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稅政策下工薪稅收籌劃分析
時間:2022-06-16 0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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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9年,新個稅政策全面實施,其在個稅計繳諸多方面作出了重要改變,深刻地影響了廣大企業和納稅人。本文主要分析了新個稅政策的主要變化,闡述了工薪稅收籌劃的意義,并提出了工薪稅收籌劃的一些具體方法。
[關鍵詞]新個稅政策;稅收籌劃;薪酬結構
2018年8月31日,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正式公布實施;其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等配套文件相繼出臺,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新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政策的出臺在個稅計繳諸多方面作出了重要改變,對廣大企業和納稅人帶來了深刻影響。凡事預則立,認真研究新的個稅政策,對公司福利和薪酬發放制度進行新的籌劃和安排,合法降低稅負,彰顯其重要意義。
1新個人所得稅政策的主要變化
1.1改變境外人士的居民個人標準。新個人所得稅法將判定居民個人的標準由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調整為滿183天,從而擴大了中國的稅收管轄權;同時,為吸引和留住境外人才,實施條例加大對符合居民個人標準的境外人士稅收優惠力度。1.2實施綜合與分類稅制。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并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經營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的,依照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這種綜合征收為主、分項征收為輔的模式表明,綜合與分類稅制改革邁出了堅實一步。1.3提高起征點并優化稅率結構。新個稅法把起征點提高為每月5000元,并且優化了稅率結構:拉大三檔低稅率級距、相應縮小25%稅率級距、保持三檔較高稅率級距不變;兩項措施相結合,減輕了納稅人稅負,對中等收入以下群體尤為明顯。1.4増加專項附加扣除。新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該政策綜合考慮了納稅人家庭負擔情況,提高了個稅調節的差異化,更為公平合理。1.5調整全年一次性獎計稅辦法。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年一次性獎可以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按新的稅率表單獨計算納稅;也可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工薪稅收籌劃的意義
2.1更好激勵員工,提高員工獲得感。工資薪金收入一般是員工收入的主要來源,收入的多寡直接影響到員工的生活狀態和精神面貌;企業應當設計合理的薪酬制度,努力提高員工的稅后實際薪酬,以更好地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激發員工的創造力,提高員工的積極性,提升企業的價值。近年來,隨著員工自行申報的開展,納稅意識的提高以及稅局便民服務的推進,廣大員工對于個人所得稅也給予了更多關注,要求企業稅收籌劃的呼聲也在增強。企業需要做好工薪稅收籌劃工作,才能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和獲得感。2.2提高員工可支配收入,進而促進消費。從2019年的中美貿易戰到2020年的疫情,中國經濟受到了極大的沖擊,在此背景下,提高居民收入,促進消費,擴大內需就顯得彌足珍貴。稅務部門在力爭高質量完成個人所得稅改革任務,確保廣大納稅人及時便捷享受到個稅改革紅利;在企業層面,做好工薪稅收籌劃,努力提升員工稅后所得,也能促進稅收職能發揮,支持經濟發展。2.3有利于個稅相關政策的不斷完善。合理的稅制應該適應現實,并能有效地實施;而稅收籌劃建立在對稅收法律制度深入理解的基礎上,是對稅收法律制度的執行與檢驗。因此,工薪稅收籌劃行為的開展,可以客觀上提供給稅務部門有用的信息,促進個稅相關政策的不斷改進和完善。
3工薪稅收籌劃的具體方法
3.1規避全年一次性獎的“不合理區間”。根據《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計算全年一次性獎個稅時,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年終獎的計稅方法介于全額累進和超額累進之間,實質上是將其1/12的部分按照超額累進的方式征稅,而剩下的11/12的部分按照全額累進的方式征稅(吳凱,2018)。在稅率表各個稅率的臨界點,由于速算扣除數的問題,會出現應納稅額的跳躍變化,進而出現“稅前發放多,稅后所得少”的不合理區間。我們可以看下表對比:該問題的存在必須引起我們的重視,在發放全年一次性獎時,避免獎金總額落入“不合理區間”。新稅法下,這些的“不合理區間”一共有6個:(36000元-38566.67元】、(144000元-160500元】、(300000元-318333.33元】、(420000元-447500元】、(660000元-706538.46元】、(960000元-1120000元】。當全年一次性獎金剛好在這些區間時,可以通過調低獎金至臨界點,差額在月度工資補發的方法來實現稅后收入的增加。3.2優化薪酬結構。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的綜合所得和全年一次性獎可以分開計稅,且采用不同的計稅辦法;因此,同樣的一元薪酬,選擇作為月度工資薪金還是全年一次性獎來發放,可能會有不同的邊際稅率;進而,相同的稅前年收入,采用不同的月工資和年終獎分配方案,會產生不同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優化薪酬結構,合理安排員工月度工資薪金和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相對比例具有重要意義,對于收入較為穩定的企業和個人尤其必要。一些學者運用線性規劃、背包算法、隱枚舉法等數學方法對于月度工資和年終獎的最優比例進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提出了不同稅率政策下的月工資和年終獎最優分配方案。企業可以運用這些研究成果,通過最優年終獎金額、增減月度工資、發放季度獎金等方式,調整月度工資薪金和全年一次性獎的相對比例,以增加員工的稅后所得。下面提供兩個案例(為簡化處理,只考慮5000元/月的減除費用),以說明該種籌劃的意義:案例一:甲公司A員工年薪50萬元,其中月度工資薪金30萬元,年終獎20萬元。全年應納稅額=[(300000-5000*12)*0.2-16920]+(200000*0.2-1410)=69670元籌劃方案:調整年終獎金額為144000元,多出的56000元作為季度獎提前發放?;I劃后應納稅額=[(300000+56000-5000*12)*0.2-16920]+(144000*0.1-210)=56470元,節省稅金13200元。案例二:乙公司有三個級別員工A、B、C,月度工資薪金總額分別為10萬、15萬和30萬;年終獎為月度工資薪金總額的50%,三位員工分別為5萬、7.5萬、15萬,則全年應納稅額如下:對比可知,稅收籌劃之后,A員工和C員工應納稅額減少;B員工應納稅額不變,但是提前獲得了獎金?;I劃方案提高了每位員工的滿意度。3.3充分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新個稅政策的一大紅利,就是實施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精準補貼納稅人生活的主要支出,有效減輕個人所得稅負擔。企業應廣而告之,并提供培訓,讓員工充分享受到這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還應做到以下三點:首先是及時性,提醒員工及時向企業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盡早獲得減稅實效;其次是提示優選專項附加扣除主體,根據新的個稅政策,子女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均有在夫妻一方或者雙方之間進行選擇的情況,這時應是誰的收入高就由誰來獲得該項專項附加扣除;最后,鼓勵員工積極參加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在提高知識水平的同時,享受教育支出個稅稅前扣除的福利。3.4不要忽視相關費用扣除。根據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這里的專項扣除指的是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其他扣除則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企業應豐富工薪稅收籌劃的內涵,不要忽視專項附加之外的相關費用扣除,結合自身條件,足額繳交五險一金,積極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努力提高企業年金投資收益等,在保障員工切身利益的同時,還得到個稅稅前扣除的好處。
4結語
綜上所述,以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引入教育、養老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為主要特征的新個稅政策的全面實施,是一次重大稅制改革,也帶來了減稅降費的實效。在新個稅政策下,企業應加強研究,做好工薪稅收籌劃,提高員工稅后所得,促進企業、員工和社會共贏發展。
【參考文獻】
[1]王雄元,史震陽,何捷.企業工薪所得稅籌劃與職工薪酬激勵效應[J].管理世界,2016(7):137-153.
[2]吳延兵.國有企業雙重效率損失研究[J].經濟研究,2012(3):15-27.
[3]吳凱.工資與年終獎的最優分配機制研究[J].稅收經濟研究,2018(3):77-88.
[4]李二平.年終獎“個稅陷阱”分析[J].會計之友,2012(1):82-84.
作者:魏小巍 單位:中國煙草總公司廣東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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