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管制復歸的制度變遷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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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管制復歸的制度變遷研究論文

摘要

制度經濟學把制度作為影響經濟的變量。制度經濟學中的交易費用學派是把制度作為影響交易費用變動的基本變量。按此觀點,一種制度安排是否有效和能否持久存在,主要就是分析這種制度在創建和運行過程中的成本和收益,即是節約還是增加了交易費用。如果是節約了交易費用,這種制度就有生命力;否則就不可能長久,當然通常這種類型的制度安排都是強制性的。

本文以天津市近幾年為維護“低物價”(即“到了天津才知道社會主義好”這句流行語的基本內容)的“政治形象”而實行的雞蛋價格管制制度為案例,說明在以市場導向的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中,以價格補貼為核心的雞蛋價格管制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過程中,雖然一定程度上實現了政府的主要目的-維護了政治形象,但這項制度不是節約了交易費用,不是降低了成本、提高了這項制度的運作效率、增加了收益;而是相反,管制的實施超乎尋常地增加了交易費用。用了解內情人士的話說是“勞民傷財”。所以這種管制制度是一項不符合經濟規律的失敗的制度安排,最終要被設計者放棄也就是必不可免的。

文中還從雞蛋限價制度出發,分析了天津市近若干年實行的“低物價、低工資”的發展戰略的利弊得失。

一、引言

自改革開放以來,天津這個九百多萬人口的中國第三大直轄市,同全國其它地區的情況類似,其經濟一直在穩定增長,尤其是近幾年增長更快些。統計資料表明,天津近三年來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速度連續超過14%,近五年以來一直在10%以上。從1988年到1995年國民生產總值由260億元增長到920億元,按可比口徑計算年均增長9.3%;以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表示,由3117元上升到10308元,按可比口徑計算年均上升8.3%.居民收入水平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居民得到了實惠。天津居民的人均實際年收入由1330元上升到4931元,扣除物價指數年增6.2%.人均消費支出由1279元提高到4063元,實際年增3.9%;人均年末儲蓄余額也有較大增長,由747.37元上升到6147.18元,實際年增19%.可見,天津市經濟發展作自身時序比較的確還是比較快的。

然而,當我們把天津市同周圍的其他省市特別是與全國的先進城市相比時,天津的經濟發展速度和發展水平似乎仍嫌稍慢且稍低。這種差別的原因當然是復雜的,主客觀原因加在一起可以列出一長串,但我們認為其中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恐怕是重要因素。自80年代末以來,天津市全面地執行中央關于以穩定求發展的發針,把穩定作為壓倒一切的大事來抓,其中突出強調控制通貨膨脹上漲。這一戰略是正確、必要且有效的。值得注意的是,人們在實際經濟運行中自覺不自覺地把控制通貨膨脹理解為“物價越低越好”,以致于天津經濟似乎實際上進入了“低物價、低工資”的一種傳統發展模式之中。

本文無意全面地對天津市的整體經濟發展戰略作出評價和分析,僅就為維護天津市場“低物價”的政治形象而對雞蛋之類產品采取的物價管制制度的得失作些實證性的分析。目的在于說明,在市場經濟改革的進程中,以物價管制強制地維持某些并不需要管制的產品的低價狀態,其交易費用不是減少了而是增加了。成本大過收益,得不償失。透過對雞蛋的價格管制的制度分析,也許能夠對天津市的整體發展戰略以及體制改革的推進有所啟示。

二、制度背景:天津市雞蛋購銷制度的演變過程

雞蛋,作為中國人現階段消費中的一類重要的副食商品,其供求狀況及政策制度的安排和實施,歷來受到各地各級政府的關注。因此若僅就其交易制度變遷的指向而言,天津市雞蛋購銷制度變遷與中國其它省市并無二致,都大體經歷了從計劃統購統銷逐漸到由市場價格調節這樣一個過程。其差異主要表現在這一過程的不同時間安排及各階段的不同特征中。天津市的雞蛋價格制度安排過程及階段性特征如下:

(一)變遷過程的時間表

根據中國經濟改革與發展的實際,可以認為,幾乎所有與市場價格制度有關的制度演進均濫觴于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因此,研究天津市雞蛋購銷制度變遷,即由改革之前的統購統銷到目前的市場調節過程,亦應以此為起點。

1979年5月,根據中央統一布置,天津市先后大幅度提高了豬、牛、羊、鮮蛋、水產品、糧食、油脂、油料、棉花等農產品收購價格,其中雞蛋收購價格提高幅度為29.2%(糧食收購價格平均提高18.65%),并安排了鮮蛋的季節差價。統購統銷制度首先從收購價上有了一些變化。

1979年11月,按照國家規定天津市有計劃地提高了8類主要副食品及相關產品的銷售價格,其中鮮蛋的銷售價格上調了22.2%(豬肉、牛肉和羊肉銷售價上調幅度分別為:29.1%、33.3%和31.6%)。統購統銷制度中的銷售價格也有了變化。

1985年5月,天津市有條件地放開了肉、蛋、禽、菜及水產品等主要副食品價格。在雞蛋購銷政策上采取了“放”(放開搞活)、“保”(保價收購)、“限”(限價銷售)、“訂”(合同訂購)幾項措施。統購統銷制度有了更大的變化。

1987年3月,天津市政府為糾正長期以來由于農口(農委系統)只管生產、商口(商委系統)只管銷售造成的產銷脫節、禽蛋生產和供應不穩定局面,決定改革舊的禽蛋經營管理體制,實行產銷一體化,為此,成立了天津市禽蛋服務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隸屬天津市農村工作委員會。該公司下轄天津市蛋品加工二廠和天津市津牧工商聯合公司。

天津市禽蛋服務公司是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條件下的特殊產物,它兼有計劃管理與商品經營兩種職能但以計劃職能為主。該公司的業務范圍是(1):①負責制定本市禽蛋產銷計劃,保證市場需要和均衡供應;②推行經濟合同制,將禽蛋的產銷納入有計劃商品經濟軌道,做到有計劃生產、有計劃調市、有計劃銷售;③利用價外補貼、物資分配、蛋料掛鉤等手段組織禽蛋的加工、儲運,旺吞淡吐,保證市場供應;④與國內外企業合資興辦禽蛋聯合企業。

1989年3月,為加強對雞蛋、蔬菜和生豬生產及調市的計劃管理,切實保障城市供給,穩定物價,天津市政府決定從3月1日起實行主要生產資料供應與雞蛋、蔬菜、生豬的收購、調市掛鉤。涉及雞蛋的掛鉤政策為:生產單位每交售1公斤鮮雞蛋,供應配合飼料3公斤、育雛料1公斤。此外,市政府決定,由市農委負責安排全市雞蛋生產、收購、調市任務;負責掛鉤物資的分配和調劑與承擔雞蛋生產和調市任務的區(縣)及其它生產單位簽訂收購、調市任務承包書。市糧食局、供銷社要按計劃保證收購及調市雞蛋所需掛鉤生產資料供應。

到此為止,傳統的統購統銷制度已經發生了不少的變化或改進,但是其基本的特點并沒有改變,基本的運作模式大致是:

1991年11月,在新的經濟環境及市場條件下,天津市全面放開了雞蛋和飼料的收購、銷售價格,僅安排了雞蛋銷售參考價格,每500克不超過2.30元。由于當時雞蛋生產大于需求(2),貨源充足,市場銷售價格呈下降趨勢。雞蛋和飼料價格放開后,天津市相應取消了對生產環節飼料的“暗補”和經營環節虧損的“暗補”,全部改為對職工的明補。從91年11月份起,市財政按每個職工每月1.5元的標準發放雞蛋價格補貼。(3)市場調節的運作模式比較簡單清晰:

1995年8月,在改變了的市場供求條件下,市政府成立專門的“雞蛋調市工作組”,對雞蛋的銷售過程進行干預,對雞蛋銷售價進行管制(詳見后文)。

1996年3月,放棄價格管制,重新讓市場作調節主體。

(二)制度變遷的階段及特點

從以上價格制度的變遷過程,可以概括出以下幾個具有不同特征的制度變遷階段:

第一階段(1979年~1985年5月):價格調整階段。這期間天津市在保證雞蛋生產者、銷售者和消費者諸方利益的前提下,有計劃地提高了鮮蛋的收購價和銷售價,為下一步深化雞蛋價格改革做了必要準備。這一階段天津市雞蛋購銷體制仍屬由國家單一渠道控制的統購統銷模式,只是價格做了一些調整。

第二階段(1985年5月~1991年11月):“三多一少”流通格局形成階段。隨著價格改革的深化和企業經營機制改革的開始,天津市改變了過去雞蛋經營上的固定進貨渠道、固定銷售對象、固定倒扣作價的“三固定”形式和分層次、多環節、大流轉的批發經營模式,逐漸形成多經濟形式、多流通渠道、多經營方式和少流通環節(“三多一少”)的禽蛋流通格局。這一階段國有副食商業仍是雞蛋經營的主渠道(4),發揮著較大的調控作用。

第三階段(1991年11月~1995年8月):市場調節開始與價格管制復歸階段。1991年11月后,天津市雞蛋及飼料價格的全面放開,這標志著整個雞蛋購銷體制由計劃調節向市場調節的根本轉變。這一制度變遷具有歷史轉折意義。然而卻不是穩固的。在這一階段的末期又重新實施了價格管制制度。這實際上是計劃經濟體制的部分復歸。在保護人民群眾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穩定的前提下,市政府制定了國有副食商店雞蛋銷售價格的最高限價,并強制執行,同時配合以對雞蛋實施部分統一收購和部分統一銷售的措施。

第四階段(1996年3月~至今):價格管制解除與市場調節最終確立階段。這一階段的特征表現為市政府對雞蛋價格管制的解除和市場機制最終成為調節雞蛋的生產和銷售的主角。這種市場調節機制對政府計劃管理體制的再次占優勢是伴隨著雞蛋價格的相對穩定,人民群眾心理承受能力的相對提高和市政府在雞蛋價格問題上的觀念的轉變而出現的。它預示著市場調節制度將長期持續存在下去。

三、價格管制的運作過程

從以上關于天津市雞蛋價格制度變遷的過程和階段性特征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天津市1995年實施的價格管制制度這一制度安排,從本質上看表現為天津市市場導向性改革的反復和曲折。于是研究這一制度安排的導因、實施過程及運作后果,就有了頗為重大的意義,因為它將為今后改革的順利推進、避免反復提供借鏡。

(一)誘因。從1991-1994年,天津市在雞蛋購銷體制的市場體制改革已進行4年的時候,為什么又轉回頭來搞價格管制呢?這當然不是沒有原因的。

1995年二季度天津市雞蛋價格就開始顯出上跳征兆,至7月份繼續不斷上揚,市場價格有時高達3.50-3.80元/斤不等,大大突破了市政府原定每斤3.00元的限價水平(93-95執行),這可能是市政府對雞蛋價格進行管制的導火線。我們調查了導致雞蛋價格上漲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供給相對減少和需求相對擴大。前已述及,自1991年雞蛋、飼料價格雙放開后至1995年期間,天津市雞蛋產量平均每年遞增2.67%,而同期天津市城鄉居民每年消費雞蛋總量由9655萬公斤增至約14000萬公斤,平均年遞增率為9.7%.(見附表一)。這樣,盡管總量上雞蛋生產仍大于需求,(5)但雞蛋供求差距的縮小有可能在某些情況下導致雞蛋價格反彈。

(2)成本推動蛋價上漲。雞蛋的生產成本包括飼料、水電、獸藥、設備折舊以及死雞攤銷等,其中飼料成本占養雞總成本的70%左右。前幾年,國家大幅度提高了糧食收購價格,造成了以糧食為主要飼料的養雞成本也大幅度增加。以玉米為例,1995年上半年天津市農村集貿市場成交價格比上年同期上漲了87%,以玉米為主料的飼料價格上漲了47%(6),因此,成本推動是1995年7月份后雞蛋價格上漲的另一重要原因。

(3)季節原因造成價格一定幅度的上漲。由于中秋、國慶兩節臨近,生產所需用蛋量加大,城市居民購買也比較集中。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雞蛋市場的均衡供應。統計資料顯示,市場價格幾乎在每年7月份后均有不同程度提高。

(二)限價措施流程

面對雞蛋價格不斷上漲的局面,天津市政府從穩定物價、保證人民群眾生活不受大的影響的良好愿望出發,于1995年8月25日對雞蛋價格實行管制,最高限價定為每斤雞蛋3.30元。這是一整套價格管制過程的目標。這整個價格管制過程包括如下幾個相互聯系的環節和方面。

[1]成立專門機構。為了對價格管制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統一領導,市政府專門成立機構-天津市雞蛋調市工作組。“工作組”成員包括4位市長、2位秘書長,農委、商委主任以及物價局、財政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門有關負責人員。然后各委、局及縣、鄉也成立相應的辦公室等機構。層次之多、人員之眾、規模之大、重視程度之高,均是少有的。工作組如同“戰斗指揮部”每天都要以報告的形式向市主要領導陳述當日的鮮蛋調市量,完成日調市任務的比例,以及未完成任務的原因,還要制做各種統計報表等。工作可謂至細至微。

[2]鮮蛋調市。這項工作安排的具體措施是,“工作組”責成市農委和商委對設在各郊縣的雞蛋生產基地逐層下達鮮蛋調市任務,保證雞蛋日上市總量達到20萬斤,調市價格(收購價)定在3.15元一斤的價位。市農委將各雞蛋生產基地與市內國有副食門市部(110個限價蛋銷售點)結成對口單位,由市區內的副食門市部派車到指定雞蛋生產基地去收取原由生產單位送到市區的雞蛋,然后按市里統一規定的每斤3.30元價格銷售。其差額為銷售利潤。

[3]層層補貼。1995年前后,天津市每斤雞蛋的成本逐步由3.15元上漲到3.35元左右(其中包括飼料、水電費、獸藥、設備折舊及人工費等)(7)如果再加上0.1-0.2元的生產利潤,雞蛋的出廠價在3.4-3.5元/斤上下比較合理。而在價格管制期間,雞蛋的收購價定在3.15元/斤。這樣一來對養雞場(戶)來說,每出售一斤雞蛋將損失0.25-0.35元左右。生產不僅沒有利潤,而且已部分折掉成本,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經營的企業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因此一段時間內,天津市國有副食店的雞蛋有價無貨。

考慮到限價收購給養雞生產基地帶來的損失,“工作組”做出決定:各養雞場(戶)每售一斤平價蛋(3.15元/斤),可得到市財政局0.1元的價格補貼。事實上這對于生產者所受損失而言無異于杯水車薪,110個定點國有副食店仍然有價無貨,限價政策的推行非常困難。對此,天津市農委在財政補貼0.1元/斤的基礎上另外再加補0.1元。這既是為了減少生產者的損失,也是出于調動積極性完成鮮蛋調市任務之目的。

然而事情遠未到此結束,生產者的所得與所失仍未“擺平”,各郊縣及鄉政府在落實雞蛋調市任務時仍遇到種種困難。因為在管制實施后,當時不受管制的市場批發價也節節攀升,已經達到了3.8元一斤的水平,有的個體商販甚至以4元的價格競爭性地向生產者直接收購。面對這種局面,在行政任務的壓力下,各郊縣、鄉政府不得不“上行下效”,對雞蛋補貼款一再加碼。據市禽蛋服務公司當時不完全統計,各郊縣(或鄉)對調市雞蛋先后所增加的補貼款分別為:薊縣鄉級財政補0.2-0.3元/斤;寶坻縣縣財政補0.3元/斤,鄉財政補0.2元/斤;寧河縣財政補0.4元/斤;東麗區區財政補0.2元/斤,鄉財政補0.25元/斤。這樣,在市財政、市農委及縣(鄉)財政多方補貼后(年平均雞蛋總補貼接近0.51元一斤),生產者彌補了成本損失并已略有贏利。這時,國有副食店才購得鮮蛋。

但是,當雞蛋收購價逐步接近甚至超過固定的銷售價時,110個國有副食商店也不可能白白銷售雞蛋,更不可能蝕本經營(因雞蛋的損耗也很大)。而且他們還有另外一本賬,如果不是賣雞蛋而是銷售有利可得的其他商品,就會有更大的收益。所以市財政還必須為這些銷售點補貼0.1-0.18元。這樣雞蛋管制下的雞蛋實際交易才真正有進行起來的條件,價格管制措施才有了開始奏效的基礎。

這里還需提及的是,補貼的發放不是即時的,而是至少有一至二個月,甚至三個月的時滯。按照規定是一月后,當雞蛋生產者向上層層把他們的供蛋量票據交到市財政部門,并且與市內各銷售點匯集上交的售蛋量票據相一致時(為防止補貼蛋外流,實際上只是流于形式),才能反過來逆原渠道層層下發補貼額,而實際上這一過程有時要延遲至三個多月。

[4]掛牌銷售。據事后調查發現,(8)此次雞蛋價格管制期間,市區內110個限價蛋定點銷售門市部的組織工作多數比較簡單,各銷售點均未發放任何憑證,(9)只是每人限購3斤,反復排隊反復購買或為賣而買(自由市場雞蛋小販雇人購買)也無人干涉,各銷售點排隊人數每日一般在200-300人左右。為此,市公安局曾派出100多名干部分別到各雞蛋銷售點維持秩序。物價、交通、工商部門也都抽調大批人員進行監督,防止各種哄抬物價、“賣大號”、走后門、私分等意外現象的發生。

(三)市場環境下管制措施的特點:前已提及天津市1995年的價格管制是計劃經濟體制的部分回歸。換言之,這種制度安排是發生在市場調節的環境之中的。市場環境是相對于“計劃環境”而言的。就是說,1991年以前所實施的價格管制制度是處在計劃流通起著支配作用的購銷制度結構中,其它形式只是作為一種補充;1991年后,養雞業的產品及要素價格均放開由市場調節,價格機制成為制度結構中的核心安排,這時雞蛋的生產、流通處在“市場環境”之中。顯然兩相比較,市場環境下的雞蛋價格管制(補貼)制度必具有不同的特點。可以歸納出兩種制度環境下價格管制這項制度安排的六個不同特征:

<1>實施管制的頻率。91年前政府價格管制是以經濟計劃形式表現的,它具有經常性和一般性;91年后的價格管制是在雞蛋市場價格突破限價水平時政府對市場進行的干預,其發生具有不連續性和特殊性。

<2>管制的渠道與環節。91年前對雞蛋的管制與補貼渠道單一(財政渠道)、環節較少;91年后管制與補貼渠道較多(市農委及市、縣、鄉財政),所經歷的環節也較多。

<3>補貼的形式。91年前對生產者采取以“蛋料掛鉤”為核心的暗補,對消費者發放蛋票給予暗補;91年后價格管制期間對生產者給予價外補貼,對消費者通過限價給予暗補。

<4>補貼最終受益者。91年前生產者、消費者均從補貼中獲利;91年后價格管制時補貼最終受益者是消費者,對生產者補貼主要是為彌補限價損失。

<5>管制的力度。91年前對生產者價格的管制的力度較強,從上到下的指令容易得到貫徹,因為各個層次的獨立利益較弱;91年后情況不同了,從事雞蛋生產和銷售以及管理的各有關方面都成為相對獨立的利益主體,這就使管制指令的執行力度受到很大的制約。

<6>博弈雙方力量對比。91年前市政府通過農委(禽蛋服務公司)就基本控制了雞蛋生產和銷售整個過程。政府的統一安排在控制、引導經濟方面有較大的力量優勢。91年后政府實行價格管制時事先成立專門機構進行組織協調,在具體補貼時又通過“兩層三級”補貼(財政、農委兩層、市縣鄉財政三級)來完成。這說明部門、企業同政府談判能力大為增強,另一方面也說明政府在控制力和財權上的相對削弱。

這就是天津市1995-1996年價格管制制度安排的全部故事。

四、價格管制制度對雞蛋銷售中交易成本的影響

如何評價天津市于1995年9月至1996年3月期間實施的雞蛋價格管制制度的得失利弊?顯然可直接借鑒的理論供給就是制度經濟學。制度經濟學與主流經濟學的主要不同點,或者說制度經濟學的核心,是制度經濟學把制度作為影響經濟的變量,而主流經濟學則假定制度不變。在制度經濟學中,交易費用學派是把制度作為影響交易費用變動的基本變量。所以按照制度學派的觀點,對一種制度安排的評價,或者說測度一種制度安排是否有效和能否持久存在,主要就是分析這種制度在創建和運行過程中的成本和收益,即是節約還是增加了交易費用。如果是節約了交易費用,這種制度就是恰當的,就有生命力;否則就不是恰當的,不可能長久。

我們按制度學派的觀點和原則來分析一下天津市雞蛋價格管制制度對雞蛋這項產品的交易過程中發生的交易成本的影響。根據高斯(Coase,1937)等制度經濟學家的定義,交易費用就是為了完成一項交易所花費的各種成本的總和。在現實中交易費用很少為零。因為有制度的存在。但有的制度使交易費用減少,有的則使其增加。本文以下討論的是雞蛋價格管制制度的實施相對于沒有管制即市場調節條件下,對完成雞蛋從生產者向消費者轉移的交易過程中的費用的影響。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雞蛋從生產者手里轉移到消費者手中,如果撇開生產成本不說,則所花費的成本主要就是批發商的運輸成本及零售商的銷售成本。但是管制條件下不同了,完成這一交易的過程復雜多了。在這一過程中比在市場調節條件下多發生的所用所費都是交易費用的增加。

一般說,任何一項政府管制措施的社會成本,從廣義上看,都包括下述兩種成本:一是“院外成本”,即管制措施的潛在獲益者為使得政府管制機構服從其意愿而實施管制所花費的成本;二是“運行成本”,即管制措施的實施和運作成本,這項成本是由社會承擔的。(10)在天津市雞蛋價格管制案例中,管制的院外成本為零:管制措施是市政府主動采取的行為,其潛在獲益者-居民(目標主要是低收入階層居民)并未花費任何成本去促使市政府采取管制措施。因此在測量管制成本時可以將“院外成本”予以舍象,而只考慮“運行成本”。天津市1995-1996年價格管制的運行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i]組織成本。這是市場調節情況下不發生的費用。天津市政府在實施價格管制過程中,曾從各級政府本身及有關部門抽調大量人員(包括各級行政負責人及一般業務人員,估計約涉及幾千人)組成專門機構,以對限價措施運轉進行管理、協調、監督。這些組織包括,市政府成立的領導決策機構“雞蛋調市工作組”,市農委、商委聯合成立的雞蛋調市實施辦公室,市財政局成立的雞蛋價格補貼發放辦公室,市物價局、工商局專門安排的雞蛋價格監督人員,各郊縣鄉村成立的相應辦公室,市公安局向各限價銷售點分派的維持秩序人員,市交通局設專門人員為各銷售點運輸車發放特別通行證,派專人在各主要交通要道設卡防止鮮蛋外流。所有這些專門機構和專門人員均需支付兩方面的組織成本,一是機構成立的開辦費及機構運轉所需經常性支出;二是各有關部門為此負擔的成本,可用抽調人員后對正常工作造成的損失來衡量。簡言之,組織成本應包括專門機構的“增人成本”和有關部門的“缺人成本”兩部分。前者從管制實施的流程可清楚看出其組織成本是相當巨大的(就動員的人力物力范圍看)。后者在政府部門存在完全閑置的雍員的情況下,或者在被抽調從事雞蛋調市人員的工作可由本部門其他人員加大工作量而完全承擔的條件下,可能為零,但這一假設在現實中很難成立。將“缺人成本”視為正數是合理的。此外還應提及的是機會成本,即將以上組織成本和有關人員用于某項有更高收益且可行的工作中所能帶來的凈收益額。雖然對此進行精確測算是困難的,但它無疑是存在的。這些在廣義上都是雞蛋管制制度的組織成本的范疇。

[ii]補貼成本。補貼成本由兩部分構成:初始補貼成本和隨之而來的一系列追加成本。初始補貼成本是為啟動價格管制政策而支付的成本,主要是指各級財政和市農委為保證限價措施的順利施行而注入的補貼資金。根據我們的調查,同時經過估算,這部分成本的總價值約為500多萬元。

追加補貼成本是指為維持價格管制運作需陸續追加的補貼成本,它取決于限價水平的高低及限價時間的長短。這是因為限價刺激了對雞蛋的超額需求,拉大的供求缺口使自由市場上的價格進一步上升。因此要使雞蛋生產者為國營商店提供足夠量的雞蛋,就必須繼續追加補貼。前文中已經敘述,農委的補貼特別是各縣鄉的補貼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臺的。估計這部分追加補貼也有2000萬元。(11)

可闡明對初始補貼和再補貼的過程。其中E1為價格管制開始時雞蛋市場的供求均衡點,P1和Q1分別為均衡價格和均衡數量。當限價水平為P時,政府為啟動價格管制制度運行需支付的初始補貼為(P-P)Q1,即面積P1E1AP.但是價格管制導致的供求不平衡將拉動市場價格上升到P2,此時政府為繼續維持價格管制需支付的補貼成本將是(P2-P)Q2,即面積P2E2BP,其中追加的補貼成本量為(P2-P)Q2-(P1-P)Q1.只要市政府價格管制制度不變,上述不斷再補貼的過程就會持續下去。除非限價水平不斷做出上調,否則價格管制制度遲早會遇到財政收入約束而停止。當然補貼相對于購買雞蛋的消費者來說是收益,而對整個社會來說,補貼作為一種轉移支付只是收入的再分配。但對政府來說,相對于市場調節條件下的情況,卻是一種實實在在的支付,是財政收入的減少。如果這部分資金不是用在雞蛋補貼中,而用于提高窮人的明收入,則其激勵作用會更大,用于其他扶貧開發項目(如危房改造)也可能帶來更大的收益(機會成本)。

[iii]流失成本。流失成本是同補貼成本的部分流失密切相關的。這是因為當天津市政府對雞蛋提供了補貼并降低了雞蛋在天津市的售價后,在全國統一開放的大市場這一格局初步形成的背景下,在利益導向機制的作用下,天津市的雞蛋資源必然存在著向高價位、高收益地區流動和轉移的原始沖動。雖然天津市政府也意識到了這一點,采取了諸如在重要路段設卡檢查出市車輛,向市內雞蛋運輸車輛派發特別通行證等強制性干預手段。但無論怎樣嚴格管理,天津市政府為降低雞蛋價格所提供的財政補貼總有一部分會流失。比如某貿易公司為了維護原來的貿易關系仍要向青島和廣州等市發送幾十萬斤雞蛋;還有一些公市場司采用趁夜間走支路的方式向外地運雞蛋,則純粹是為了借差價而贏利(流失到本市自由市場上小販手中的雞蛋,其性質與此相同,但因估計困難故略而不論)。這些公司出售的雞蛋的價格高于天津卻低于當地。這樣財政補貼就從天津消費者的收入轉為這些公司的收入和外地公司的收入。那些放開雞蛋價格從而吸引天津市雞蛋流入的地區,則無疑享受到了天津市政府提供的財政補貼。同時天津市的雞蛋供給量因流失而相應減少,為維護擬議中的雞蛋供給量就需要繼續補貼。所以,只要天津市政府刻意維護價格管制制度,初始補貼補貼流失再補貼再流失的惡性循環就會持續下去。流失成本量(估計約幾萬元)取決于流失的雞蛋量,但也與限價水平的高低、限價時間的長短有關。

如果說相對于市場條件,管制制度中的初始補貼和再補貼僅對政府而言構成成本,對消費者和社會則不構成成本,那么,補貼的流失和再補貼則肯定對社會和政府都構成了在管制條件下完成雞蛋正常交易需要追加的成本和費用。

[iv]時間成本。時間成本是消費者為購買限價蛋排隊而耗費的時間總量。對于一個消費者來說,完成一次雞蛋購買行為所需支付的時間由來回商店的時間(I)、排隊等待的時間(II)和他接受服務(取貨、交款)的時間(III)三部分組成。假定時間(I)和(III)在任何情況下都需支付且相等,又假定在雞蛋價格較高的市場調節下一般無需排隊等候,那么排隊等候的時間就構成管制制度下完成雞蛋交易需增加的費用。

下面試算限價期間一日內消費者為此所損失的時間。

據天津市南華里副食商場(110個限價蛋供應點之一)調查顯示:限價期間該國有副食商場日均上市雞蛋4000斤(100箱),每位市民一次限購3斤,每日購蛋總人數估計約500人次。消費者為購蛋排隊的隊長人數少則30人左右,多則二、三百人。據估計每位消費者排隊等候約至少平均需20分鐘。據此可算出限價期間全市110個銷售點一日耗費的總時間為:T=20分鐘×500(人)×110(銷售點)=2.7(萬小時)。這相當于一個人不休假日連續工作14多年的勞動時間(每周工作40小時)。按照邊際生產力等于邊際收益的原則,以小時工資4元計,則僅排隊購蛋一日就會使國民生產總值損失10多萬元(4元×2.7)。當然這只是粗略的推測,目的不在于估計的精確性,而在于指出管制條件下交易成本的實質。

[vi]資源的浪費。這也是一種支付出的交易成本。政府對雞蛋的價格進行管制,降低了雞蛋的售價,這使消費者獲得了政府的無償轉移,從而增加了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即用同量預算收入可滿足更大的需求。E1為價格管制開始時天津市雞蛋市場供求均衡點,P1和Q1分別為均衡價格和均衡數量。當政府將價格限制在P時,對追求效用最大化的消費者而言,面對收入既定而商品的相對價格比發生改變的條件,由于存在替代效應和收入效應,他將增加低價格商品的需求(吉芬商品除外)。這樣在限價水平P下,消費者的同量預算收入可實現對雞蛋的需求量將由原來的Q1增加到Q2.

進一步由于補貼是體現在雞蛋這一有形的商品中,使消費者感到購買是取得補貼、享受廉價資源的唯一方式,其預算約束被軟化,消費需求被扭曲,從而使得它們的需求規模超出其通常預算而成倍地增加。這表現為需求曲線在管制價格以下發生轉折。可以看出,虛線D'表示在同樣價格下需求量更大。

在對天津南華里副食品商場的調查中,我們作了一個簡單的比較:在雞蛋價格不受管制時,雞蛋的日上市量為1600斤,人均購買量為2-3斤,而且是隨來隨買,無排隊現象;而在限價期間,雞蛋的日上市量達到4000斤,人均購買量增至10斤,而且每天都有200-300人排隊等候。如此膨脹的購買量往往超過了消費者實際的需求,造成了資源的浪費。我們在調查中就發現了這樣的事例:有的人在家中儲備了幾十斤雞蛋,因來不及食用,再加上天氣炎熱,一個月后拿著變質的雞蛋到商場要求退換。超過實際需要的資源被浪費了,對社會來說就是額外的成本。

以上分析的各種成本都是在管制制度下必然發生的,而在市場調節制度下卻不存在。所以,可以說到目前為止的全部分析表明,雞蛋價格管制這一制度安排不是使雞蛋的交易成本下降了,而是使其大大地上升了。即使同計劃經濟條件下的補貼制度相比,其交易費用也大為增加了。這是因為在完全的計劃經濟中雖然比完全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復雜些,但比市場環境中的價格管制制度的層次和渠道還是較簡單的。發生在市場環境中的價格管制制度,因實施難度的加大必須增加層次和渠道,從而交易費用必然增加。這是價格管制制度最終被天津市放棄的根本原因。

五、管制制度沒有完全實現政府的預期目的

進一步的分析應當涉及雞蛋這種商品的屬性與價格制度的關系,以及天津市政府實行雞蛋價格管制制度的基本目的。這是因為如果雞蛋按慣例確屬應管制的產品,或者如果市政府實行管制的目的基本達到,則交易費用的大小或增減并不會構成這項管制制度繼續實施與否的唯一因素。

制度安排從實施方式看,從理論上可分為市場誘導性的和強制性的兩大類。天津市1995-1996年實施的價格管制制度,應該說主要是一種強制性的制度安排。強制性制度安排的實施,從制度變遷的一般理論看,其依據主要是矯正市場經濟調節的失靈、失誤或缺陷。比如維護公正分配,保持經濟穩定,產品屬于非價值產品或公共物品,或其生產過程存在外部不經濟等。雞蛋顯然是價值物品,不是公共物品,其生產過程也不會產生外部不經濟問題。所以雞蛋價格管制主要是為了維護經濟穩定,這包括雞蛋生產的穩定和雞蛋價格的穩定;也是為了維護公正分配,保證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不下降。那么這些目的(或可看作是政府的收益)是否實現了呢?

(一)雞蛋生產的穩定未完全實現。

雞蛋是一種普通的大眾消費品,不屬于典型的需要計劃調節和管理的產品;或者說雞蛋生產不會長期處于壟斷狀態,也不會長期處于自殺性競爭之狀態。雞蛋生產者可以在市場波動中逐漸找到供求平衡點。在短期內供求缺口的擴大能夠拉動價格上漲,但很快雞蛋的替代品就會參與競爭,因而價格不會無限上漲。替代品將平抑物價,提高需求滿足的程度,同時也調節消費結構向供給結構靠攏。由于雞蛋的生產周期較短,故從稍長期生產者就會調整結構,提高供給,適應需求。經過這樣幾個周期波動后,供求均衡點就會在價值規律作用下實現。

然而,補貼不能很好地實現這一目標。因為補貼一方面刺激了需求的擴大,另方面卻可能抑制供給的增長。補貼雖可使生產者的收益達到市場價的水平,但當生產者以補貼價提供產品時,總是感到利益受損;加之實際補貼發放過程往往要延遲幾個月,生產者的實際利益也的確受到損失或影響。故至少天津1995年的價格管制補貼制度未使生產處于穩定狀態。資料表明,1995年天津市雞蛋生產量減少1億斤,這除了生產成本上升的沖擊之外,與補貼制度的缺陷是不無關系的。

(二)雞蛋價格“局部”、“短期”的穩定。

天津市政府在95-96年對雞蛋采取價格管制,可以說,即使在限價期間內,也只有市區這110個限價點的雞蛋價格是“穩定”的,其余大部分區域蛋價反而容易上漲。這是因為,價格管制是人為地把天津市雞蛋市場劃分為兩類:一類是限價蛋市場,一類是市價蛋市場。在蛋源既定的情況下,局部的偏低價格必然在真正的市場上造成漲價的壓力。由于政府補貼結果只會使生產者獲得與市場均衡價格P1相同的價格(即收購價+補貼=市場價)因此雞蛋的市場供給量將以Q1為上界(Q1以上的產量對生產者來說邊際成本大于邊際收益MR=P1),這將存在供需缺口Q2-Q1,迫使雞蛋價格上漲,新的市場均衡點將在E2點達到。由此可見,P2的價格水平要遠遠高于P這一水平。事實的確證明,當天津市政府對國營門市部的雞蛋價格實施管制時,不受管制的農貿市場蛋價卻一直居高不下。原因不難從以上分析中找到。一方面,多層次多渠道的價格補貼的存在使雞蛋的實際收購價達到3.5-3.80元/斤的水平,當生產者手中不受管制的雞蛋由非國營門市部征購時,生產者心目中已有了一個很高的心理價位,更希望通過此舉彌補由于受到價格管制而遭受的損失(即使政府對生產者由于低價出售而遭到的損失進行了補貼,而且補貼額很高,但名義收購價很低,易使生產者形成吃虧的錯覺),于是市場價被拉動到很高的水平;另一方面,上文提到,較低的價格刺激了需求,從而進一步加劇了供求雙方的矛盾。解決這種矛盾的方法,在不受價格管制的情況下,就表現為價格的上漲。調查資料顯示,當110個定點門市部被迫以3.30元/斤的價格出售雞蛋時,農貿市場的雞蛋價格卻一度達到了3.9-4.1元/斤的水平。

從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價格管制反而使雞蛋的市場價格上漲和不穩定,而絕大多數市民是在自由市場上購買雞蛋的,所以穩定物價這一預期目標沒有充分實現,只在很小的局部暫時實現了。當然如果價格指數的測算以限價銷售點上的價格為準,則名義上的物價上漲率肯定不會很高。這也許正是前幾年人們的心理感受與公布的物價指數存在較大差距的重要原因。

(三)公平的目標沒有完全體現。

價格的提高將使公眾收入的購買力降低,而低收入階層,相對于高收入階層而言,對價格上漲的承受能力是比較低的。所以,實施價格管制制度,其真正的目標受益者主要為社會中的低收入階層。從國民收入循環的角度看,政府對雞蛋的補貼實質是國民收入的一次再分配。消費者排隊等待所最終獲得的是這一收入的分配權,而雞蛋不過是實現這一權利分配所借助的形式。按照價格管制的預期目標,這種國民收入的再分配應該是有利于低收入階層的。但是,目標獲益者是否實際獲益以及獲益多少,取決于他們是否購買了特定的商品(雞蛋)。反過來說,目標獲益者如果不同國營門市部發生買賣關系,不購買特定的因補貼而價格較低的雞蛋,它就不能成為實際獲益者。實際獲益者享受補貼是具體表現為以一定量的貨幣購得了較多的補貼商品,或者為購得定量的補貼商品而付出了較少的貨幣。天津市政府在具體操作限價制度時,卻采取敞開供應平價雞蛋的作法。也就是說,任何個人,不需要任何憑證,只要有充足的時間和特別的耐性,都可以享受到廉價的資源。在這里,時間成為享受這種特殊資源的唯一憑證。那么誰擁有這種“憑證”呢?首先,“上班族”中那些貧困階層是與此無緣的,只有那些待業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才有此“憑證”(其中部分人將此“憑證”出售給小販,從而使部分補貼轉到小販手中)。其次,那些其職業的時間約束較松者有此“憑證”。再次,那些居住和工作場所距離銷售點較近者有此憑證。最后,即使每個銷售點的限價蛋都能為窮人購買,也只占全市30多萬貧困人口的極小部分。可見,由于在制度實施過程中,政府沒有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機制來保證特定的人群與特定的商品發生關系,因此也就難于保證補貼會使貧富消費者之間的收入相對比發生大的改變。如果補貼最終沒有充分體現到消費者中的“貧困層”,則只能說它有部分的促進公平的效應。

據調查,在補貼實施之初,從防止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出發曾有過幾種實施方案:一是把補貼生產者的費用直接用于補貼其人均收入低于某個收入標準的窮困階層;二是只給低收入階層窮人發放雞蛋票證,讓其憑證購蛋等等。然而,這些措施都被放棄了,其原因一是市政府過去就習慣于采用暗補型的價格管制作法,現在用起來仍然順手;而更為重要是雖然這些措施同樣是補助了窮人,但市場上的雞蛋價格卻是高的。這會影響天津市的物價穩定的形象。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說,雞蛋價格管制制度是一種政治需要。較低的補貼蛋價,向老百姓表明的是市政府正在為人民而“做工作”,為維護價格穩定而努力,適應了老百姓(總是)要求降低物價的心理情緒,贏得了民心;同時向社會表明的是天津市政府有能力控制物價,天津市場“物價穩定”。如果說這是實施雞蛋價格管制制度的主要目的的話,那么它是基本得到實現了,客觀上是收到了這樣的成效的。

六、結論與建議

經濟學在本質上是一門關于稀缺資源的選擇的科學,對于制度這一稀缺資源的選擇問題,莫過于人們在政府制度與市場制度之間進行的得失分析和優劣抉擇。現實的制度演進過程表明,必須根據交易成本最小化原則來確定政府調節或市場調節的制度安排(有時當然要尋求二者間某個位置上某種程度的“均衡點”),以為經濟發展維持一個均衡的制度供給環境。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偏好對制度供給有不可低估的作用。除福利目標這一與社會“共容”的利益之外,任何政府對政局穩定、民眾支持以及集團或個人威望有特殊偏好,并且這類偏好很難用其它收益目標來替代。因此政府在提供制度安排時往往受此影響。不應否認,1995-1996年天津市政府對雞蛋施行價格管制也可在某些程度上增加市民對政府的支持,因為市政府此舉與諸如“菜藍子”、“米袋子”等工程有異曲同工之妙,它能為市政府贏得一個“關心群眾生活”的形象。如果把這些因素作為價格管制的收益考慮進來,即使從總體上未必能得出此項制度安排的總收益大于總成本的結論,但至少從政府角度看它是合乎理性的,而且其主要目標是得以實現了。問題在于,正像“個人理性并不必然暗含著團體理性”(13)一樣,某一團體的理性與社會理性之間同樣也不能劃一等號。一個團體或個人在制度變遷中可以通過“搭便車”使成本外部化(或收益內部化),從而實現局部盈利;而一個社會總體則無法做到這一點,它要無一遺漏地負擔所有成本。因此從長期看,政府應從社會角度對某種制度供給進行成本收益比較。當我們從這種視角對天津市1995年的雞蛋價格管制制度進行分析后便不難發現,此項制度安排的收益,相對于其所增加的巨大交易成本而言,是微乎其微的。收益與成本的這種極不對稱性非常有力地說明:此項制度安排必然是不成功的。它也說明,在中國的經濟體制變遷過程中,路徑依賴是很重要的。長期形成的傳統體制及意識形態的強大慣性不可能在宣布建立市場經濟的短時期內消失,新的市場經濟制度只能逐步建立,傳統的計劃經濟制度總是要頑強地生存,這就使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演進過程具有一定程度的局部可逆性特征。然而市場化進程中的這種曲折性與反復性的制度變遷成本是巨大的;而這又反過來迫使人們不得不重新考慮繼續沿著市場經濟的方向推進。

1996年天津市政府最終放棄了雞蛋價格管制制度。放棄價格管制后的事實證明,像雞蛋、大白菜這類生產周期較短、替代性較強的產品的價格水平和供求關系,最好交由市場制度來調節:在短期內,雞蛋價格的上升,一方面正好刺激了其替代品(如肉類消費等)的消費量上升,調整了消費結構;另一方面,吸引了外部(地)市場供給量,很快就能增加本地供給;同時刺激資源向生產領域流動,從而在稍長的下一生產周期使本地供給上升,價格又會再度回落下來。1996年天津市場上的雞蛋價格曾一度下降到2.9元/斤,一般也就維持在3元多。這是最好的證明。看來,至少在某些產品領域里,即使從維持物價穩定、保證人民生活安定的目的出發,選擇市場調節也是最理想的制度安排。

這樣性質或類似這樣性質的產品在市場上占絕大多數。因此我們從雞蛋價格管制中得出的若干分析性結論,對天津市的整個改革發展戰略可能也具有一般意義。天津市在實際中執行的是“物價越低越好”的發展戰略,這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都是不適當的。物價與通貨膨脹有聯系也有區別。通貨膨脹本質上主要是一種貨幣現象。物價上升則有多種因素:一是通貨膨脹,二是供求失衡,三是哄抬漲價,四是主動調價。只有在發生貨幣的超經濟發行時物價上漲才是由通貨膨脹引起的,二者才一致。毫無疑問,導致物價上漲的前三種原因都應盡量避免,嚴加控制。但天津市同其他地區一樣,有許多產品的相對價格是不合理的,需要進行較大幅度的調整,而由此引起的物價上升對生產者是一種刺激,會促進增長,從而使居民收入水平上升更快;如果沒有這種價格調整,生產上不去,工資收入也就不會有大的增長,這又會迫使社會總是在降低物價上作文章。前者是良性循環,后者則是不良的。所以采用逐步調整的方式走出不良循環是必需的,是對老百姓根本利益的關注,是對長期的積極的穩定的關注。

在對價格的適度上調有了正確的看法的前提下,我們建議對低收入階層的補助應采用現金補貼的方式,而不是對生產者進行補貼的價格管制。這種補貼有較高的效率。因為現金收入的提高明確地彌補了價格上漲的損失,滿足了低收入階層的要求;同時上漲的雞蛋價格又抑制了消費需求的不適當擴大,使其轉向更多地消費其他的替代品,消費結構得到了適應性的調整。六表明了這一道理:AB線為價格管制前的預算線,AC為價格管制條件下發生替代效應的預算線,而DE為現金補貼條件下收入提高的預算線。很顯然,在均衡點E2比在E1,消費者購買了更少的雞蛋更多的其他替代品。這在假定條件下是更優的消費結構。

還有兩點更為重要:一是價格的適度上調將刺激生產,增加供給,從長期看又會使價格回落;二是這樣改進的制度安排,將大大節約交易費用。唯一的困難可能發生在對貧困階層的識別上,但在貧困線已經確定的條件下,這應該也是易于辦到的。

如果因某種原因的限制一定要采取價格管制的補貼方式,那么應當采用對低收入階層發放限額票證的方式,且限額必須小于在消費者未享受補貼時的購買量。政府規定消費者至多可以購買OG量的雞蛋(OG小于在市場條件下消費者的購買量OQ'),超過此限則必須支付市場價格。在這樣的條件下票證補貼等同于現金補貼,消費結構是適當的。但問題是價格對生產的刺激不夠足,因而不是最好的方案,同現金補貼比較起來只能是次優。

注釋:

(1)《天津市經濟年鑒》(1988)第192頁。

(2)1991年天津市雞蛋產量為20072萬公斤,消費需求總量9655萬公斤,生產比需求大一倍多。

(3)《天津經濟年鑒》(1992)第176頁。

(4)1986年天津市國營批發商業鮮蛋經營量占全市銷售量的69.17%(《天津經濟年鑒》1987年,第441頁)

(5)由表(一)可看出,90年以后天津市雞蛋年產量一般為2億公斤左右,而同期的天津市城鎮農村對雞蛋的消費需求總量為1億公斤左右。

(6)見《天津日報》(1995.8.25)市物價研究所做的分析。

(7)根據天津市畜牧局畜牧處調查資料。

(8)作者對天津市南華里等副食店進行了調查。

(9)可以從兩方面分析,a)如果當時銷售平價蛋的贏利(3.30-3.15=0.15)再加上市財政對銷售每斤雞蛋0.03元補貼(共計0.18元/斤),高于經營非限價蛋贏利時,國有副食店將加速雞蛋流轉,以增加利潤,而不愿意對消費者加以區分(歧視性銷售);b)如果銷售者0.18元/斤的利潤低于經營非限價蛋利潤,銷售店更不愿支付額外組織、印刷憑證成本而減少利潤。可見除非市“工作組”對此項工作做出具體規定,雞蛋銷售點一般不會主動進行類似組織工作而延誤銷售。

(10)在管制過程中,由政府所支出的費用包括補貼也是來自公眾的納稅。

(11)列出補貼款的計算過程:市財政198萬+市農委274萬+縣、鄉財政933萬+銷售補貼1100≈2505萬元。

(12)還有一種搜尋成本值得提及。搜尋成本由生產者和銷售者負擔,它發生在價格管制措施停止以后,但與價格管制有著密切的關系。對于“搜尋”(Search),喬治。J.斯蒂格勒的解釋是:價格在所有市場以不斷變化的頻率變動,除非市場是完全集中的,否則無人知道賣主(或買主)在某一時間所定出的價格。一個賣主(或買主)只有和各種各樣的買主(或賣主)接觸過后,才能決定最有利的價格,這一過程稱為搜尋。搜尋的目的在于獲得買賣雙方均滿意的成交價格[斯蒂格勒:《產業組織和政府管制》(三聯書店)P74-75].

在市場經濟中,每個企業都要通過市場與其它經濟主體建立聯系,如甲企業與乙企業之間的聯系表示為:甲市場乙。這種以市場為中介建立的聯系稱之為間接聯系。經歷一段時間后,如果甲、乙企業都對彼此間的這種聯系感到滿意,就會形成一種較穩定的伙伴關系。這時雙方的聯系就不再需要市場中介而變為直接聯系即:甲乙。如果甲、乙企業由于合作失敗或其它原因發生關系中斷,則甲、乙企業要再回到市場上尋找新的交易伙伴,但是這一過程需要甲、乙企業付出搜尋成本。

在天津市這次價格管制中,市政府為了保證限價銷售點的貨源供應,通過行政命令方式使郊縣養雞場(戶)與市內的110個國有副食店分別建立臨時供銷關系。由于它是生產企業與商業企業之間的非意愿組合,因而具有內在的不穩定性。一旦價格管制操作結束,這些企業就會“各奔東西”。總是是當這些養雞戶再次回到市場后,已很難立即建立原來的商業關系,致使這些限價期間供應平價蛋的“功臣”們落入賣蛋難的窘境。他們既要承擔雞蛋積壓浪費的損失又要為尋找新的交易伙伴付出搜尋成本。就此而論,搜尋成本的實質乃是價格管制結束后市場機制的恢復成本。

(13)林毅夫:《誘致性變遷與強制性變遷》,《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P378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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