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商販參與醫療保險的宣傳優化研究
時間:2022-07-11 10:05:29
導語:流動商販參與醫療保險的宣傳優化研究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據調查顯示,近八成的流動商販都參加了社會醫療保險(以“新農合”為主),但他們中的多數對于醫療保險制度并不了解。這無疑反應出目前的醫療保險制度宣傳在流動商販這一群體中存在著不小的問題——宣傳主體的宣傳內容缺乏可感知性和針對性,宣傳客體相關意識缺乏且主動性不強。因此急需在現有基礎上建立起針對流動商販的醫療保險宣傳模式,使流動商販更好地感知制度中利益的存在,從而實現宣傳的可持續和制度的可持續。
關鍵詞:流動商販;醫療保險;宣傳;可持續
我國經濟轉型和城市化的加快,使得一部分勞動力由于自身能力、條件有限等因素,只能從事小規模、小成本和低技能的城市流動販賣,由此便涌現出大量的城市流動商販。據有關部門不完全統計,2014年10月底,流動商販的人口數量已達到了3700萬人,而這數量卻還在不斷增多。城市流動商販屬于靈活就業人員中的特殊群體,他們以自雇性的城市流動販賣為主要謀生手段,具有空間上的流動性和收入的不穩定性;加之其工作的高強度和惡劣的工作環境,使得他們比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更容易遭受健康方面的風險。因此,他們對于醫療保險的需要也更為迫切。據筆者在長春市的調查顯示,近八成流動商販已參加社會醫療保險,且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為主(以下簡稱“新農合”)。然而當問及流動商販們是否了解醫保政策時,對政策了解或是大概了解的被調查者僅占總體的52.9%,——這與較高的參保率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同時也反應出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即:當下的醫療保險政策宣傳,在流動商販這一群體中的宣傳效果并不理想。由此可見,建立起可持續的醫療保險制度宣傳模式,加大宣傳力度和宣傳的針對性,并實現宣傳的可持續,是十分必要的。宣傳的可持續強調“醫療保險制度的宣傳”是有效且影響深遠的,即通過制度的宣傳能夠使流動商販們充分了解醫保政策,感知到制度中利益的存在;另一方面,它還要讓流動商販們主動接受宣傳,主動獲取宣傳信息,不再將宣傳當作無關之事,并在宣傳的過程中讓大眾認識“社會保障”這一原本陌生的名詞。宣傳的可持續,不僅能夠保證將來宣傳工作的高質量,使其持續且順利地開展;還能夠增強民眾對于制度乃至政府的信任,從而有利于醫療保險政策的可持續推進。
一、醫療保險制度宣傳存在的現有問題
目前,醫療保險制度的宣傳主要由政府負責,以基層社區為單位開展活動進行宣傳。而現有的宣傳方式向流動商販這一群體宣傳醫療保險制度的過程中,在宣傳的主體和客體方面都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其具體問題如下:
(一)宣傳主體的宣傳內容缺乏可感知性和針對性
宣傳內容的可感知性是指,流動商販們能夠從多種渠道輕易獲取宣傳信息,并能夠輕易讀懂宣傳的政策,了解到真實全面的政策信息,并從宣傳內容中感知到醫保政策對于自己的利益。而宣傳內容的針對性則是強調在實際的宣傳活動中,要根據不同群體的特點制定宣傳策略,來選擇適合該群體的宣傳手段,從而提高宣傳的效率。然而,在實際的醫療保險制度宣傳過程中,宣傳的“可感知性”和“針對性”并沒有得到很好的體現,其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宣傳內容缺乏可感知性
雖然多數流動商販表示自己曾經收到過村委會或居委會分發的社保宣傳冊,也閱讀過相關的宣傳展板和畫報。但這些宣傳材料的內容多以文字為主,用詞也較為專業。流動商販們的文化程度本就不高,閱讀大段的文字內容較為吃力,加之材料中常出現一些專有名詞,這就使得他們難以從宣傳材料中讀懂政策內容,更別說挖掘和感知政策所帶來的利益了。此外,雖然在醫院和基層衛生服務站等醫療衛生機構有對醫療保險制度的宣傳,但它們的宣傳內容多集中在報銷額度、報銷流程、可報銷病種等方面,很少涉及對于制度本身的基本介紹,倘若流動商販對于醫療保險制度沒有基礎的了解,也難以從這些宣傳內容中獲取到有用的信息。
2.宣傳方式和內容缺乏針對性
目前,不管是針對農民的“新農合”,還是針對城鎮居民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宣傳的方式都大同小異——僅僅將“全體居民”這一大范圍的群體作為宣傳對象,都并未針對一些特殊的群體進行宣傳。而同屬“居民”的流動商販、農民工、個體工商戶這些群體之間各個方面都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因此普適性的宣傳內容無法很好地發揮宣傳作用。
(二)宣傳客體缺乏保障意識和主動性
本文中的醫療保險制度宣傳客體是指流動商販群體,據筆者調查顯示,流動商販們的保障意識較為缺乏,對醫療保障政策的了解程度也不高。同時,很少有流動商販主動接受政策宣傳,他們收集相關政策信息的能力也較弱,具體可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流動商販缺乏保障意識
雖然流動商販們的參保率較高,但他們卻普遍缺乏保障意識,參保也具有著較大的盲目性——多數人只是“隨大流”參保、“家長包辦式”參保、社區強制參保等。而對于參保的動機,政策的具體內容,他們并沒有太清晰的認識。舉例而言,多數的流動商販對于“新農合”、“醫保”、“社會保障制度”這三個概念的理解十分模糊,即使是一些已經參加醫療保險多年的流動商販,也仍然不知道“新農合”屬于“醫保”中的一種,他們認為“醫保”是“城里人”才能有的,自己是農民只能參加“新農合”。而他們對于“社會保障”的了解也僅僅停留在養老保險的層面,一部分人甚至不知道“社保”是何物。由此可見,流動商販們對于社會保障制度的錯誤認知將不利于制度本身發展,更不利于提高他們對于制度的信任。而在實際生活中,一些流動商販們因為不了解醫保的具體政策,或是醫保報銷的具體流程,沒能完全發揮醫療保險的作用。有的流動商販雖然參保多年,但因為不懂政策而被迫放棄了享受醫保待遇的機會。在這個層面上,信息的不對稱限制了人們感知制度背后所含的利益,同時也弱化了醫療保險的保障作用。
2.流動商販接受宣傳較為被動
多數的流動商販在日常生活中很少主動去索取醫保政策的宣傳材料,也很少主動參與相關的宣傳活動等,他們在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中常常處于一種被動接受的位置,醫療保險政策宣傳對于他們而言是一件可有可無、無關緊要的事情。不過,一旦他們自己或是家人發生重大疾病時,他們就會想起醫療保險,從而“主動”四處找人打聽,以獲取醫保政策的相關信息。即便如此,但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交際圈子等因素的限制,流動商販們獲取醫保信息的能力較弱——他們往往會通過他人口耳相傳的途徑來了解醫保信息,或是向村委會、居委會的相關工作人員咨詢。可是,依靠他人的口耳相傳往往容易歪曲事實,獲取到錯誤且碎片化的信息;而一些基層工作人員對政策了解程度不高,也會讓流動商販們難以獲取到全面且真實的信息。這種信息的不對稱,更使得流動商販們在醫保宣傳的過程中陷入被動。
二、建立針對流動商販的宣傳模式
綜上可知,當下的醫療保險宣傳方式在宣傳主體和客體方面都存在著問題,這不僅容易造成流動商販們對于宣傳的抵觸,降低宣傳效果,還會阻礙未來宣傳工作的進行。因此,急需改進醫療保險制度的宣傳模式,在現有基礎之上完善建立起針對流動商販的醫療保險宣傳模式,從而保障宣傳的可持續。而建立起針對流動商販的醫療保險宣傳模式,仍然需要從宣傳的主體和客體兩方面入手,其具體建議如下:
(一)宣傳主體優化方面
從宣傳主體角度來看,需增強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和宣傳內容的可感知性,變宣傳工作為主動服務的過程。宣傳的可持續著重強調,宣傳所用的手段和方法應得到流動商販們的認可,并能夠持續使用下去而不會造成流動商販們的抵觸。它的重點在于要將宣傳工作看作是主動為流動商販們這一群體服務的過程。因此,宣傳服務必須要有主動性,可專門針對流動商販開展一些宣傳活動——考慮到流動商販們早出晚歸,流動性較大的特點,可選擇在流動商販們常聚集的農貿市場、公園、高校等場所發放材料進行宣傳;同時宣傳的內容要符合流動商販自身的特點,強調對交通故事、塵肺等流動商販常見風險的保障,亦可將展板宣傳畫的人物形象設定為流動商販,借助流動商販們的日常生活實例來宣傳醫療保險的重要性。而在宣傳內容的選擇方面,可采用生動通俗而又豐富廣泛的宣傳內容,為流動商販提供所需且多方面的信息,從而增強宣傳內容的可感知性。首先,宣傳材料的內容要盡量避免大篇幅的文字,可多采用圖片、漫畫等更加直觀的形式;同時,內容的重心要從“制度介紹”轉向“參保利益”,即從強調“交多少錢”、“給付條件是什么?”轉向強調為“為什么參保?”、“參保有什么好處”、“能省下多少錢?”等,保障流動商販們不僅能夠看懂宣傳材料,還能夠從中感知到制度對于他們的切身好處。
(二)宣傳客體優化方面
從宣傳客體的角度而言,需要提高流動商販們對制度以及“社會保障”的基本認識。因此,關鍵在于要為流動商販獲取信息創造便捷的渠道。這就要求宣傳服務必須要主動,即工作人員要與流動商販多接觸溝通,主動發覺流動商販們的需求,如工作人員可以在流動商販聚集地設置醫療保險事務咨詢點,開展定期的咨詢活動,對前來咨詢的流動商販們進行耐心的講解;或是借助發宣傳單和做調研的契機,主動與流動商販們溝通,在交流中向其宣傳醫療保險政策,并解決他們的疑惑。而在提高客體意識方面,還應提高客體對于“醫療保險政策”乃至“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認識,讓他們大致明白“醫保”和“社保”是什么。因此,這就需要在宣傳內容中加入對“醫療保險制度體系”以及“社會保障制度體系”相關常識的簡要介紹,讓流動商販們清楚明白“新農合”、“醫保”和“社會保障”三者各是什么,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并意識到“社會保障”是與他們生活息息相關而并不遙遠的惠民制度。只有通過這樣,才能增強他們對于醫保險制度的信任和關心,從而主動接受醫療保險相關宣傳,主動獲取醫療保險政策的相關信息。
作者:闕川棋 單位: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
參考文獻:
[1]劉玉璞.宣傳也有新天地[J].中國社會保障,2006(03).
[2]郭林龍.吹響社保宣傳的新號角[J].中國社會保障,2014(12):42-43.
[3]朱志松.海口社保:形式多樣搞宣傳[J].中國社會保障,2006(12):36.
[4]曲穎.加大社保宣傳滿足參保需求[J].天津社會保險,2013(04).
[5]王煒.切實發揮好各級社保經辦機構的宣傳主體作用[J].山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2014(10):35-37.
[6]杜曉玲.定點醫院醫保窗口宣傳服務的難點與對策[J].中國社區醫師(醫學專業),2012(28):24-27.
[7]曉劍.社保宣傳也要“擴面”[N].中國勞動保障報,2011-08-19(004版).
[8]李艷艷.制度利益視角下的流動人口社會保障困境研究[J].社會保障研究,2013(2)(總第18卷):19-24.
[9]顧敏敏,李江璐.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典型問題剖析[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06(11):656-657.
- 上一篇:高職教育金融保險專業建設論文
- 下一篇:金融保險專業教學改革設計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