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照門中女性形象研究論文
時間:2022-09-15 0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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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艷照門”因一個男人而起,卻以對一群女人的喧囂結束,本文繞開道德、隱私層面的爭論,用網(wǎng)絡媒介報道為文本,以女性主義角度關照整個事件,從報道角度和文本敘述兩方面入手,試圖呈現(xiàn)男權思想控制下的媒介在整個事件報道中所塑造的女性形象。認為在現(xiàn)代社會,即使貌似事業(yè)成功、地位獨立的女星,也依然被傳統(tǒng)忠貞觀念束縛,其終極最大價值仍附著于家庭之中。
關鍵詞:艷照門網(wǎng)絡媒介男權主義女性主義女性形象
具有巨大娛樂效能的“艷照門”事件顯然已經(jīng)落潮,作為2008年初最具“震撼力”的“網(wǎng)絡事件”,其從最初爆發(fā)極致的能量到現(xiàn)在的式微,讓人不禁感嘆,在一個“娛樂至死”時代,無論何種勁爆的新聞都顯得“后勁不足”。當拋開“艷照門”的轟動效應和娛樂因子,仔細反思網(wǎng)絡媒介的立場就會發(fā)現(xiàn),整個事件的報道完全籠罩在男權社會的語境下。
一般認為,女性被視為附屬是在所謂的“前現(xiàn)代”社會,女性的價值和出路最終體現(xiàn)在家庭。與此相伴,“貞操至上”是對女性的基本道德要求,而一旦“失貞”也就失去了全部。但作為兩性的另一極,男性根本沒有所謂“忠貞”的顧慮。確切說,“忠貞”本來就是為女性量身定做的。艷照門的主角陳冠希又一次成為此觀點的最佳注腳,其僅以一個“真誠”的道歉就輕松抽身而去,相反,那些身陷其中眾多女星卻久久不能脫身。
眾所周知,艷照門所涉及的女星幾乎都事業(yè)有成,但在媒體的話語體系里卻完全被剝奪了作為職業(yè)女性應有的獨立性和思想的自主性。“實際上,這是一個驚人的證明,即性別結構異乎尋常地獨立于經(jīng)濟結構。”[1]女星們即使事業(yè)如何成功,也不足以使她們的形象避免在整個社會“男性中心”無意識心理下的扭曲和變形。
那么,媒體是如何一步步建構了這樣的輿論場?本文以標榜最具平等性的網(wǎng)絡為目標,從主流媒介報道此事件的角度及文本內容分析兩方面入手,試圖從媒介“塑造”的女性形象揭示男權社會心理結構下媒介語境話語體系的“平等”本質。
對媒體報道角度的分析
應該承認,在互聯(lián)網(wǎng)高度發(fā)達的當下,網(wǎng)絡已經(jīng)形成某種話語霸權,“大眾媒介又具有建構社會性別意義或模式的功能,媒介對社會規(guī)范、角色、等級和制約的種種描述,常常會內化為受眾的一種社會期待,最終會影響受眾的性別意識和行為。”[2]而“議程設置的基本內涵是大眾傳媒對某些問題(議題)的特別報道傾向和力度(顯著性和重要性)將影響人們對這些問題的關注和認知。”[3]毫無疑問,網(wǎng)絡媒介對艷照門事件的“議程設置”也影響著受眾對整個事件的把握。媒介在對不同主角報道的語言建構方面無不滲透著“男性中心”無意識,而這些潛意識無形中深刻而明顯地影響著受眾接受信息、思考問題的方式和取向。
以下是筆者在4月1日對網(wǎng)易娛樂資料酷“艷照門最新新聞”的統(tǒng)計:[4]有關張柏芝的報道共18篇,除三篇談到張的工作(其中一篇還涉及謝霆鋒),其余15篇均為張柏芝家庭和婚姻的報道,但在涉及陳冠希的38篇報道中,除直接關涉與艷照門事件外,有關其感情生活的只有兩篇。從統(tǒng)計不難看出,媒體關注男女艷照主角的側重點很不相同,陳冠希需要負責的僅僅只是艷照本身,諸如到警察局錄口供之類,而張柏芝被關注的重點卻是她朝不保夕的丈夫和家庭。也就是說,媒介關心的并非是艷照事件對張柏芝可能造成的傷害,而是將重心放在她失去或即將失去在家庭中的“地位”。
當網(wǎng)易調查“誰是此次不雅照事件最大的受害者?”時,艷照門的絕對主角陳冠希“意外”被“邊緣化”,關注率僅為12.0%。而張柏芝和鐘欣桐卻分列風頭浪尖的一二位,分別為35.0%和25.0%。陳備受責難的原因集中在其行為對整個社會尤其是青少年的不良影響上,也就是說,媒體對他批評的落腳點是在道德層面,而這恰恰反證了男性對公眾的影響力。相反,對于女性來說,除了“傷風敗俗”,她們“暫時”還沒有資格影響大眾。或者說,大眾對女星的“憤怒”更多集中在所謂的“受騙”感覺上。
對此,媒體重點選擇了張柏芝的婚姻生活進行報道。有意無意間,眾多媒體將其塑造成一個應為自己“不檢點”行為承擔付出應有代價的不忠的妻子,一個被夫家嫌棄、唾棄、并即將被拋棄的可憐女人,似乎她應該做的只有努力博得丈夫和婆家的原諒。對于張柏芝作為女人因此遭到的傷害、承受的痛苦,媒體卻極少提及。在如此語境下,似乎張柏芝的首要問題就是應當竭盡全力去維持家庭,她根本沒有資格為自己痛苦,就算有也只能是因此給家人造成傷害而痛苦,如果張柏芝此時還考慮自己的事業(yè),那就顯得“奢侈”和“讓人不能理解”。
媒體在塑造了一個“不忠的”妻子和“受害的”丈夫后,自然對張柏芝和謝霆鋒的婚姻開始“說三道四”。從來自新浪的《謝霆鋒和張柏芝離婚的三大理由》等新聞可以看出,就算當事人表現(xiàn)出兩情相悅及感情和睦,媒體也是以一種“意外的”口氣來表達,力圖在“不動聲色”中透露當事人之間岌岌可危的關系。
媒體更通過“回放”女星戀愛史的手法,用或明或暗的態(tài)度表達她們今天的“下場”事出有因。媒體在一一列舉張柏芝婚前交往過的男子,目的就是要將謝張“金童玉女”婚姻的破產歸于張柏芝。而《謝霆鋒和張柏芝離婚的三大理由》、《傳麥浚龍父親反對阿嬌入門》等報道標題表明,[5]女星們失去了“貞節(jié)”,也就失去了嫁入豪門的“天然”權力。與此形成對比,《陳冠希緋聞女友身材PK戰(zhàn)》等報道在細細列舉陳冠希眾多“緋聞女友”的同時,卻津津樂道的是她們身體各個部位的比較。[6]這種赤裸裸的評說無疑是握有話語權的媒體所隱含的男權思想的一次大暴露。
由上表可以看出,無論是從事件的肇始、中間的“核彈效應”、還是到四月中旬新聞價值的衰退,媒體的報道都是一個思路,即對男女兩性采用完全不同的敘述向度。媒體對陳冠希除一些事實報道外(艷照的不斷升級繞不過男主角陳冠希),更多的還是對其行蹤的跟蹤及對陳今后事業(yè)的發(fā)展的猜測,諸如連篇累牘的有關陳冠希“進軍好萊塢”的消息不斷暗示陳“換個地方仍是好漢一條”。至少從報道的語境來看,事件本身的“桃色”特征對陳冠希感情生活影響甚微。可以看出:艷照對陳冠希的影響大不了是退出香港娛樂圈、進軍好萊塢而已。但對于涉及艷照門的女性來說則遠沒有如此幸運,在媒體形成的輿論場里,深陷丑聞的女星們盡數(shù)“折戟沉沙”,無論在事業(yè)還是生活都遭遇重大挫折。
由此不難得出一個結論,男性可以利用“隱性”的性別優(yōu)勢“成功”轉移公眾的關注焦點,而女性則要用婚姻等方式確定自己在社會、世俗和公眾中的形象,從而才能獲得社會公認的“價值”。
敘述文本內容的分析
對艷照門事件的報道,媒體的男權性別結構意識不僅表現(xiàn)在報道角度方面,還鮮明地表現(xiàn)在報道文本上。
縱覽2月1日到2月13日媒體報道標題:《傳謝霆鋒張柏芝鬧婚變》(2月1日);《港媒爆柏芝再度懷孕留住婚姻》(2月3日);《傳張柏芝婚變情緒崩潰謝霆鋒已摘除婚戒》(2月5日);《傳謝霆鋒怒扔婚戒張柏芝跪求原諒》(2月11日);《港媒爆張柏芝搬家避風頭鋒芝簽署分局協(xié)議》(2月13日)等等,[8]標題中相隔出現(xiàn)的“傳”和“爆”透露出新聞真實性的曖昧性。媒體在巧妙推卸道聽途說責任的同時,為吸引眼球不惜用傳言架構已經(jīng)預設的事件取向。
更重要的,謝霆鋒被媒體塑造成為一個受到“侮辱”的丈夫,而對于處于同樣地位的陳冠希女友楊永晴來說,報道的價值取向耐人尋味。筆者選取2月14日、15日兩天的報道標題,其對比之下的用心一目了然:
2月14日《新快報》:《陳冠希與女友波士頓逛街》、《傳謝霆鋒張柏芝簽分居書》。[9]
2月15日《新快報》:《陳冠希與女友齊度"情人劫"》、《傳柏芝被逐出謝家》。
通過媒體,受眾明顯可以感到,陳冠希與其女友的感情基本沒有受到事件的沖擊,甚至事發(fā)后倆人還更加團結。陳冠希和楊永晴的“相擁而泣”似乎讓艷照門事件演變成他們二人愛情的“試金石”,相對而言,張柏芝在媒體的敘述中顯得狼狽不堪:“柏芝哭撿婚戒跪求”寥寥數(shù)字的副標題暗示出張柏芝為保婚姻丟去自尊的落魄形象,勾勒出張的處境,表露出媒體對謝家往后“動向”的強烈期待。真是相同的事件,不同的境遇。
我們在對陳冠希和鐘欣桐道歉文本的解讀中更可以發(fā)現(xiàn)男權思想的廣泛影響。
對于陳冠希的道歉,媒體從現(xiàn)場氛圍、服飾、時機、疲憊神態(tài)的描述,透露出對一個“弱者”的同情、表現(xiàn)出明顯不過的體諒、理解甚至呵護傾向,大多數(shù)報道認為陳冠希因“真誠”得到了大眾的原諒。其實,陳冠希得到“諒解”到底是因為“真誠”還是媒體的“偏愛”?很值得探討。“男性秩序的力量體現(xiàn)在它無需為自己辯解這一事實上:男性中心觀念被當成中性的東西接受下來,無需訴諸話語使自己合法化。社會秩序像一架巨大的象征機器一樣運轉著,它有認可男性統(tǒng)治的趨向,因為它就是建立在男性統(tǒng)治的基礎之上的。”[10]由此看出,陳冠希并不需要說什么,只要他稍作表態(tài),大眾就“樂于”很快原諒了他。從根本上說,陳冠希的“被原諒”其實是大部分人心中傳統(tǒng)價值觀在起作用,即不能因一個男人的“花花草草”而對其“趕盡殺絕”。用某位“大哥級”明星的話:這不過是每個男人都可能犯的錯。盡管陳的錯不是任何男人都可能“犯”得起的,但這并不會阻礙男人們很快原諒他,其實,只要男人原諒了陳冠希,也就是這個社會原諒了陳冠希。
新快報2月24日甚至引用網(wǎng)友的話作為總結“陳冠希大獲全勝,成功挽回輿論,實為成功的危機公關教材;相反,阿嬌慘當炮灰,失去同情分。”事實也如此,據(jù)某門戶網(wǎng)站的調查,將近60%的網(wǎng)友接受陳冠希的道歉,而阿嬌(鐘欣桐)卻被更多網(wǎng)友痛罵為“虛偽”。
相反,鐘欣桐“很傻很天真”的道歉慘遭媒體和網(wǎng)友的“修理”,表面上阿嬌遭到“痛斥”的原因是犯了一個技術層面上的應對危機的公關錯誤,但問題真有如此簡單嗎?“統(tǒng)治是平穩(wěn)的、彌漫的深深的作用于人的身體和靈魂,以至實施統(tǒng)治的人(男人)或遭受統(tǒng)治的人(女人)都渾然不覺,‘男性中心無意識’讓人無一幸免,甚至連反對它的人也不例外”[11]作為一直以“玉女”形象示人的鐘欣桐只不過想用這樣的詞語保護自己而已,希望還能用“玉女”式的語言替自己辯護。“女孩應是聽話、順從、純潔、文雅、拘謹?shù)模齻儜撏嬉恍睾偷挠螒虿⑾矚g室內活動,相反,男孩在性別上應該是主動的,易于炫耀其體力,要培養(yǎng)其對領導權的與生俱來的感覺。”[12]鐘欣桐用“很傻很天真”表明自己沒有達到“聽話、順從、純潔、文雅、拘謹”的要求,她把自己的行為歸為“無知”的潛臺詞是,如果當時不是“無知”,她就可以做一個“聽話、順從、純潔、文雅、拘謹?shù)摹钡呐ⅲ瑥亩簿湍茼槕蟊姾褪浪椎囊蟆5恍业氖牵毓獾恼掌缫殉搅耸浪讓Α傲技遗币蟮牡拙€,更不用說所謂的“玉女”了,即便是她服飾、言語、神態(tài)契合所謂“真誠道歉”的氛圍,世俗對女性的偏見和苛刻都已使她回天乏力。
“女人被視為一個否定性的實體,僅僅由缺陷來確定,其特征本身只能通過一種雙重否定得到確認,表現(xiàn)為受到否定或被戰(zhàn)勝的罪惡或微小的邪惡。因此,一切社會化作用傾向于對女人實行限制,這些限制全都與被視為神圣的身體有關,應被納入身體的配置之中。因此,年輕女子將女性的生活藝術以及精神與身體密不可分的端莊舉止的基本原則內心化。”[13]也就是說,大眾的玉女情結由來已久,“‘玉女’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為男性量身定做的虛擬形象,只要男人存在,這個虛擬形象就有市場,但艱難維持這個形象的結果是最終崩盤,‘玉女之死’成為逃不開的無奈結局”。[14]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在“娛樂至死”的時代,大眾的“感覺”不僅不能得罪,更不能欺騙,當以前的“玉女”變成了“欲女”、當“清純”的外衣下居然是肆無忌憚的“玉體橫陳”,那么“憤怒”的大眾和媒體就會毫不猶豫地用“撒謊、虛偽”的詞語將其“逐出”百般呵護的樂園。表面上看,激怒大眾的是“虛偽的玉女”,其實,大眾無意識中維護的是陳腐的道德。鐘欣桐從來沒有說過自己不食人間煙火,“冰清玉潔的玉女”壓根就是很多人一廂情愿的臆想,而一向我行我素的張柏芝也被媒體用“休妻”這一明顯暗示婚姻不平等的詞語打入道德“地獄”。也就是說,無論你是“青春玉女”抑或“街頭太妹”,如果“紅杏出墻”就會“萬劫不復”。
結語
通過以上兩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男女之間的統(tǒng)治關系建立在整個社會空間和次空間中。”[15]而這個“次空間”包括被認為是標志“一個民主與平等時代到來”的網(wǎng)絡,僅從此事看,網(wǎng)絡并沒有如想象的那樣,真正給女性帶來一個平等的舞臺。
可見,不論標榜多么平等的媒體都不能避免“男權中心無意識”思想的控制,媒介中的女性形象一直被潛在的傳統(tǒng)忠貞觀表述和塑造著。女性作為父權制社會的產物,其自身的覺醒、批判與自我批判意識的缺乏的確值得深思。
[注釋]
[1]《男性統(tǒng)治》(法)皮埃爾•布爾迪厄著,劉暉譯,海天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第113頁。
[2]郭培筠,《大眾傳媒中的女性形象》,《內蒙古工業(yè)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12卷,第1期,第80頁。
[3]李莉張詠華,《框架建構、議程設置和啟動效應研究新視野》,《國際新聞界》2008年第3期,第6頁。
[4]4月1日以前的有關新聞,此段時間艷照門事件處于回光返照之際。
[5]新快網(wǎng),《八卦陣/金錢豹•福彩》2008-03-07。
[6]網(wǎng)易娛樂頻道2008-01-3120:01:14。
[7].騰訊娛樂2008年4月7日-4月17日
[8]遼一網(wǎng)《張柏芝謝霆鋒“艷照門”事件發(fā)生至今全紀錄》2008年05月17日15:43
[9]新快網(wǎng)《新娛樂•焦點》2008-02-14
[10]《男性統(tǒng)治》,(法)皮埃爾•布爾迪厄著,劉暉譯,海天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第8頁。
[11]《男性統(tǒng)治》,(法)皮埃爾•布爾迪厄著,劉暉譯,海天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第244頁。此句出自書中收錄的克里斯蒂安•戈丹評論此書的文章《當他讓婦女擺脫束縛時!》(法國《瑪麗安娜》雜志,1998年8月31日),他引用了布爾迪厄先師關于“統(tǒng)治”的論述。
[12]《媒介研究的進路—經(jīng)典文獻讀本》(英)奧利弗•博伊德—巴雷特、克里斯•紐博爾德編,汪凱、劉曉紅譯。米歇爾•馬特拉斯:《女性與文化工業(yè)》新華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第509頁。
[13]《男性統(tǒng)治》(法)皮埃爾•布爾迪厄著,劉暉譯,海天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第34頁。
[14]鳳凰網(wǎng),《艷照門當?shù)馈⒂衽阉馈?008年4月18日。
[15]《男性統(tǒng)治》(法)皮埃爾•布爾迪厄著,劉暉譯,海天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第1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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