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照門范文10篇
時間:2024-04-06 16: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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艷照門中女性形象研究論文
[摘要]:
“艷照門”因一個男人而起,卻以對一群女人的喧囂結束,本文繞開道德、隱私層面的爭論,用網絡媒介報道為文本,以女性主義角度關照整個事件,從報道角度和文本敘述兩方面入手,試圖呈現男權思想控制下的媒介在整個事件報道中所塑造的女性形象。認為在現代社會,即使貌似事業成功、地位獨立的女星,也依然被傳統忠貞觀念束縛,其終極最大價值仍附著于家庭之中。
關鍵詞:艷照門網絡媒介男權主義女性主義女性形象
具有巨大娛樂效能的“艷照門”事件顯然已經落潮,作為2008年初最具“震撼力”的“網絡事件”,其從最初爆發極致的能量到現在的式微,讓人不禁感嘆,在一個“娛樂至死”時代,無論何種勁爆的新聞都顯得“后勁不足”。當拋開“艷照門”的轟動效應和娛樂因子,仔細反思網絡媒介的立場就會發現,整個事件的報道完全籠罩在男權社會的語境下。
一般認為,女性被視為附屬是在所謂的“前現代”社會,女性的價值和出路最終體現在家庭。與此相伴,“貞操至上”是對女性的基本道德要求,而一旦“失貞”也就失去了全部。但作為兩性的另一極,男性根本沒有所謂“忠貞”的顧慮。確切說,“忠貞”本來就是為女性量身定做的。艷照門的主角陳冠希又一次成為此觀點的最佳注腳,其僅以一個“真誠”的道歉就輕松抽身而去,相反,那些身陷其中眾多女星卻久久不能脫身。
眾所周知,艷照門所涉及的女星幾乎都事業有成,但在媒體的話語體系里卻完全被剝奪了作為職業女性應有的獨立性和思想的自主性。“實際上,這是一個驚人的證明,即性別結構異乎尋常地獨立于經濟結構。”[1]女星們即使事業如何成功,也不足以使她們的形象避免在整個社會“男性中心”無意識心理下的扭曲和變形。
人格權看媒體侵權行為
鼠年伊始,藝人不雅照片風波如鼠疫大爆發。2008年1月28日凌晨,網上急速流傳兩張疑被人移花接木的藝人床上照,大膽程度令人咋舌。事件震驚娛樂界,這兩張先后曝光的床上照片分別看似陳冠希女藝人鐘欣桐,及陳冠希前女友陳文媛。2008年1月29日網上流傳出一張看似張柏芝床上艷照。2008年2月6號即大年三十網上一下傳出兩百多張新的“艷照”,包括疑似鐘欣桐,張柏芝,陳文媛,顏疑思,前歌星陳思慧及落選華裔小姐陳育嬬等六人照片被曝光;停頓了兩天后,網上新一批200余張照片在2008年2月14日情人節“漫天飛舞”,其中又增加了疑似陳冠希正牌女友楊永晴以及MaggieQ。幾百張極盡淫褻的疑似張柏芝、鐘欣桐等八位女藝人的“艷照”大曝光。涉及9位明星496百張藝人不雅照曝光給明星個人的生活工作幾社會帶來極度不良的影響,這事件前后被媒體稱為“艷照門”事件,這是一件性丑聞。
為什么“艷照門”事件能迅速引起人們極大的關注,在社會中產生如此大的轟動。本文試圖從傳播學的角度從這一事件的形成原因入手,站在人格權的保護的角度來進行解讀媒體的侵權行為并提出相關建議。
一、“艷照門”事件擴散原因分析
2008年1月28號,藝人陳冠希,鐘欣桐,陳文媛及張柏芝等淫移照片開始在網上流傳至今,傳播速度之快,涉及人數之多,實在驚人。這其中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新聞產品消費者的需求(受眾人的心理角度);二是新聞產品者的欲求(市場角度)。
(一)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受眾,又稱新聞產品消費者,是對大眾媒介信息接受者的總稱,具體可以包括讀者、聽眾、觀眾等,他們能夠決定一條傳播內容,一個傳播媒介甚至是傳播者本身的發展前途,“艷照門”事件之所以在這么短事件形成了轟動效應,就是因為它滿足了受眾對公眾人物的好奇和窺私心理。
隱私權經濟管理論文
關鍵詞:艷照門/隱私權/法經濟學
內容提要:香港“艷照門”事件涉及到明星的隱私保護、商業化利用、信息自由等問題。從法經濟學角度來看,明星們對其隱私的商業化開發和利用,符合帕累托最優的標準;而問責互聯網上大規模的窺私行為,執法成本過高,不利于信息的自由流動。法經濟學的觀點有助于社會財富增長,但應兼顧隱私權的特殊性,在人格尊嚴和經濟效率之間尋求平衡。
2008年香港明星“艷照門”事件招謗惹訟,沸沸揚揚,又一次把隱私權話題推上前臺。“艷照門”事件中,撇開道德和意識形態色彩,如何看待明星等公眾人物的隱私保護和商業化利用問題,如何規制互聯網上發生的大規模窺私行為,如何協調個人隱私保護和信息自由流動之間的矛盾?對“隱私”和“窺私”這種社會現象,法經濟學可以為我們提供觀察問題的不同視角。
一、隱私有價?
法律經濟分析(economicanalysisoflaw),亦稱法律經濟學(lawandeconomics),是用經濟學的方法和理論,主要是運用價格理論(或稱微觀經濟學),以及運用福利經濟學、公共選擇理論及其他有關實證和規范方法考察、研究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結構、過程、效果、效率及未來發展的學科。[2]作為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在美國法學界出現的理論思潮,現在已經成為美國法學界影響最大的法學流派。經濟分析方法采用“理性人”假設、效率最大化原則、交易費用、社會成本、博弈理論等范疇作為分析工具,考察法律規范和法律問題,在侵權法、合同法、財產法、刑法、公司法、反托拉斯法等法律領域發揮了重要影響。因將經濟分析方法推廣到人類其他行為領域而獲得諾貝爾獎的貝克爾認為:“經濟分析為理解全部人類行為提供了一個有用的框架……雖然我知道。其他非經濟變量及其他領域的經濟分析手段對于發現理解人類行為也有重大建樹,但是經濟分析提供了理解全部人類行為的可貴的統一的方法。”[3]傳統法律觀念一般不計法律執行的成本和后果,旨在為了維護抽象的正義,例如,民法的“契約必須嚴守”原則,不考慮當事人雙方的成本與收益以及資源配置的經濟合理性。但經濟分析的方法對此提出挑戰。以波斯納為代表的法經濟學對傳統隱私權理論批判道,隱私權問題的討論往往充斥著偽善、口號、情緒和松散的思維,[4]因此需要運用經濟分析這柄“奧卡姆剃刀”(如無必要,勿增實體)予以簡化和精確化。
作為個人隱私的信息是有價值的。信息經濟學將作為隱私的秘密信息作為一項產權的標的。隱私的作用在于,社會交往會出現蒙人(misrepresentation)造成的一些利用被利用的機會。在日常生活中,人們隱瞞自己的收入、前途、觀點以及其他,為的是操縱其他人對自己的看法。[5]“隱私”(privacy)與“窺私”(prying)可以被視為兩個經濟產品,就像經濟學上通常對蘿卜和啤酒的看法一樣,我們可以將“隱私”和“窺私”視為純粹的消費品。并且將兩者作為工具性價值(instrumentalvalues),而非終極價值(ultimatevalues),這意味著作為一種手段,“隱私”負擔效用最大化的使命。[6]
新聞炒作分析論文
一個目前頗有市場的觀點是:新聞炒作類似或者干脆就是新聞策劃。因為兩者都體現了傳播者的主觀能動性,都以擴大媒體的傳播面及其影響,獲得社會或經濟利益為目的。策劃也有負面影響,而炒作也不乏正面功能,因此大可不必對新聞炒作橫加批判,只需“學會區分良性炒作與惡意炒作,成功炒作與劣質炒作”即可。
新聞炒作不同于新聞策劃,這本來是一個毫無疑義的命題,可在當下這樣一個價值迷茫的時代,兩者的區別卻如此模糊,因而我們有必要指出:相對于新聞策劃,新聞炒作存在著本質性的價值缺失,新聞炒作說到底是一種根本違背新聞規律與專業精神的行為。考察一個完整的傳播鏈條,我們不難發現,從傳播者的角色定位到信息的選擇、開掘,再到受眾的接受效果,新聞炒作都存在一系列的價值缺失。一、有價值的傳播者角色的缺失
處于一定社會關系中的媒體和記者。作為傳播活動的發起人、傳播內容的發出者,當然有著重要的社會價值,有著理想的角色功能。人們把他們描述成信息的傳播者、社會的守望者、歷史的記錄者、群眾的代言人等等。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新聞炒作中的媒體和記者早已不完全是這樣了,他們陷入了角色的錯位和價值的缺失之中。在此起彼伏的炒作事件中,這些信息的傳播者,變成了信息的制造者,既能制造空穴來風的假新聞,也能利用某些事實基礎,變態地制造出“新事件”。這些公眾利益的“守護神”,社會輿論的“導向人”最終變成了大眾的愚弄者,社會輿論的誤導者。
以轟動一時的“楊麗娟”事件為例,當一位67歲的老人為滿足星迷女兒的愿望而賣腎的信息公之于眾時,媒體想到的不是如何借助自己的力量對這個偏執的家庭及他們偏執的孩子進行正確疏導,相反,卻以一種及其興奮乃至癲狂的姿態在“13年”、“買房”、“賣腎”等字眼上大做文章。北京某電視節目制作公司甚至三次到蘭州商談“業務”。而某電視臺記者也對楊家做出承諾:“我們臺有實力,能聯系到劉德華,見是肯定的”。媒體到后期甚至還參與策劃了“明星捐款”等事件。本該發揮輿論引導功能的媒體將這個病態家庭作為道具,自編、自導、自演、自播了一出追星悲劇。
2006年3月23日《蘭州晨報》的相關報道曾這樣寫道:“雖然林鵑(化名)的父母一時無法湊足費用讓她第三次去香港,使她受到了不小的打擊,但除了本報和央視《社會與法》頻道記者的關注和重視外,《南方都市報》、東方衛視以及央視《共同關注》欄目組記者也將于24日抵達蘭州,對林鵑癡迷和尋找劉德華所付出的代價及遭遇進行關注。與此同時,全國絕大多數城市強勢媒體也將在24日聯合本報一起刊發林鵑父母寫給劉德華的‘請愿書’。希望劉德華得知此事后能夠安排時間和林鵑見面。此外,全國絕大多數城市強勢媒體都已轉載了本報對癡狂‘追星女’的連續報道,并對本報長期以來對弱勢群體的愛心和幫助給予了肯定和贊揚。”面對這樣的報道我們不禁要問:“星迷”林鵑值得媒體如此關注嗎?媒體不遺余力傾注如此熱情的動因是什么?《蘭州晨報》在這段文字最后借他者之口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表述以及那些“唯恐影響不夠大”的描述無疑給出了答案。正如法國著名社會學家布爾迪厄所言:新聞炒作的第一個目的,也就是最直觀的目的就是“引起轟動”,而最終的目的是獲得最大限度的利潤。媒體要為楊麗娟“圓夢”,最終要圓的是自己的利益之夢。當楊麗娟疲憊地返回蘭州,接受媒體采訪時,曾情緒激動地說道:“媒體太殘酷了,他們只關心自己的事,之后扔下我們就不管了。”是的,“在楊麗娟事件狂轟濫炸的報道中,我們看到了一種難以名狀的殘忍,楊麗娟事件分明變成了一場媒體的盛宴,輿論的狂歡!”。娛樂變成了愚弄,受眾的尊嚴被肆意嘲弄,新聞的專業精神受到了極大的損傷。
艷照門下談網絡社會道德構建透析論文
論文摘要:網絡作為20世紀最偉大的發明,延伸了人類傳統意義上的社會結構模式,拓展了人類活動的空間,為人類帶來了方便快捷。但與此同時,也帶來了諸如情感危機、道德失范、人性異化等社會問題。艷照門事件引發對網絡社會道德構建的思考。設想從法律層面和技術層面對網絡社會道德失范源頭進行監控,從網絡社群自我治理人手來重構網絡社會道德。
論文關鍵詞:艷照門網絡社會網絡社會道德
剛剛進人鼠年大門的香港演藝圈明星們,因為某些明星的道德失范與隱私泄密而一片嘩然。本次事件的曝光牽扯演藝圈明星之多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多的一次且案件仍在審理中,香港警方透露可能會牽扯到更多的明星。事件中網絡媒體的大肆報道與炒作,使得網絡社會道德問題再次引起激烈爭論,筆者就此提出幾點有關網絡社會道德構建的設想,期待商榷。
1網絡社會概念及其特征
作為第三次工業革命興起的主要標志,電子計算機的誕生推動了計算機網絡世界出現,顛覆了傳統社會結構形態,世界被編織成一個“網絡社會”。1984年,美國科幻作家吉布森發表了賽博朋克小說《神經流浪者》)(Neuromacer),文中指出:“網絡空間是成千上萬接人網絡的人產生的交感幻像……這些幻像是來自每個計算機數據庫的數據在人體中再現的結果。這里,吉布森從科幻的視角第一次使用了“網絡”這個名詞。網絡社會是指社會化的賽博空間(cyberspace),是以計算機網絡為載體、與現實社會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的人的第二生存空間,即所謂的“虛擬社會”。“人們在這個社會中所面對的世界不是一個由原子所構成的物理世界,而是沒有顏色、重量、長度的比特(bit信息最小單位)所組成的世界。現時代的人既生存在一個現實的社會中,同樣不可避免地也要生存于網絡社會之中。這兩種社會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網絡社會作為一個嶄新的社會形態與以往傳統社會有明顯的區別。首先,網絡社會以高精尖端技術作為建立基礎,以計算機網絡作為載體實現人與人之間的交流與協作。傳統社會中的權威在網絡社會中被阻隔,網絡社會成為一個沒有中心的社會。其次,網絡社會是一個自由、開放、沒有疆界的空間。網民間松散的聯系與流動性,決定了現實社會的種種束縛制約在此被擱置。再次,網絡社會是一個虛擬世界,網民在現實社會生活中的社會身份被打破重組,取而代之的是各種虛擬名稱,為網絡社會道德構建設置了障礙。
2網絡社會道德失范與困境
隱私權法經濟學論文
關鍵詞:艷照門/隱私權/法經濟學
內容提要:香港“艷照門”事件涉及到明星的隱私保護、商業化利用、信息自由等問題。從法經濟學角度來看,明星們對其隱私的商業化開發和利用,符合帕累托最優的標準;而問責互聯網上大規模的窺私行為,執法成本過高,不利于信息的自由流動。法經濟學的觀點有助于社會財富增長,但應兼顧隱私權的特殊性,在人格尊嚴和經濟效率之間尋求平衡。
2008年香港明星“艷照門”事件招謗惹訟,沸沸揚揚,又一次把隱私權話題推上前臺。“艷照門”事件中,撇開道德和意識形態色彩,如何看待明星等公眾人物的隱私保護和商業化利用問題,如何規制互聯網上發生的大規模窺私行為,如何協調個人隱私保護和信息自由流動之間的矛盾?對“隱私”和“窺私”這種社會現象,法經濟學可以為我們提供觀察問題的不同視角。
一、隱私有價?
法律經濟分析(economicanalysisoflaw),亦稱法律經濟學(lawandeconomics),是用經濟學的方法和理論,主要是運用價格理論(或稱微觀經濟學),以及運用福利經濟學、公共選擇理論及其他有關實證和規范方法考察、研究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結構、過程、效果、效率及未來發展的學科。[2]作為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在美國法學界出現的理論思潮,現在已經成為美國法學界影響最大的法學流派。經濟分析方法采用“理性人”假設、效率最大化原則、交易費用、社會成本、博弈理論等范疇作為分析工具,考察法律規范和法律問題,在侵權法、合同法、財產法、刑法、公司法、反托拉斯法等法律領域發揮了重要影響。因將經濟分析方法推廣到人類其他行為領域而獲得諾貝爾獎的貝克爾認為:“經濟分析為理解全部人類行為提供了一個有用的框架……雖然我知道。其他非經濟變量及其他領域的經濟分析手段對于發現理解人類行為也有重大建樹,但是經濟分析提供了理解全部人類行為的可貴的統一的方法。”[3]傳統法律觀念一般不計法律執行的成本和后果,旨在為了維護抽象的正義,例如,民法的“契約必須嚴守”原則,不考慮當事人雙方的成本與收益以及資源配置的經濟合理性。但經濟分析的方法對此提出挑戰。以波斯納為代表的法經濟學對傳統隱私權理論批判道,隱私權問題的討論往往充斥著偽善、口號、情緒和松散的思維,[4]因此需要運用經濟分析這柄“奧卡姆剃刀”(如無必要,勿增實體)予以簡化和精確化。
作為個人隱私的信息是有價值的。信息經濟學將作為隱私的秘密信息作為一項產權的標的。隱私的作用在于,社會交往會出現蒙人(misrepresentation)造成的一些利用被利用的機會。在日常生活中,人們隱瞞自己的收入、前途、觀點以及其他,為的是操縱其他人對自己的看法。[5]“隱私”(privacy)與“窺私”(prying)可以被視為兩個經濟產品,就像經濟學上通常對蘿卜和啤酒的看法一樣,我們可以將“隱私”和“窺私”視為純粹的消費品。并且將兩者作為工具性價值(instrumentalvalues),而非終極價值(ultimatevalues),這意味著作為一種手段,“隱私”負擔效用最大化的使命。[6]
網絡新聞里道德問題分析
網絡正逐漸改變著人類社會原有的生產生活方式,網絡新聞傳播過程的道德失范現象,正是這種變化帶來的新聞倫理問題.
道德失范現象
1.追逐黃色新聞報道2010年伊始,“中國第一車模”獸獸就用三段不雅視頻給娛樂圈扔了顆重磅炸彈,各大網站、知名論壇瞬間重現了兩年前“艷照門”的傳播盛景。一位名叫翟凌(昵稱獸獸)的車模熱戀時與前男友拍下親密視頻,前男友將兩人的“艷照”和視頻上傳于網絡,引起網民的廣泛關注,此事件稱為“獸獸門”.
當事件曝光后,很多網絡媒體在其頁面顯著位置進行大篇幅報道,并隨之配發大量圖片進行解釋說明。這些照片即使在關鍵部位做了技術處理,在很大程度上還是吊起了廣大網友的好奇心,網友紛紛在網絡上搜索艷照及視頻,導致了事態的蔓延.
顯然,這些媒體在刊發新聞時,沒有履行自己的審查職責,也沒有對這一事件曝光后所產生的惡劣后果進行充分估計。此后還有類似工行女“艷照門”、上海大學“校雞門”以及最近如火如荼的《非誠勿擾》女嘉賓閆鳳嬌“廁所門”等事件,都成了網絡媒體第一時間追逐的報道對象,其報道尺度之寬令人咋舌.
2.虛假新聞泛濫目前,我們可以看到,各大網站、論壇、博客中充斥了大量未經證實的虛假新聞。2009年下半年在網絡上熱炒的“艾滋女”事件,就是虛假網絡新聞給社會帶來惡劣影響的典型。一名女子在某博客網站上公布了曾與自己發生過性關系的279名男性的手機號碼,聲稱本人感染艾滋病,這樣做是為了報復社會,同時還曝光了大量不雅照片。這一消息立即在網上掀起了軒然大波,廣大網友紛紛對“艾滋女”表示憤慨,發動網友人肉搜索,辱罵侮辱的聲音喧囂不停.
網絡輿論對廉政政策決策的影響
一、網絡輿論對廉政政策決策帶來新的挑戰
(一)網絡輿論的突發性挑戰廉政政策決策的漸進性
廉政政策決策是一個博弈的過程,“它是廉政決策主體圍繞政策方案的達成,相互之間所作的討價還價、談判與妥協的互動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涉及眾多的利益主體,眾多的人員,所以常常要面臨“眾口難調”的尷尬,因為每一個參加者都尋求得到最大的收獲,并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一旦決策失誤,其負面影響和破壞力極強,損失無法估量,因此也就決定了廉政政策決策是一個漸進性的、非常慎重的過程。而網絡輿論則全然不同,其往往具有突發性和迅速性。尤其是關于官員腐敗的輿論,更是能一石激起千層浪。例如,安徽廬江“艷照門”事件,照片主角直指廬江縣委書記和副縣長,一經報道就成了各大網站的熱點,出現了大量跟帖和評論。雖然最后經調查是一起徹底的烏龍事件,但是廬江官方在應對突發的網絡輿論時處理不夠慎重,幾次前后不一的回應,不僅引起了網民的“習慣性質疑”,還加劇了網民的猜測,有的認為背后還有官場內斗、貪腐事件,即便在揪出照片真實人物后網民們還認為是官方使出了“丟卒保車”策略。可見,網絡彰顯出其巨大的輿論聚集功能,往往讓決策者們措手不及。
(二)網絡輿論的主動性挑戰廉政政策決策主體的公信力
廉政政策決策屬于精英決策,是一個自上而下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具有廉政決策權力的是決策者,對廉政決策權力有影響力的人是決策參與者,由決策者和決策參與者共同構成決策主體”,決策主體掌握著決策的主動權,及時發現問題進而采取相應的解決辦法,或者在問題暴露出來之后主動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網絡輿論的出現對廉政政策決策的這種主動權和主動性提出了挑戰。網絡事件往往是經過網民的熱切關注之后才進入決策者們的視野中的,要么條件反射式的立即辟謠否認,要么迫于輿論壓力才做出回應,無論哪種都不是網民滿意的結果。這樣一種被動的補救性的措施給政府形象及公民對政府的信任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例如,昆明“艷照門”事件,事件一經傳播立即得到官方的關注,但是在“艷照主人公是否是發改委官員”的問題上,昆明官方多次改口。昆明發改委就艷照當事人問題經歷了“否認—承認—再否認—再承認”的過程,可謂上演了一場“變臉”絕活。盡管最終以“犯罪嫌疑人被控制”與“艷照當事人被調查”告終,但是同時政府的公信力也喪失殆盡。接連不斷的官員丑聞事件的揭露,雖然懲罰了一部分問題官員,但也同時讓作為廉政政策決策主體的其他官員的威信大打折扣。
(三)網絡輿論的非理性化挑戰廉政政策決策的理性化
剖析網絡與倫理道德問題研究
[摘要]網絡技術的發展為人類社會的進步提供了豐富的技術上的可能性,同時也對人類社會傳統的倫理道德提出了新的挑戰,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改變著一些人的世界觀和價值觀,網絡所帶來的社會問題尤其是倫理道德問題已不容忽視。考察和研究網絡發展中派生的倫理道德問題,探尋可行的解決對策,必將推動社會的全面進步。
[關鍵詞]網絡技術;倫理道德;研究
作為當代社會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和現象,網絡技術的影響力正在日益增強,影響面也不斷擴大,其中的倫理道德問題也日益引起人們的重視。對網絡技術引發的倫理道德問題進行分析,充分發揮網絡技術在深層機理上對社會倫理道德傳承、建構、維持、鞏固的作用,是當前社會研究的重中之重。
一、網絡技術發展所帶來的倫理道德問題。
網絡技術發展所帶來的倫理道德問題涉及的范圍比較廣泛,在此我們僅通過兩個案例來闡述問題的幾個方面。
1.個人隱私遭遇尷尬。
生態學下網絡媒體發展探索
作者:郭倩單位:文通學院
一、引言
網絡傳播已經成為一股潮流。網絡頁面的出現,開墾出了一片社會生活與個人生活相交匯的領域。有很多傳統媒體甚至認為網絡傳播會引起一場變革,在一系列的焦點事件諸如“艷照門”、“華南虎”、“彭宇案”中,很多新聞線索都是來自于網絡之中。網絡傳播可以讓大眾的想法變得更具現實意義,關于中國的新聞,已經不再是傳統媒體的天地了。相對而言,對于一些負面新聞報導和敏感事件,大眾有時更愿意相信一些網友在網絡中的描述與評價。
實例一:“艷照門”事件:2008年1月28日,在香港高登討論區的網站()中驚現兩張疑似影視明星鐘欣桐(阿嬌)、陳文媛與陳冠希之間的不雅照片。在隨后的幾日里,不斷有更為不雅的裸照上傳到網絡上,而且涉及的明星多達20余人,其中包括人氣很旺的“清純明星”張柏芝。之后香港警方在第一時間介入調查,并陸續拘捕多名嫌犯。最早出現“艷照門”字樣新聞的是網絡———這個處于現代社會中傳播最快的媒體。接著傳統媒體如報紙,才相繼對此事進行報道,并且以陳冠希為新聞報道的重點。網絡上的圖片沖擊與報紙上的對于陳冠希的譴責,一時之間成為人們討論的熱點。
實例二:“彭宇案”:時間是2006年11月20日上午9點30分左右,南京自動投幣的83路公交車從公交總公司開往白鷺花園,水西門廣場差不多是這條線路的中間位置。彭宇與徐壽蘭在這一站相遇,一個是在這站下車的年輕乘客,一個是趕著要上另一輛車的六旬老者。徐壽蘭在這里跌倒,到醫院驗傷,發現需要更換人造股骨頭之后,咬定陪同她前往醫院的彭宇是肇事者。2007年1月4日,66歲的徐壽蘭向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彭宇將其撞倒在地致其受傷為由,索賠13•6萬余元。此事在網絡中網友們自發地在網絡論壇里對于徐老太太的做法進行討論。傳統媒體如報紙,也刊登了一些老百姓的看法與見解。2007年7月6日14點30分,鼓樓法院第十法庭第三次開庭審理此案,被10余家媒體包圍的當事雙方各執一詞。2008年3月15日14時30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在大會新聞中心就“司法公正”問題接受中外記者的集體采訪。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透露,轟動一時的南京彭宇案雙方當事人在二審期間達成了和解協議,并且申請撤回上訴。最后案件的結果是以和解撤訴而結案的。如果案件沒有結束,網友們的討論還會繼續。
“艷照門”事件發生后,香港的報章和雜志以大篇幅報導網上出現的裸照,這讓還不熟悉互聯網的人士也能了解事情的發展狀況,讓不上網的人也不會錯過網絡世界的大事。但在這次事件中,傳播最快的當然是網絡。在一些討論版中“裸照”出現后,網民們瘋狂地點擊與轉載,網友們對于這件事情也有了一定的評價,也就是所謂的對于社會的正、負面的影響。對于“彭宇案”網友們的呼聲也是相當的高,大都是對于“助人為樂”的不同看法罷了。但是這和“艷照門”相比顯然是正面的新聞。先不論法律是怎樣的裁決,但是網友大眾大都愿意相信彭宇的行為是助人為樂的。這便是2008年來比較火熱的事件,網友們火熱的討論和傳統媒體的星星點點式的評論成了鮮明的對比。網絡媒體這一發展迅速的新媒體開始發起了對傳統媒體的挑戰,在大眾傳播生態圈中已經占有了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