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結構及流動體制分析
時間:2022-05-03 1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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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對深圳市1991~2010年度專利申請量與GDP的相關性進行了分析并測算出專利申請量對GDP增長的彈性系數,據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深圳市的專利產出與經濟增長之間存在較強的正相關關系。2009年國務院批復的《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中提出深圳要爭當科學發展的示范區、自主創新的領先區,通過以往數據的分析,結合本文研究成果,深圳市繼續大力發展高科技產業是實現深圳市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戰略舉措。首先,要營造好良好的科技法制和政策環境,強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促進深圳市科技和經濟一體化,構建科技、經濟、社會、環境和諧發展的大環境;其次,加快專利成果的轉化。鼓勵專利許可、技術轉讓、技術入股等各種方式來推動專利成果的轉化應用,加強企業在專利創造、運用方面的作用,提高專利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最后,走創新型城市的發展道路,使科技創新成為深圳市經濟1問題的提出2004年出臺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中提出,“2020年,北京市總人口規模規劃控制在1800萬人左右,年均增長率控制在1.4%以內。其中戶籍人口1350萬人左右,居住半年以上外來人口450萬人左右。”但嚴峻的現實是,截止2010年底,北京市常住人口已經達到1961.9萬(圖1),已經突破了規劃中十年后的人口上限。從圖1我們還可以看到,常住人口、常住外來人口、城鎮人口保持了基本一致的增長率,這意味著,北京市總人口的增長,主要來自于外來人口的增長,且增長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區。這就不由得讓人將北京的人口增長與近年來推進的新城建設聯系起來。基于發達國家國際大都市的發展經驗,加之區縣政府的發展張力,北京市近年來啟動了大規模的新城建設,期望新城成為“承擔疏解中心城人口和功能、集聚新的產業,帶動區域發展的規模化城市地區”①,并于2007年初出臺《北京十一個新城規劃(2005~2020)》,全面啟動昌平、大興、懷柔、密云、門頭溝、平谷、延慶、房山、順義、通州和亦莊等11個新城的建設。圖1北京市常住人口、常住外來人口、城鎮人口數量統計圖(2000~2011)那么,新城建設與發展是否實現了疏解中心城人口的預期呢?新城建設對于近年來北京市人口增長及流動究竟發揮了什么樣的作用,其機制與過程如何?本文旨在就這些問題進行一個初步的探索。
新城建設理論來源于西方城市規劃實踐,自霍華德提出建設“田園城市”的構想開始[1],已經有了一百多年的發展。從北京推進新城建設的思路來看,更多地是希望實現沙里寧所言的“有機疏散”,即將大城市目前的擁擠區域,分解成若干個集中單元,并把這些單元有機組織成為“在活動上相互關聯的功能集中點”[2],這樣原來密集的城區分裂成一個一個的集鎮,他們彼此之間用綠化地帶隔離開來。北京市啟動新城建設不久,就有研究從城市發展階段理論出發,指出北京市目前的發展階段決定了建設新城難以緩解中心城人口壓力,反而容易使新城成為外來人口繼續向北京市遷移的集聚地[3]。而新城建設過程中,順義、通州、亦莊等新城在短時間內的流動人口激增也受到了廣泛的社會關注。九三學社北京市委曾在2008年對一些重點新城的建設進行了調查,發現重點新城建設集聚的大部分都是流動人口。北京市政協相關專門委員會也組織開展了相關研究,形成了2009年北京市政協會議提案《關于統籌解決首都重點新城建設中人口問題的提案》(第2018號),呼吁重視新城建設中的人口規劃和管理問題。這些研究對于本文關注的問題已經做出了一些回答,筆者希望進一步結合初步的調查數據,一方面對這些結論進行一些實證檢驗,另一方面也希望在近年來新城建設對于北京市人口規模及流動的實際效應方面有更多發現。在流動人口相關統計信息相對匱乏的情況下,筆者的研究主要基于“2010年北京新城流動人口調查”數據進行分析。調查于2010年7月至9月在亦莊、順義與密云開展,主要通過地圖法進行抽樣,調查結束后通過再抽樣對樣本進行了篩選,最終有931位受訪者入樣。基于調查數據的分析從兩方面展開。一方面,分析新城流動人口的特征,尤其是與流動相關的特征,探討新城實有流動人口聚集的特征和機制;另一方面,分析新城流動人口的流動意愿及其影響因素,研判當前新城流動人口的未來流動趨勢。這一思路充分考慮了流動人口群體“是個內部差異性很大的異質性群體”[4],并且在分析中充分關注流動人口在中心城和新城之間的流動問題,從相對微觀的視角分析北京市的人口流動問題。
調查數據顯示,受訪新城流動人口中,男性544名,占調查對象的58.4%;平均年齡29歲,其中最小16歲,最大62歲;未婚者占52.3%,初婚有配偶者占45.3%,再婚、離婚和喪偶者比例較低;農村人口占73.9%。在受教育程度方面,以初中和高中受教育程度為主,分別為39.7%和33%,大專和高職占10.4%。通過與北京全市范圍內的流動人口相關數據②比較可以初步發現,新城流動人口平均年齡更低,未婚人口比重更大。筆者首先考察了流動人口及家庭成員的流動情況。從調查數據來看,被調查者第一次外出打工的平均年齡為21歲,平均在外務工6年之余,平均到過2個城市,從事過2個工種。初步來看,北京新城流動人口的流入地和工作類型保持了一定的穩定性。就未婚者而言,他們多屬于新生代農民工,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北京的占17.9%,至少有一方在中心城的占4.1%,而至少有一方在新城的占11.4%,與父母雙方同在新城的占8.4%(表1)。就已婚者而言,家庭流動的趨勢較為明顯。配偶同在北京新城的比例較高,占已婚者的61.2%,而配偶在中心城的占9.0%,在老家的比例為20.6%。而有1個子女的流動人口家庭,子女在京的占39.8%;有2個子女的流動人口家庭,子女全部在京的占21.3%,而其中1個孩子在京的占20%。對于子女不全在北京的,問卷中我們詢問其“是否打算將他們接到北京來讀書或工作”,結果顯示,38.6%被調查者回答“想”,31.4%回答“不想”,30%表示沒想過。將這些數據與已有調查數據比較可以發現,在有子女的流動人口群體中,就攜子女流動的比例而言,新城相對中心城更高。由此可以初步判斷,新城的流動人口中,那些有子女的流動人口更具有穩定居住的傾向。當然,不可忽視的是,就有子女的流動人口所占比例而言,新城是低于中心城的。調查數據顯示,新城區的流動人口絕大多數是從老家直接來新城區,占50.8%,其次是從北京其他郊區來到新城區,占18.2%,從中心城區和其他地方來的比例分別為15.6%和15.4%。分區縣來看(圖2),密云和亦莊流動人口來自北京中心城區的比例相對較大,分別為25%和18.8%,順義較低,為14.4%。圖2三個新城流動人口的來源分布(%)從流動原因來看,單位遷移、投奔親朋好友、提高相對收入(降低生活成本)是最為主要的原因。不過,各區縣流動人口的流動原因則有一些差異,單位遷移是亦莊流動人口從北京中心城區或其他郊區縣來到亦莊的主要因素(25.3%),這自然與亦莊經濟開發區的產業集聚有關,不過從比例上來說仍然不高;而對密云流動人口而言,降低生活成本是他們從北京中心城區或其他郊區來到密云的重要原因,這一比例遠高于亦莊和順義,占16.7%。同時,投奔親友是流動人口在北京市范圍內流動的重要原因,各區縣的比例相當,都在25%左右。這一結果也與受訪者目前工作的獲得途徑相吻合,“家人、親戚朋友介紹”,及“同村、老鄉介紹”仍是流動人口獲得目前在新城工作的主要途徑,分別占34.7%和22.5%。那么,新城流動人口的聚集與近年來新城建設是否存在必然聯系呢?調查考察了受訪者流動到新城的時間,發現2000年及以前來新城的占7.2%,2001年至2004年來新城的占8.3%,其余84.5%都是在2005年及以后到目前所在新城的。具體來看,2008年、2009年、2010年到目前所在新城的分別占10.9%、16.0%和41.7%。這一分布至少證明新城建設與新城流動人口迅速增長是可能存在因果關系的。對于未來工作的打算,接近一半的被調查者認為只要“工作機會好就去中心城區”,占45.5%,有37.2%的被調查者沒有計劃,17.3%的被調查者則“一直在尋找機會,遲早得去中心城區”。值得注意的是,密云流動人口“一直尋找機會,遲早得去中心區”的比例最大,占31.2%,順義和亦莊的這一比例為17.8%和15.7%。綜合前文數據,我們可以發現,密云的流動人口中,從中心城流入的比例相對高,同時有強烈流向中心城意愿的比例也相對高。結合前文關于流入新城原因的分析,筆者認為這一現象的背后可能存在兩個重要的機制:其一,從中心城流向密云的流動人口中,存在大量的臨時性流動現象,相當數量的流動人口主要是迫于經濟壓力暫時流入生活成本較低的新城,他們一直在尋找重新回到中心城的機會;其二,對大量從京外聚集到密云的流動人口而言,存在“外地—北京郊區—北京中心城”的發展與流動預期,新城只是他們到北京就業的過渡地。這些機制也可以從另外的一項數據得到印證。從期望流向中心城的原因來看,超過一半的被調查者認為中心城區“發展機會更多”,占59.9%,其次為“城里更長見識”,占16.4%,而選擇“環境設施好”、“以后說起來也體面些”、“城里更有北京味兒”的比例則很低,分別為7.2%、5.3%和1.3%。
為更好地了解新城區流動人口未來流動意愿,分析新城區流動人口的流動機制,我們對新城區流動人口流動意愿進行了Logistic回歸分析。我們以“是否要去北京中心城區”為因變量,該變量答案為二分變量(1=“是”、2=“否”),因而采用二分Logistic回歸分析法。我們以受教育程度、來京時間、來新城時間、來新城之前所在地、收入水平為自變量,將性別、年齡、民族、戶口性質作為控制變量。其中,受教育程度為分類變量,分為小學及以下、初中、高中、大專、本科及以上;來新城之前所在地為二分變量,1=“北京其他區縣”,0=“其他省市”;性別為二分變量,1=“男性”,0=女性;民族為二分變量,1=“漢族”,0=“少數民族”;戶口性質為二分變量,1=“非農業戶口”,0=“農業戶口”;來京時間、來新城時間、收入水平、年齡為連續變量。各變量具體描述見表2描述所示。在以往學者研究及前文對流動人口特征分析的基礎上,筆者提出以下假設:(1)受教育程度越高,遷往北京市中心城區的意愿越強;(2)與從其他省市來到新城的流動人口相比,從北京市內城區遷往新城的流動人口更傾向于再遷往北京市中心城區;(3)來京時間越長,遷往北京市中心城區的意愿越強;(4)年齡越大,遷往北京市中心城區的意愿越弱;(5)與女性相比,男性遷往北京市中心城區的意愿越強;(6)與農業戶口相比,非農業戶口人們遷往北京市中心城區的意愿越強。4.3Logistic回歸結果分析我們以“是否要去北京中心城區”為因變量,將受教育程度、來京時間、來新城時間、來新城之前所在地、收入水平、性別、年齡、民族、戶口性質均納入模型,利用SPSS軟件進行Logistic回歸分析,表3所示為回歸分析結果。從Logistic回歸結果可以看出:與假設一樣,與從其他省市來到新城的流動人口相比,從北京市內遷往新城的流動人口更傾向于再遷往北京市中心城區,可能性增加45%。受教育程度對新城區流動人口流向中心城區的意愿有較為顯著的影響。與小學及以下文化程度相比,初中文化程度更希望流向北京市中心城區的可能性增加了87.8%;高中文化程度更希望流向北京市中心城區的可能性增加了96.9%;大專文化程度更希望流向北京市中心城區的可能性增加了275.4%;值得注意的是,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更希望流向北京市中心城區的可能性增加了80.6%,低于初中、高中和大專。與假設不同的是,來京時間越長,希望流向北京市中心城區的意愿越弱,來京時間每增加一個月,更希望流向中心城區的可能性減小0.4%。相反,來新城時間越長,希望流向中心城區的意愿越強,但是不強烈,來新城時間每增加一個月,更希望流向中心城區的可能性增加0.1%。對于控制變量,年齡、性別、戶口性質對因變量的影響性質同假設一致。年齡越大,遷往北京市中心城區的意愿越弱,年齡每增加一歲,更希望流向中心城區的可能性降低了0.09%;與女性相比,男性更希望遷往北京市中心城區的可能性增加了20.8%;與農業戶口相比,非農業戶口人們更希望遷往北京市中心城區的可能性增加了36.4%。
本文結合調查數據對新城流動人口的內在結構進行了剖析,形成了一些初步的判斷:(1)新城建設過程中集聚的新增人口中,新生代流動人口占據最大比例,他們以農村戶籍人口為主,學歷以初中和高中為主,就業穩定性相對較差,融入新城的意愿也很弱;(2)新城建設過程中的產業發展和產業轉移也在一定程度上吸納了一些中心城流動人口的遷移,主要是一些學歷和職業地位相對較高、就業穩定的人口。(3)新城流動人口中已經形成了一定規模的“家庭流動”,尤其是攜子女流動的流動人口具有更強的穩定居住傾向,新城建設在一定程度上使這一部分人更加穩定。綜合前文的分析,筆者認為北京新城建設對于人口流動的效應是顯著的,其主要的機制包括:(1)新城建設大量投資于產業發展,在短時間內增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尤其集中在建筑業、制造業、商業和生活性服務業,加之北京市整體上不斷提高的公共服務水平和通過奧運會等載體展示的活力和包容性,構成了對京外地區流動人口的巨大拉力,尤其吸引了大量年輕的、就業層次較低的新生代流動人口。(2)人口流動的具體過程中,人際關系等社會性因素仍然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不論是從中心城流向新城,還是從外地來京,經過親戚朋友介紹就業形成的人口流動仍然占據較大比例。(3)新城產業發展與轉移過程中,也有一批學歷較高、就業層次較高、相對穩定的流動人口在新城建設過程中由于單位遷移等原因流向新城,他們在中心城激烈的勞動力市場競爭中不占優,但是在新城勞動力市場上還具有一定優勢,他們愿意選擇壓力更小的工作環境,具有在新城長期居住生活的期望。(4)與大量新城流動人口的就業層次和就業穩定性有關,新城建設過程中的人口流動已經呈現出暫時性的特征,大量就業層次較低、穩定性弱的流動人口具有較強的流向中心城的意愿。從上述結論來看,新城建設對于中心城人口的疏解作用是不明顯的,甚至帶來更大壓力。至少從當前新城流動人口的心理期待來看,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呈現出“京外—新城—中心城”的流動路徑。從實踐來看,依靠新城的產業發展基本上無法疏解中心城的人口。基于北京長遠發展,推進新城建設轉型已經迫在眉睫。筆者的建議包括:第一,當前新城建設的重點不是產業發展,而是基本公共服務,這一點需要在北京市發展戰略中盡快體現并予以落實。尤其要強調的是,公共服務絕不僅僅是交通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醫療衛生、公共安全、基礎教育、就業服務、文化體育設施等方面的投入更為迫切。第二,盡快推進人口信息的整合,建立全市城鄉一體、戶籍人口與流動人口全覆蓋、動態更新、定期統計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堅決打破人口信息的部門分割,逐漸實現人口數據同源管理,為科學研究人口流動規律、制定人口政策奠定基礎。第三,在即將出臺的居住證制度中充分考慮中心城與新城差異,以居住和就業作為基本依據,優先推進新城公共服務均等化。
本文作者:唐杰楊勝慧工作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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