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組織社會道德教育透析論文
時間:2022-12-30 0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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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非營利組織被稱為是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出現的一場“全球結社革命”。非營利組織具有自我道德教育和社會道德教育的雙重功能,在以人為本、公平正義、人道主義、民主自由、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等方面,對社會和他人具有強烈的道德啟迪或教育意義。
論文關鍵詞:非營利組織;社會道德教育;價值目標
在我國現代化建設的過程中,隨著政治、經濟領域改革的不斷深化,出現了社會自主領域擴大、個體主體自由度增強、生活方式非政治化等趨勢,國家與市場之外的非營利組織或稱“公民社會組織”得到空前發展。近年來,對非營利組織的研究已成為學界的一個熱門話題。不少學者對非營利組織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功能作了探討。今年10月由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譚建光先生主編的《中國廣東志愿服務發展報告》一書中,提出了志愿服務團體的“公民道德自我教育”之觀點。他認為,志愿服務團體的志愿服務是一個將道德準則不斷深化和實現道德社會化的過程,是一種現代道德精神的實踐活動,能夠培養志愿者的道德認識、道德能力、道德情感和道德責任。在此,筆者認為,非營利組織(志愿服務團體)不僅能夠對志愿者進行自我道德教育,而且,非營利組織本身及它所開展活動所蘊含的豐富的倫理道德色彩也能夠強烈地感染和教育其它社會成員,具有自我道德教育和社會道德教育的雙重功能。
一、社會道德教育功能是非營利組織的應有之義
20世紀80年代,非營利組織在國際范圍內迅速發展,被稱為出現了一場“全球結社革命”。從北美、歐亞的發達國家到非洲、拉美和前蘇聯集團中的發展中國家,非營利組織數量都呈現出驚人的增長勢頭。根據((經濟學家》雜志2001年度趨勢報告,截止2001年,全球已有30000個國際性非政府組織。美國約翰·霍布金斯大學非營利組織比較研究中心萊斯特·M"薩拉蒙基于對世界22個國家非營利組織的分析指出:“在世界上幾乎所有的國家里,都存在著一個由非營利組織或非政府組織組成的龐大的非營利部門,這個部門的平均規模大約是:占各國GDP的4.6%,占非農就業人口的5%,占服務業就業人口的10%,相當于公共部門就業人口的27%,在非營利部門中,包括大量志愿者的參與,志愿者規模大約占非營利部門的總業人口的三分之一。..(z](PSS)據民政部提供的資料,截止2002年12月底,我國非營利組織的數量共13.3萬,民辦非企業單位11.1萬家,基金會1268個。
對非營利組織的稱謂,由于強調的角度和重點不同,國際上對非營利組織(non一profitorganizalion)也有不同的稱謂,如“第三部門”(thethirdsector),“非政府組織”(non一governmentorganization),“公民社會”(civilsociety),“慈善組織”(charitablesector),“志愿者組織”(voluntarysector),“免稅組織”(tax一exemptsector)等等。
非營利組織具有組織性、志愿性、公益性、非官方性、非營利性、自治性等特點。組織性和非官方性是指非營利組織是具有一定制度化的正式組織,但它不是政府組織的組成部分,是與政府組織相分離的;志愿性是指它經常開展活動,但它的活動是以志愿精神為基礎的;公益性和非營利性是指它成立的目的不是謀求利益,而是服務大眾,為公共利益服務是非營利組織開展活動的目標。因此,從非營利組織的自身特征我們可以知道它蘊含有豐富的倫理道德色彩以及崇高的價值訴求。華東師范大學余玉花教授在《公民社會形成過程中的倫理文化建設》一文中指出,公民社會本身包含著道德的內涵,它的發展始終離不開倫理的引導和支持;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張利平博士在《關于非政府組織的倫理學思考》一文也指出,非政府組織作為一種組織創新,具有更為豐富的倫理蘊含和濃厚的道德色彩:社會公益性、志愿性、人道主義精神、民主和平等精神等。同時,非營利性組織的出現也彌補了正式組織社會教育功能之不足,因為形成和提高社會成員的道德品質、道德情操和高尚的精神境界,這是社會的要求和目的。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必須要有實現這一目標的手段、途徑和方法。過去我國的公民道德教育活動主要由黨政部門統籌安排、實施,取得了極大成效,但也遇到過不少問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國家權力與公民社會日益分離,使得單純政府行為的道德教育和社會服務受到限制,一方面社會分化明顯,階層和群體多樣,政府難以調動所有社會力量;另一方面,許多事務由政府包辦就會出現困難,因此,在現代公民社會里,那種依靠人為地制造共同價值目標或者通過行政手段強行推廣道德意識的做法已被歷史經驗所否定,早已不合時宜。這時,非營利組織“產生出來主要就是為了表達其資助者與支持者的社會的、哲學的、道德的或宗教的價值”,它們所開展的活動是“在表達著一種市場上所不存在的特殊的價值,這種價值可被稱為是愛、關懷、慈善或者別的什么”,因而,非營利性組織既對社會和他人有幫助,又是公民道德自我教育和社會教育的有效途徑、方法和手段。
因此,從非營利組織的自身特征和它所蘊含的倫理道德特征和價值訴求來看,它本身確實具有道德教育的功能,社會道德教育功能是它的應有之義。
二、非營利組織社會道德教育價值目標
(一)以人為本。推崇以人為本的理念,是非營利組織共同的價值取向。非營利組織格守尊重人的原則,信奉人的尊嚴和價值,提倡人文關懷,倡導建立一個公義、平等、互愛的社會,幫助所有人獲得均等的發展機會,以實現非營利組織成員潛能并貢獻社會。香港是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國際大都市,擁有近700萬人口,香港的非營利組織在整個社會生活中的作用舉足輕重,不可或缺。香港的非營利組織就是一個極力推崇以人為本理念的典型。香港大多數非營利組織都以幫助個人或團體開發潛能、實現價值、貢獻社會為宗旨,以促進社會福社、公義和公平為目標。它們這種體現人文精神和社會責任的價值觀,在香港得到了不同政治主張、宗教信仰、文化素養、職業狀況等社會階層的廣泛認同,對動員香港及至海外的民間力量參與公益活動起到了很好的感召效應。
像這類體現“以人為本”的非營利組織在國內外大量存在。例如中國的“臨終關懷醫院”,這類醫院的醫護人員就是抱著對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去幫助病人,使他們在生命的最后時刻,活得更有意義,更有尊嚴。實際上,臨終關懷也是傳統倫理道德的延續,它是對人的生命和尊嚴的最深切關注,它關懷肉體也關懷心靈,它用一種組織的特殊的照顧和服務減輕病人肉體和精神上的痛苦。
(二)公平正義。公平正義“乃是使每個人獲得其應得的東西的永恒不變的意志”。市場的快速發展導致我國社會的貧富分化日益明顯,這就意味著社會公平正義的嚴重缺失。我們可以用城市民工為例來進行說明。當城市民工在勞動權益、人身安全等方面受到企業主的侵害時,要出面維護民工的利益,就需要與企業主抗衡,需要投人一份相當的努力。當政府部門認為他們的努力超出他們的界限時,他們的維權行為就會終止。但非營利組織不同,他們代表著整個社會中的公正性維護者的產生機制,代表著社會本身。當他們出現時,必然同時伴生著為正義而投人的熱情與個人犧牲精神,因為他們不是表達著社會少數消費者的特殊偏好,而是表達社會共同的公正愿望,表達著社會向政府的要求或抗爭。例如北京打工妹之家,為了維護外來打工妹的合法權益,經常費盡周折為受害者調查證據并與廠方據理力爭,直到完全獲得她們的合法權益。
同時,非營利組織在維護社會公正方面的功能還表現在,首先,非營利組織通過將分散的利益個體組織起來,參與政府的決策過程,以維護自身權益的公平正義。“如果生活在一個民主國家的人們沒有結成社團追求政治目標的權力或傾向,他們的相互依賴將面臨巨大的威脅……如果人們僅僅依靠一己之力而失去了爭取偉大事務的能力,卻又沒有獲得聯合起來爭取他們的方式,將很快墜人荒蠻狀態。這種“聯合”的行為產生兩個方面的效果,一是參與政府或其它部門的決策,維護自身權益;二是與政府或其它部門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這種合作關系也是維護社會公正、實現良好發展的重要條件。其次,非營利組織開展的形式多樣的捐贈、扶助等慈善活動,實際上是一種社會資源的再分配,在客觀調節了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分配機制,縮小了貧富差距,彌補了目前我國在社會保障制度方面的缺陷。
(三)人道主義。人道主義的道德原則,是將人當人看、使人成為人、善待一切人的道德原則。由于非營利組織服務的對象通常是被政府、市場等所忽視的或排斥的弱勢群體,奉行的價值理念是利他主義和人道主義,因而它們的活動很明顯地體現出扶貧濟弱的人道主義精神。他們極力維護社會弱勢群體的利益,關注那些被政府所忽視的重大社會問題,如消除貧困、保護環境、實施人道主義救援,以及對窮人、失業者、殘疾人等提供儀器、教育、衛生保健、住房等幫助。志愿精神是非營利組織的非常重要的精神資源,基于志愿精神形成的志愿活動及其經常化是非營利組織的重要特征之一。非營利組織的這種志愿精神,非常集中地體現在他們的人道主義的救助和捐贈上,尤其是社會在發生重大天災人禍的時候,非營利組織能夠更加及時和更加專業地開展救助和捐贈活動,例如在日本1995年發生的阪神大地震,在臺灣1999年發生的“9·21”大地震,在美國2001年發生的“9·11”恐怖襲擊事件,都有一批非營利組織迅速、及時地開展人道主義救援和捐贈活動,譜寫了一曲曲動人的贊歌。
而且,非營利組織作為一個不具有強制性的社團組織,它創建的初衷一般就是出于人道主義考慮,他們組織到一起,不是為了追求物質利益,而是“為了實現自身的社會價值,是一種純粹道德情感的需要,是人們社會良知的自覺回歸”。因此,他們具有強烈的敬業精神、奉獻精神和人道主義精神。如中華慈善總會是一個由熱心慈善事業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社會組織志愿參加的全國性非營利公益社會團體,它以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幫助社會上不幸的個人和困難群體,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救助工作為宗旨,展開了一系列社會救助和捐贈活動,如“慈善雨水積蓄工程”、“慈愛孤兒工程”、“聾兒關愛工程”、“燭光工程”,以及“慈善一日捐”、“慈善萬人捐”等,為數以千萬計的弱勢群體送去了關愛和溫暖。
(四)民主自由。清華大學NGO研究所所長王名在談到民間組織表達了社會中的一種什么特征時,他說:“這里是公眾的自我治理,而不需要外來的強制性力量。這樣的自我治理體現出的是民主價值,是社會成員的首創性。也就是說,非營利組織在社會中的價值追求是民主自由。民主自由是我們這個時代的政治特征,也是人類社會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民主自由的文化基礎是公民的民主自由意識和價值觀,而發達的非營利組織則是培育公民民主自由意識和價值觀的重要條件之一。非營利組織的志愿者、尤其是工作人員,他們的行為目的是試圖滿足社會的一份需要或從事一份慈善事業,因而他們是在自愿基礎上的自由結社、自我管理,他們在各項活動中,平等相處、互相支持、互相信任,這種平等的、民主的、非等級的特點,有利于充分發揮基層非營利組織的作用,營造民主自由的社會氛圍,從而充分調動民眾的積極性。講民主自由,就要求將政治權力日益從政治國家返還公民社會。但政府權力的限制和國家職能的縮小,并不意味著社會公共權威的消失,只是這種公共權威日益建立在政府與公民相互合作的基礎上。而正因為有了民主的價值觀,才能建立強而有效的公民社會,才能有善治,因為善治有賴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對權威的自覺認同,沒有公民的積極參與和合作,至多只有善政,而不會有善治。因此,在民主自由的社會里,通過非營利組織,人們可以聯合起來向政府或其他機構提出自己的要求,表達自由的強烈愿望,以取得政治上的民主權利。同時,它也導致了另外一個結果,就是使得政府如果沒有私人機構的幫助,包括非營利組織的幫助,政府也就很難得擴展它的作用,這從客觀上也促進了非營利組織的廣泛擴展。
(五)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所謂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就是指遵循自然規律,愛護自然環境,合理而充分地利用自然資源,從而達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理想狀態。然而,自工業革命以來,人類在征服自然,改造社會的同時,對自然環境造成了極大破壞,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例如“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以及1962年R·卡遜撰寫的《寂靜的春天》),1972年羅馬俱樂部發表的第一部報告《增長的極限》等,有力地表明了工業革命后環境問題的嚴重性。然而由于政府及市場的局限性,環境污染等間題不能得到很好解決,促使各國公民自己組織起來為保護環境而鼓動、吶喊和戰斗,發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綠色革命。在這場綠色革命中,力量最大的就是群眾的自發組織一綠色團體。這些非營利性綠色團體通過組織游行、集會、請愿、對話、談判等方式,對污染者和政府施加壓力,迫使他們治理污染。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這些非營利組織促使全球意識到環境惡化帶來的威脅,并為建立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做了大量基礎性的工作。目前,世界上最大著名的、最大的環保團體是1979年正式成立的“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Internation)",它在世界綠色革命中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例如,它們以實際行動反對核實驗、反對海洋捕鯨、關注戰爭帶來的環境危機等等,是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護衛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