4]鐘凡.P2P網貸信用風險控制與相關監管建議[D].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4.
[5]網貸之家,盈燦咨詢.2015年中國網絡借貸行業半年報[EB/OL].wangdaizhijia.com.
[6]溫紅鈺.P2P網絡貸款信息風險研究[D].北京:中共中央黨校,2014.
[7]郭喜才.互聯網金融風險及其監管研究[J].江西社會科學,2015(7):80-84.
[8]陶震.關于互聯網金融法律監管問題的探討[J].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4(6):74-7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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